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05月08日 分类:经济论文 次数:
摘要:目前,我国综合能源服务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国外能源企业已经开展了综合能源服务的相关实践。电网公司、发电集团等大型能源企业提出了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的企业发展战略。综合能源服务将成为未来能源行业重要的服务模式和业务形式。
关键词:智慧城市;综合能源服务商;运营模式;多能源互联;
研究了智慧城市多能源互联下综合能源服务商的运营模式,分析了智慧城市多能源互联运营的互联模式,界定了综合能源服务的目标客户、业务范围和实施主体。根据我国综合能源服务商的经验,提出了智慧城市多能源互联运营下综合能源服务商的投资模式、服务策略、盈利策略和发展策略。
一、智慧城市多能源互联下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叙述
1.综合能源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为满足终端客户多元化能源生产与消费的能源服务方式,综合能源服务涵盖能源规划设计、工程投资建设、多能源运营服务及投融资服务等方面。南方电网公司提出,综合能源服务主要可分为新能源、节能服务、能源综合利用、电能替代、储能、科技装备、创新服务、“互联网+”等业务。由于综合能源服务符合各国对能源高效利用,以及安全、环保、可持续等方面的要求,已成为发达国家新的能源战略竞争和合作的焦点,传统能源企业、能源服务商都在积极策划拓展综合能源服务市场。
2.综合能源服务目标客户。综合能源服务主要以产业园区、工业企业、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数据中心等为目标客户。在综合能源服务开展初期时,目标客户可首先以建筑物、工业企业为主,同时拓展少量信誉好、风险低的学校、医院等客户。综合能源服务的目标客户应优先选择对降低能源成本存在迫切需求的客户。在进行目标客户选择时,应充分考虑客户的用能规模、能源服务需求的稳定性、较强的支付能力、较高的负荷密度等因素,以确保获得较高的服务收益。
3.综合能源服务业务范围。综合能源服务商结合自身主营业务优势,统筹运用能效诊断、节能改造、用能监测、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冷—热—电三联供、现代储能等多种技术,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发展。
二、智慧城市多能源互联下综合能源服务商运营措施
1.分析综合能源服务商投运模式。
(1)混合所有制模式。电网企业、社会资本、园区管委会之间互相合作,成立多元化的能源服务公司,满足用户多样性的用能需求。混合所有制投资模式可以通过各主体之间的股权合作,成立多元化能源服务公司,发挥各主体在设备、技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等优势,增加多能源互联运营的竞争力,亦可以分散风险。(2)建设—经营—转让模式(BOT)/建设—拥有—经营模式(BOO)。该模式是由多家能源企业以混合所有制的方式成立综合能源服务公司,以政府经营特许权方式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在特许经营期内,由综合能源服务商对项目的运营进行管理,所获利润收益的支配权归能源服务商所有。期满后,若为BOT模式,则终止特许经营权利,综合能源服务商将无偿移交给政府;若为BOO模式,综合能源服务商则获得该项目的所有权。
(3)建设—转让模式(BT)。即综合能源服务商可采取此投资模式。通过与业主签订合作协议,投入资金进行多能源互联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获得多能源互联系统的运营权,收益归公司所有;业主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期限,分期赎回基础设施,直至最后一期,所有公司投入的资金已经被业主全部付清时,转让该运营权,此后的收益归业主所有。
2.综合能源服务商服务策略分析。
(1)为用户提供多元能源服务,构建多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体系。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储能电站等基础设施,满足用户对电、热、冷、气等能源需求,构建综合能源集成供能系统。(2)做好用户能源基础服务,形成以电为核心的能源消费新模式。推进用户侧电气化的能效提升,降低用能成本,改善用户体验;对用能设备设施等开展故障诊断和智能运维服务,提高用能稳定性,保障用电安全。(3)制定科学的综合能源服务营销策略,满足用户差异化服务需求。以能效管理、用能咨询、用能监测、能源物业为切入点,向用户推介多元化的能源组合,提供定制化的综合能源整体服务方案。
(4)推进“互联网+”能源增值服务,搭建终端用户综合能源管理云平台。搭建基于“源—网—荷—储”多元数据信息交互的综合能源管理平台,促进能源流与信息流深度融合,为用户提供用能诊断、能效预测、综合需求响应等增值服务。(5)探索和开发综合能源金融衍生服务,实现用户价值的持续增长。利用“云、大、物、移、智”等新型技术,研究分析用户的能源消费行为特征,为用户提供多种用能决策支撑;深入研究碳交易、金融服务规则,重点开发以能源保险、能源理财、碳资产交易等综合能源金融衍生服务。
3.综合能源服务商盈利策略分析。
在多能源系统的运营过程中,综合能源服务商应充分结合不同用户的需求,通过为用户提供多样化的综合能源服务并获取收益。目前,综合能源服务商可开展运用的盈利策略主要包括几个方面。(1)供电、热、冷、气服务。综合能源服务商将区域内的分布式风电、光伏、储能等电能出力供应给用户并获取收益;综合能源服务商将区域内的热泵、电采暖设备、分布式天然气、储热等热源的热能出力供应给用户并获取收益;综合能源服务商通过采用冷—热—电三联供、冰蓄冷空调、电制冷机等设备为用户提供供冷服务,并获取收益;综合能源服务商向用户供应天然气并获取收益。(2)配电网服务。综合能源服务商通过竞标的方式获得增量配电网试点区域配网投资权限,配售电公司可以进行配电网投资并拥有配电网的经营权。其他售电公司、发电企业等售电主体与区域内用户开展电力交易产生的过网电量,则可以对其按照省级核定的输配电价进行收费,获取配电网过网费收益。
(3)增值服务。能源物业。综合能源服务商作为区域综合能源系统内的直接供能服务机构,为终端用户提供内部管网的更新、改造,能源设备的安装、代运营和检修保养等增值服务,和客户签订一次性代理合同,以合同约定季度、年度收费的方式获取收益。能效诊断和监测。(4)补贴收益。政府为鼓励分布式发电产业和储能产业发展而进行的财政补贴或其他补贴,政府补贴可考虑按照发电量或系统容量进行价格补贴或一次性补贴,该项补贴收益可视为系统运营商的直接经济收益。
4.综合能源服务商发展策略分析。
在智慧城市多能源互联运营的近期阶段,多能源互联相关技术、运营经验尚未成熟,综合能源服务商应以购售电业务为主,依托增量配电网试点,逐步拓展以电为核心的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探索适用于多能源互联运营的发展策略;而在远期发展阶段,相关多能源互联运营技术发展成熟,综合能源服务商应“云、大、物、移、智”等新型技术,搭建基于“源—网—荷—储”多元数据信息交互的综合能源管理平台,建立信息化服务体系,构建智慧城市综合能源供应服务体系。
结语:
总之,通过梳理多能源系统的种类及架构,明确提出了智慧城市下多能源互联系统的运营方式;明确界定综合能源服务的目标客户、业务范围、实施主体和国内综合能源服务商的成功经验;全面研究综合能源服务商投运模式、服务策略、盈利策略和发展策略,为综合服务商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提供新型商业模式、拓宽盈利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曾桥.探讨智慧城市多能源互联下综合能源服务商运营模式.2017.
[2]张东平.浅谈智慧城市多能源互联下综合能源服务商运营模式.2018.
城市发展论文范文:智慧城市理念与未来城市发展前景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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