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07月24日 分类:文学论文 次数:
近年来,各地新闻媒体在改革整合中,体制机制不断变化,人员流动进出频繁,媒体生存、职业、社会等环境也都发生了巨大改变。加上近几年来出现的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不正常现象,以及网络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冲击等因素,使传统新闻媒体的思想政治工作受到了挑战,有相当一部分传统新闻媒体出现了思想政治工作弱化现象,直接影响着舆论宣传导向的正误。因此,寻找怎样才能更好的促进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的对策和办法已刻不容缓。
关键词:新闻从业人员,思想政治工作,问题对策
一、新闻从业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
一是很多新闻单位工作大都侧重于新闻一线部门,在自己的内部缺少设置思想政治工作专职部门,随着这一现象的持续和恶化,在媒体行业改革和发展整合当中,就会存在很大一部份新闻单位的政工队伍逐步呈现出弱化现象。
二是媒体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不强且方法单一。媒体行业内部岗位繁多,在做思想政治工作上难免出现偏颇和轻重不分的状况,传统思想政治工作在运行过程当中不免暴露出许多不协调的地方,缺乏针对实用性。特别在当今网络媒体快速发展下,新闻行业强调信息的包容多元和理解,一些传统新闻媒体人不能跟进眼前时代发展节奏,而是处于思想政治工作的老方法不管用不再用,新方法不会用不去用的境地,导致思想政治工作处于停滞甚至倒退的状况出现。
二、新闻从业人员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缺失
为了占据市场以及获得更多的利益,一些新闻从业人员采用煽情的手法进行炒作,一些新闻从业人员对新闻的真实性要求已经忘却,他们不尊重事实真相,编造虚假新闻,反复炒作或者报道一些毫无社会效应的新闻。其目的就在于博取观众眼球,获得较高的点击率,吸引受众,获得更多品牌的青睐,从而获得赞助赚取更多利益[1]。
在追求高速度的当今社会,由于一些记者自身水平有限且相关专业知识不够掌握,盲目追求新闻时效性,在采访过程中捕风捉影,没能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认真检查与核实,缺乏一名新闻从业者的严谨态度,敬业精神与职业道德缺失。
(二)当下新闻事业发展存在问题
新闻事业发展过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事业发展过快,特别是近十年来,随着经济快速扩张,我国各类报纸、广播、电视在成倍增长,加上近几年的网络及新兴媒体的兴起,加快国内新闻媒体膨胀的速度。新闻事业快速发展,固然是社会经济、文化繁荣的需要,但同时也是具有相当大的盲目性。同时,由于受权力制约等影响,新闻从业人员不可能完全自主行使新闻自由的权利,往往很被动,缺乏公正性和独立性,为了更快的获得利益,也有一些新闻从业人员盲目追求高效率,忽略了质量,甚至不惜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搞有偿新闻。
(三)法律法规自律监督约束还很不够
关于新闻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我国很多法律条例中都有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着作权法》等。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闻工作进行规范的规定、条例,制度等还有很多,但新闻的专门立法工作却是相对滞后。同时,我国新闻行业目前还没能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新闻自律监督机制,完整的监督体系正在探索中,这也是当前与假新闻、假广告、有偿新闻等现象作斗争缺乏有效的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的主因。
三、新闻从业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的发展对策
(一)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
新闻从业人员要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将新闻工作重视起来,树立良好的思想,坚持真理。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可以采取多种手段,将马克思主义新闻事业作为指导,引导新闻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新闻职业指导[2]。新闻从业人员需要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责任意识,增强自觉主动服务人民的观念,做到为社会服务、为党和人民服务。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群众,亲身实践采访,报道有价值的新闻,注重社会效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当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不能为了个人利益,做出不公正的新闻报道。在新闻报道的过程中难免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报道出现失误,在这种情况下,新闻从业人员需要主动承担责任,向社会公众解释并道歉,及时纠正错误,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让新闻从业者意识到思想建设的重要性,自觉的建立良好的形象。
(二)建立良好的发展政策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长期形成的机关体制进行改良,让媒体行业真正能从内容上抓起,推出优质的新闻作品。将长期不能达到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行转岗、待岗等处理,进一步增强新闻从业人员的危机意识。另外,要加强创新新闻行业的工作方法及内容,给与新闻从业人员享有一定的自主权,用先进的精神、作风、管理理念规范从业人员的各项行为。与此同时,还要建立批评监督机构,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并且充分发挥社会大众对新闻监督的有效作用,让行业协会为社会大众提供方便可行的建议及监督通道,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快新闻事业立法进程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各个行业及部门的法律已在不断完善。但遗憾的是,在一系列立法实践过程中,唯独事关社会各个方面的《新闻法》没有制定出来,这显然和我国社会的法制现代化要求是不相协调的。新闻自由,知情权,采访权,报道权,舆论监督权等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新闻法制滞后,新闻法学也不健全[3]。纵观当下媒体,道德约束对于规范新闻行业的力度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强制的制定法律来管理,只有将两者结合,才能有更好的效果。
因此,只有制定出台新闻法律法规,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如若社会上一旦出现虚假新闻等情况,除了在社会上对有关舆论进行谴责,对从事的新闻工作人员不仅要进行经济上的简单惩罚,而且还要在法律上对其进行严惩,只有这样才能大力加强新闻法律建设,才能对违法人员进行严厉的打击,切实杜绝虚假新闻,做到自律及法律的约束。
[参考文献]
[1]戴和平.浅谈新闻从业人员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7:124-125.
[2]马楠.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现象归因及对策研究[D].青岛科技大学,2010,06:10-48.
[3]曹亚宁,牛春颖,李雪昆.对采编从业人员加强监管系列规定将出台[N].中国新闻出版报,0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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