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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物检疫农村动物防疫工作的不足

时间:2015年02月02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中国动物检疫农村动物防疫工作的不足 推荐本站特色刊物: 《 中国动物检疫 》 杂志创办于1982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主管、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主办,是我国动物防疫、检疫领域唯一的国家级指导性科技期刊,多次荣获国家级各类奖项,是农业部重点

  中国动物检疫农村动物防疫工作的不足 推荐本站特色刊物:中国动物检疫 杂志创办于1982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主管、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主办,是我国动物防疫、检疫领域唯一的国家级指导性科技期刊,多次荣获国家级各类奖项,是农业部重点宣传媒介,全国畜牧兽医类优秀期刊。

  摘要 介绍了目前我国农村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农村动物防疫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中国动物检疫,农村动物防疫工作,存在问题,对策

  紧随着中国加入WTO的步伐,重大动物疫病公开公布制度在我国实行,动物防疫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各部门的重视。然而,禽流感、口蹄疫、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频频暴发,在危害畜牧业生产、社会经济发展及人们的健康的同时,也凸显了农村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对目前我国农村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可行和解决方案。

中国动物检疫

  1目前我国农村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饲养方式以分散养殖为主

  我国辐员广阔,农村地区动物养殖方式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养殖,养殖规模小、品种多,一般每个家庭同时养殖2~3种家畜和家禽。例如定远县农户普遍以户为单位,一般家庭均养有30~100只鸡、2~20头猪,也有的家庭同时还养10~60只鸭、3~5只羊,养殖方式以放养为主,很少圈养或笼养。我国农村一般都是这种动物饲养方式,使得动物防疫困难重重,一是防疫时间上不能保证,饲养的鸡鸭基本上都是“早出晚归”,防疫工作只能在晚上进行,不利于防疫工作开展;二是加大了村级防疫员的工作量及工作难度,这种饲养方式下,要对某一地区进行切实的防疫工作,往往需要走村串户,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三是造成了动态的养殖—变化快,极易产生免疫遗漏现象。

  1.2有些动物饲养经营者防疫观念淡薄

  《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经营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履行动物防疫法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动物饲养经营者尤其是散养户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祖祖辈辈一直是这样养的,不会有错,防不防问题不大;还有些养殖户不支持防疫员的工作,认为自己饲养的家畜、家禽是自己的私人财产,自己有权决定是否要防疫及何时防疫,他人无权干涉。这一现象导致防疫部门工作很难开展,有些地方做了宣传,发了针剂,基层防疫部门也深入村里防疫了,但防疫不到位的事情时有发生,极大地影响防控工作的开展。

  1.3动物防疫的组织管理强度不够

  许多基层政府不重视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未能将动物疫病防控真正纳入政府公共卫生管理体系。这些政府部门认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只是畜牧兽医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事,更有甚者,当畜牧兽医部门工作人员对其监管督促时,会产生厌烦情绪,或对畜牧兽医部门敷衍了事,并不认真宣传组织,贯彻落实动物疫病防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而畜牧兽医部门工作人员虽担负着动物疫病防控的技术保障作用,却在实际的基层工作中处境尴尬,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防控工作并不能真正落到实处[1]。

  2对策

  2.1建立集体养殖场

  农民可以以劳动力入股和进场养殖,集体养殖场的好处是便于集中统一,系统连贯,根据免疫程序对动物进行免疫。另外,由于是集中养殖,在统一管理下有计划免疫,不易造成免疫遗漏,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说,监管起来也更容易。建立集中养殖场可采用如下方式:以村组为单位,农户以资金或劳动力入股,每个职工都是养殖场的股东,参与养殖场的管理,此举可提高养殖者的积极性,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挣多时多得,挣少时赔本,这就兼顾了经济条件好和经济条件差的各种情况的养殖户;每个养殖场配备1至多名村级防疫员,负责养殖户的防疫工作,同时负责养殖场与地方政府及上级防疫监管部门上传下达,当遇到疫病或疫情时,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上报,上级防疫部门迅速启动应急反应和提供技术指导。

  2.2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公共卫生的组成部门

  随着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动物疫病防控不仅是动物的问题,也可能引起人类社会的灾难。因此,应该仿照人类疫病的防控将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对重大动物疫病可采取周报甚至是日报制度。

  2.3正确划分各级各部门责任,严格实行问责制度

  目前,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管理薄弱等现象,其根本原则就在于各级相关部门权责不明,互相推诿。因此,要让动物疫病防控真正有效,就是要将各相关部门的权责明确并以地方性法律、规定的形式确定下来;换言之,就是要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网络化、系统化,各个相关部门在该网络中的职责及违反该职责时所负的责任明明白白,这样一旦某个环节出了问题,也就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且严惩不殆。例如在一个县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中,县政府是领导和发动部门,负责牵头成立县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可以调动包括畜牧、公安、交通、卫生、乡政府等相关部门,这些部门的权责由县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制定并监督,牵涉到动物疫病防控,如果是这些部门不作为,那么出现问题,由这些部门负责;下一级的部门如畜牧局、乡政府等在自己的权责范围内将任务分解给本部门等,如此层层分解,直到最后具体到系统中的每个人[2]。

  2.4加强动物规模饲养场(户)的管理和监督

  由于农村规模养殖场(户)大多受资金和技术的制约,饲养规模小、栏舍条件差,防疫观念落后,动物疫病时有发生。因此,要加强农村规模养殖场的防疫监督。一是按照《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的要求,加强动物防疫条件方面的审核,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二是加强防疫监督执法,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免疫、检疫、无害化处理、兽药及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组织业主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疫意识和饲养管理水平;四是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严肃处理[3-4]。

  3参考文献

  [1] 丛永博,严建梅,林玲,等.浅谈动物防疫工作的基本技术思想[J].畜牧与饲料科学,2010(2):177-178.

  [2] 张若宁.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探讨[J].畜牧与饲料科学,2009(6):183-184.

  [3] 曹育明,马爱华,高源.基层动物防疫监管模式的实践与创新[J].畜牧与饲料科学,2010(2):178-179.

  [4] 陈立元.浅析农村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动物检疫,2010(4):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