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年10月17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摘要]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是人民群众赖以工作和生活的地方,必须将城市作为一个系统的整体,运用系统的方法进行科学的管理,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以城市未来为起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城市管理推向新的领域。本文分析了当前城建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做好文明执法的对策。
[关键字] 城建工作 文明执法
Abstract: City is a city of the people, on which the masses of the people to work and live. City as an overall system, using a systematic approach to scientific management, starting from the people's interests,as a starting point of the future of cities,adhere to people-centered concept of urban management to a new field.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urban construction work in law enforcement, and made a good and civilized law enforcement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 urban construction work, civilized law enforcement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市管理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其中最为主要的包括了城市的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维护管理这三个基本环节。在这三个环节中对城市的规划是整个城市的龙头,建设成为基础,而对其管理则成为关键。在现实的调查中,广大干部群众对当前城市管理与执法满意程度、总体评价以及城市管理对民生的影响上表明,对当前执法的状况总体保持着中立的态度,认为当前执法“较好”的占百分之三十,认为当前行政执法“一般”的占百分之二十二,认为当前执法“总体上还行,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的占百分之四十八。
一、当前城建工作在文明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调查中发现,在给予城管执法充分肯定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当前的城市执法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管理者与违章者之间的矛盾逐渐的显现出来。
如今我国的市场发展正处于要彻底改变原有利益格局以及利益关系的阶段,正因如此,无法避免的会产生许多群众内部的物质利益矛盾,并且这样的矛盾在所有的矛盾中显得尤为突出。在调查中发现,当群众的利益无法得到满足时,群众习惯采取各种过激的行为,这样便导致了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出现的利益冲突与激烈的矛盾对抗。
2.城市管理者的执法手段过于单一,违章者的层次参差不齐。
在调查中发现,尽管近些年来加大了城管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及城管执法者依法行政的培训,但是依然存在着部分执法者在执行时行为不够耐心,行使的手段过于粗暴。在社会中部分的弱势群体为了生存和出路不得不选择上街摆摊养家糊口,而部分摆摊的群众行为则会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以及影响社会环境,对马路交通也带来了安全隐患,此时,被执法者在面对执法者的时候因为其利益的不统一导致了两者之间的摩擦与矛盾产生。
3.部分城市管理执法者工作意识不强,个人素质不高。
执法者是代替政府执行行政管理工作的代表,是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门面,执法者的观念、素质和作风将直接影响着群众对政府的看法。在调查中,许多执法人员在面对群众执法时态度较差,行为作风不够扎实,尤其是执法的过程和手段过于简单粗暴,这不仅仅降低了群众对城市管理者的执法信任,更是败坏了我们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社会上的公平与公正,直接引发了人民群众与城管之间的冲突,并成为了冲突激化的主要原因。
4.对群众做工作的方式方法不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
在调查中,大家普遍认为,少数执法者不能根据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的转变对待群众的方式和方法,这造成了当前城市管理者与违章者之间的矛盾对抗行为逐渐增多。部分执法者在执法中仍然习惯与“我说你听”的以往说教,甚至带有强制色彩和专制性,与群众缺乏思想上的互动性,尤其是在处理群体性的突发事件中没有洞察民意的敏锐性,无法对矛盾和冲突进行正确的化解措施,往往使小矛盾上升为大矛盾和冲突,给社会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损坏了在群众中的执法形象。
二、城建工作做好文明执法的对策。
1.制度上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城管执法部门法律地位不明确,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执法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约束,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制定出专门有关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条文,有效的解决执法者和被执法者之间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矛盾,在执法的过程中以法律的权威和独立公正性来解决群众之间的矛盾与问题。与此同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的行为规范,使之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对违反执法条款的人员行为进行严厉的惩责制度,避免出现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城管弊病,不断的提高城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严格执法的质量水平。
2.环境上做好信息公开以及对舆论的正确引导,营造出良好的执法环境。由新闻发言人定期的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报导,对待暴力抗法者采取各个部门协同解决,并对暴力抗法者予以坚决的严惩,公开透明的以法律为准绳接受公众的监督。与新闻媒体进行良好的配合工作,大力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营造出良好的城市管理执法氛围,从而使广大群众市民能够自觉的理解和支持并最终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那些对群众生活影响较大的执法决策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正确的举行听证会,将执法的范围以及职责和收费标准执行程序详细的向社会群众进行公开,充分听取公众以及相对人和非政府组织的意见与要求,对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工作监督予以加强,使整个执法能够准确的体现公众的利益,也使执法更加透明化、公正化,从而获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 提高自身实力与城管队伍自身素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不但要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还要对执法的业务知识有着熟练的掌握,在管理期间应当经常接受培训,切实对自身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进行提高。管理者应当明确在城市执法中应具有的“服务”意识,认识到执法者也是服务者,不但要高效率的完成执法任务,而且在执法过程中要不断的提高执法质量与素质。
4.大力宣传文明市民、文明商家,让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走进社区。通过构架立体式全方位的的全员平台,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将城市管理关注的重点转化为老百姓关注的热点和宣传点,对执法者和执法行为的公信力进行不断的加强,让“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
5.助推法律体系的建设,实施依法治理。
科学严密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搞好城市管理的先决条件,正如古语所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认真调查研究和组织力量,按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基本原则,对城市管理现有的地方法规展开论证,为城管执法的立法提供第一手贴近实际的材料。对城市管理执法案例进行分析和归纳,总结如今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提出有预见性的符合实际工作的修改建议,逐步形成综合意见,主动争取人大的立法机构和政府法制建设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完善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法规的修订和建立,从而使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黎文.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农民日报.2009.11.3第002 版.
2.陈锡文.如何切实减少农民促进城乡一体化发.CAER国际学术年会2009.31.
3.张广玲、刘艳红.生态宜居城的创建.黑龙江经济报.2009.12.7第0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