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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核心论文发表利益集团寻租与民主制度的僵化

时间:2014年10月29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在集体行动理论和寻租理论相结合的基础上,奥尔森提出了制度僵化思想,分析民主与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民主制度为经济增长创造了条件,但它也为利益集团寻租提供了通道,限制了竞争性市场的发展。政治动荡能够瓦解分利集团网络,解放市场潜能,在经济增长过程

  摘要:在集体行动理论和寻租理论相结合的基础上,奥尔森提出了制度僵化思想,分析民主与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民主制度为经济增长创造了条件,但它也为利益集团寻租提供了通道,限制了竞争性市场的发展。政治动荡能够瓦解分利集团网络,解放市场潜能,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起到创造性破坏的作用。

  关键词:专业核心论文发表,利益集团,寻租,集体行动,经济增长

  二战后,西方民主国家在经历经济平稳增长后,出现了经济停滞、通货膨胀等问题。针对经济滞胀现象,研究者开始反思政府干预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并再度对自由市场产生兴趣。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奥尔森将集体行动理论与寻租理论相结合,提出了制度僵化思想,论述民主国家经济增长动力不足的根源,以及摆脱经济困境的方法。

  一、制度僵化:民主与资本主义的矛盾

  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奥尔森认为集体行动是供给集体物品的过程,搭便车将导致集体行动的困境。集体行动理论表现出静态分析的特征,它没有重视时间序列对集体行动的影响。而在《国家的兴衰》中,奥尔森指出,集体困境的历史记录能够为集团决策提供信息,具备领导能力的政治企业家可以为集体行动提供组织条件。在政治稳定的民主社会中,潜在集团将逐渐转变成组织化利益集团,它们将采取行动分割社会资源,对经济增长产生消极影响。利益集团的分利行为增强了市场垄断性,使政府的公共性萎缩,最终导致社会活力丧失和经济增长缓慢,出现“制度僵化”现象。制度僵化是指制度缺乏弹性和灵活性,政府对于公共问题缺乏快速回应能力,市场不能及时有效地配置资源。

  在制度僵化思想中,奥尔森所说的利益集团或分利联盟(distributional coalition)是指特殊利益集团,它们是“公司或个人联合而成的组织,它们或抬高所售商品的价格,或影响政府”。利益集团采取的分利行为可以区分为两种形式,一是采取院外游说活动,通过影响立法过程谋求优惠政策。另一是在市场中建立垄断组织,以减少社会总产出为代价增加其成员的收入。前者通过影响立法以实现有利于利益集团的再分配,这具体表现为保释破产企业,阻碍资源从低效率部门流向高效率部门。后者通过建立垄断组织提高商品价格和减少商品产量,将消费者剩余转化成生产者剩余的同时造成无谓损失。由于垄断组织进行集体决策时需要一致同意,这导致企业决策迟缓,产品价格趋于刚性。无论是游说政府还是垄断合谋,它们本质上都是分利行为,将集团的狭隘利益建立在社会的公共利益之上。

  制度僵化的机理是比较明晰的,首先,潜在集团克服集体行动的障碍转变成组织化利益集团,随着政治稳定的延续,社会中利益集团的数量愈来愈多。其次,利益集团将在两条“战线”上展开再分配斗争,一方面在经济市场领域寻求垄断地位谋取超额利润,另一方面在政治市场中游说政府,谋求社会资源的再分配。最后,利益集团的再分配活动导致生产性活动下降,经济寄生性增强。如果社会群体将拥有的资源用于生产活动,人们可以从社会总福利的增加中获益。然而,当人们纷纷组建利益集团相互对抗、游说政府时,围绕已有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将导致利益集团身陷囚徒困境。任何集团退出竞争将恶化自己的处境,而继续参与竞争则面临资源浪费的结局,经济增长意义上的集体行动的困境出现了。

  早在《民主的经济矛盾》中,布里坦就深刻地指出民主社会遭受“内部矛盾”之苦。民主制度保障了公民权利,但也为利益集团的游说活动打开了方便之门,利益集团对狭隘利益的追求将阻碍资本主义的发展。制度僵化思想秉承了布里坦的观点,它从集体行动的视角反思民主制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强烈地声称民主与资本主义存在负相关”。民主政府是公民进行集体决策和维护公民权利的政治制度,而现代资本主义是基于成本—收益的原则,利用劳动力和资本进行自愿交易获取个人利益和创造社会财富的市场制度。民主制度保护了公民的平等权利,这是对前现代社会财产决定权力(利)的否定,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支持性的激励结构。但在实际的政治过程中,民主制度还存有“内在的缺陷”,它为利益集团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在现代分工社会,市场领域的专业化促进了生产效率的提高,这刺激了经济增长;而在政治领域,专业化导致人们沿着行业或职业界限组建特殊利益集团,通过影响公共决策促使社会资源流向自己所属的集团,这又阻碍了经济增长。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存在深刻的社会冲突。此外,分权制度虽然能够限制政府权力,但也为利益集团接近政治过程提供了多重渠道,提高了政治游说的有效性。利益集团通过利用自身的组织优势,在政府过程中将社会影响力转化为政治影响力。各种获得政府支持的分利行为正是利益集团游说政府和政府最终为利益集团“俘获”的结果。利益集团的分利活动导致社会资源从生产渠道退出,转向了政治游说,创造性活动为分利性活动所取代,不断增加的政府规制阻碍了市场竞争。

  制度僵化思想促使人们重视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互动作用,提请人们认识到,只有研究一国的政治制度才能理解一国的经济绩效。由于奥尔森主要论述政治稳定和经济增长的关系,认为随着制度年龄的增加经济增长将趋于缓慢,制度僵化思想因此被视为政治经济学的范畴。从制度僵化思想对民主和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分析中可知,民主对经济增长的消极作用并非直接发生,经济增长缓慢和现代社会的组织基础有关。民主和资本主义的关系往往被称作政治和市场的关系,但是,人们正确理解这种关系还必须关注社会领域中的利益集团。民主和资本主义之间的冲突是由于社会中不断滋生利益集团,它们借助民主制度的通道采取游说政府和垄断市场等分利行为,最终限制了资本主义经济增长。

  二、制度僵化的根源:利益集团寻租

  在公民具有合法结社权的民主社会中,人们不仅能够从市场交易中获益,还可以通过组建或参与利益集团追求共同利益。利益集团在国民收入中拥有一定的比例份额,它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为其成员谋取利益:其一,提高国民收入,从而使其成员按原有的份额取得更多的收益;其二,在原有的国民收入中为其成员争取更大的份额,从而也可以增进其成员的收益。经济增长符合每个集团的利益,但经济增长具有集体物品的属性。当利益集团促进经济增长时,必须承担所有的成本但只能分得有限的收益份额,大部分新增社会财富流向了其他集团。与此相对,当利益集团通过游说政府转移社会资源时,它们可以赢得更大的收益份额,并将成本转嫁给其他集团。从逻辑分析的角度,利益集团从事生产性活动的激励非常弱,而从事分配性活动的激励却非常强。利益集团成员一般愿意生活在繁荣的社会中,但如果利益集团也像“理性人”那样决策,它们就会拒绝为社会繁荣作出贡献,尽可能地再分配已有社会资源,从而导致“特殊利益集团搭乘国家经济的便车”。利益集团在转移已有社会资源时,其行为本身是理性的,但当每个利益集团都参与再分配的竞争时,就会出现经济增长动力不足的问题。在集团范围内,存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冲突,个人搭便车导致集体行动的困境;在国家范围内,存在集团利益社会利益的冲突,利益集团搭便车导致经济增长的困境。

  奥尔森将特殊利益集团称作分利联盟,将分利联盟采取的集体行动称作分利行为,并认为经济停滞源于利益集团通过寻租活动分割社会资源。寻租是指“为竞取人为制造的财富转移而采取的浪费资源活动”。有的研究者将分利集团的寻租比作分蛋糕,即一人所得就是他人所失,寻租是在社会范围内重新分配财富的零和博弈。与此相反,奥尔森认为利益集团寻租是导致社会总福利减少的负和博弈。分利集团的集体行动伴随大量的寻租成本,它们从再分配中所得收益小于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利益集团在采取游说活动时,只承担社会成本中的私人成本,而大量的外在成本则转移给分散的大众,所以利益集团没有动力减少无谓损失。政治市场具有不可分性,利益集团能够借助政府干预将所应当承担的成本转嫁给社会,寻租的过程正是这种成本外部化的过程。经济增长是资源从低效能用途流向高效能用途的自发过程,只要允许各种资源不断地流入高回报率部门,则该部门的投资回报率最终将与其他部门持平。在出现集团寻租的条件下,资源不再流向出价最高者,而是流向游说能力最强者。利益集团寻租的直接后果是财富的转移,但它的间接后果更为隐蔽、更具破坏性,寻租最终导致个人行为激励的扭曲。在寻租盛行的世界中,市场为制度僵化所困扰,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人们的生产性和创造性激励严重受挫,社会的精神气质和演化方向也将发生改变。

  布坎南等公共选择理论家指出,利益集团寻租的根源在于政府职能的扩张。社会既可以通过市场的无形之手配置资源,也可以通过政府的有形之手配置资源,而“当制度从有序的市场转向直接政治分配的近乎混乱的状态时,作为重要社会现象的寻租就已经出现了”。大政府导致了利益集团寻租,人们需要制定严格的宪法约束政府权力,切实保障公民的财产权。不同于布坎南等人的视角,奥尔森认为政府低效率配置社会资源不是寻租的原因而是寻租的表现。寻租的根源并非政府职能的扩张,而是利益集团采取了分利性集体行动。政府职能的扩张是利益集团游说的结果而非其原因。依据经济合作组织24个成员国的统计数据,默雷尔证实了奥尔森的观点:与其说政府职能的扩张导致了寻租,不如说政府机构自身就是利益集团的创造物。

  公共选择理论指出,拥有强制力量的政府包含利维坦的属性,民主国家存在多数人剥削少数人的倾向,必须通过宪法设计严格规定政府的职能范围,预防多数人对少数人的财富再分配。奥尔森则指出,民主国家的再分配并非和少数服从多数的文本规则相吻合,民主政治的过程是有组织的利益集团对无组织大众的暗中剥夺,是少数人剥削多数人。民主政府使多数人转移少数人的财富成为可能,但它也打开了利益集团游说政府的通道。财产从富人向穷人或从穷人向富人的转移都有可能发生,这两种形式的再分配也许会相互抵消,但它们却在导致政府规模扩大这一点上相互叠加,共同造成政府规模和政府职能的膨胀。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制度僵化思想的首要特征在于,它是从集体行动的视角分析寻租过程及其社会影响。奥尔森并没有直接分析政府职能扩张在何种程度上加剧了集团寻租,而是认为社会本质上是不断发展的“有机体”,在不存在制度僵化的条件下,经济增长的目标能够自动实现。⑥其次,政府职能的扩张妨碍了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但这在本质上是利益集团束缚政府的自主性所致。政府虽然在事实上成为利益集团转移社会财富的工具,但始作俑者是利益集团而非政府。最后,为了缓解制度僵化、保障市场在经济增长中的能动作用,必须减少政府干预,而减少政府干预首先就需要削弱利益集团的力量。

  三、制度僵化的克服:政治动荡

  社会可以从两个方面促进经济增长,一是尽可能地创造尚未存在的有利条件,比如加大人力资本、物质资本投入等;另一是尽可能地消除已经存在的不利条件,比如废除低效的制度、控制寻租活动等。制度僵化思想主要是从后一角度分析经济增长的动力。社会繁荣的关键不在于具备各种优越条件,而在于不存在阻碍经济增长的制度僵化。实现经济增长目标首先需要解放被利益集团束缚的经济活力。既然是内生的利益集团阻塞了经济增长渠道,那么经济增长的关键就在于疏通这条渠道。

  为了削弱利益集团的力量,社会需要实施干扰机制。政治稳定是利益集团滋生的条件,当社会中出现政治不稳定时,利益集团的数量和影响力就会受到限制。如果说制度僵化是社会的慢性顽疾,奥尔森则开出了剧烈变革的猛药。在政治稳定的环境中,内生性利益集团网络不断蔓延,最终导致政府职能膨胀和社会活力丧失,而猛烈的外部冲击能够瓦解利益集团网络,将政府和市场从受束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政治动荡虽然干扰了社会秩序,但它同时也摧毁了僵化的结构,在宏观经济水平上起到了“创造性破坏”的作用。

  政治稳定一般被认为是经济增长的有利条件,但有利条件中包含了消极因素,政治稳定导致利益集团的滋生;政治动荡一般被认为是经济增长的不利条件,但不利条件中包含了积极因素,政治动荡能够瓦解分利集团网络。但在民主政体中,政治动荡不可能在社会中彻底清除利益集团,因为利益集团本身就是现代民主制度的一个结果,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民主政治充满活力的体现。民主政府可供选择的措施不是限制结社权,而是限制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权限,尽可能缩小利益集团的寻租空间。在《国家的兴衰》出版后的第二年,奥尔森对通过政治动荡清除分利集团的观点进行了调整,他以美国批准投票权法案和废除种族歧视法案为例指出,“制度上的和平变迁”同样能够推动经济快速增长。此外,还存在其他瓦解分利集团网络的办法:制定政策限制利益集团的活动、废除反映利益集团的立法;提高人们对分利集团造成社会危害的认识、发挥政治家的作用;为了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补偿利益受损的集团;促使特殊利益集团更加富有共容性;为了限制工会对劳动力供给的垄断,从其他国家雇用客籍工人;针对卡特尔或利益集团实施反托拉斯法等等。政府能力的提高、公民文化的培育都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削弱狭隘利益集团的力量。

  四、结语

  制度僵化思想为人们从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的角度认识经济增长提供了新思路,经济增长不仅和技术、资本和劳动力等资源的配置有关,它还涉及利益集团、市场和政府之间的互动关系。但制度僵化思想的局限性也不容忽视,首先,奥尔森常常将利益集团和分利联盟互换使用,忽视了利益集团在分配社会资源之外还行使其他有益于经济增长的社会职能。利益集团在政治过程中的作用不是决定于自身的绝对力量,而是决定于和其他利益集团比较拥有的相对力量。利益集团之间的多元竞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它们的消极影响。其次,制度僵化思想主要论述经济停滞的社会原因,而没有详细分析在分利集团网络被摧毁后,实现社会繁荣的制度条件。制度僵化思想在解释国家衰落比解释国家兴盛方面更加富有效力。最后,奥尔森从分利集团的角度解释经济增长的机制,但他并没有就制度类型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提出完整的政府理论。民主政府并非利益集团的被动游说对象,它能够形成自己的政治生态,这赋予政府独立决策的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