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06月17日 分类:教育论文 次数:
摘要:目前,警务信息的公开主要是通过宣传册、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微信、微博等形式,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为警务信息公开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但是,警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大多是公安部门建设状况、社会治安形势、重大案件(事件)和灾害事故处置信息等,而在现实执法办案中我们会发现,公众更多的是关心自己作为当事人所享有的知情权是否得到了满足,当事人更迫切的希望能够第一时间知道执法办案流程,执法办案主办人情况,案件进展情况等切实关乎当事人利益的警务信息。在现实当中当事人往往只能通过一次次到办案单位或者拨打民警电话进行询问,而且当事人迫切希望能够尽快破案为其追回被骗、被偷、被抢钱物,为此当事人往往是频繁往返于办案单位,频繁拨打办案民警电话,在这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不必要的警民矛盾,使得当事人对警察办案能力等方面产生诸多微词,甚至造成办案民警被举报、被投诉等不利情况。为此,如何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解决这一问题便是利民之举,最新的区块链技术,利用分布不可篡改的区块链技术、共识认证和可追踪的特征,为公开警务信息提供有效解决办法。
关键词:区块链;警务信息公开;应用模式
一、警务信息公开现状
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公民对警务信息公开有着迫切需求,而当前警务信息公开的明显不能真正满足广大公民需求,不利于警民关系,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造成这种情况一是因为出于对自身及其组织利益的双重考虑,有的地方公安机关为了减轻相关工作人员负担,往往会出现对地方警务信息发布进行回避或者存在“僵尸”网站,即长期无人更新的网站;二是为充分保持地方警察机关的公共信息公开优势而往往不愿公开或少公开,公开的信息范围窄,层次低。随着互联网的深度普及,对我国公安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定位提出了新的历史要求,对推进公安警务信息公开模式转变提出了新的历史挑战。
区块链论文范例:基于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反垄断法律规制研究
二、区块链技术与警务信息公开制度结合的可行性分析
(一)区块链技术不可随意篡改安全特性与中国警务数据信息库的真实性、可靠性高度契合。
区块链上的每一个不同区块都只保存有上一不同区块的一个哈希值,通过哈希值方式保证了各不同区块间的数据紧密联系,如果对链上的任意一个不同区块之间做出任何改变,都会直接导致前面和或者后续两个区块之间发生数据状态上的变化,这一全新特性完全保证了链上面的数据完全无法被恶意软件篡改。在进行警务相关信息公开中,要求警务相关信息公开的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信息安全性必须得到严格保证,因此利用区块链这种不可随意篡改的技术特性可以用于加强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可有效解决影响警务相关信息公开真实性、可靠性的重大问题,并且有效实现了公安档案中警务信息相关数据的可追溯性。
(二)区块链可信赖的认证管理机制与公安警务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者和权限信息授予之间高度契合。
在区块链应用网络中,参与区块链网络数据存储维护的各节点主体和所使用的网络计算机及其他网络终端被统统称为网络区块链上的一个网络节点,在实现警务信息公开的网络区块链中,节点主体包括各级公安机关、检法部门、督查管理部门、政法委、信息局和接收相对方等人。其中上级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了构建链和相关节点的信息加入,由于从加入节点到链上的每个节点都必须是经过上级政法部门严格认证的,保证了执法区块链上各相关节点的信息可信度,使得各节点主体机构可以在事先获得一定节点使用量和权限后及时获取执法警务相关信息公开相关内容,有效地大大提升了执法警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三)区块链技术共识共享机制与公安警务信息系统管理、监督控制体系构建之间高度契合。
利用实时区块链信息网络将各个政府、检法、纪检、行政机关执法部门相对人共同信息连接集成到一条链上,由于利用区块链网络记录的警务信息主要是经过实时全网各个节点双方达成协同共识后才直接记录在链上的,因此各全网节点直接共同认定了在区块链中警务各项信息可信,同时也使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被节点赋予更多的共同监督权限,提升了纪检监察部门对区块链上警务主体信息进行采集管理和实施监督的有效手段,从而逐步形成良好的警务信息采集管理服务生态圈。
三、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警务信息公开模式设计
区块链按参与者不同划分,可以被划分为公共链、联合链和私有链。公共链的参与者可以是任意人,所有希望参与公共链维护的人可以添加到公共链中。联盟链是指参与节点之间的连接状况较好,验证效率高,只需低成本就可以维持运营,提供高速交易处理同时减少交易成本,具有良好的拓展性,数据保持了一定的私密性。私有链是指参与节点的范围是有限制,数据访问和使用是严格的权限控制。不同类型的区块链可以适用于各种警务信息公开应用情况,满足不同需要,是区块链在不同类型警务信息的公开道路上最好的选择。
(一)利用公有链处理向社会广大公民公开的信息
设想公有链包括公安部门和社会各阶层的公民,只要有合法国籍信息,就可以加入其中。公安部门需要向社会公布下列主要信息:执法基础、制度和程序;刑事行政管辖的范围,当事人和律师等的权利义务;行政管理的范围、职权,包括:行政管理的程序、程度、时间限制,收费的依据,收费的标准,投诉的方式等;涉及到公共利益,社会极为关注的重大案件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安部门对打击和整治违法犯罪的重要决策;辖区内的社会治安情况、火灾及道路交通安全情况、防范安全信息等。
基于区块链的共识机制,链上的所有公民都可以参与到信息记录当中,但是要明白一旦信息被记录,将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要为自己所说的话负责,这样结合人脸识别、指纹识别、虹膜技术等公民可通过端口进入链中,进行相应公开的信息获取,并发表自己的言论及看法。这样既能实现信息公开,又能很好的了解到民意,得到真实准确的民意调查结果。
(二)利用联盟链处理向特定对象公开的警务信息
我们可以将这个联盟链的各节点设想为由公安机关中各部门和信息接收者(嫌疑人、被害人及其家属等)组成。公安机关端口主要拥有的功能是增删改查。在增加方面,公安机关各部门可以根据执法情况增加执法记录,如办案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刑事案件的立案、破案、移送审查起诉,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强制措施的类型和期限;行政案件的处理情况及结果;在删除和修改方面,公安部门在相应的法律时间内可以删除错误记录,或修改记录时存在问题。
同时,公安机关还可以对其他信息进行修改,如所属的警种、职能等;在查询上,为了保护嫌疑人和受害者或其家庭成员的隐私,特定办案人可以根据授权情况查询有关信息。信息接收者可以根据秘钥(例如身份证号、人像、指纹、虹膜)查看案件的相关信息,并对下达的相关通知书、告知书、罚单等需要签字按捺手印的法律文书进行背书。
(三)利用私有链处理公安系统内部信息公开
在公安系统中会涉及到人事任免、教育培训、各业务警种业务工作、督查通报、后勤保障等信息需要公开。可以利用私有链,将公安系统内部信息公开模式设计成私有链模式。这样链上各节点部门可以根据自己部门职能,进行数据记录,进行相关信息公开,并实心全链广播,进而达到广而告之的效果,同时也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可作为各项考核的有力依据。实现全网监督,相互促进,职能效率最大化。
作者: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