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02月08日 分类:经济论文 次数:
摘要:为了探究西部农村少数民族在网络空间中的实践和融入情况,本文对宁夏11个村落少数民族居民互联网使用的现状与特征进行了考察。研究发现,互联网已成为当地少数民族获取信息的主要媒介;从网络铺设、上网设备占有和网络资费的情况看,互联网对农村少数民族具有较高的可用性。与此同时,这一群体在互联网使用中存在一些现实问题。村民线上活动的内容及其结构不尽合理,较少将互联网作为自我发展的工具;在线关系显现出浓重的熟人社会色彩,表现出低度融入,在利用互联网拓展自身的社会资本、发展机会、群际交流等方面仍有局限性。论文最后提出,可通过提高信息素养、丰富内容供给、拓展在线关系的方式,协助村民建立更加健康合理的在线活动结构和更为开放的网络社会关系,以促进各民族基于互联网的交流互嵌和共同发展。
关键词:农村少数民族;互联网使用;媒介可用性;在线活动结构;在线关系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布的报告,截至2019年12月,中国农村网民规模达2.55亿,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2%[1]。少数民族大多聚集于农区、牧区和山区,随着4G网络服务在广大民族地区(包括艰苦边远地区)的普及,价格数百元的智能手机成为当地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维系社会关系、寻找工作机会和获取精神愉悦的生活必需品。
少数民族论文范例:新时期农村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教学探究
互联网进入少数民族农村社区的同时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借助互联网,农村少数民族具备发挥后发优势[2]的基本条件,可能在融入网络空间的过程中实现弯道追赶和跨越式发展[3];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警惕在农村少数民族和其他群体之间形成新的数字鸿沟[4][5]。
人们对互联网的使用往往会带来社会经济收益,即互联网红利[5]。然而,已有研究显示,不同群体使用互联网产生的红利并不均衡,这种不均衡表现在经济、教育、医疗[6]等多个领域。谭艳芝等人发现使用互联网给城市人口带来的收入回报率显著高于农村[7];李晓静则发现数字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导致城乡儿童在知识获取、社会参与和个人发展上有所差距[8]。
红利差异意味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通讯技术在普及中带来了新的社会不平衡[9],这对信息时代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均衡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对于西部农村少数民族居民而言,突破原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避免形成数字鸿沟就显得尤为重要。上述机遇和挑战归结为一个问题,就是农村少数民族的互联网使用问题。
互联网使用不仅呈现了农村少数民族网络融入的形式,也影响着其网络融入后的社会经济后果,因为网络使用差异与网络红利差异密切相关。研究表明,倾向于使用互联网资源进行再学习和人力资本再积累的群体,其获取的互联网工资溢价效应更高,即以经济收入为表现形式的网络红利更多[10]。受教育程度高和收入高的用户一般将互联网用于获取经济利益而非娱乐[11]。在同等网络可及性条件下,互联网运用方式的差异导致了获取知识的差别[4]。
简言之,将互联网用于积累资本[12]和自我发展有助于人们获取更多的互联网红利。更有甚者,在同等网络接入条件下,是否运用互联网改变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成为社会分层的新维度。因此,避免形成新的数字鸿沟、实现弯道追赶的关键环节是农村少数民族在网络空间中的实践与融入。我们认为,只有充分了解农村少数民族互联网使用的结构和特征,了解他们对互联网的认知和评价,才可能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引导和服务,有效防止在网络接入后形成“网络使用沟”[13],促进农村少数民族在既定社会环境中创造性地使用互联网。
具体而言,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是:作为中国网络空间中的新实践者,农村少数民族对互联网使用的广泛度和强度如何?在线活动结构和关系结构怎样?如何认知和评价互联网?基于上述背景,我们从宁夏北部、中部、南部选取了11个村落,对西部少数民族村民互联网使用情况进行了研究。
二、研究设计与方法
(一)数据收集方法
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辅以深度访谈。调查问卷由课题组设计,经过征求专家意见、预调研、修改等多个环节最终确定。调查组在宁夏北部、中部、南部3个县的11个村落进行了数据采集。受访者423位,剔除12份不合格问卷,最终获取有效问卷411份。访问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在进入社区前,对7名访员进行了两次培训,使访员充分了解研究设计和题项意义。为了更有效度地获得信息,访员由调查区域内民族高校的大学生担任,他们熟悉调查区域的方言、文化,能够较大程度地保证被访人对问题的理解。
三、研究所见
(一)互联网可用性
“可用性”(usability)概念源自信息管理和人机交互研究领域,指“一个产品可以被指定用户使用,在一个特定使用情景中有效地、有效率地、满意地达到指定目标的程度”。在本研究中,我们引入“可用性”概念,借助它来描述农村少数民族在特定情景中接近和使用互联网查找、传递信息的容易程度。
我们发现,从网络设备和网络资费的情况看,互联网在农村少数民族群体中具备一定程度的可用性: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较为普及,网络资费在村民可承受范围之内。多数村民对互联网使用处于接触和探索阶段。农村少数民族在融入网络空间的过程中跨越了设施昂贵、操作复杂的电脑时代,直接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对农村少数民族群体具有较高的可用性,他们具备借助互联网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本条件。在网络设备占有方面,智能手机成为村民第一上网终端,使用手机流量成为接入互联网最普遍的方式。本次调研的11个村都铺设了移动互联网,超过八成受访者拥有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接入权限。
与之相较,仅有不到四成的受访者可接入固定宽带,拥有电脑的受访者仅占两成。此外,超过七成的受访者使用手机流量接入互联网,占比远超其他方式的上网者。31.5%的受访者通过自家WiFi上网,在邻居家和公共场所上网的受访者仅分别为8.9%和6.9%。在网络资费方面,移动互联网资费处于村民可承受范围之内。近75%的受访者每月的上网资费低于60元。
其中,每月花费20~39元上网的受访者最多,比例接近30%。在调研地区,受访者大多认为用得起资费60元以内的流量不限量套餐。固定宽带接入的费用高于手机流量费用,部分受访者在深访环节表示这一费用有些贵。此外,对网龄的调查显示,互联网进入农村少数民族社区的时间较短,目前仍处于快速扩展阶段。超过八成受访者使用互联网的时间低于五年,其中网龄一年内的受访者最多,占比21.8%,网龄两三年的受访者次之(19.1%)。
(二)互联网使用行为对互联网使用行为的调查发现,互联网已经成为农村少数民族获取、传播信息的主要媒介。超过八成受访者使用社交媒体,使用率正在逐步接近电视(91.5%);村民每天使用互联网的时长超过传统媒体。与此同时,村民的在线活动结构与全国农村用户的整体活动结构存在显著差异,相比之下,他们更倾向于沟通、娱乐,较少获取公共信息。
四、结论与讨论
(一)互联网在农村少数民族居民中具有可用性,该群体具备跨越式融入网络社会的基本条件从网络铺设、上网设备占有和网络资费的情况看,互联网在农村少数民族群体中具备较高可用性。上网设备、上网方式的调查结果表明,农村少数民族跨越了操作复杂、成本昂贵的电脑时代,正在通过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快速步入网络社会。智能手机的价格、触屏交互方式、语音识别功能大幅度降低了使用互联网的门槛,收入和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村民也可通过互联网获取所需信息。这为农村少数民族在融入网络社会的过程中发挥后发优势提供了基本条件。
此外,互联网成为农村少数民族获取信息的主要媒介,日均使用时长超过传统媒体。就使用强度而言,受访村民使用互联网的日均时长超过传统媒体,达到145.11分钟(近两个半小时)。在使用广度上,尽管电视仍是社区中最普及的媒介,但互联网使用率亦处在赶追和接近的状态。此外,互联网在农村少数民族群体中的扩散受社会经济地位等结构性因素的影响显著,使用群体呈现出年轻化、高收入和高学历的趋势。互联网在农村少数民族居民中较高的可用性,意味着农村少数民族基本跨越了网络“接入沟”,在互联网技术接入层面享有与其他群体均等的受益机会。
广义的数字鸿沟包括不同社会群体在互联网接入和使用两个层面的差异。接入沟被定义为信息拥有者和信息缺乏者(havesornothaves)之间的鸿沟[17],指向国家公共政策和基础设施供给,代表了更为根本的信息平等问题。如卡斯特所言,“连接就意味着价值,而没有与互联网连接就很可能意味着被淘汰”[18]。使用沟则指向用户对应用互联网的应用差异。从我们的调研数据可以看出,国家有关互联网普及的公共政策和技术设施供给在民族地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互联网对于农村少数民族而言用得上、用得起。农村少数民族不再是游离在网络之外的信息缺乏者,他们基本享有接入互联网这一更为根本的信息平等权利。
(二)村民在线活动单一,在线活动结构不尽合理
与此同时,受访村民的在线活动结构与全国农村用户在线活动总体结构存在较大差异,互联网在农村少数民族的交流、娱乐、信息获取和商务交易领域的渗透率均显著低于全国农村总体水平。多数村民倾向于使用互联网交流沟通和娱乐,仅有不到30%的村民通过互联网阅读新闻或搜索信息。与之相应,村民使用互联网的主要目的是社交和娱乐,以交流情感为目的使用互联网的村民占比最高(63%),其次是娱乐(43%)、寻找新闻资讯(26%)和从事电子商务(14%)的村民。调查结果表明,接入鸿沟的缩小并没有消除农村少数民族与其他群体在互联网使用方面的差异。
接入互联网为每个人提供了均等受益的机会,却不意味着每个人受益均等。已有研究显示,个人的在线活动可分为发展因子和娱乐因子,浏览新闻、投资炒股、学习和工作可归入发展因子,购物、交友聊天及娱乐可归入娱乐因子。发展因子得分越高,所产生的互联网经济溢价效应越明显[10]。从调研结果来看,农村少数民族发展因子与娱乐因子的关系显然不尽合理,这一点在受访者对互联网的认知和评价中也得到了交叉验证,受访者认为互联网对交流沟通的影响更大,对了解新闻时事和市场信息的影响较小。
不尽合理的在线活动结构可能扩大农村少数民族和其他群体的互联网红利差异,因为与其他群体相比,农村少数民族较少将互联网作为自我发展和资本积累的工具。尽管在网络可用性层面,农村少数民族具备借助互联网发挥后发优势的基本条件,但能否真正发挥后发优势仍取决于村民如何使用互联网。鉴于此,我们建议帮助村民提高媒介素养。借助微信村群、小组群等教授他们使用互联网获取有效信息的技能,推介信息资源,帮助村民了解国家政策、市场信息、农技知识等。此外,我们也建议当地政府和媒体提供农村少数民族可接触、可理解的高质量网络内容,帮助村民建立健康的在线活动结构。
(三)社区线上关系显现出熟人社会色彩
与全国用户数据相比,受访群体的线上关系结构显现出较浓重的熟人社会色彩[19]。超过70%的村民线上关系局限在社区之内。90%以上受访者的在线联系人包括家人和亲戚,该比例高于全国总体水平近1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联系人包括村干部或老板、网友和陌生人的受访者比例则远远低于全国总体水平。除个体发展外,对互联网使用的关注也包含了社会交往领域。
在理论上,互联网为发展和构建新的社会联系提供了可能性。研究发现,使用互联网有助于扩大并维持个人的社会网络[20];与非使用者相比,社交网站的使用者拥有更多的网络社会信任[21]。对于农村少数民族而言,上述社会关系一旦建立,可以起到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可以作为社会资本促进农村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增加就业、就学机会,增加互联网红利;另一方面也可成为农村少数民族与其他群体交流的桥梁,发展多元化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融入度,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在现实情况中,农村少数民族的线上关系更多表现为线下社会关系的映射,包含的社会资本和关系多元性分布也与线下关系形成同构。这表明农村少数民族在利用互联网扩充自身社会资本和社会参与机会方面仍受到局限。接入互联网仅仅是网络融入的开始,我们应当帮助村民发展多元线上关系,促进村民在就业、教育、医疗等领域更好地嵌入互联网。据此,我们建议当地政府创造各类与社区外在线交流的机会,如技能培训、招工就业、防疫诊疗、农技科普等方面在线交流的机会,鼓励和引导当地村民与对方建立线上联系。以此为基础,加强各民族基于互联网的交流互嵌和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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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韦路,张明新.第三道数字鸿沟:互联网上的知识沟[J].新闻与传播研究,2006(4).
[5]邱泽奇,张树沁,刘世定,等.从数字鸿沟到红利差异——互联网资本的视角[J].中国社会科学,2016(10).
作者:任天浩朱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