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01月27日 分类:新闻中心 次数:
化学工业出版社(以下简称化工社)组建于1953年1月,是新中国出版界历史较为悠久的中央级出版社,出版科技图书、教材、大众图书、电子出版物及科技期刊等五大类。经过近60年的发展,化工社现已成为专业特色突出、品牌优势明显、图书市场占有率较高、有良好知名度和信誉度的中央级综合科技出版社,荣获“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称号,国家一级出版社。
化工社坚持“服务读者、面向市场、立足化工、传播科技”的办社宗旨,倡导“团结、创新、求实”的出版精神,实施“出精品、树品牌、创高效”的经营理念,不断践行“读者的需求,我们的追求”的行动口号,把始终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和努力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主要业务:
化工社拥有化工·材料、机械·电气、环境·建筑、生物·医药、生活·健康、计算机、经管·人文、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综合教育、科技期刊、数字出版等12个专业出版分社及销售公司、印务公司以及网络、国际合作、物业等经营中心和几个职能部室。化工社努力坚持优质高效快速的发展战略,在加快发展步伐的过程中,突出质量、确保效益并使出版品种、结构、规模、质量和效益保持协调发展。化工社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和教育发展趋势为依据,以自身优势为基础,采取“立足大化工,面向大科技”的出书方向,对图书选题进行优化调整,现已形成化学、化工、材料、环境、轻工、能源、机械、电气、生物、药学、医学、安全、生活、大众健康、建筑、农业、计算机、经管、人文、少儿等主要图书板块。其中,化学、化工、材料、环境、轻工、能源、机械、安全、药学、生物、农业等专业图书在全国零售市场保持较高占有率。
下面小编汇总出书步骤:
1. 选题
编辑通过市场调研提出出版内容选题,经过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出版社社长和总编辑(或出版社选题论证委员会)的三级论证,最终由出版社选题审核委员会审批通过,报省一级新闻出版局批准。
2. 选题报批
省一级新闻出版局依据国家《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对出版图书选题内容进行审批,确保有关选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新闻出版署[1997] 860 号)等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内容,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实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即出版单位须向新闻出版总署专题申报备案,同意后方可出版。
3. 组稿、编辑
选题经批准后,出版业务进入编辑环节。
编辑组织稿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直接与作者签约组织稿件,或委托作者(多为知名学者)办理组织稿件。每一种图书,都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和保护作者和出版社双方的合作条件和权利。出版社拥有的是著作权人(作者)许可使用的专有出版权。出版合同通常包括著作权人允许出版社对其著作的使用范围、许可使用年限、出版社向作者支付报酬标准、付酬方式等。合同期限一般在3-10 年。
出版社向作者支付稿酬一般有三种方式: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版税和一次性付酬。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报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即印数稿酬);作品重印时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的方式向著作权人付酬;版税率一般是 3%-10%。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一个确定现金数额的报酬,并一次性向著作权人付清。
4. 审稿、申报书号
审稿:
审稿是编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审稿实行三审制,对稿件进行三个级别的审查,即责编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和社长(总编辑)终审。三审后的书稿按齐、清、定的原则,发送出版社的出版生产部门,进入生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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