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04月11日 分类:新闻中心 次数:
日前,石家庄市人社局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出台了《石家庄市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职称评审主体、申报对象、评审程序、评审服务、监督管理等内容,为石家庄市职称评审工作打造了“新标尺”。
职称工作改革是近年来人社部门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办法》适应新时代职称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通过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全流程、着力加强职称评审管理、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据了解,《实施办法》共7章59条,从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核准备案、专家库建立和专家遴选、申报人员的范围拓展、职称申报推荐程序、职称评审程序,到监管服务、责任追究等方面,突出制度规范全覆盖、管理服务全链条、放管服相结合。
《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凡是与本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港澳台居民、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本市职称评审。这一政策打破了以往户籍、地域、身份、所有制等限制。
《实施办法》明确了职称“谁来评”、评委会及专家库“怎么建”、年度工作“怎么干”,职称怎么申报、怎么评审、如何监管,更好地指引申报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审办事机构均按流程规范操作。其中,明确提出对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期满应重新评估核准备案,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公正公平、高效高质。申报人一般按职称层级逐级申报;对符合绿色通道申报条件、一步到位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分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关于职称评审便利化服务,《实施办法》中提出,依托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逐步实现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备案、证书打印等一网通办。开放职称信息网上查验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京津两地的职称证书在本市职称晋升、培养选拔等领域与石家庄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对省内各市、省直有关部门、自主评审单位评审通过的职称实行互认,取消认定审核程序,申报人不需再申请认定,可以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石家庄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科科长付凯表示:“制定《实施办法》是加强职称评审规范管理、完善职称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从源头上加强职称申报评审全流程规范管理,对于切实保证职称评审质量,促进公正公平,提升评审公信力将起到重要作用。”(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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