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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职称论文范文浅谈目前置环境监察的必要性

时间:2013年10月22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摘 要:近20年来,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出现。

  摘 要:近20年来,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出现。我国已处于“环境问题凸显期”。所以,环保局的各个部门要联动起来,尤其是环境监察部门参与建设项目环评、试生产、竣工验收环境前置监察工作,把工业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解决到审批阶段,而不是在造成环境污染的后果后再去检查、解决污染问题。

  关键词:环保职称论文范文,期刊杂志发表,环境,污染,监察,环评

  一、环境监察的概念

  环境监察要突出“现场”和“处理”这两个概念,即环境监察是在环境现场进行的执法活动,环境监察不是“环境管理”而是“日常、现场、监督、处理”。环境监察是一种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强化执法的主要途径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环境监察按时间的不同可分为:事前监察、事中监察和事后监察。

  环境监察的主要任务是在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或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辖区的一切污染源,海洋及生态破坏事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从而控制污染源的产生,加快老污染源的治理。简而言之,是运用法律与经济手段,保护和改善环境。

  二、目前我国的环境形势

  目前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而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是工业企业污染,抓住了对工业企业的污染控制就是抓住了控制整个形势的关键。目前大部分地区仍然沿袭“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方式,环境管理仍主要以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被动模式为主,我国现行管理制度如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制中的常规指标不能真实反映复杂的环境污染状况和风险,“一刀切”的环境评价和管理方法难以实现对具有不同环境风险区域或流域的分区、分类、分级、分期的科学评价和管理,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地下水等环境质量标准中的评价指标和浓度限值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的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企业规模逐年扩大、数量逐年增多,环境污染的新账、老账正在叠加,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诉求也越来越高,我国已处于“环境问题凸显期”。环境执法作为维护环境安全强有力的工具,这时候显得更加重要。由掌握环保法律法规,同时又经常深入现场熟悉企业生产工艺和排污状况的环境监察人员从建设项目建设初期到建成后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将企业的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延伸到事前监察和生产的全部过程进行监察,将会有效推动企业增强主体责任,全面减少污染排放。

  三、如何进行新建项目的环境监察前置

  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前置,主要是前置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试生产及竣工验收三个方面。

  3.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前置监察报告的内容

  在建设项目办理环评以前,环境监察人员主要以“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基本政策为指导方针检查企业是否符合国家和区域环境政策 ,项目是否开工以及开工时间,是否属于“未批先建”的项目。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1)项目建设地点周边环境状况

  (2)项目建设情况

  (3)检查发现的问题与意见

  3.2试生产批复前前置监察报告的内容

  在建设项目试生产阶段,环境监察人员对污染防治设施监察主要通过现场听、问、查、看、测等方法,检查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按审批意见建设完好、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建立健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体系、设施运行记录是否规范完整等。检查防治污染设施是否已全部按审批要求完工并能投入运行,运行效果如何,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能否满足要求。检查生产规模有否改变,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有否变化,对企业污水治理设施,排污管网进行全面了解及实地查看。

  根据本项目的环评报告、环评报告批复等有关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察。

  (1)项目建成地址

  (2)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情况

  (3)主要生产工艺落实情况

  (4)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情况:1)废水污染防治设施; 2)废气污染防治设施;3)噪声污染防治设施;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5)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及落实情况;6)在线监测设施的建设情况;7)排污口规范情况;8)关停淘汰要求的落实情况;9)建设期间环境违法问题的处理情况

  (5)检查发现的问题与意见。

  3.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置监察报告的内容

  在对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检查时,监察人员应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设施是否能全面、正常运转,运行效果如何,全部污染物是否都经过处理并在指定的总排污口达标排放,核实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与环保审批材料上是否一致,包括生产规模、生产量、产品种类、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数量。对企业生产状况进行了解,重点是检查生产规模有否改变,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有否变化。在试生产阶段发现的治理污染设施要求整改的事项是否落实。

  根据本项目的环评报告、环评报告批复、试生产申请复函等有关文件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察。主要检查内容有:

  (1)项目建设地址

  (2)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情况

  (3)主要生产工艺落实情况

  (4)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1)废水污染防治设施;2)废气污染防治设施;3)噪声污染防治设施;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5)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及落实情况;6)在线监测设施的建设及使用情况;7)排污口规范情况;8)关停淘汰要求的落实情况;9)建设期间和试生产期间的环境违法问题的处理情况

  (5)检查发现的问题与意见

  在当前形势下,建设项目不向环保部门申报和不经环保部门审批进行开工建设的现象仍然存在,环境监察人员依据环境监察工作的职责定位对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也是在发展经济中保护环境的必要措施。仅仅依靠单纯的行政命令解决环境问题已不适宜,通过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对建设项目环评、试生产、竣工验收前置监察的现场执法, 这种部门的联动机制把工业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解决到审批阶段,而不是在造成环境污染的后果后再去检查、解决污染问题。对于解决好多竣工验收后披着合法的外衣却在大肆污染的企业能起到利剑作用,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生存环境, 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污染源环境监察》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