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05月14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摘 要 音乐离不开表演,音乐表演是在音乐创作基础上的再创造活动。本文根据音乐表演再创造的不同层面,如音乐表演的再创造本质、音乐表演中的理解与表现、音乐表演的再创造表演规律与美学原则、音乐表演的再创造价值与意义等,选取当代音乐表演再创造的相关重要文献进行分析阐释,以期对当代音乐表演的再创造研究进行梳理,探寻其研究的侧重点,并由此提出自己的思考与见解。
关键词 音乐表演研究;再创造;二度创造;理解;美学原则
一、音乐表演的再创造本质
音乐表演是在音乐创作基础上的再创造活动,一般而言,音乐创作 (“一度创作”)是创作的第一个过程,音乐表演是第二个创作过程,被称为“再创造”或 “二度创作”。那么,音乐表演的本质在于二度创作吗?纵观国内学者的研究,我们从中可以找到一些线索。罗小平在 《音乐表演再创造的美学原则》一文提出,二度创作赋予了一度创作生命,并且将作曲家与听众连接。这里的 “一度创作”实则就指作曲家的创作,而 “二度创作”,即为音乐表演。同时作者认为音乐表演艺术是一种创新的创造,是人类精神世界的创新,它不仅受到一度创作的影响和制约,同时具有较大的再创造可能性,必须充分发挥这种可能性,才能展现和提高作品潜在的审美价值。①
张前 《论音乐表演创造的美学原则》中也指出,音乐表演在一度创作的基础上进行,要对音乐作品进行正确地传达和再现。音乐表演是赋予音乐作品以活的生命的创作行为,甚至能对原作加以补充,从而为听众提供审美享受。② 又如杨古侠的《音乐表演的审美内涵与启示》认为音乐表演是针对作品的再创造,这种再创造是音乐作品精神和生命力的继承。
③以上作者的观点都将音乐表演看作 “二度创造”或 “再创造”,似乎并没有对其本质进行分析。而吴慧娟在 《音乐表演的本质在于 “二度创造”吗?》中认为 “再创造” 和 “二度创造” 两者的本质并不能对等,并且指出 “即席演奏”这种表演形式中,所谓的 “一度”和 “二度”创作实际是叠一的,并无加以区分的必要。④如上所述,音乐表演虽属于 “呈现”,但其过程也尤为重要。笔者并不认同 《音乐表演的本质在于 “二度创造”吗?》一文中对 “二度创造”在音乐表演中的使用的否定。笔者认同, “即使是即兴表演,也是构思在前,表演再后”。⑤ 对音乐表演者来说,“二度创造 (作)”具体的定义还要取决于他针对的具体对象是什么,同时 “二度”一词在音乐表演的应用范围上也应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二、音乐表演中的理解与表现
音乐作为声音的艺术,它需要表演者的演绎,这离不开表演者对音乐 “文本” 的理解与把握。同时,还需平衡表演过程中大脑意识活动中的相关生理、心理问题。首先,同一部作品在从书写到出版的过程中会经历很多变数,甚至会出现多种不同的版本,版本的正确选择直接会影响到音乐表演。
因此,如果要让音乐表演忠实于原作,要尽可能找到切实可靠的原版乐谱,其次对作品的理解也离不开对乐谱的分析。杨易禾的 《音乐表演艺术中的文本与型号》⑥一文从美学的不同派别对音乐的 “文本 “与表演者之间的关系加以分析,指出,尽管不同演奏家对音乐的解读和演绎不同,却能发现他们的演奏中的同一性,同时体现出了作品的本质属性。杨易禾还建议音乐表演中要始终围绕作品的 “同一性”内核,以此为前提解读作品,从而将这种体验转化为音响。⑦杨燕迪 《音乐理解的途径:论 “立意”及其实现》一文,在对 “音乐理解”的理论界定中指出音乐理解作为实践活动中的一种审美能力,它不仅具有个体差异,并且是音乐表演艺术具有品格的关键。⑧ 此外,也有通过西方哲学层面的 “诠释学”来理解音乐作品的,例如宋莉莉 《诠释学与音乐文本的理解》⑨、忻雅芳 《解释学与音乐作品的理解》⑩ 等文献指出从音乐本身的理解出发,重要的不是音乐文本,而是音乐文本背后的问题,其中需要注意对作品的理解,应既具有历史性又具有当代性。
所以对音乐文本的诠释不能忘记自身,也不可忽视历史局限性,表演者需要在音乐作品、理解过程和解释者的相互关系中产生审美体验。其次,表演者要通过对音乐的理解加入自己的想象,对音乐有所感受。阎林红 《关于音乐感知能力的研究》一文从心理学角度出发,对人体音乐感觉和音乐知觉能力做出分析,并提出音乐知觉是在音乐感觉的基础上形成的,具备音乐感知能力是人们从事音乐活动的基础,这同样适用于音乐表演者。瑏瑡 冯效刚 《论音乐表演 “意象”》一文,提出音乐意象既是音乐想象的产物,也是表演者再创造的内心体验过程,要以多种方式感受、体验作曲家所表达的音乐内涵,通过联想和感知在理解作品的同时融入自身的审美体验,最终以创造性的想象来完成音乐表演。
表演者需要投入感情,还需平衡其大脑意识活动中的一些生理与心理问题。例如张前 《音乐表演心理的若干问题》,《谈音乐表演中的直觉和临场心理》, 和王放歌 《论心理机制是音乐表演作为音乐再创造的重要因素》瑏瑥 等。这些文章分别从心理学和美学的角度出发,对与音乐表演创造关系密切的几个心理学问题进行了论述,其中包括:音乐表演中的投情、想象、直觉和临场心理。可见,表演者对自身心理变化有清晰的认识和预判是有利于其表演的。总体来看,音乐表演从理解到表演要经过再创造的过程。所以表演者对音乐表演的理解,不要局限于基本的技术与 “文本”,还必须把音乐的想象与情感等心理要素结合起来,以达到更好的诠释与表现。
三、音乐表演再创造的表演规律与美学原则
音乐作为一种表演艺术,表演者要准确揭示作品内涵和风格,需要具备用美学视角来塑造音乐形象的能力,并能在一定的空间下进行创造性的表演。罗小平在 《音乐表演再创造的美学原则》中提出了三条原则:体验、想象、理解与领悟;审美感受与物化手段;再创造的激情和控制的相互结合。作者认为这三条美学原则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必须了解它们的内部联系及相互关系,我们的创造才能够符合美的法则,实现美的创造。张前在 《论音乐表演创造的美学原则》中也提出三条原则,分别为:真实性与创造性、历史性与当代性、技巧与表现的相互统一。瑏瑧 在一些类似的文献中,我们可以找到张前观点的延伸,例如田光明《音乐表演中的美学追求》瑏瑨、郑顺女 《如何实现音乐表演中的二度创造》瑏瑩、雷红薇 《试论音乐表演的再创造》等。
此外,王放歌 《论音乐表演艺术再创造的美学原则》中认为表演者在音乐再创造的过程中,要遵循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历史性与时代感的统一这三项原则。瑐瑡 这与上述观点虽存有相通之处,但较为宏观。杨易禾、马友德、茅原等人的 《音乐演奏艺术中的几个美学问题》一文,提出表演活动的不同阶段 (演奏前、登台、演奏后)都要保持最基本的 “尊重”态度,从表演者领会作品到观众听懂演奏,都要统一于 “主体间性”。
同时杨易禾《音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与共性》,指出上述三个“尊重”是音乐表演个性创作的前提。瑐瑣 在这些原则的把握下,也存有一系列客观问题。杨易禾先后发表了多篇有关于音乐表演艺术的美学类文章,主要从中国传统美学角度出发,对整个音乐表演艺术中的音乐表达、演奏思维、情感体验与整体把握进行了分析与思考。
胡自强的 《对音乐演奏艺术的美学思考》,对演奏者需要掌握的 “意向、意义、视界、境界”的内涵与内在联系进行分析,探究表演者如何做到 “善”与 “美”的统一。瑐瑥四、音乐表演的再创造意义与价值音乐表演的再创造除了提高一度创作的审美价值外,也可以为听众带来审美享受。王放歌的《论音乐表演艺术作为音乐再创造的意义与价值》一文指出,音乐表演的过程,是表演者通过自身的音乐素养,将审美体验传递给听众的过程。
秦序的 《音乐学,请把目光也投向表演》一文,提出在研究中国的音乐表演时,要和西方研究加以区别,中国传统的音乐表演有其自身的特色,并且在现代的网络时代下,已出现了 “三度”创作———音乐传播,音乐表演的社会功用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扩大。瑐瑧音乐表演再创造的研究意义绝不仅限于此。近些年出现了一些对音乐表演可视化分析的相关新兴研究,为音乐表演的再创造提供了更多新的视角,为音乐表演的再创造赋予了新的认识。
如高拂晓在《音乐表演研究的国际前沿与国内现状思考》一文中,对国内有关音乐表演学科与西方进行对比,文中提到无论是观念转变、机制培养、双重人才培养,国内都急需进行调整与改革。瑐瑩结语相较于西方而言,我国在音乐表演研究方面仍面临着很多不足与挑战,尤其是理论方面明显滞后。通过梳理当代音乐表演再创造的相关重要文献,发现对音乐表演本质进行分析的文章数量较少,且尚有争议。由于音乐表演本身就具有跨学科的性质与美学特性,因此对音乐表演的再创造本质的认识和对作品文本的深入理解,在表演的大规律下与美学原则下进行合理的再创造是很有必要的。
作者:刘 毅 李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