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年09月28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建筑企业伤亡事故的成因及对策
罗宗镇 蓝葵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对建设投资规模逐步加大,建筑业的日渐繁荣,年总产值占国民经济GDP的8%左右,已成为支柱产业之一。但建筑业也是一个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的行业,是我国安全生产三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之一。据统计,全国建筑施工事故在各行业中仅次于交通、矿山,居第三位,建筑安全愈来愈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中,多数建筑企业都难逃责任。
一、建筑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表现
安全事故发生一般规律是当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发生于同一时间、空间时就会发生事故。而促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还在企业的管理上,一旦管理上出现漏洞或不到位都会导致加剧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出现。这种情况主要表现如下几方面:
(一)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主要再现为企业没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甚至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如我县部分企业,公司管理人员除了财务和公司经理外,也没别的人员了,更没谈上安全部门。其安全工作都由项目部自行管理,公司也很难监督到位。企业安全管理问题还包括技术缺陷、劳动组织不合理、防范措施不当、管理责任不明确等。目前部分建筑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意识错位、重视不够,粗放的“经验型”和“事三 型”的管理,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时松时紧,治标不治本。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劳动纪律松懈,使事故有了可乘之机;有些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高,借口工程造价低、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压缩安全支出,致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没有得到具体落实;有些建筑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为减少部门和人员,盲目撤并安全管理部门,致使安全管理工作上下断档,缺乏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以上管理体系的原因造成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安全检查和防护措施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职工安全教育跟不上导致企业职工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差。
(二)施工现场的违章违规作业情况
由于企业管理上松懈,对项目部和施工现场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甚至有些企业还存在侥幸心理违法乱纪时有发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违使用有问题或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设备。有些设备、装置有缺陷,仍然违章使用。例如设备陈旧、结构不良、磨损、老化、失灵、腐蚀、安全装置不全、技术性能降低等。这些设备本应该淘汰或者维修,但施工现场却屡见不鲜;二是违反法规标准,如企业不配备工人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或是虽配备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脚手架、安全网、安全围栏、作业平台、模板支撑等使用的材料低于标准规格,或是设置时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违规堆积超重材料、物件;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操作使用不符合建筑工程安全用电规范要求;三是不遵守建设程序,如脚手架或物料平台不进行科学的设计计算,或不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搭设,造成脚手架或物料平台整体垮塌;工程负责人为了抢时间赶进度和降低成本,违反施工安全规定,违反施工程序,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强令工人作业或严重超时加班,导致工人疲劳作业。以上违章违规现象是引起建筑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
(三)施工作业人员个人原因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个人不当行为在建筑企业生产事故中有一定的责任。这些不当行为主要表现为:错误行为,例如嗜酒、追逐打闹、意外滑倒、无意碰撞、误人危险区域等;违纪违章,例如做事粗心大意、漫不经心、注意力不集中、不懂装懂、不履行安全措施、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玩忽职守,特种工无证上岗等;身体健康状况有缺陷,例如身体有疾病,易紧张、烦躁、疲劳、冲动、兴奋等,或智商过低,应变和判断能力差。还有受安全教育程度,对工种安全防范意识差等。当然个人原因归根到底到底仍是企业管理上的问题。
二、建筑伤亡事故预防及对策
引起建筑企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还是有规律性的其规律就是:安全事故的发生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造成的最坏的结果。防止建筑伤亡事故的发生,需要掌握事故发生和控制的原理,采取措施消除人与物的两大不安定因素。建筑企业针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教育等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坚持落实“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分别为:(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当明确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挂钩,做到任务到家、责任到人、权力到位、奖罚兑现,防止互相推诿、扯皮现象,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2)安全事故警示制度。将建筑施工事故情况张贴施工现场宣传教育,以血的教训警示企业和职工,以提高其安全意识。(3)安全生产分析和事故预警制度。分析研究近几年来建筑事故,找出事故多发的类别、部位及施工阶段,分析事故原因并制订预防措施,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冬季、雨季、节假日等不同时期的施工特点,及时的排查危险源,并将重点危险源进行整改,一直整改不了的要进行重点监控做到可防可控,同时要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发出事故预警。
(二)积极采取“五项措施”
“五项措施”为:(1)严格各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制度。对危险性较大的各项施工方案,必须经建筑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对深基坑等工程实行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2)抓好施工现场阶段性重点工作。如在基础工程阶段,重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机械设备进场检测、验收;在主体施工阶段,重点做好脚手架防护操作、高空作业保护;在装修阶段,重点做好塔吊等拆除和室内施工临时照明等。(3)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研究解决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推广应用好的先进的管理经验。针对建设行业亟待解决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组织开展安全科研攻关,以科技进步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高。(4)推广计算机在安全技术上的应用,推进信息化管理,提高监管覆盖率和效率。(5)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相关建筑安全标准规范,按照工S09000标准要求,严格操作规程,加强监控,严把工程安全质量关。
(三)强化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方法。
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企业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查找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对安全管理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施工与安全管理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二是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四是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作业标准化是否严格实施,如:机器设备、工人生产用具等是否符合安全条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章制度,企业安全资金是否确保及时到位、不挪作他用,安全防护用具是否配备全套等;五是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得力,控制是否到位;六是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则,是否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找不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要求。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危险源,必须果断地消除。对于一些由于某种原因而一时未能消除的危险因素,应逐项分析,寻求解决办法,安排整改计划,尽快予以消除。
(四)抓好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当前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原因之一是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低,以及长期不得培训教育。比如建筑方面,新规范已出台几年,一些企业仍用已淘汰的规范在施工现场指导施工,这种错误是很不应该的。很多新政策文件由于企业领导人忙碌或未引起重视,未能及时学习领会与落实,这些必然造成管理落后。所以企业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二是要把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将必要的安全培训考核作为从业的前提条件,严格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关键岗位和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未持证者不得上岗,严禁私招滥雇和违法分包现象。建筑工地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每天必须对生产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进行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建筑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