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年04月26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摘要:随着科学的发展,建筑材料燃烧性能检测方法也不断发展变化,本文重点讨论了我国建筑防火与材料阻燃领域的一个基础标准——GB 8624的主体内容和发展过程。
关键词:化工科技论文发表,期刊发表,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火灾反应,等级标识
近年来,大型火灾事故频发,其间由于建筑材料阻燃性能差导致了几起重大火灾,这就呼吁社会应对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多加关注、严加管理。为了更加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一下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燃烧性能是指建筑材料燃烧或遇火时所发生的一切物理和化学变化,这项性能由材料表面的着火性和火焰传播性、发热、发烟、炭化、失重,以及毒性生成物的产生等特性来衡量,而衡量的依据就是GB 8624。
GB 8624于1988年首次发布,其后,进行修订,发布了GB 8624-1997《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 8624-1997在技术内容上非等效采用德国标准DIN4102-1:1981《建筑材料和构件的火灾特性 第1部分:建筑材料分级的要求和试验》,根据建筑材料的火灾行为,把建筑材料(特定用途材料除外,下同)的燃烧性能分为四个等级。
GB 8624-1997选用的试验方法均为小型试验,GB/T 8626-88《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是通过小火焰对试样的表面或边缘进行冲击,考察试样的着火性和火焰传播特征。GB/T 8625-88《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是通过较强火焰对试样底部表面进行冲击,考察试样的着火性、火焰传播特征级表面碳化情况,并通过测量烟气温度考察材料的热释放速率。GB/T 8627-88《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则是考察了材料的产烟特性。GB/T 14402-93《建筑材料燃烧热值试验方法》和GB/T 14403-93《建筑材料燃烧释放热量试验方法》分别通过测试材料的热值和热释放量直接考察材料的热释放特性。
从试验方法可以看出,GB 8624-1997主要从着火性、火焰传播特性、热释放特性和产烟特性四个方面考察建筑材料的燃烧特性。通过这些试验的结果对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分级,并冠以标志,如:GB 8624 B1,即表示该建筑材料为B1级难燃材料。但是GB 8624-1997对材料的最终应用状态考虑较少,比如材料的安装方式和位置,实际应用的基材和粘结材料等等。
随着欧盟的成立,欧盟标准委员会制定并颁布了统一的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标准,即EN 13501-1:2002《建筑制品和构件的火灾分级 第1部分:用对火反应试验数据的分级》,同时欧盟各成员国各自的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标准废止,其中包括德国标准DIN4102-1:1981。因此,我国也对燃烧性能分级标准GB89624-1997进行了修订:在全部采用EN 13501-1:2002规定的试验方法和等级划分的基础上,还对部分级别规定了附加燃烧生成物的毒性试验要求,形成了2006年06月19日发布的GB 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从上表可以看出,与GB 8624-1997相比,GB 8624-2006删除了GB/T 8625《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和GB/T 8627-88《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增加了GB/T 20284《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简称SBI试验。SBI试验是参考一种火灾场景,并以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实际使用安装方式为评价的出发点的中等规模的试验。可以直接测量出材料最初600s内的总热释放量THR600、最初600s内的总产烟量TSP600、燃烧增长速度指数FTGRA、烟气生成速率SMOGRA,更加准确细致的考察材料的热释放特性和产烟特性,并通过观察火焰在试样长翼上的横向传播(LFS)来考察火焰传播情况。并且GB 8624-2006对A2、B、C这三个级别提出进行烟气毒性试验的要求。因此该标准考察材料燃烧性能的因素更加全面细致,包括了着火性、火焰传播特性、热释放速率、烟气生成率和烟气毒性等五个影响火灾发展和增长的重要因素。通过这些试验的结果对建筑材料或制品的燃烧性能进行判定,并给出标识,如B-s1,d0,t1,即表示该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为B级,产烟附加等级为s1,燃烧滴落物/微粒的附加等级为d0,产烟毒性附加等级为t1。
然而,由于GB 50222-19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GB 50354-200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没有修订,工程建设的实际使用中依然沿用A、B1、B2、B3的分级方式,与GB 8624-2006 的七个等级不相匹配。为增强标准的应用性和协调性,又对GB 8624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于2012年12月31日发布了GB 8624-2012《建筑材料级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实施日期为2013年10月1日。
GB 8624-2012明确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仍为 A、B1、B2、B3,同时建立了与欧盟标准分级A1、A2、B、C、D、E、F的对应关系,并采用了欧盟标准EN 13501-1:2007的分级判据。
表3中没有提到GB/T 20285《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并不是GB 8624-2012中取消了对烟气毒性的要求,而是将这部分内容放在了附录B(规范性附录)“燃烧性能等级的附加信息和标识”中,并规定A2级、B级和C级建筑材料和制品应给出产烟特性等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和烟气毒性等级等附加信息,D级建筑材料及制品应给出产烟特性等级和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等附加信息,因此,GB 8624-2012和GB 8624-2006的检测方法是一致的,但燃烧性能分级的表示方法是不同的。如前所述的材料经检测后,依据GB 8624-2006判定燃烧性能分级为B-s1,d0,t1,那么按照GB 8624-2012,所有的检测过程是相同的,最终燃烧性能等级标识为GB 8624 B1(B-s1,d0,t1),即表示该建筑材料属于难燃B1级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细化分级为B级,产烟特性等级为s1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为d0级,烟气毒性等级为t1级。
此外,GB 8624-2012中特别针对墙面保温泡沫塑料提出了氧指数的要求,除了满足相应的分级要求以外,B1级氧指数OI≥30%,B2级氧指数OI≥26%。这事实上是对一些复合型泡沫保温材料的主体保温材料部分——泡沫塑料自身的阻燃性提出的要求。
综上,GB 8624经过三次修订,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的要求越来越细致,越来越严格,也与工程建设实际更加协调、更加匹配,更加有利于指导防火安全设计、实施消防监督和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