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年11月23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本篇文章是由《上海金融》发表的一篇金融论文,本刊坚持政策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的办刊宗旨,始终站在金融改革开放的前沿,探索金融理论,服务金融改革,反映金融实践、理论紧密联系实践是《上海金融》的最鲜明的办刊特色。荣获华东地区优秀期刊;中国人民银行优秀期刊。
摘 要: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实行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分账核算模式。随着大收入、大支出理念的形成和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这种模式已不适应高校跨越式发展环境下财务管理的需要。建议充分借鉴、吸收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能够反映基本建设特色的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有条件地并账和并表,真实地反映高校财务状况。
关键词:事业会计 基建会计 合并
近年来,许多高校进行了新建、改建和扩建,办学规模虽然不断扩大,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却没有同比例增加,许多高校基本建设经费基本靠贷款。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1}我国高等学校事业会计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基建会计则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因此各高校单独设立基建账,银行贷款和基建拨款直接入基建账,工程未完工前,工程支出只在基建账核算,完工后又不及时移交固定资产,造成高校会计主体被肢解、会计信息不全面,资产负债不真实等问题。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合并核算已势在必行。
一、现行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合并核算的前提
1.目前高校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事业结余、土地置换、合作建设、捐赠以及银行贷款,若高校资金来源50%~60%以上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则基建会计和高校事业会计并账后,靠贷款形成的基本建设支出会导致收支失衡,财政拨款和事业结余不足以弥补,形成的缺口按现行高校财务制度规定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因为“事业基金”不能为负数,这是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并账核算的最大制约因素。为此笔者建议应尽快解决高校基本建设资金不足和承担的高额贷款利息问题。呼吁政府加大对高校基建财政拨款的力度、进行政府贴息贷款,因为高校的发展能够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高科技人才的培养是国家兴盛的重要保障。
2.进一步完善法规及规章制度。高校事业会计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而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却对这种基建资金核算未给予规范。因此,高校基建会计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造成一个单位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务核算体系、两种会计报表。建议借鉴企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并轨的经验,尽快修订和完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3.完善基建财务管理体制。基建财务管理机构有的高校归属基建部门,有的归属财务部门。根据“大收入和大支出”的原则,基建财务应纳入学校财务常规管理,不另设分支机构。跨区域的高校基建项目,由财务部门委派会计,高校内部执行统一的财务制度。
4.事业会计科目要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基建项目未完工前,只在基建账中反映,待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再按项目实际成本移交事业账,造成账面资产小于实际资产;财政拨付基建款时,直接拨给基建部门,在基建账中反映,造成账面收入小于实际收入,造成账实不符的现象,也使整个高校的资金收支缺乏统一的筹划控制。
5.会计报表项目要随着会计科目修订相应修订。
二、并账思路
目前现行会计制度不能改变的现状下,以现行事业会计制度为主体,保持现行事业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吸收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能够反映基本建设特色的会计科目,通过补充、调整与修订相应的事业会计科目,有条件地并账和并表。即两套账务平时按常规处理,只是在年末时,一是将基建会计科目余额表与结转前事业会计科目余额表进行合并,二是将基建资金平衡表与事业会计报表进行合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三、合并会计科目的设置
合并会计科目设置是基本建设会计和高校事业会计统一核算的基础,是编制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的关键。
1.资产类科目设置。事业账增设一级科目“在建工程”,用以归集基建工程成本,下设“建筑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增设一级科目“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用以反映由于拨款不足基建资金需求量;在“材料”下增设“工程物资”,用以归集基建工程用库存材料;在“应收及暂付款”下设置““基建暂付备料款”、“基建暂付工程款”、“基建暂付水电费”、“基建暂付其他应收款”等明细科目。
2.负债类科目设置。事业账“借入款项”下增设“基建投资借款”明细科目,并按贷款银行进行明细核算;在“应付及暂存款”下设置“应付基建工程款”和“工程其他应付款”等明细科目,并按施工单位进行明细核算,用以合并基建账中的基建债务。
3.收入类科目设置。若财政拨款先拨入事业账再拨入基建账,则事业账不必增设“基建拨款”科目;若财政拨款直接拨入基建账,则事业账需增设“基建拨款”一级科目,核算本年度的基建拨款、财政专项拨款及其他拨款等。另外,基建账年末有交付使用资产时,因“交付使用资产”要与“基建拨款”和“待冲基建支出”对冲,事业账也不必增设“基建拨款”科目;若基建账年末没有交付使用资产或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小于基建拨款,则事业账也需增设“基建拨款”一级科目。不论上述任何情况,基建账中自事业账转入的自筹基建款不参与合并。
4.支出类科目设置。事业账“结转自筹基建”科目不作任何调整,只反映自筹基建支出。
5.净资产类科目设置。因基建账科目按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分类,所以事业账中净资产类科目不作任何调整。
四、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
1.有些科目可以直接相加在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中填列:如“现金”、“银行存款”、“材料”等。
2.有些科目可以单独列示在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中:如“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应付工资”、“代管款项”、“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等。
3.有些科目需分析计算后在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中填列:如基建账中“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水电费”可分析填列在事业账“应收及暂付款”中;基建账中“应付备料款、应付工程款和其他应付款”可分析填列在事业账“应付及暂存款”中。
4.有些科目需增设后在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中填列:如需在事业账中增加“在建工程”、“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等科目。“在建工程”科目需要根据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科目分析计算填列。
5.有些科目需剔除内部往来后在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中填列:如事业账中“借出款-基建借款”需将基建账中的“部门基金借款”全额抵消后填入“借出款”;基建账本年移交事业账的固定资产,在基建账的“交付使用资产”和事业账的“固定资产”中同时反映,需将基建账的“交付使用资产”与“基建拨款”和“待冲基建支出”相抵消。
总之,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只是在不改变现行会计制度下的权宜之计,随着预算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借鉴西方和我国企业会计合并经验,将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核算,从而建立统一的会计主体和会计核算体系,才是长久之计,才更有利于高校财务的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王华.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建账的构思[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6(12)
2.王轩宁.企业基建会计核算方法的实践和探索[J].会计之友,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