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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政工师论文女性主义和民族主义

时间:2014年12月22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民族主义是晚清以来各种思潮的底色,女性主义概莫能外,故两者能在“兴女学”上形成某种或某些契合,构成互构关系,但由于存在假设主体、存在基础和政治诉求诸多差异,贤妻良母主义成为两者发生碰撞的关节点。

  [摘要] 民族主义是晚清以来各种思潮的底色,女性主义概莫能外,故两者能在“兴女学”上形成某种或某些契合,构成互构关系,但由于存在假设主体、存在基础和政治诉求诸多差异,贤妻良母主义成为两者发生碰撞的关节点。

  [关键词] 高级政工师论文,女性主义,民族国家,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作为晚清以来各种思潮的底色和主导力量,与晚清传入的在西方方兴未艾但仍居边缘的女性主义不期而遇将呈现怎样的图景?戴锦华认为:“女性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并置似乎十分逻辑又不无荒诞”。之所以荒诞,在于两者在理论表述系统中形同水火。从女性主义立场来看,民族主义尤其是其典型形态“国家民族主义”,无疑是父权结构的集中体现,是社会压抑与暴力之源。而从民族主义立场上看,女性主义或是一种女人的无事生非或奢侈之想,或是一种极端危险、极度可疑的鼓噪,或二者兼有。[1]然而,在实践层面上两者却又彼此介入、相互渗透,“女性主义作为妇女运动的一种策略,在实际行动中提供介入民族主义的可能性……妇女实际处境不仅不能脱离民族/国家的语境加以理解,根本上就是民族/国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2]实践层面上的这种奇特的勾连使女性主义与民族主义常常纠缠在一起,形成既互构、又碰撞的关系。然而,学界对两者的关系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对于两者的内在张力关注尤少,本文选取女子教育作为切入点,以期对女性主义与民族主义之间的关系作出进一步的思考,探究对本文主题展开新的更为深入而全面理解的可能性。

  一、女性主义与民族主义的话语互构

  受近代中国“救亡图存”时代主题的召唤,一切现代化运动都不能离开民族主义的保驾护航,否则将难以长久,中国妇女解放运动亦不例外,它与百年现代化历史相始终,因此,中国女性主义的历史与中国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历史息息相关,既互为前提,又相互依赖。

  (一)女性主义与民族主义互构的动因

  其一,民族国家话语建构的需要。自晚清戊戌维新运动以来,民族危亡如影随形,无时不压迫着时人特别是男性知识精英的神经,引发其对民族未来的忧虑和思索。虽然女性是民族国家的“她者”,但民族国家在建构“自我”的时候,却需要倚仗这个“她者”。男性知识精英由对民族国家的关注而把焦点集中到女性身上,女性被认为是富国强兵的负担,属于被“唤醒”的普通民众之一部分,由此她们成为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隐喻”和前瞻性设想的一部分。“我中国之所以养成今日麻木不仁之民族者,实四千年来沉沉黑狱之女界之结果也……唤起国魂,请自女界始!”[3]亚特进一步论证:“国无国民母所生之国民,则国将不国。故欲铸造国民,必先铸造国民母始。”[4]这里的“国民母”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母亲,而是一个“隐喻”,女性在此成为民族国家建构自身的能动机制。

  为了论证女性与国家的关系,先进知识男性一方面将中国的软弱归结于中国的“种气”不强,进而归因于女性身体的软弱(“小脚”),不缠足运动由此发端。另一方面,如梁启超在《论女学》中把中国经济实力弱归结为“二万万女子为食利者”,“国何以强?民富斯国强矣。民何以富?使人人足以自养”,现实却是“女子二万万全属分利,而无一生利者。惟其不能自养,而待养于他人也,故男子以犬马奴隶畜之……”[5]在这里,梁启超不惜通过全盘否定妇女在历史上的贡献(事实上妇女一直参与生产)来强调女学的重要性。无独有偶,马君武翻译的弥勒·泰勒《女权说》中竟出现“家庭者,国之脊骨也,在家庭间如是,在一国中亦何独不是”、“女人遂能与国相直接而有国民之责任焉”等“符合国情”的语句。显然,马君武是出于民族国家的诉求而把个人观点渗透其中。正如王政所言:“女性在当时是被作为一种象征符号被有话语权的男性言说,女子既被说成是国家衰弱的原因,又被再表现为民族落后的象征,男性提出妇女问题(妇女是‘问题’),是为了寻找一条救国的途径,妇女是载体/手段,强国是目标。”[6]

  其二,精英男性主体身份建构的需要。20世纪初,由于受到西方列强的倾轧,中国人的“被殖民”心理开始泛滥,使得精英男性对自身身份和民族认同产生焦虑,由此把女权表现为现代男性和现代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康有为在“妇女之苦总论”中列举了女子遭遇的八种“不得”权利(即八种性别压迫),正是它们造成女子低下的社会地位,因此主张“天赋人权”,“女子亦人也”,侵犯女子的权利即是侵犯“天权”,甚至提出废除家庭的激烈主张,[7]但是他“解放”妇女的思想是要成就世界大同的目的,所以并未意识到唤醒女子的自觉,可见其妇女观是以男人为本体,出自男性主体身份建构的需要。金一毫不掩饰对西方平等自由的向往:“梦想欧洲白色子,当此时日,口卷烟,手榔杖,肩随细君,挈带稚子,昂头掉臂于伦敦、巴黎、华盛顿之大道间,何等快乐,何等自在!吾恨不能往,吾惟以间接法知之。”[8]“肩随细君”流露出他渴望找到一个红颜知己享受真正的爱情,以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同时,通过标榜男女平等,向欧洲白人看齐,以示自己的现代男性身份。

  难怪何震尖锐地质问:“何近岁以来,为男子者,转提倡女子解放之说,主张男女平等之制?”她总结出三大原因:一是由于“中国男子崇拜强权……于一己之妻女,禁其缠足,使之入学,授以普通知识,则中外人士,必将称为文明”,因此男子是“因求名而解女子者也”;二是通过解放女子减轻自身养家的压力,“生值此时,悟室家之累己”,“乃提倡女子独立,以女子依赖于男为大戒”;三是为了女子能胜任治家教子之职,“中国男子以家自私,以后嗣为重,而治家教子之劳,又非一己所能堪,乃欲以治家教子之事,责之女子”。[9]简言之,解放女子就是为男系家族培养优秀的后代。对这个年代的精英男性来说,推崇女权既表达了处于种族等级结构劣势的汉族男性对平权理念的追求,也是处于动员女子加盟民族国家建设的需要,还是建构现代男性主体的一个要素,把自己和以往的男性区分的标志,并为自己作为一个解放者的身份做铺垫。

  其三,知识女性主体身份建构的需要。在民族国家内部,对女性的定位一直处于矛盾之中:一方面要求妇女成为“新女性”,另一方面又充满了对于“新女性”之不纯净的焦虑:“她”既要与西方女性不同,又要与传统女性不同。这显示了妇女与国家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深层矛盾。面对这一困境,当时的知识女性清醒地认识到,民族主义是其存在的前提条件,女性主义一旦被抽去了民族主义的内核,它在中国政治话语中的合法性便受到威胁,女子解放将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她们在思想上达成一种共识:只能通过对民族国家尽责任来实现男女平权,通过建构责任话语来建构女性的主体身份。“从前女界虽权利失尽,然义务亦失尽”,“吾辈欲与之争,须先争尽我辈之义务,则权利自平矣”。[10]她们自觉地把尽义务、参与社会,作为争女权的条件之一。

  20世纪初成长起的一批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知识女性群体就是例证。陈撷芬创办《女报》;吕碧城担任天津《大公报》编辑并创办女子教育会;何震在东京成立女子复权会并创办《天义》杂志;张竹君在广州创办多所医院和女校,被誉为“女界梁启超”;更有早年留学海外、回国后开办医院救死扶伤的康爱德、石美兰……据张玉法在《清季的革命团体》一书中的不完全统计,1901—1911年涌现的女子团体达40多个。有些团体直接以“争取女权,振兴女学”为宗旨,如1903年薛锦勤创立的中国女维新会,1904年胡彬夏创建于东京的共爱会,1905年秋瑾创立于东京的雄辩学会,1906年炼石(燕斌)等创立于东京的中国留日女学会等。此外,她们还对“如何尽义务”进行理性思考。燕斌主张通过增进学问来尽义务和提倡女权,“你如在社会上尽一分义务,自然就有一分权利,尽十分义务,就有十分权利。这是丝毫也侥幸不得,所有本提倡女权,是要指望大家先从真实学问下手。”[11]木兰同乡在演讲中主张以女子教育为切入点来建设国家:“专靠男子总是做不出什么事业的,还得要我们姐妹们把国家支持起来……政治问题,真是千条万绪,总得寻个头脑。第一以女子教育下手。”[12]忏碧阐述了自由与学问、权利的关系,“自由的资格只有求学问了……有了自由的资格,就可以享得自由的权利,就可称谓自尊自贵。我们女界中既然能够自尊自贵,他们男界要想侵犯我们的自由,也无从侵犯了。”[13]

  (二)互构的标识:“兴女学”成为国家话语

  上文已论及,精英男性在设计现代化蓝图时已将女性纳入其中,然而“废缠足”仅仅解放了女性的肢体,要解放女子的精神,使其成为相夫教子的“国民母”还有赖教育。最早提出女子教育的是早期维新派陈虬、宋恕、郑观应等。陈虬提出,中国应“设女学以拔其材,分等录用”,他认为占中国人口半数的妇女不读书、不参加劳动,这无异于“无故自弃其半于无用,欲求争雄于泰西,其可得乎”?[14]1891年宋恕对中外女子教育状况作比较后,指出:“白种之国,男女识字者多乃过十之九,少亦九十之二。黄种之民,识字者日本最多……印度识字者今亦得百分之四”,而中国“计今识字者,男约百分之一,女约四万得一,去印度尚远,况日本与白种乎?”明确主张效仿日本,分设学校,对6-13岁儿童不论男女实行学校教育;女生学有所成者给予“博士号”;女教师难求时可“暂许延男师”[15]。1892年郑观应在宋恕设想基础上提出实施方案:“广筹经费,增设女塾,参仿西法,译以华文,仍将中国诸经列传训诫女子之书,别类分门,因材施教,而女红、纺织、书数各事继之”[16],他的女学观体现了一种新旧兼容、中西并包的原则。

  “兴女学”虽被作为强国之策而提出,但此时大多限于坐而论道。甲午战败使朝野震动,救亡图存成为当务之急,在救亡呐喊中,女学不兴被认为是国家积弱的根源。梁启超的言论把这种观点体现得最为充分:“欲令天下女子不识一字,不读一书,然后为贤淑之正宗,此实祸天下之道也”,“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本原也”,因此指出天下急务甚多,“然吾推极天下积弱之本,则必自妇人不学始”,其理由有三:一是只有将妇女从家庭中解放出来才能“富国富民”;二是让妇女接受教育既有利于家庭和睦也有利于社会进步;三是把西方“男子之半,其导源亦出于妇人”作为女学重要的佐证。在此,他把学习西方女学与批判现实、改革政治融为一体,将倡兴女学与叙述国事、描绘危局融为一炉,得出“是故女学最盛者,其国最强,不战而屈人之兵……”[17]的结论。金一提出的“女子教育之八种方法”无一例外服务于民族国家,“教成体质强壮,诞育健儿之人”、“教成德行纯粹,模范国民之人”两方法将妇女稳置于家国机制当中,“教成坚贞节烈,提倡革命之人”[18]进一步把妇女解放的诉求归于革命旗帜下,以将女国民奉献革命为最高鹄的。柳亚子亦认为“欲光复中国于已亡以后,不能不言女学,而女权不昌,则种种压制、种种束缚,必不能达其求学之目的”[19],也把女权与女学相提并论,但落脚点仍在女学。总之,这些精英男性通过撰写檄文,抨击传统,倡言女学,使“兴女学”作为一个符号深入人心,并逐渐被建构成国家话语。

  与此同时,先进知识女性借助西方“天赋人权”、“男女平权”等理念,纷纷在自办的报刊上撰文,为“兴女学”思潮推波助澜。康同薇指出:“遍立小学校于乡,使举国之女,粗知礼义,略通书礼……特立大学校于会城(省城),务平其权”,且认为这符合“孔子之道”[20];薛绍徽的见解更引人注目,她以孔子“其教人也,兼男女而言之”为依据,指出女教“几几乎微”的可悲局面是封建礼教造成的,推说周官旧政被封建统治者所篡改。[21]康、薛两人一方面借用“天赋人权”观为兴女学张本,另方面又非要使之符合孔子之道和古代礼仪,反映了维新派妇女女学思想的矛盾和不成熟。林宗素把女学作为倡导民权与女权的先决条件,在《女界钟》序言中说:“处二十世纪权利竞争之世界,苟不先归重于学问,而徒倡言民权,女权无当也”,“使之由学问竞争进而为权利竞争。先具其资格而后奋起夺得之,乃能保护享受于永久。”[22]燕斌在日本创办的《中国新女界杂志》,因经费不足只办了5期,但涉及女学的文章就有10余篇。比如佛群从历朝历代的女学与国家的盛衰关系来说明兴女学的重要性;[23]燕斌提出“斯教育一女子,即国家真得一女国民,由此类推,教育之范围日以广,社会之魔害日以消,国民之精神即日以发达”[24];清如反面论证女子不受教育的不良后果,“今夫一女不学则一家之母无教,一家之母无教则一家之学失教,积人成家,积家成国……”[25]。她们从不同角度阐述女学的重要性,并借助民族主义话语来为女学和女权鸣锣开道,某种程度可以说,她们参与精英男性的共谋来使“兴女学”成为国家话语。

  二、女性主义与民族主义的话语碰撞

  在20世纪初叶几乎所有关于女性问题的言论,都围绕女性“天赋人权”与奉“民族国家建设为第一要务”之间的矛盾而展开,换言之,呈现了女性主义与民族主义之间的碰撞。

  (一)女性主义与民族主义碰撞的根源

  其一,假设的主体与看待历史的方式不同。民族主义假设的是一个忠诚团结合一的以男性为中心的主体,以及连续性的线性历史,而女性主义假设的主体要从历史生存的父权制挣脱的女性群体,多少具有不忠性,且肯定历史断裂性。也就是说,两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张力,预示着仅仅以民族主义来解决女性主义必将失败,但女权主义一旦从民族主义话语中剥离,其存在的合法性就会受到质疑,因此能否找到中间道路成为女性主义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从晚清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先进知识女性自觉地把女权运动与民族主义靠拢,反复强调伸张女权即强国,而不是性的战争,如向警予所言:“女权运动是妇女的人权运动,也是妇女的民权运动。不独妇女应起来运动,即不是妇女而是一个酷爱民权的男子也应起来帮着运动。故女权运动的真意义,绝不是性的战争。”为动员女权组织加入国民革命,向警予甚至将民族主义从女权主义中分离出来,并告诫女权主义者:“若妇女心营目注的只一个‘女权’,而于‘国权’漠不关心,任洋人共管也好,军阀专横也好,是先自己剥夺了自己的‘人格’和‘民格’,而反腆颜以求女权,岂非天下大愚,可耻之尤!”[26]因此,她主张妇女一面参加政治改革运动,一面参加妇女解放运动;妇女运动的口号除“全国妇女运动的大联合”、“男女教育平等”、“结婚离婚自由”外,还应加入“打倒外国帝国主义”、“打倒军阀”等体现民族主义色彩的口号。

  其二,所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同。民族主义建立在具有高度同质性的种族群体基础上,对民族国家的“天然”合法性笃信无疑,它把自身置于霸权统识的地位,“民族主义一般被看做一个社会中压倒其他一切认同,诸如宗教的、种族的、语言的、阶级的、性别的、甚至历史之类的认同,并把这些差异融会到一个更大的认同之中”[27]。这种霸权统识难以避免地会侵犯个人自治乃至剥夺个人权利,“民族主义强调族国的绝对主权,排斥个人自治,从而极可能压制、剥夺个人的权利,造成对内对外都不受约束的绝对专制的政治主权。”[28]因此,民族主义极为关注其他群体包括妇女是否会拒绝这些表述。比如萧红在《生死场》中从女性身体出发,通过建立特定的观察民族兴亡的角度,窥见了女性与民族国家之间的交叉和冲突。[29]

  由于女性主义是建立在个体基础上,以天赋人权为依托,因而倡导妇女人权,批判不平等的性别权力关系和不利于女性的性别秩序,以及维护、建构和强化这些关系和秩序的意识形态与践行,如父权资本主义、民族主义等。因为如英德帕尔·格鲁沃所言:“父权资本主义和民族主义的统治模式都存在种族、性别和阶级歧视,提倡限制女性的空间;民族主义一方面需要妇女的参与,尤其是以她们的母亲和民族生产者的角色来参与;另一方面,民族主义不希望妇女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忽视给予她们平等的公民地位。”[30]辛亥革命中,众多妇女投身革命,为中华民国的建立立下赫赫战功,连孙中山都发出由衷的赞叹,但民国成立后的以唐群英为首的妇女参政运动却惨遭失败,这是明显的例证。

  其三,政治诉求不同。民族主义以建立近代民族国家为目标,强调国家权力的构建,对主权的追求是其政治诉求的首要特征,“尽管采纳民族国家的观念意味着全体‘人民’的象征性提升,但对民族主权的解释仍然会发生显著的分化,理论上的人民主权被代表着一个独特民族的整体利益的国家意志所取代。”[31]换言之,赋予民族国家高度的自主与优先地位,藉以集中意志与力量,达成政治共同体(即民族国家)的生存、稳定、自保与发展是其首要目标,对性别抱持中立态度也就不难理解了。金天翮等主张以“国民之母”为目的的“女权”,就是因为以民族国家为理想的国家体制,而没有意识到民族国家是在性别分工的社会制度上建立的。

  女性主义的目标则是建立一个性别平等的社会,必然会质询以国家主权为统驭性前提的国家建制中的“妇女”所面临的新的压抑。在历史上,妇女一直在做磋商较量(negotiation),用各种运作方式,争取自己的空间和利益,但始终是在男权框架之内。直到女性主义诞生,才开始挑战、质疑男权大框架。20世纪前后的中国女权,尤其是在新文化运动时期,质疑和反对儒家大框架中的男尊女卑,要求改变社会性别等级关系,但是这类议题很快在民族主义话语、党派政治以及后来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笼罩下被边缘化了。在此,民族主义实际上充当了覆盖女性主义政治诉求的一把大伞”,两者冲突在所难免。

  (二)碰撞的关节点:贤妻良母主义之争

  由于精英男性兴女学的初衷并非出于妇女解放的需要,而是服从于强国保种和救亡图存的强烈渴望,“夫国势之积弱,既为女学不兴所致,则今日之兴女学,所以救国也。”[32]无形中就与女性主义对妇女权利的追求发生冲突,使女性主义与民族主义的碰撞在所难免。在“兴女学”成为两者的共识之时,究竟把女子培养成什么样的人(即女子教育宗旨)成为碰撞的关节点。20世纪初,在中国出现创办女子教育的热潮中,盛行于日本的贤妻良母主义作为一种话语传入。所谓“贤妻良母主义”,就是基于西方一夫一妻制近代家庭的基础上,以国家观念为基调,分别要求互相遵守各自的本分,女性通过尽贤妻、良母天职间接地贡献于国家。[33]它重视的是女性对国家应尽的义务,而忽视女性的权利,并以为女子只能助男子成事业,难以自成事业。

  《论女学宜先定教科宗旨》一文(1907)呈现了贤妻良母与非贤妻良母两派的争论。持贤妻良母主义者,认为一切教科目的专注于女子应尽之义务(为妇为母之道)[34],把教育子女、管理家务作为妇女的天职,反对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其核心在服务于民族国家。正如梁启超所言:“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妇道既昌,千室良善,岂不然哉!”因此,“考其华文功课,如《女孝经》、《女四书》、《幼学须知句解》……皆有用之书也”[35]就不足为怪了。而持非贤妻良母者,认为一切教科目的在于与男子服同等之义务,目的在于养成“社会的人”,她有和男子同样的“做人”目标和担负社会改革的责任。难怪时任《女子世界》编辑的陈以益撰文对贤妻良母主义提出质疑:“今之女校,一以造成贤妻良母为事……彼男子之教育,授种种之专门学问,今于女子则仅授以普通之学识而止,非重男轻女耶,非与男尊女卑之谬说相等耶”,进而一针见血地指出,“贤妻良母之教育,犹教婢女以识字耳,虽有若干之学问,尽为男子所用”[36]。但争论的最终结果仍旧认为我国女子教育应从贤妻良母入手。事实上,其时热衷于女学事业者办学宗旨亦为贤妻良母主义。

  在贤妻良母主义获得诸多精英男性青睐的同时,早期知识女性反对的声音尽管微弱但能清晰可辨。燕斌针对女子地位几无改变的现状,敏锐地揭示出背后的原因:一是“维新之功全出于男界,女界无与也,故对于社会上不能占据势力,男界因得以限制之”,二是“其精神教育到非女子所得知,故所造就者,良妻淑女其上选也”[37]。《开放海外大学女子请愿团致女界全体书》也对贤妻良母主义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女子秉历史的贤妻良母之沿革……其周围环境,无一非纳女子于贤妻良母之域者”,“故教科可以苟简,教师可以陋劣,高等大学可以不入”,进而把矛头直指社会制度,“女子今日实力之不足,实社会之制度与教育有以致之,而非女子本身之过”,最后提出“应力辟贤母良妻之谬妄教育,否认苟简的女校教课,女子教科,与女校的陋劣教员”[38]。这只是知识女性与精英男性在女子教育宗旨上的短兵相接,事实上,“贤妻良母”论与反“贤妻良母”论贯穿于近代女子教育的始终,折射出女性主义与民族主义的磋商和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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