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年06月25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摘 要:工程一般投资大, 任务重、时间紧, 工程结算审核人员常要在短时间内查看大量的图纸资料, 进行无数的验算, 反复查找核对定额, 计算汇总大量的数字。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知识性很强的工作,所以要求从事这一项工作的同志在工作中要不断地掌握政策变化,不断地学习更新专业知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快提高自已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如何保证竣工结算的公平、公正、合理和准确, 这就成为广大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人员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那么, 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呢。
关键词: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探讨方法
前 言
随着市场经济大潮变革,对建筑企业经济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受到各企业领导的重视。建设工程结算是建筑业企业资本营运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实现企业经营效益保证企业生存和扩大再生产必要的前提条件。因此,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建设工程结算方式,对促进建筑业和建筑业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通过对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及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使之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能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
因此,如何提高结算编制水平及有效审核,对做好工程造价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投资,实现项目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建设工程结算的含义与方法
建设工程结算是指建筑安装企业通过向建设单位提供已竣工工程,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的一种方法。进行工程结算,可以补偿施工过程中的资金耗用,还可以考核企业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
工程结算的方法通常采用中间结算与竣工结算相结合的办法。其具体方法有定期结算、分段结算、分次预支、竣工后结算和竣工后一次结算等。目前,采用开工前预付一定比例(一般以总承包合同价的10%~25%)材料备款,正式施工时,按月进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价值预付的工程款支付形式。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筑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应及时改革,出现了“标价支付、竣工清算”的方式,要求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过程管理监控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竣工工程结算等职能业务,对中标工程进行跟踪管理。这样,既体现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形成全过程管理,又显示出以建筑行业管理为主体进行统一管理的必要性。
2建设工程造价结算问题案例剖析
我国的建设市场是在短时期内从计划分配模式向市场交易模式转变过来的,一些工程的发承包还是停留在为“形式”而招投标,反映在具体工程合同的履行和合同价格的实施方面,这就应加大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的参与程度。下面根据某招标工程的结算案例,对建设工程在招投标环节及工程实施过程的造价运行状况和结算进行剖析,来探讨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2.1工程概况
某项目房屋建筑面积7685m2,经审核的工程结算造价如下表(单位:万元)
中标造价调增项目调减项目增加项目合计
764.8679669.4022-305.0214335.83001465.0787
2.2工程结算问题分析
该工程在前期有关工作不到位,合同签订过程没有结合实际和招标文件有关实质条款制订或补充,为后续工程实施造价的调整和控制造成了一定难度,主要有以下一些主要问题:
(1)招标前对工程设计了解不充分,造成了工程招标、投标合同价额度与结算造价差额较大。其中:
设计图纸不完善和不到位,造成工程有相当部分没有列入报价,最后增加项目造价335.83万元,是中标造价的43.91 %。主要表现:设计深度不够,图纸会审不细,待定项目过多,边施工边签证,随意更改有关设计,增加了工程费用。
设计图纸修改内容造成造价调整幅度较大,增减项目造价364.3808万元(669.4022-305.0214),是中标造价的47.64 %。主要表现:签证管理不完善,带来现场签证费用与比重不断上升,建设前期准备不充分,施工条件不具备,在部分设计没有施工蓝图或只有项目设计的情况下进行招标,必然造成很多不确定的因素,留下较多的活口,最终造成中标价流于形式,结算以签证为准。
(2)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是造成工程结算难度增加的因素。
招标文件的编制没有完整考虑工程造价计价规则或者参与人员对专业业务不太熟悉,造成计价概念的混乱。
对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不熟悉,有关条款不严谨造成了业主的损失。如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设计变更部分的结算计价途径,必然造成很多不确定的因素,留下较多的活口。
业务概念不明确,文件条款自相矛盾。如:招标文件规定了投标企业可结合市场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自行分析项目构成单价,确定投标总报价,并采用“固定价格、一次性包干”的合同类型,但又在相应条款规定“材料及人工价格按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该工程结算中较多价格不同的调整内容不能说不是此条款造成的主要原因。
所以,招标文件如果仅仅机械地使用示范文本、通用格式,而对其中的有关条款不经造价人员参与共同来制订,就会因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问题,给招标工程的造价调整留下一定缺口,给业主投资控制增加了难度。
(3)补充合同的签订没有考虑投标报价时采用的计价依据及其有关标准和规则,规定的计价规则与中标报价口径不相符合,为后续的造价调整留下了缺口。
该工程补充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规定了部分内容暂不列入报价,但没有再补充规定该部分项目的结算途径。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建设工程结算是一项很繁琐而又必须很细致地去对待的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核算工作,不仅要求编审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包括建筑设计、施工技术等一系列系统的建筑工程知识,而且还要有较高的预算业务素质。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水平好坏,总是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差错。因此,加强审核工程结算,是落实工程造价的一个有力措施。有效控制建筑工程结算,必须牢牢树立起为工程服务的敬业精神,严格把关。
3建设工程造价结算的审核
加强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注重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3.1认真核查工程资料
1、审核、研究、送审结算资料,全面熟悉、了解工程具体情况收到送审结算资料后, 审核人员应对所送审的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 1) 资料的质量。包括送审资料的清晰程度, 包装、装订是否符合要求等。
( 2) 资料的完整性。送审资料是否全面、完整, 是否有缺送、漏送部分资料。
( 3) 资料的真实性。送审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手续是否齐全, 复印件是否有确认章, 施工现场签证单、会议纪要、洽商纪录、设计变更等资料会签手续是否完善, 材料证明文件、票据等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等。如果发现送审资料有问题, 应通知送审单位尽快完善。资料合格后, 应对送审资料( 包括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纸、送审结算书、现场签证单、会议纪要等)
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 以便全面熟悉、了解工程的具体情况, 做到心中有数, 为结算审核工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所以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依为依据。例如:在施工图的基础上结合合同、招投标书、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地质勘察资料、工程变更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竣工资料,按照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计算核实。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作为依据,而具体施工中的动态进展,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等都要有相关的资料佐证才能进入结算。一言蔽之,没有完全齐全的资料所作的结算是不完善的结算,而没有完整齐全的资料所进行的审核就会得出不准确的结论,达不到审核所要达到的目的。
3.2工程量的核算为主导
工程量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在审核中,经常会发现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出入,原因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施工企业为加大费用,有意增加工程量和夸大工程的施工难度;二是有些变更了的项目仍按原定项目进入结算;三是多方施工的工程项目,有时会出现各方都把自己承担的部分工程作为整体工程进入结算。因此对施工图工程量的审核最重要的是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一是分清计算范围,如砖石工程中基础与墙身的划分、混凝土工程中柱高的划分、梁与柱的划分、主梁与次梁的划分等。二是分清限制范围,如建筑屋层高大于3.6m时,顶棚需要装饰方可计取满堂脚手架费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方可计取支模超高增加费。三是应仔细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计算错误产生。对签证凭据工程量的审核主要是现场签证及设计修改通知书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做到实事求是,合理计量。审核时应作好调查研究,审核其合理性和有效性,不能有签证即给予计量,杜绝和防范不实际的开支。
上述几种情况在结算审核中经常发生。对于多报的工程量要扣除,否则就直接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同时对于漏报的工程量,在反复核实后,本着实事求是将漏报的工程量增补到结算中去,避免承包商的利益受到损失。
3.3核对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尤为重要
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的施工单位一般都根据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在投标书中执行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有的施工单位为了中标,在利润中进行让利或降低管理费,而在结算时则想列入到后增加的所有工程项目中。因此招投标工程结算时,由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项目,或“暂定综合单价”的项目,其单价的确定为: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的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师审定后执行。
3.4项目单价的审核为重点
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定额单价套用往往出现差错。究其原因,一是人为地提高或降低规格。二是错将定额中包含的工作内容分离多估冒报或少估漏报。三是在核算时不按规定的定额单价换算。四是补充的定额单价缺乏依据,也没有经过批准就直接进入结算等等。在审核套用预算单价时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首先要注意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标准是否要求相一致,如管道口径、管道材质、断面形式等;其次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另外定额主材价格套用是否合理,对有最高限价的材料的定额套用是否符合规定等。
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除按上述要求外,还要弄清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或机械中的全部还是部分?同时换算的方法是否准确?采用的系数是否正确?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单价的准确性。
对补充定额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
上述情况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审核时不能因定额单价的套用有具体的规定而掉以轻心。
3.5其他费用的审查不可忽视
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套用,故在审核中要根据费用的的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其他费用有四类:一是施工中发生的费用;二是政策性规定的费用;三是市场波动产生的材料价差费用;四是实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
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费用,如脚手架使用,施工排水降水费,大型机械使用,高层建筑增加费等,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目本身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核实,其次对计算中所采用的系数进行核对,做到实事求是尽量避免差错。
对于政策性规定的费用,审核时要以相应的文件为准。有些工程在施工期跨越两个以上文件。在计费上就要按文件确定的时间界线分段计算,不同性质、不同类别要按规定核定,在审核税金时,除审查是否执行正常税率外,重点要审核某些已含税的项目是否在结算中重复计算。
对于因市场波动而引起的材料价差费用,审核重点是看补差方式是否合情合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取三种补差方式,一是按合同订的单价补差;二是按各地市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补差;三是按施工单位提交的质保书和发票,加权平均价补差。无论采用哪种补差方式,只要双方接受即可。对于实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如优质优价、超工费等就要以合同、协议为计费依据。
规费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如合同、招投标书等来确定费率。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价差调整的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如计算时的取费基础是否正确,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基础。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特别要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是否同比例下浮等。
4、结语
工程结算审核人员在工作中往往接触许多工程项目, 这些项目工程造价少则几百万元, 多则上亿元, 造价编审是否准确, 造价控制是否合理, 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 而且关系到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建设工程造价结算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加强工程造价的结算审核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