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09月20日 分类:新闻中心 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市2022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文学创作专业、冶金工程、黄金工程、船舶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申报评审条件
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人社规〔2019〕10号)执行。
文学创作专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执行。
冶金工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文件执行。
黄金工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文件执行。
船舶专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54号)执行。
三、组织形式
2022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文学创作专业、冶金工程、黄金工程、船舶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采用委托评审的方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收集材料、联系委托单位等事宜,经出具委托函后统一委托评审。
四、审核要求
(一)所在单位审核。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和相关信息尤其是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年限、发表文章专著、获得奖励奖项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逐一进行审查,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齐全、与原件是否一致,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由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推荐审核意见。未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五、报送时间地点
各呈报单位请于2022年10月17日前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上报申报人员信息,纸质材料同时报送。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执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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