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05月31日 分类:经济论文 次数:
摘要: 共享经济的本质,在于降低交易成本,使原来不可交易的资源进入可交易的范围。共享经济不仅是通过共享平台来匹配供求双方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而且是一场认知盈余的革命。我们把共享经济分为共享经济的运行特征和共享经济的制度特征。共享经济的运行特征与制度特征的相互促进对共享经济的制度变革至关重要。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并不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共享经济。历史上,重大商业模式变革或重大技术创新的使用都需要相应的制度供给。互联网技术、产能过剩、对共享平台的需求等都是客观存在的,能否把这些转变成共享经济,关键在于制度供给。我国制度供给中存在的问题不利于共享经济的发展,能否满足共享经济对制度的需求是共享经济能否成功的关键。
关键词: 共享经济; 交易成本; 制度变革; 制度供给; 联网技术创新
如何推动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行新模式是摆在理论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我们从制度层面探讨共享经济中的三个问题,共享经济的实质是交易成本最小化; 共享经济是一场重大的制度变革,我们把共享经济分为共享经济的运行特征与共享经济的制度特征,没有相应的制度变革共享经济就难以产生; 发展共享经济的关键是制度供给。历史上,我们面对新的经济形态,注重技术和产业层面的发展而忽视相应的制度变革和支撑,当前,面对共享经济,我们必须注意制度变革的研究。
一、共享经济的实质
共享经济也叫分享经济。根据初步统计,2015 年共享经济在全球的市场交易规模约为 8100 亿美元。2015 年美国共享经济总量 ( 3 万多亿美元,占美国 GDP 的 3% ) 超过中国共享经济总量 ( 1 万多亿美元) ,因此,我国的共享经济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有人说,共享经济的本质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或服务者。这种观点只看到了事物表面,而没有看到事物的实质。历史上任何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或商业模式的产生并能普及的关键在于能否通过制度/组织的创新使交易成本最小化。如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省交易成本,这是科斯当年的重大发现,企业这种组织之所以能替代市场是因为市场上的交易成本太高。当互联网出现以后又产生了去中介化 ( 组织) 和再中介化的问题。现在所谓的平台经济就是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组织形式,没有平台经济就没有共享经济。它类似于科斯当年所发现的企业。正如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省交易成本一样,共享经济的实质也是交易成本最小化。
还有人说,共享经济的核心是提高商品和服务的效用价值。这与上面的说法有类似之处,这种提高是通过共享来实现的,但是共享的前提是交易费用的降低。只有当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起来以后,共享经济才在各行各业得以产生,它会对生产、交换、分配及消费各领域产生深刻的影响。
1. 共享经济的实质是交易成本的最小化
共享经济是如何使交易成本最小化的? 因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大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从而使专车之类的共享经济得以产生。共享经济的本质,在于降低交易成本,使原来不可交易的资源进入可交易的范围。有些资源,虽然有供给也有需求,但是,由于相互寻找、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成本太高,所以无法进入市场交易,只能闲置,而移动互联网的出现降低了交易费用,使这些资源变为 “可交易的”,从而产生庞大的共享经济规模。
共享经济的一个颠覆性影响是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的形成导致交易领域的革命,它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降低了交易成本。基于大数据下的信用记录加强了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而社交网络的扩展有利于实现规模效应。这些变化导致企业边界的变化和个人与组织关系的变化,互联网和云计算在局部上大幅降低了企业间的交易成本; 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和云计算的消费过程创造出新的专业化价值,并带来个体经济的强势回归。① 互联网及互联移动减少了获取价格信息的成本,比较的成本,尤其重要的是使过去认为不能的潜在交易变成了可交易的,更重要的是它解决了从人格化交换到非人格化交换中的问题,使远距离的陌生人的交易成为可能,解决了信息不对称中的一些问题。共享经济既不是科斯传统意义上的市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企业,即出现了 “科斯地板”下新的商业模式。
2. 共享经济是通过共享平台来匹配供求双方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
共享经济中的共享平台实际上是一种匹配程序,是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中央派位制度,它大大地降低了交易费用。而对于分享经济平台而言,规模效应明显。假如一个区域只有一两台车运营,肯定让用户体验大打折扣。所以,《认知盈余》一书中认为 PickupPal ( 类似于顺风车) 创造了集合价值 ( aggregate value) ———用户越多,匹配的可能性就越大。可见,只有建立在一定体量的基数之上,通过信息交互、系统撮合,需求的匹配才能达成。互联网使潜在的交易变成现实的交易,潜在的需求变成现实的需求。经济学强调对专业化、分工的研究,而对交易的研究不够。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被移动互联网所解决,这也会引起经济学研究的变化。
二、共享经济是一场重大的制度变革
共享经济与其他人类社会上的创新一样,能否产生并不仅限于其技术层面或经济层面,我们把共享经济分为共享经济的运行特征和共享经济的制度特征。现在人们讨论共享经济的运行层面较多,而对共享经济的制度层面讨论较少,尤其是对二者关系研究不够。共享经济的运行绩效与制度创新红利的结合推动共享经济的制度变革。制度能否适应共享经济运行层面的需要是共享经济形成的关键。
1. 共享经济的运行特征
共享经济的运行特征不同于传统经济的地方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 1) 共享经济通过信息网络和信任搭建共享平台
建立这种共享平台的内在动力机制有: 第一,信息技术和网络社会,包括开放数据、网络的普及。共享经济是移动互联网下的产物。这包括全民移动化、移动支付等技术创新。第二,人口增长以及城市人口比例的增加为共享资源和服务提供了更多机会。第三,供给者从闲置物品中获得了额外的收益,而消费者通过合理的价格满足了需求,消费者感觉有更大的主动权和透明度,这种共享、共赢是建立共享平台的内在动力。
( 2) 共享经济是暂时转移闲置资源的使用权
共享经济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或服务者,并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商业模式,把闲置的资源提供给真正需要的人,创造新的价值,将成为未来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位于美国旧金山的网络公司 Airbnb 通过网站在全球范围内帮助私人房东与顾客联系,使大量的闲散私人住房得到了有效利用。人类社会经历工业革命后,由分工专业化和技术进步所积累的闲置资产是巨大的,共享经济将把这巨大的闲置资产的潜力释放出来,并使巨大的闲置资产价值化、货币化,一方面会引起生产、消费、分配及交换方式全方位的变化,另一方面减少了对资源、环境及生态的过度使用。
( 3) 共享经济以闲置资源的重复交易和高效利用为表现形式
共享经济分享的规模和使用频次大,并且产权边界相对清晰。共享经济是 “一次购买,多次出租”的商业 ( 模式) 思维在互联网条件下的体现,不断出现的共享平台将建立一个完整的商业生态系统。共享经济通过重复交易和高效利用大大减少了人类对资源的占用和环境的破坏。工业革命使人类使用的物质产品极大地丰富,但建立在私人所有制基础上的消费方式也带来了较大的闲置和浪费,尤其是对资源的过度使用和环境的破坏。
2. 共享经济的制度特征
( 1) 共享经济是产权领域的一场变革
共享经济要求对产权、规制及制度的设定进行变革,它与传统经济对产权、规制及制度的设定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共享经济条件下产权变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交易成本越低使使用权更重要。交易成本的下降,使产权的经济潜力得到更好的利用。在过去,我们必须要拥有一个物品,我们才能够使用它。而在今天,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就变得非常模糊了。
共享经济使产权观念向共享观念转变。在布茨曼看来,“合作式消费”在所有权方面的影响不亚于工业革命。在杰里米·里夫金看来,共享经济就是从产权观念向共享观念的转变。从资源配置角度看,私有产权制度并不是资源配置的最有效方式,尽管私有产权解决了激励问题,并能使外部性内在化,但从资源利用角度来看,私有产权并没有充分利用资源。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新产权,即共享产权,既保留了私有产权的特性,但同时又能使更多的人共享这种资源。
( 2) 共享经济是租赁合约取代买卖合约
在合约经济学看来,“共享”其实是私产制度下的一种合约安排。从合约选择的角度看,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会导致租赁合约取代买卖合约。当交易费用为零,是采用租赁还是买卖合约对结果没有什么影响,都会得出相同的资源分配。
( 3) 共享经济是从人格化交换到非人格化交换的转变
人格化交换就是在熟人圈里有限范围内的交换,它建立在互惠、重复交易以及非正式规范的基础上。人格化交换从本质上将经济活动范围限制在熟人圈里,需要进行重复的面对面的交易。而非人格化交换则是更高级的交易形态,它能在陌生人之间交换,这要求发展经济和政治制度解决陌生人之间的交换问题,处罚那些不守信用的人,为合作行为提供激励机制。
共享经济的发展使从人格化交换到非人格化交换变成现实。非人格化交换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在传统社会,人们之间就存在共享,但不是共享经济。从共享到共享经济的转变是一种质的飞跃。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是要从纯粹的无偿共享、信息共享转变为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 “共享经济”。
3. 共享经济是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有效结合所创造的新经济形态
从世界来看,美国的共享经济发展得最快。是不是互联网及互联移动产生以后就自然而然地产生共享经济呢? 不一定。那些有制度优势的国家和制度适应性效率高的国家更有利于共享经济的发展。如诺思所说,“全球经济”并不是同一水平的竞技场。发达国家在制度/组织框架方面有着重大优势,这一制度/组织框架能够获取整合分散知识所固有的潜在生产率,而分散知识是在一个专业化的世界中有效率地生产所必需的。①
共享经济的运行 ( 技术) 特征与制度特征的相互促进对共享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有了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并不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共享经济。在拉坦看来,对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相互关系的明确理解一直是困惑我们的问题。① 这种困惑主要来自于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具有同样的作用,但各自又需要相对的独立性,如何让它们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并形成推动经济增长的现实力量还是一个难题。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制度/组织的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 互联网技术创新的同时需要相应的制度/组织创新
共享经济的交易成本最小化从表面上看是互联网技术的结果,但实质上是制度/组织变化的结果。共享经济关键要去中介化和再中介化,没有这种组织上的变革,共享经济就难以形成。最优的制度就是交易费用最小化的制度。通过组织形式的创新还可以减少不利的制度环境对经济的影响。互联网技术只是降低与交换的效率有关的交易费用,但是有可能带来监督机会主义行为有关的交易费用的上升,而要降低这类交易费用就需要制度创新。互联网技术带来的交易费用的降低有可能被机会主义行为有关的交易费用的上升所抵销,从而使共享经济难以形成或发展。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共享经济在美国等国发展较快的原因。这些国家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完善的法律制度为共享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
( 2) 互联网技术进步的内容和进程受到制度安排的影响
互联网带给我们的好处是多方面的,互联网也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用得不好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能否用好互联网的关键在于制度安排。制度创新和组织变迁的功能在于降低这些交易费用,这种制度创新和组织变迁的好处在于知识产权得到更好的界定和保护,使私人收益率等于社会收益率,降低创新成本,扩大市场规模。知识和技术存量规定了人们活动的上限,但它们本身并不能由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 3) 互联网技术的使用和推广需要制度和组织的协调配套
共享经济的发展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支撑,会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有研究估计中国 99% 的娱乐软件和 93% 的企业应用软件是盗版的。这种侵权有利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够和信用不足将是制约我国共享经济发展的两大制度障碍。例如,现在网上有 30 万个卖家在卖一模一样的鞋,价格不断地降低,其中一部分卖家开始卖假货,因为假鞋的利润更高,在利益驱使下,更多的卖家开始卖假货。还有像互联网金融、“饿了么”等出现的问题都表明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缺乏的不是技术,而是制度及制度环境。没有制度保障,我们不仅不能利用这些技术,而且会糟蹋这些技术。
三、共享经济形成的关键是制度供给
历史上的重大商业模式变革或重大技术创新的使用都需要相应的制度供给。互联网技术、产能过剩、对共享平台的需求等都是客观存在的,能否把这些转变成共享经济,关键在于制度供给。制度供给中要处理好以下关系:
1. 要处理好共享经济运行和制度的关系
共享经济的制度安排能否适应共享经济的运行特征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共享经济的发展。共享经济既产生于传统经济,但又不同于传统经济。共享经济是对传统经济的替代、补充和竞争。这个过程不可避免地产生矛盾。如何处理好共享经济运行与制度的关系,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认知和观念。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运行的时间还不长,运行的特征及其规律还需要我们去认知,因此,适应共享经济的制度建立就显得相对滞后,这是正常的。问题是,这时政府对共享经济的态度和信念非常重要。是按照共享经济本身的运行规律去建立相应的制度,还是用我们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制度套用于共享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共享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这是国家制度设计好坏的分水岭。
二是发挥政治制度在处理共享经济的运行与制度的关系中的重要作用。莫基尔详细地描述了知识积累如何促进西方国家转变为现代经济体制。然而,如果没有鼓励知识积累和知识应用的制度,这种转变就不可能发生。不仅产权需要保护,现代化进程本身也需要防止将要受到利益损害的那些利益集团所做的抵抗。在这种条件下,政治制度决定了改革的支持者和反对者之间的博弈及均衡态势,从而影响技术革新和应用的能力。② 让共享经济的制度安排适应共享经济运行的需要是政治制度要解决的问题。
三是按照共享经济的运行及特征建立和完善制度,而不是让共享经济去硬套现行的制度。除了共享文化及理念等非正式规则以外,我们重点探讨适应共享经济需求的正式制度供给。前面我们讨论的共享经济的制度特征大都反映了共享经济对制度的需求,这些制度需求是不同于传统经济对制度需求的。如使用权比所有权更重要; 去组织化和再组织化; 非人格化交换的制度安排等。能否满足共享经济对制度的需求,关键取决于制度供给。
2. 要处理好政府规制、法律与共享经济发展的关系
共享经济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如何建立共享监管规则和适应共享经济的法律制度是一个新课题。
在发展共享经济的过程中,政府规制涉及以下问题: 首先,如何规制共享经济的风险。“共享经济”也会带来新的风险。这些新产生的共享平台有可能与现有行业制度发生冲突或存在法律监管空白,包括规避税收、信息共享的数据安全、机会主义行为等。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这些共享平台企业的创新服务与强调安全质量的法规之间取得平衡? 这里不能单纯地强调政府的规制,而是要引入市场的理念,应该鼓励企业通过引入现有的信用系统及相应激励约束机制减少安全隐忧。其次,共享经济的发展面临监管的不确定性和现有企业破坏竞争,主要根源是共享经济活动在应用于现有法律和规范时存在模糊边界。如 Uber 在世界各地都面临 “监管斗争”和监管博弈。对此,当前发展 “共享经济”最大的障碍是政策不确定性,法规如何与共享经济相适应是世界各国都共同面临的问题。尽管现有法律制度会与共享经济的发展存在冲突,政府理性的做法是修改或完善现有规则,使共享经济的发展不存在门槛。
3. 要协调好传统经济与共享经济之间的利益关系
专车发展的真正难题在于如何协调保护持牌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和鼓励专车这种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冲突。产业革命时代是合作式生产,共享经济则是合作式消费。发展共享经济平衡利益矛盾的最好办法是协调各方利益,建立相应的缓冲机制和协调机制。如对家庭酒店业监管须考虑多个主体的利益。旧金山计划将房屋共享出租的年累计时间限制在 120 天内,这是为了保护传统酒店业。
4. 制度供给要适应制度需求,要提高制度适应性效率
所谓制度的适应性效率就是指国家能否面对外部条件或环境的变化对新的经济或问题做出相应的制度反应。任何新的经济形态的出现都需要相应的制度变革来适应。共享经济更多地表现为由于互联网的出现加上制度创新的适应,将会对人类社会经济产生深刻的影响。具有适应性效率的制度结构才能有利于共享经济的产生。原来有利于产生创新的制度安排不一定能面对所有的创新,这就需要制度的适应性效率,能面对外部不确定性的环境做出相应的反应,这种反应不一定都正确,但至少为试错提供了机会。当新的经济或创新形态本身的规律还不清楚的时候,政府不要随意地制定规则,这有可能把创新扼杀掉。
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从大的方面来看,共享经济是人口数量、知识存量与经济制度的相互作用的结果。② 我国发展共享经济有人口优势,据工信部统计,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为 12. 9 亿户,其中移动宽带用户数达 6. 4 亿户。与共享经济发展相关的互联网技术也不是大的问题。对于中国来讲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我国发展共享经济的制度供给还存在问题 ( 包括政府规制、政策及制度适应性效率等) ,这些制度供给上的不足或不能适应共享经济发展的需要,不仅对已经存在的共享经济发展不利,也不利于新的共享经济的形成。总之,能否满足共享经济对制度的需求是共享经济能否成功的关键。
本文作者:卢现祥,由于篇幅原因对原文进行了一定的删减,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