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08月16日 分类:农业论文 次数:
下面是两篇农业技术类期刊投稿范文,第一篇论文介绍了农作物种子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系,从源头上控制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第二篇论文介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对策探讨,通过健全检测体系等管理措施,从而提升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作物种子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系》
摘要:种子作为现代农业科技的载体,是农业增产增收不可替代的因素,对农业产品质量意义重大。通过对种子管理与农产品安全各个方面的论述,包括转基因种子管理、药剂处理种子管理、种子质量管理、推广高抗品种和良种良法技术的应用等方面,以实现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关键词:种子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农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农业发展新阶段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之一。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不可替代的必需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源头,是实现农作物高产优质的内因,是各项技术措施的核心载体,更是决定农作物产量、质量和安全的关键因素。
1种子管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个方面
1.1转基因种子的安全监管与农产品安全
作为现代生物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转基因种子一直以来备受争议,世界各国对转基因技术的推广应用都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对安全监管也越来越重视。2000年颁布、2016年第三次修订实施的《种子法》中对转基因植物品种的信息公开、跟踪管理进行明确,并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2001年,国务院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制定修订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成为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安全控制措施技术规范;农业部2016年颁布实施的配套法规中,对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标签标注、品种试验、审定等进行了严格规定,按照以上法律法规规定,未取得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品种审定证书的转基因种子一律不得生产、经营、推广和销售。2016年陕西转基因玉米事件的发生和处理,充分说明了转基因种子管理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国家对转基因种子管理的决心和力度[1,2]。
1.2药剂处理种子管理与农产品安全
加强对药剂处理种子的生产、销售和监管,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种子处理为当今世界一种主要的作物保护手段。以包衣种子为主的种子药剂处理技术的应用,其用药少、效果好,对人畜和环境影响小且持效期长,无论从经济上、健康上、药效上都为种植者带来极大的利益。种子包衣是农业生产集约化的需要,是种子产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在生产中如果药剂种类、质量存在问题,使用方法不当和应用的作物种类、剩余种子和包装物处理方法错误等,都会对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隐患。《GB/T15671-2009农作物薄膜包衣种子技术条件》中对包衣种子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都作了详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才能消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
1.3高抗品种推广与农产品安全
推广和使用抗病性强的品种,对减少农药使用、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有重要作用。由于受农业生态环境、气候、耕作方式等影响,近年来如稻瘟病、稻纵卷叶螟、马铃薯晚疫病等病虫害常不同程度发生,严重时造成减产甚至绝收。一方面,要防治这些病虫害在生产中需要大量多次使用农药;另一方面,农药残留对人畜健康有直接影响,这些都影响了农产品质量的提升。实践证明,不同品种的抗病性能差异很大,选用抗病性强的品种,即使不使用农药或者少用农药,也能避免病虫危害。
1.4良种良法技术的应用与农产品安全
加快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的推广应用,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某些病虫害其病原物本身或者代谢产物对人畜有直接危害,如在水稻上发生率较高的稻曲病,所产生的毒素对人畜有毒害作用,可导致动物内脏发生病变,因此,筛选和推广优质高抗病品种,探索与研究推广配套高产栽培技术,并严格执行《种子法》中规定的品种退出制度,对不抗病虫和有其他严重缺陷的品种及时退出生产应用,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5种子质量监管与农产品安全
种子质量监管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密切。检疫性有害生物不但对农业生产安全、生态安全有极大危害,而且部分检疫对象会引起人畜中毒或者引发疾病,因此国家严格监管措施,在《种子法》中“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也被定义为劣种子。因此,加强种子质量检验监管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也有重要作用。
2强化种子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
2.1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通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种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生产经营者和农民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为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根本保障。
2.2加强转基因和药剂处理种子监管
新修订的《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中对转基因种子和药剂处理种子在种子标签上的标注作了详细的规定,通过鼓励和引导种子企业研发和应用高效无毒的种子包衣剂等先进种子处理技术,在管理上严格按照法规条款进行严格管理,并指导群众正确选购和使用种子,就能从源头环节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把关。
2.3加强农作物品种备案和种子经营档案的管理
严格执行销售农作物品种备案制度,做好种子上市销售前的质量检验工作,严格杜绝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种子在本地市场上销售,可以从源头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种子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建立种子经营档案的制度,对种子调运、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并按要求进行贮藏保管,实现种子使用和农产品安全的可追溯。
2.4加强新品种引进筛选,强化品种审定和退出制度
严格实行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推广三步走的制度,严格实行品种审定和退出制度,加大对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的研究和示范推广,大力筛选和推广适合本地的高产、优质、抗病品种,实现农民增产增收,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支撑。
参考文献:
[1]胡燕.加强转基因种子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J].种子世界,2008(5):36-37.
[2]莫鸣.农业科技对农产品安全的影响[J].新疆农垦经济,2013(11):44-48.
[3]张勇.加强农作物种子检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J].天津农林科技,2009(6):36-37.
作者:张渝红 潘益华 单位:镇巴县种子管理站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对策探讨》
摘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云南高原特色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内容。本文简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意义,分析了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农产品供给及质量安全现状;基于全程系统管控视角,提出大力推进标准化、加强执法监管、强化品牌建设、健全检测体系等管理措施,以提升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云南省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坚持质量兴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近年来,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较高水平,但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保障云南农产品质量安全,要紧紧抓住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历史机遇,准确把握云南高原特色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科学谋划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推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基础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从生产端、供给侧发力,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更加注重“质”的需求转变,使农业供需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平衡。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中,农产品质量安全扮演着重要角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基础。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推动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
“质量安全”包含了“质量”和“安全”两个方面的内容。对于农产品来说,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通过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品质,满足不同消费需求。农产品安全则产业稳定,产业稳定则农民增收。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往往出现毁一方产业的恶果。河北“三聚氰胺”事件、河南“瘦肉精”事件、湖南“毒大米”等事件,对产业发展带来的打击记忆犹新。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首要前提保障。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提高农业供给质量的核心
近年来,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已从吃饱向吃好,吃得安全、营养、健康转变,消费层次也由满足基本消费向低、中、高消费多样性转变。绿色、优质农产品需求潜力巨大,个性化的特色农产品供不应求,而满足这些需求的核心条件,是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必须达到要求。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指标,必须首先符合满足健康的质量安全要求。只有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上,生产不同质量等级,不同品质的农产品,才能构成名副其实的有效供给,真正满足消费需求。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贯穿于农业产业体系优化
调整的始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场全方位的深刻变革。在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优化调整过程中,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基本要素,贯穿始终。“十三五”农业产业发展,必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严格落实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计划,控肥、控药、控添加剂,加强绿色防控、清洁生产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以规模化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落实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强化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品牌建设,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的重要基础。
二、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供给现状和质量安全状况分析
(一)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概况
2011年,云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重大战略部署。云南农业着力打高原牌,走特色路,“丰富多样、生态环保、安全优质、四季飘香”四张名片在国内外声名鹊起,农业农村经济呈现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产量、特色经作、山地牧业、淡水渔业量效齐增,农产品出口高速增长。2016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3633亿元,同比增长5.8%,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2242亿元,增长5.7%。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20元,增长9.4%;粮食总产量1902.9万t,增长1.4%;全省蔬菜、水果、茶叶、咖啡、中药材产量3452.1万t,增长7.6%;鲜切花产量100.6亿枝,增长15.8%;全省肉蛋奶产量分别为740万t、71.8万t和72.4万t,同比分别增长2.8%、8.7%和0.1%;水产品总量达100万t,增长6%。蔬菜、水果、茶叶、咖啡、花卉、中药材、生猪、牛羊等重点产业的农业总产值达2788.3亿元,同比增长7.3%。全省农产品出口额达44.7亿美元,增长10.2%,占全省总出口额的47%,其中年水果坚果及其产品出口额达到18.7亿美元,蔬菜出口额12.2亿美元。
(二)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供给现状
近年来,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势头迅猛,蔬菜、水果、茶叶、生猪、肉牛羊、花卉、中药材、咖啡、食用菌、核桃等10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云茶、云花、云菜、云果、云咖、云药、云畜、云菌等“云系”、“滇牌”知名产业品牌享誉国内外。云南农产品需求旺盛,具有很强的市场潜力。从主要食用农产品供给来看,云菜已形成夏秋、冬春、常年3大优势产业区,凸显夏秋和冬春蔬菜两大特色,蔬菜外销量占总产量的65%以上,产品销往全国70多个大中城市,出口40多个国家和地区。云果种植面积快速增长,早熟、晚熟品种优势凸显。香蕉、葡萄、石榴、芒果、杨梅等果种省外销售比例达到70%以上。云茶采摘面积居全国第1,产量居全国第2,“普洱茶”、“滇红茶”、“滇绿茶”3大公共品牌优势突出,产品销往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生猪年外销1000万头以上,是全国重要的生猪生产基地之一。滇南小耳猪、大河乌猪、撒坝猪、臧猪等特色产品,宣威火腿、诺邓火腿、撒坝火腿等加工产品优势突出。牛羊品种数居全国第1位,新培育了蕴含特有品质特征的云南半细毛羊、云岭牛两个品种。云岭牛适应性强,肉质好,可生产高档雪花牛肉。圭山山羊、龙陵黄山羊、兰坪乌骨羊等地方特色产品,赢得广泛的市场认同和欢迎。
(三)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分析
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的快速发展,是与多年来全省稳定向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密不可分的。云南空气清新,日照充足,水土洁净,资源富集,为生产安全优质农产品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条件。同时,各级农业部门坚持产管并重,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向好。2014-2016年在农业部组织的例行监测中,云南省蔬菜平均合格率为96.5%、水果合格率为95.6%、茶叶100%、畜产品100%、水产品93.2%。近3年,省级组织的例行监测,共抽取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样品12279批次,蔬菜平均合格率为98%、水果99.2%、畜产品99.9%、水产品99.5%。2014-2016年,省级组织监督抽查农产品14338批次,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合格率都稳定在98%以上。
另外,近3年省级对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稻米等农产品开展的风险监测,也表明全省农产品总体处于较高安全水平。由于质量安全状况良好,云南农产品产销旺盛,多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也未发生外销及出口农产品的重大质量安全投诉事件。但是,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仍存在不少问题,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违禁添加等问题依然长期存在。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涕灭威、克百威、氧化乐果、氟虫腈等,畜产品、水产品中抗生素、霉菌毒素、黄曲霉毒素等风险隐患仍然较大,局部地区特别是矿区存在一定的铅、镉等重金属污染隐患。产生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源主要在于高原特色农业标准体系不健全,农业企业小、散、弱比例大,标准化水平低,产业化程度低。加上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不强,市场竞争力弱。同时,质量安全监管及执法体系仍然薄弱,县、乡级普遍存在基础差、经费缺、能力弱等问题。这些问题和因素,导致云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难度大、风险高,也影响和制约了高原特色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产业优势的发挥。
三、加强云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对策建议
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基础,云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应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为指导,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高位推进,强化全程监管,切实保障安全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推进标准化,建立健全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标准体系
(1)建立健全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标准体系。围绕十大重点产业,加快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的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进程,制定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生产技术规程和规范。标准体系建设要突出云南农产品丰富多样、生态环保、四季产出优势,着重凸显高原特色农产品特质,突出绿色优质发展要求,满足特色、营养、保健等多样化消费需求。同时,积极引进和研究应用国际组织、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农业标准,发挥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区位优势,加强对东南亚和港澳等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研究,健全满足国内市场和出口需求的农产品标准体系,加快云南农产品“走出去”进程。
(2)强化标准的集成应用。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为重点,把标准转化为生产者易于接受的明白纸、挂图等,大力培训和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全面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通过示范带动,提升全省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健全检测体系,全面支撑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1)加快推进16个州市级和119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和资质认证,充分发挥129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检测车和乡镇检测机构作用,健全省级以风险预警监测为主,州市级以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为主,县级以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为主的监测制度体系。
(2)扩大例行监测、监督抽查、风险评估的品种和范围,利用大数据技术综合分析风险隐患,推动实现监管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
(3)争取建立高原特色农产品专业性检测中心。结合蔬菜、水果、茶叶、生猪、肉牛羊、花卉、中药材、咖啡、食用菌、核桃等10大重点产业,利用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源,建设十大优势产业专业性检测中心,有针对性地健全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特性品质检测技术体系,为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品牌打造提供技术支撑。
(4)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分层级大力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技术培训,加强基层检测机构试验练兵及“双认证”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检测能力,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突出品牌建设,全面提升高原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品牌建设是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彰显高原特色、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品牌打造是云南农业发展需要重点突破的一项工作。
(1)大力引导和强化品牌打造。建议设立云南农产品品牌发展基金,以市场为导向,针对特色优势产业,在支持发展“三品一标”品牌的同时,鼓励农产品生产主体深挖产品潜力,突出鲜明特色,创建优势品牌。
(2)加快“三品一标”认证。结合云南独有的多民族文化和地域特点,挖掘地方独有的优质农产品资源,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力度,力争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跃居全国前列。
(3)推进“互联网+品牌”建设。利用农业大数据中心,强化生产经营及价格等信息服务,引导科学生产。鼓励企业在线实时公布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品质等特性指标检测数据。
(4)通过电商、追溯信息公共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加强“三品一标”及“云系”、“滇牌”等品牌特色农产品的宣传推介,提高云南农产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优质优价,满足多元化、高品质消费需求。
(四)明确工作重点,提升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1)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重点,提升监管水平。加大创建力度,结合云南地处低纬高原、山地多、坝区少、连片种植规模不大、植物病害不易大面积传播的特点,在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同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探索实施高毒农药全面禁售禁用制度。突出当地特色产业优势,积极打造安全、生态、品牌农产品,实现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
(2)以质量安全追溯及信息化监管为重点,推进智能监管。一是健全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与农业部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做好衔接。二是制定完善支持政策,将质量追溯与“三品一标”认证、龙头企业评定、云南名牌农产品认定等有机结合,提高企业参与追溯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宣传,动员消费者积极使用追溯查询,提升追溯产品信誉度。在公共平台大力宣传、推介实施追溯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对信誉度高,经抽检合格的特色优质农产品加贴“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助推产品增值。同时,推进“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在检验检测、监督执法、质量标准、信用管理、投诉举报等方面,逐步实施全省统一的信息化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3)以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健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渔药、生鲜乳、瘦肉精、畜禽屠宰等专项整治行动,以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为核心,强化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监管,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全面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和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五)健全法规及制度体系,为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法制保障
(1)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肥料、畜禽屠宰等法律法规制修订。
(2)加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建设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健全涵盖农业投入品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体系。争取出台《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云南省肥料管理条例》、《云南省农药管理条例》等。
(3)配套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理制度。针对农业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收储运、产地准出及市场准入等各环节,在现有法规及制度基础上查遗补缺,健全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生产过程档案记录、收购储藏运输管理、产地准出及市场准入等各项管理制度。
(4)强化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省级争取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推动落实属地责任,强化体系建设,落实资金、人员、装备等条件保障,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标准化生产、风险防控、质量安全追溯和日常监督5大管理能力。
作者:王文惠 单位:云南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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