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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观察期刊发表从管理学双因素理论看《水浒传》中宋朝吏制缺陷

时间:2014年08月30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摘要:笔者主要从管理学角度出发,通过赫兹伯格的“双因素理论”,结合宋江的现实造反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将宋朝的官、吏制度的不同进行横向对比,阐述了宋朝吏制的缺陷与不足。

  摘要:笔者主要从管理学角度出发,通过赫兹伯格的“双因素理论”,结合宋江的现实造反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将宋朝的官、吏制度的不同进行横向对比,阐述了宋朝吏制的缺陷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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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小吏”宋江

  宋江本职工作是一名押司,对大宋律法相当熟悉。他很早解除了与宋太公的父子关系,并且办得相当的规范。有公家开的证明即“执凭”,并且有上任知县的亲笔署名“前官手里押的印信公文”,手续十分的齐全。不仅如此,宋江还在自己家的佛堂里挖了地窖,以备急时藏身。

  从一个庄农之家本不该有的地窖子出发,施耐庵给了我们当时吏的工作情况介绍“且说宋江他是个庄农之家,如何有这地窖子?原来故宋时为官容易,做吏最难。为甚的为官容易?皆因只是那时朝廷奸佞臣当道。谗佞专权,非亲不用,非财不取。为甚做吏最难?那时做押司的,但犯罪责,轻则刺配远恶军州,重则抄扎家产,结果了残生性命。”

  施耐庵在《水浒传》中的这一段短小精悍的对比文字,让读者真真的看到了宋朝小吏的艰辛。为官的任人唯亲、收刮民膏。为吏的不出错也罢,出错就是脸上刺字,发配到穷乡恶壤,还有抄家诛九族的可能。所以说,宋江的工作条件不好,不是肥差;地位不高,出错就毫无情分的像庶民一样脸上刺字发配;缺乏社会保障,不但自己犯错要承担恶果,还要连累家人,抄家不说还可能诛九族。

  二、宋朝官与吏的差别

  宋代仿唐朝,百姓分为九等,上四等给疫,馀五等免之。各种职役之中,人民认为最难忍受的乃是衙前之役。宋江在郓城县做押司(第十七回)。《文献通考·卷十二·职役一》云:“在县,曹司至押录,在州,曹司至孔目,下至杂职虞侯拣掏等人,各以乡户等第差充。”可见,官吏之差甚远。那么,官与吏的差别具体再哪里?

  (一)官来自于科举或者恩荫,而吏则不能参加科举考试

  《续资治通鉴》中宋太宗:“上亲试合格举人......时中书令史守堂官陈怡庆举《周易》学究及第。既而帝知之,令追夺所授赦牒,释其罪,勒归本局。禁吏人应举。”

  (二)官如果犯罪,脸上可以不刺字;但是吏如果犯罪,则可以被刺字

  《宋史·苏颂传》:“熙宁二年,知审刑院。时知金川张仲宣坐枉法,赃罪至死。法官援李希辅例,杖脊配黥海岛。颂秦曰:‘希辅、仲宣均为枉法,情有轻重......’神宗曰:‘免杖而黥之可乎?’颂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仲宣官五品,今贷死而之,使与徒隶为伍,虽其人无可矜,所重者污辱衣冠耳。’遂免杖黥,流海外,遂为定法。”《文献通考》也是这样记载,并且写有:“自是命官无杖黥者。”

  (三)“官”是士人,“吏”是庶民;官被称为“官人”,而吏被称为“公人”

  当时在各级各种衙门里当差服役的庶民的总称为吏,具体称呼名目非常多,像都头、巡捕、狱吏、铺司、番役、看守、地保、里甲、供事、门差、吏胥、押司、书佐以及孔目等,从名目上看虽然不一致,但身分卑贱上则一致。

  (四)“官”与“吏”待遇千差万别

  “官”干得好,可以记功绩,有工资有奖金,有正常的升迁制度,也可以封妻荫子,光宗耀祖。而“吏”只能一直服役,除非非常特殊的情况,是不可能升迁,也没封妻荫子的资格。

  三、官吏比较看吏制的缺陷

  (一)双因素理论

  在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心理学、管理学家弗雷德里克·赫兹伯格提出了双因素激励理论,这种理论也称“保健——激励理论”,在理论中赫兹伯格认为主要影响人们行为的有两类因素: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

  保健因素是那些可能会导致人们不满情绪的因素,如人际关系、个人生活、工作条件、政策、保障、地位等。如果处理的好,则可以预防或者消除这种不满情绪;如果保健因素处理的不好,会引发人们对工作不满情绪的产生。但是此因素并不能对员工起激励作用,只能保持人现时的积极性,维持工作现状,故保健因素又称为“维持因素”。而激励因素是指那些可能产生人们满意情绪的因素。激励因素处理的好,人们会产生满意情绪;若处理不当,其不利顶多只是人们没有产生满意情绪,不会产生不满。赫兹伯格认为,激励因素应当含有这些因素:成长、晋升、承认、工作本身、成就等等。

  双因素理论把传统的满意——不满意的观点进行了拆解,不再认为满意的对立面是不满意,认为在传统的观点中有着双重的连续体:在满意的对立面只是没有满意,而不是传统的不满意;同样的道理,在不满意的对立面是没有不满意,而不是传统的满意。只有“不满意”才会刺激员工做出消极的行为,“满意”才能刺激员工做出积极的行为。

  (二)宋江另找出路看吏制缺陷

  (1)宋江有一个最大的遗憾就是吏胥的卑贱身份阻碍了他升官的前途,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虽有忠心,不能得进步!”恰如宋江在浔阳楼的诗句“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他不能不另找出路了!

  (2)1.“激励因素”不存在

  首先,吏没有晋升机会。与官可以升迁相比,吏只能长期服役。除了极其特殊的情况外,没有升官,封妻、荫子的资格。其次,不会成长的服役者。官称为“官人”,而吏称为“公人”,只是当时在大小各种衙门里面当差服役的庶民的总称,没有工作成长轨道可言。再次,工作本身卑贱,得不到宋朝公职场的正式承认。吏虽然名目很多,但是身份都是很卑贱的,不能与有功绩、年资的官相比。最后,工作本身很难取得成就。虽说宋江“刀笔精通,吏道纯熟”熟悉本朝各种法令规章,善于应付大大小小各种的差事,很难在本职业内取得创新性或者说显著性的成就。工作本身不被重视,没有哪个领导会关注刀笔和吏道。

  (3)2.“保健因素”没做好

  首先,政策不利。宋朝的取士政策是不利于吏的发展的,事项如果宋朝取士的制度想唐代那样,使宋江这个“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的人有升官上进的出路,也许他就不至于有“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的愤怒不平之感,不至于走上梁山泊了。梁山泊的总头领也许就由别人来担任了。其次,工作条件不好,同事关系不佳。前文中提到给宋江戴绿帽子的张三,想必宋江每次工作看到这位自己介绍给阎婆惜认识的仁兄,都会有吞苍蝇的感觉。工作大环境不好,没有晋升机会也便罢了,出事动不动就按律当脸上刺字、诛杀九族。再次,个人生活的混动。阎婆惜是宋江上梁山的一剂猛药,从认识这个后来被自己包养的女人那一刻起,宋江的悲剧生活就开始了。“被嫌弃、被瞧不起、被戴绿帽子、被街坊议论、被发现秘密、被勒索。”终于,宋江主动了一次“一时怒气、杀了阎婆惜!”,但结果却是“被通缉”、甚至“被逼上梁山”。宋江的个人生活问题没有处理得当,造成了一系列的“蝴蝶效应”。最后,地位卑贱,社会保障不足。吏的地位是卑贱了,我们之前已经提过很多,社会保障的不足,也就促使了“佛堂的地窖子”事件,宋江为什么会在本不该出现地窖子的地方,准备好地窖子,施耐庵告诉我们他是在寻求自我保护。因为为吏太难!出事就是株连九族、刺字、发配,以至于没有社会保障的宋江不得不早早和家人划清关系,早早挖好地窖。

  正是“保健因素没做好”“激励因素全无”的宋朝吏制,为宋江另辟新路打好了基础。《水浒传》中对郓城县小押司宋江的切身描述,给我们展现了封建统治下的黑压压的一片天地。同时也让我们通过自己的思考,看到了宋朝吏制的缺陷和不足。这是一个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的社会制度在不断完善。激励理论也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域得到广泛的运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