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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两大途径分析

时间:2018年05月15日 分类:经济论文 次数:

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应注重社会效益,本文通过提升交通违法成本,培养公民守法习惯两个角度来提升社会效益,这也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从而能够综合施治,重点应该做到让人们都有良好的道路交通习惯,这对于提升交通违法成本来说虽然难,但是成效却比较好。 关键

  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应注重社会效益,本文通过提升交通违法成本,培养公民守法习惯两个角度来提升社会效益,这也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从而能够综合施治,重点应该做到让人们都有良好的道路交通习惯,这对于提升交通违法成本来说虽然难,但是成效却比较好。

  关键词:交通违法成本,守法习惯,社会效益

道路交通

  近段时间,“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罚款又扣分”的规定,在社会上引起热议:有的说面对“中国式开车”,提高交通违法成本,具有“敲山震虎、杀鸡儆猴”的震慑作用,乱世就该用重典;也有的认为针对“中国式过马路”,培养行人良好交通安全意识,才是“提高自觉、一劳永逸”的好方法。是采取“沉珂”下猛药的铁腕手段,还是遵循“抽丝”式的渐进式方案,本文试对两条路径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做一粗浅分析。

  1.交通管理与社会效益

  交通管理主要指交通秩序既针对交通安全的管理,由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管理绝不仅仅是政府的事,它事关人人,也需要人人参与。现代人口增加,生活节奏加快,人们出行增加的同时,文明出行意识却在不断淡化,使得交通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难度也越来越大。

  这里的社会效益指对社会带来的正面效能和益處的统称。一般交通管理带来的社会效益,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经济成本;二是时间成本;三是人身安全;四是社会和谐。这些效益相互关联并能够相互转化,比如时间成本可以转化为经济成本,人身安全成本又事关社会和谐、经济和时间成本。

  2.交通违法成本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2.1交通违法成本

  交通违法成本就是违法行为人或组织,因交通违法行为而带来的个人和社会损失。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违法成本有着个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分,有时个人的违法成本会远远小于社会成本,比如个人违法导致的城市拥堵,其社会成本有时会非常巨大。我们这里探讨的主要是个人成本,即个人因为交通违法,在受到处罚时所要付出的代价,这个成本是法定的。交通违法成本从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性,常见的主要有罚款类(金钱)、监禁类(时间),除此之外还有罚没、训诫、吊销执照等等。个人交通违法成本表现有不同性质、不同种类和形态,这有利于法律制定者选择更加合理的处罚形式,使得利用违法成本遏制违法行为更加有效。

  3. 培养遵守交通法规习惯及其社会效益

  3.1遵守交规的习惯

  遵守交通法规习惯和别的其他习惯一样,是在教育、约束、反复、再教育周而复始作用下,通过行为养成而达到的一种惯性或者有规律的自觉行为。我们知道习惯分为好坏,好习惯的养成往往需要教育、借助约束,并在一个时间段内反复提醒落实,才能形成。一个人养成什么样的习惯取决于其生活环境及个人意愿。

  习惯好坏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它不具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规范性。人们都有基本的善恶区分能力,也都有去恶扬善的意愿、本性,借助于这个本性,强化、引导遵守交通法规习惯的形成十分重要,因为这个习惯事关你我的生命。需要提醒的是,鉴于司机与行人相比在交通中一贯占据“强势”地位,所以,司机养成遵守交规的好习惯就显得更为重要。

  3.2培养遵守交通法规习惯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具有遵守交通法规习惯的人数在社会中占比,与收获的社会效益有着无需证明的正相关。茅于轼先生在《生活中的经济学》中说:一个高效文明的社会,守信、守时、守则应当成为一种标志,其带来的社会效益也是无法估量的。据统计,2006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10万多,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无法谦虚的排在了世界第一的位置:每年死亡10万多,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要无情、残酷的数字。还是来看几个场景:

  场景一:某三线城市十字路口,设有红绿灯,车流量不大,有警察执勤,行人违规没有落实处罚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占比很大,但是,司机多半会遵守交通法规,记者采访行人是否知道红绿灯作用,皆知。

  反应出的问题:行人没有养成遵纪守法习惯,而司机在这方面的习惯较好。

  总结:文化、法律、道德观念背景状况,是市场规则得以遵循的基础,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带来的是交通的畅通、社会的和谐以及附带的经济效益。

  4.好的交通秩序来自于综合施治

  4.1提高违法成本具有局限性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应当为违法者设定远高于违法行为所得的成本,但这个成本高到什么程度?越高越好吗?尤其在利用提高违法成本,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社会效益的情况下,不免会诱导相当一部分人,误入无限增加违法成本以获得更好社会效益的误区。事实是违法成本一旦突破有效作用范围,其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还是用随地吐痰的例子来说明问题的好。

  2003年非典期间,为遏制随地吐痰,多地出重拳、借助高罚款来约束这一不良行为,先是某地抛弃了“天安门吐痰事件的0.5元罚款标准”,把随地吐痰罚款额度提高到了50元,并收到不错效果;接着上海哄抬“价格”,罚款额度被提高到200元,效果显得更是惊人;再后来一个城市竟开出了随地吐痰千元“天价”罚单,并引起巨大轰动。按道理说,千元罚单应当收到千倍抑制随地吐痰的社会效果,但让人惊异的是,相较于上海等城市,该地随地吐痰者面对如此高额罚单,竟无动于衷。

  为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大出人们意料的情况?其实细想原因也简单:如此“兴师动众”仅仅为了对付一个随地吐痰陋习,是否有点过了?随地吐痰毕竟只是一个不良习惯,设定如此高的成本和代价,结果是使执行变得特别困难,执行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变得不足为奇了,于是,吐痰者依旧,预期的社会效果也彻彻底底的“归了零”。可见,立法是一门科学,单纯倚靠不断提高的违法成本来获取越来越高的社会效益,是具有一定局限性的。

  4.2让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成为一种美德

  时间和实践都证明,持久、广泛、深入培养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有时候能够收获意想不到的社会效果。我们常常会看到,母亲拉着懵懂儿子的手要闯红灯,儿子会说“不行,老师说了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能闯红灯。”

  其实这种话,妈妈也听她的老师教导过,只是,社会不良习惯沾染了妈妈,她的好习惯也变倍侵蚀了,所以,培养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要持之以恒;我们也不难看到,在十字路口司机多半会选择守法,而且无论有没有行人,有没有警察,这一来是电子监管的作用,但不能不说相对于行人,司机受到的教育更多也是重要原因,所以,培养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要做到人人参与;有人说没有养不成的习惯,只是看你养不养。其实,从小学到中学,学校在进行交通守法教育方面是付出很多心血的,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只不过他们的心血,往往因社会整体交通意识淡薄,而被渐渐稀释了。

  如果政府部门承接一下责任,让孩子们走出校园之后,仍然褒有遵守交通法规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个热情,把宣传培训工作做得更细、更深,让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成为一种令人称颂、尊敬的美德,那么社会上具有遵守交通法规好习惯的人就会越来越多,并逐渐形成辐射效应。到了那个时候,交通秩序问题也就不是问题了。

  可见,好的交通秩序需要采用综合施治的方法才能实现,提高违法成本具有局限性,通过“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遵守交通法规好习惯的培养,同样也能收获一个和谐友好的交通秩序。

  参考文献:

  [1]茅于轼.《生活中的经济学》.暨南大学出版社.2015.9.1.

  [2]童炜,华培佩.《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及其经济效益分析》.科技风,2013(11)240.

  [3]张志霞.《违法与守法成本》.豆丁网.

  [4]游劝荣.《违法成本论》.百度文库.

  推荐期刊:《道路交通管理》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管、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主办、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道路交通管理专业刊物。多年来,围绕公安交通管理中心工作,传播现代交通管理理念、交流交通管理先进经验、宣传交通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