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年11月28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本篇文章是由《会计师》发表的一篇会计论文,杂志执著于传播现代会计理念,倡导科学理财观念,并对会计从业人员、企业管理者提供可操作的专业知识,在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界、会计学界有着广泛的影响。
[摘 要]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反倾销已成为世界各国所采用的贸易保护手段。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七贸易大国,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形势不容乐观。本文从会计的角度出发,阐述了国外反倾销对我国的主要危害,提出实施反倾销规避会计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反倾销;反倾销规避会计;对策
近10年来,随着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不断增强,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反倾销正被一些国家滥用,成为其实施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我国则成为这种“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者。据不完全统计,自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糖精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以来,截至目前,累计已有30多个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500多起,涉案金额高达近200亿美元,涉及商品约4 000种,继日本和韩国之后,我国成为遭受反倾销投诉和调查最多的国家。
一、国外反倾销对我国的主要危害
1. 削弱了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
根据WTO反倾销条款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各国反倾销法一般都规定,一旦对某一国外产品裁定反倾销税或其他的反倾销措施,除出现特别情况外,其裁决效力将持续5年。5年后,如果本国生产商或反倾销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经过复审程序后,反倾销措施还可再延长5年。因此,一旦我国出口产品被裁定征收反倾销税或被采取其他措施后,要么产品的价格将很难再有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自动退出该国市场;要么产品的出口数量将会被大幅削减,造成出口的急剧萎缩。
2. 引发了世界各国的连锁反应
我国出口产品在一国被提出反倾销投诉后,其他国家认为我国产品将会退出该国市场,因而担心我国产品在被挤出申诉方所在国市场后转而大量涌入本国市场,于是也采取“预防性”的反倾销措施,这就造成我国产品在一国被投诉后,往往接二连三地在其他市场也被投诉,例如中国焦炭,在被印度反倾销后,欧盟也开始对这一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同时美国也启动了对该产品的预防性调查程序。
因此,世界各国强加到我国头上的反倾销行为,给我国许多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直接造成许多企业开工不足,生产萎缩,利润下降,经营困难,甚至被迫停产,进而对相关的产业链产生极大的影响,并对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二、实施反倾销规避会计的作用
反倾销规避会计是指通过建立避免引发反倾销调查的会计预警系统,在国外未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之前,出口企业实施反倾销会计的规避战略,避免反倾销调查的发生,实现反倾销调查的会计保护。其作用如下:
1. 信息收集
出口企业应该具有忧患意识,不应等到反倾销来临时才“临时抱佛脚”,而是应该未雨绸缪,在产品出口阶段便注意搜索产品可能被诉倾销的有关信息,通过收集与企业进行反倾销相关的国内外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状况、企业本身与竞争对手的各类财务、成本和生产经营状况信息,进行分析比较,判断是否预警。
2. 监测危机
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如果谋划要对某一国家进行反倾销时,往往是由一些社会团体或行业协会首先进行联合舆论宣传,争取大众的同情,然后向政府施压,进而由某些公司联合提出反倾销诉讼。通过对大量信息的分析,当出现可能危害企业经济利益的倾销、反倾销关键因素时,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能预先发出警告,提醒经营者早作准备或采取对策,避免潜在的危机演变成现实的损失,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3. 控制危机
当企业发生潜在的倾销、反倾销危机时,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还能及时寻找到导致反倾销的根源,把握反倾销给企业带来的危害程度,使经营者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策略,及时阻止倾销、反倾销的进一步恶化,避免企业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实施反倾销规避会计的对策
1. 建立反倾销会计机构
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所需的信息比较庞杂,除了企业会计核算系统提供的自身的财务信息以外,还需国内外市场行情的信息,进出口总额,相关产品的价格、数量,以及宏观方面的信息等以应对国外的反倾销调查,因此,我国的出口企业应在内部设立反倾销专门机构,配备反倾销会计人员,收集和研究国际市场的相关信息,如我国驻外经商处向国内提供的研究报告、经贸信息网提供的进出口信息、海关进出口统计公报、行业商会的统计信息以及国家商务部通过“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监测和公布的相关信息等,以此形成反倾销会计的信息平台,为企业在产品出口国别、出口数量和出口价格方面的决策提供依据。会计机构应通过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建立有效的国外市场商情资料和出口商品的国外区域分布资料,包括有关国家或地区市场同类产品的生产商、生产能力、市场销售量、销售渠道、价格水平、竞争状况、产品市场前景等,及时掌握进口国的商情,进行应对反倾销的会计规避。
2. 参照国际通行标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在市场经济成分认可方面,各个国家(地区)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但都特别注重对企业的成本投入和会计账簿的核查。要证明企业的市场经济性质,就必须证明企业是根据市场价格信号决定原材料、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及产量的,产品价格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和产品价值。这是决定企业市场经济性质非常重要的论证环节。起诉方的调查当局往往要重点核查企业的财务账簿和会计方法等。因而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要与国际接轨,会计账簿须符合国际通用会计准则并经独立审计,以反映该企业的生产成本、财务状况和市场经济关系,表明企业的市场经济体性质。
3. 保质保量进行会计报表外部审计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资料必须经过“独立审计并有通用性”,这是企业取得市场经济地位的条件之一。而且,国外反倾销官员所能完全相信的企业提供的资料恐怕只有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报告。所以,国外反倾销调查无一例外地都要求企业提供至少两年的审计报告。可是,现阶段我国的一些企业为达到某一目的,伙同或者指使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进行粉饰,使得审计报告不符合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现状。有的企业实际盈利而审计报中却告出现较大亏损,成为被征以高反倾销税的有利佐证;有的企业财务资料与审计报告不相符合、漏洞百出,这必然导致调查方官员审查时全盘否定企业财务资料,转而采用其他资料裁定,这类企业往往被征以巨额反倾销税。
4. 建立反倾销会计基础信息平台
反倾销应诉时之所以出现相关会计资料不足的现象,主要是由于企业没有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企业平时忽视了对相关会计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企业要想在国际贸易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反倾销诉讼中做出充分的举证,就应建立企业自己的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这一信息平台是以会计信息为主、相关信息为辅的一个综合的、全面的信息库,旨在提供反倾销诉讼双方全面、详细的基础资料和比较分析资料,以确保反倾销诉讼举证和抗辩的成功。
5. 熟悉主要目标市场的反倾销法规
我国企业一般不熟悉进口国的反倾销法律和经济政策,容易引发反倾销调查。反倾销规避会计不仅要求掌握反倾销有关成本认定的国际基本规则,而且要全面了解进口国反倾销的法律。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既通晓《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WTO《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WTO反倾销委员会关于反倾销调查资料搜集期间的建议》、《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WTO保障措施协议》等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同时又熟悉进口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能针对不同国家进行有利的会计运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