投稿要求
1.文章正题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文内标题或小节的层次序号依次是一、二、三、四……;(一)、(二)、(三)、(四)……;1、2、3、4……;(1)、(2)、(3)、(4)……。
2.来稿署名2名以下,其间以“,”相隔。署笔名作者应将真实姓名署于作者简介之中。凡来稿者,应在作者姓名之下写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3.作者简介写于篇首页之下,内容依次为: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略),籍贯,单位及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4.摘要是对论文内容梗概简明、准确、完整记述的短文,不加注释和评价性文字,以20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般每篇3-8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5.来稿文字应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少数古汉语、古籍研究和考据学研究可用繁体、异体、俗体字。引用古文献的稿件如引文中有繁体字者,应尽量改用简化字。
6.文中公元纪年、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中国民国纪年、日本年号纪年、各种计数和计量、图表序号、表格内数字、注释的版次、页码、期刊的卷、期次等,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和中国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均须加注公元纪年)、星期、古文献卷次、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等,应采用汉字。
7.本刊论文注释一律采用页下注,参考文献集中于文末。注释仍为常用的格式,参考文献应分清著作类、期刊类、报纸类等。
8.对于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其标识建议采用单字母“A”,对于其他文说明的类型,建议采用首字母“Z”。各种文献类型标识用“[ ]”括起,出版社前加出版地。参考文献最后用“.”作结束。
9.本刊内容主要以宏观理论性探讨为主,来稿字符数一般可在八千至-万字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