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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制度改革、人力资本与创业选择

时间:2021年08月09日 分类:经济论文 次数:

内容提要:通过构建创业决策模型,本文分析了商事制度改革和人力资本对创业的作用,并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启动时间、三证合一落实时间和设立市场监管局时长三个方面测度各地级以上城市的商事制度改革,进而使用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的近60万个个

  内容提要:通过构建创业决策模型,本文分析了商事制度改革和人力资本对创业的作用,并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启动时间、“三证合一”落实时间和设立市场监管局时长三个方面测度各地级以上城市的商事制度改革,进而使用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的近60万个个体创业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1)商事制度改革促进了创业;(2)商事制度改革提高了创业质量,机会型创业占比更大,创业收益更高;(3)从人力资本在创业活动的配置视角,探究人力资本对“改革促进创业”的中介效应,发现改革激发了人力资本在创业上的比较优势,更多高人力资本人士参与创业,从而推高了创业数量和质量。因此,商事制度改革要与人才政策相结合,为高人力资本人士的创业活动提供更多制度便利,以提升全社会创业水平。

  关键词:商事制度改革营商环境人力资本创业选择

人力资源

  一、引言

  商事制度是决定企业营商环境的主要因素,其范畴涵盖了注册、经营、扩容、变更、破产等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长期以来,中国商事制度一直不够完善,企业进入市场所要经历的审批时间、步骤以及费用远高于其他全球主要经济体(Djankov等,2002;Djankov等,2006),是制约创业的重要体制因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逐步加强了商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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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放宽工商登记条件,2014年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启动,2015年全面实施“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制度,这些举措在企业注册资本要求、注册场所要求、登记程序数量和时间等方面极大地降低了创业的准入限制,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且,随着行政体制改革进程与市场化进程的不断适应和吻合(何艳玲,2020),改革重心从减少和下放审批事项逐渐深入到“放管服”改革各个领域,并着力加强了对事后监管和服务的改革力度,商事制度改革也从减少事前准入限制拓展到维系事后市场秩序,表现为2016年推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18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设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起施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方面。

  因此,尽管商事制度改革的概念较为宽泛,但大致可以归结为降低事前准入和加强事后监管与服务两个方面,这对人们的创业数量和质量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基于国内外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证研究大都表明,商事制度改革显著促进创业。

  企业注册审批的程序过多、效率过低、时间过长,增加了创业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影响了企业家对商业机会的把握(Dreher和Gassebner,2013)。Bruhn(2011)对墨西哥2002年的快速开办企业制度改革进行了研究,发现改革促进了潜在企业进入和产出增长。Amici等(2016)对意大利商事制度改革的研究发现,改革提升了企业的进入率和存活率。Branstetter等(2014)发现,葡萄牙设立一站式服务机构减少了企业的等待时间和成本。

  黄亮雄等(2020)发现中国的商事制度改革促进了大众创业。进一步的问题是,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了谁的创业?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之后,是所有人同比例地被创业所吸引,还是某些人群创业意愿变得更加强烈?本文试图从人力资本在创业活动的配置视角,着重检验商事制度改革是否增强了高人力资本人士的创业选择,以此探究“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创业”的渠道或中介效应。这样不仅可以窥探创业数量增多背后的原因,也可以对创业质量进行解读。

  一般意义上讲,那些在劳动力市场上享有足够就业机会的高人力资本人士,认知和发掘市场机会的能力更强,他们放弃就业而从事高风险的创业活动,更可能是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其创业质量往往更高。人们的创业选择需要考虑事前成本和事后收益两个方面。从创业的事前成本来看,以往企业注册和变更等存在较高的制度成本,需要依靠时间、金钱以及社会关系来克服,而高人力资本人士在这些方面并不具备明显优势,所以他们和其他人一样需要付出相近的成本,且他们的机会成本更高。因此,创业者很可能是在时间、金钱和社会关系上具有比较优势的个体而不一定是那些人力资本更高的个体(Sheng等,2011;马光荣、杨恩艳,2011;李涛等,2017)。

  从创业的事后收益来看,一般来讲,高人力资本人士更具技术性、前瞻性的创业想法,对商机的把握更加精准,创业收益相对更高,而且这一收益越是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越能体现,而在行政干预和行业垄断之下却不易显现。商事制度改革之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降低,且对高人力资本人士而言节省成本更多;各级政府努力维系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高人力资本的创业收益提高更多。申言之,商事制度改革之后,高人力资本人士的事前成本降低更多、事后收益提高更多,其创业比较优势更强。

  综上,我们要研究的问题是商事制度改革是否提高了创业数量和质量,并探讨人力资本在其中的中介效应。首先构建创业决策模型,讨论商事制度改革和人力资本在创业中的作用,提出理论命题,进而使用全国流动人口调查数据做实证检验。之所以使用流动人口数据,并非为了强调流动人口在创业上的特殊性,而是用其代表广大创业和非创业人群。实际上,该数据的代表性比较好:一是数据地域广、样本多、年份长,故从中得出的结论的普适性较强;二是数据反映出的创业比例、人力资本分布等情况与全国宏观数据较为吻合;三是流动人口可以更好地“用脚投票”,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创业者影响制度改革”的反向因果问题,故内生性问题相对较弱。

  叶文平等(2018)认为,创业机会分布的不均衡和创业租金的差异会导致潜在创业者的跨区域流动,从而影响区域创业活跃度。本文研究发现,工商登记改革启动时间每提前一个月、“三证合一”开始时间每提前一个月、市场监管局每早设立一年,则个人创业的发生比分别增加08%、04%和15%。而且,高人力资本人士更倾向于在良好制度下创业,人力资本与商事制度改革共同提升了创业质量。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体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检验了商事制度改革对创业的中介效应。从人力资本配置角度,研究认为商事制度改革促进了高人力资本人士从事创业的比较优势,从而推动全社会的创业选择。

  第二,对于创业的分析,不局限于创业数量,也重点考察创业质量。从是否为机会型创业和创业收益两个方面度量创业质量,研究发现正因为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了高人力资本人士的创业热情,不仅使得创业数量增多,也带动了全社会创业质量的提升。

  第三,对商事制度改革效果进行了定量评估。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启动时间、“三证合一”落实时间和设立市场监管局时长三个方面对商事制度改革进行了刻画,分别涉及改革时间、内容和机构三个维度,因此变量的识别相对全面和准确。黄亮雄等(2020)从城市层面检验了商事制度改革对创业的影响,本文则拓展研究了创业者的人力资本和创业质量问题,且商事制度改革的衡量方式也与之不同。刘诚和杨继东(2020)、夏杰长和刘诚(2020)分别研究了商事制度改革对产业专业化和创新发展的影响,尽管都是检验商事制度改革的经济影响,但与本文选题具有较大差异。

  二、理论分析

  (一)文献综述

  商事制度改革可能激发人们的创业热情。制度环境的变革会影响或塑造其行为,完善的制度环境能够有效培育创业机会(Kshetri和Dholakia,2011;杜运周等,2020),企业家的重要职能是对变化着的环境或被普通人忽视的市场机会保持警觉而择机创业(Kirzner,1973)。现实中,改革影响创业数量和质量的机制或路径可能有很多,比如降低制度成本、促进市场进入、加强市场竞争等,但这些都略显“片面”。从人力资本配置视角可能是一个相对全面的机制,因为创业活动离不开创业者,这直接决定了创业的数量和质量。人力资本影响创业数量。人力资本在创业和就业方面都具有绝对优势(Lazear,2004)。

  相比其他人,高人力资本人士不论就业还是创业都更容易,所以在创业制度较差时往往会优先选择就业。Wang等(2010)发现,有更高学历水平的流动人口更可能从事工资性工作而不是自主创业。幸运的是,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了人力资本在创业方面的比较优势。在创业门槛上,人力资本的高低并无较大差异,高人力资本人士对市场和商机的敏感性和应对能力较强,但与其他人一样,创业项目可能被制度阻隔,机会更多集中在具有政治背景、社会关系和物质资本的人手中(Sheng等,2011;马光荣、杨恩艳,2011)。商事制度改革则给更多的人以公平创业的环境,这恰恰释放了高人力资本人士的创业想法。所以说,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之后,高人力资本人士更愿意去创业。

  人力资本影响创业质量。在创业过程中,企业家要主动地与环境产生互动,依靠个人知识和信息凭直觉开拓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商业模式。而且,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力资本对于创业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以往创业主要依靠资本推动,现在则更多地依靠知识和创意。新经济、新业态对要素投入组合有较高要求,高技能人士方可与之形成“劳动匹配”(Basu和Weil,1998;Acemoglu和Zilibotti,2011)。

  相对于资产专用性,现代企业中的人力资本也具有专用性且不断增强(杨瑞龙,2005)。一般而言,高人力资本人士创业更多的是寻求商业机会,因为他们放弃稳定工作的机会成本更大。杨婵等(2017)发现,社会精英家庭出身的农民倾向于机会型创业,而其他农民创业更多的是为了就业和生存。范晓光和吕鹏(2017)证实,受过高等教育的企业家比重在上升。

  (二)理论模型

  我们给定创业者的人力资本水平及其所处的商事制度环境,刻画其创业的决策过程,探究创业行为和创业质量对商事制度改革和人力资本的反应,并据此提出理论命题。假设经济体中,有一个想要创业的人,其人力资本(或者说创业能力)为a>0。

  对于一个企业家,创业不只是一次性设立公司,而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既包括创业初期对注册地点、融资方式、合伙人、经营范围的选择,也包括创业后新进入一个市场、新上马一个项目、IPO等企业的再创业或创新决策。因此,在模型中我们把创业看成一个连续的决策变量q≥0,它既可以理解为一次创业的努力程度,也可以当作多次创业的数量,在现实中则体现为创业行为。成功决策的概率为G(a)∈[0,1],成功创业次数为qG。每次成功创业带来的价值为k>0。同时,找寻创业机会付出成本aC(q)≥0,表示人力资本a越高则创业的机会成本(就业的收益)越大。当a外生给定时,创业者的主要决策机制就是选择创业次数q以实现自身收益最大化。

  三、实证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创业数据来自2013—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是由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的在全国31个省份的随机抽样调查,每年调查个体约20万个。调查涉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就业特征、公共卫生服务和婚育情况等内容,本文主要使用其中的受教育年限、自我雇佣等与创业相关的变量。

  与个体创业相匹配的制度变量,通过地级以上城市商事制度改革的实际进展来度量。现有文献主要使用世界银行2008年对中国省会城市或2005年对中国微观企业的调查数据(陈刚,2015;张龙鹏等,2016),未能充分反映2013年开始的新一轮商事制度改革的进展。为此,我们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启动时间、核心内容(“三证合一”)、机构改革(设立市场监管局)三个角度刻画各城市商事制度改革进展情况。样本包括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但不包括自治州、盟以及港澳台地区。

  个人创业匹配城市制度数据之后,剔除了创业及商事制度改革为空缺的样本,最终研究样本为589029人284个城市2013—2016年的混合截面数据。我们还控制了可能影响创业的个体和城市两个层面的一些变量,数据分别来自全国流动人口调查和《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从流动人口的受教育年限来看,覆盖文盲、小学到研究生的所有学历,平均为10年,约为高中(或中专)一年级,与人口普查、人口年鉴等数据相一致,体现出本文样本在人力资本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相关性分析可以看出,商事制度改革变量与创业行为和创业质量显著正相关,人力资本与改革变量显著正相关。

  四、计量结果分析

  (一)商事制度改革对创业的影响

  使用是否创业(entrepr)作为被解释变量,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启动时长(reform)、“三证合一”时长(certificate)、市场监管局成立时长(authority)三个变量做logit回归。可见,无论哪个商事制度改革变量作为主要解释变量,也不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商事制度改革对创业的作用效果都显著为正。

  其经济显著性也较大,以后三列为例,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启动时间每提前一个月则创业的发生比例将会增加08%(=e0008-1),“三证合一”开始时间每提前一个月则创业的发生比例将会增加04%,每早一年设立市场监管局则创业的发生比例将会增加15%。这表明中国商事制度改革显著提升了创业数量,验证了命题1。

  (二)人力资本的作用

  为了检验不同人力资本的创业情况,将受教育年限(education)及其与改革的交互项引入回归方程。其中,第(1)列是教育对创业的作用,一次项education为正,二次项edu_square为负,且都在1%的水平下显著,表示二者存在明显的倒U型关系,与谭华清等(2015)研究结论相同。这表明人力资本在创业和就业两个方面都有绝对优势,人力资本越高就业越容易,这抑制了创业。

  对于人力资本的中介效应分析,我们更关心的是人力资本与商事制度改革的交互项。后四列加入了人力资本与商事制度改革的交互项,不难发现,三个交互项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尽管人力资本在创业和就业方面都有绝对优势,但是否选择创业可能依制度不同而不同,商事制度改革放大了高人力资本人士的创业优势。受教育年限越多,则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创业的效果越大,这验证了命题2。从系数大小来看,改革时长和“三证合一”相对较小,而设立市场监管局的作用很大,表明“大部制”改革对促进创业的效果突出。

  五、进一步讨论

  (一)商事制度改革的长期效应

  商事制度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启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三证合一”和设立市场监管局都是改革的重要阶段性成果,也是改革进一步整合推进的新起点,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效果应该是递进的。同时,改革效果也可能是递减的,原因在于:一是改革本身存在边际效应递减规律;二是其他地区陆续改革稀释了“改革红利”;三是改革存在反弹,随着市场范围的扩大和交易复杂性的增加,政府监管的职能越来越多。那么,其长期效应到底如何呢?我们认为,考察商事制度改革的长期效果应从创业本身的现实情况出发。

  中国的创业依然是以低端生活性服务业为主,一些原本不合规的“小商贩”在改革后可能集中注册和合法化,导致创业数量大幅增加。但从创业层次来看,短时间内因制度改善而“一哄而上”的创业项目可能质量并不高,而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家精神逐渐培育起来,创业思想碰撞和积淀而产生更多高质量项目。因此,改革的长期效应很可能是:对创业数量的促进作用递减,但创业质量递增。

  为了检验改革的长期效应,我们将商事制度改革的启动时长划分为0~3个月、3~12个月、1年以上三个阶段,检验各阶段改革和人力资本对创业的影响。在启动改革的前三个月,改革对创业数量的作用很大,但是对创业质量的影响较小甚至不显著;但一年后结果逆转,改革对创业质量的提升作用显著加强,对创业数量的拉动下滑;改革三个月到一年的中间状态,与上文全样本的结果相似。

  六、结论

  本文通过构建创业者在不同制度环境的创业决策模型,分析了制度和人力资本对创业的影响,研究发现商事制度改革释放了人力资本在创业方面的优势,让高人力资本者更愿意创业,并且创业质量更高,即商事制度改革放大了高人力资本人士进行创业的比较优势。另外,使用全国流动人口调查的2013—2016年近60万个个体的创业数据,匹配个体所在城市的商事制度改革进展指标,对理论命题进行了实证检验。并且,还检验了商事制度改革的长期效应,一个有意思的发现是:改革对于创业数量的长期效应递减,但对创业质量的效应递增。

  此外,我们还对东北地区的营商环境和人才流失问题进行了讨论。相关结论具有一定的政策启示意义。中国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就要为企业创造更便利的营商环境,要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经营成本。近年来,中央层面不断出台改善营商环境和鼓励“双创”的政策,并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各地在积极落实中央精神的同时也因地制宜地推出了更加多样化的改革举措。但除此之外,本文的政策启示在于,创业政策要与人才政策相结合,有针对性地为高人力资本人士提供更多创业便利,例如落户、创投基金和补贴、专利入股等方面,这样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陈刚:《管制与创业———来自中国的微观证据》,《管理世界》2015年第5期。

  2杜运周、刘秋辰、程建青:《什么样的营商环境生态产生城市高创业活跃度?———基于制度组态的分析》,《管理世界》2020年第9期。

  3范晓光、吕鹏:《中国私营企业主的社会构成:阶层与同期群差异》,《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7期。

  4何艳玲:《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价值显现》,《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2期。

  5黄亮雄、孙湘湘、王贤彬:《商事制度改革有效激发创业了吗?———来自地级市的证据》,《财经研究》2020年第2期。

  作者:刘诚夏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