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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研究建设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时间:2015年02月27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行政法学研究建设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推荐本站精品期刊: 《 行政法学研究 》 是教育部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行政法学研究》杂志社编辑出版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我国首家部门法杂志,是面向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各级人大法制工作机构、政府法制、监察部门、

  行政法学研究建设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推荐本站精品期刊:行政法学研究是教育部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行政法学研究》杂志社编辑出版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我国首家部门法杂志,是面向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各级人大法制工作机构、政府法制、监察部门、法院行政审判庭、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和公安、工商、税务、土地管理、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专业期刊。

  摘要 分析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现状,阐述建设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的基本思路,并提出主要措施,以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 行政法学研究,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现状,思路,措施

  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是农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农资市场空前火爆的形势下,农业生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勃勃生机,但也存在着坑农害农等不法行为。因此,必须强化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坚持以法治农,保证农资市场的持久健康发展。

  1农业行政执法基本现状

  1.1机构设置完善,但不平衡

  自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并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上取得了重大进展。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主要来源于农业系统内的直接调编,或由种子、植保、土肥、农机管理机构中剥离,或从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中分离,或在行政体制改革中由政府单独拨编成立。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的主要形式是由农业主管部门内设法规科室直接行使农业行政执法职能,或由农业主管部门委托下设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综合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行使执法职能,或由具有行政执法、技术推广、管理“两位一体”或“三位一体”多项职能的机构进行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行政执法。但是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模式,现行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设置表现为:专业行政执法机构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少;兼职机构多,专职机构少;行政委托执法机构多,法律直接授权机构少[1]。

  1.2队伍结构完整,但人员参差不齐

  由于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来源不同,现有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状况表现为:专业科技人员多,行政干部和其他人员少;中专以下学历人员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少;农业专业人员多,法律等专业人员少;中初级科技人员多,高级科技人员少[2]。

  1.3执法专业性强,但责任重大

  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具是特殊的商品,故在农业行政执法中,既要牢牢掌握农业各项专业基本技能,又要精通农业、经济和法律等相关知识,依据专业技术和法律法规行政,达到最终执法目的。但因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差异较大,故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不出现偏差[3]。

  1.4与农资经营联系较广,但仍有矛盾

  由于大多数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是从种子、植保、土肥、农机机构和人员中脱离出来的,并将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经营单位作为其依法行政对象,故与农资经营部门有一种天然的靠近和联系。但因工作方向和利益的截然不同,往往会导致工作上出现新的矛盾。

  2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

  2.1建设完整配套的组织机构

  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统一机构形式,将种子与农药、肥料和农机零配件的市场管理机构、人员、职能合并一处,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开展综合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并将这些部门原来承担的行业管理和技术推广职能分别交由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机)技术推广部门,增强农业行政执法的整体功能[4]。

  2.2建设精明强干的专业队伍

  选拔一批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农业和法律专业优秀人才充实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使其队伍结构更加专业精干,促进工作科学合理化。组织专业知识学习,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宗旨意识,提高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处理案件和解决各种矛盾与问题的能力,增强专业基本技能,担当重大使命。

  2.3建设先进实用的基础设施

  2.3.1建设永久性农资田间检测基地。选择气候适宜、地势平坦、地力均匀、水源充足、管理方便的水旱田地块,以购买、租赁、承包等形式,划归农业行政执法部门长期使用,由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规划改良,按照国标标准,进行种子、农药、肥料质量和农机具性能的田间鉴定。

  2.3.2投建基础设施。由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主持,根据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在国家和地方的支持下,建设农资检测中心,兴建农资质量检验场所,投建现代化物理、玻化和电子仪器设备,开展农资品质检验分析、农资仲裁检验等任务,为农业行政执法提供科学依据。

  2.3.3实现跨域性的执法业务联网。鉴于目前各类农业生产资料跨域经营范围广、流动性强、出现问题机率大的特点,在各地农业行政执法部门配备电子通信设备及其市场管理软件,开通全国性农业行政执法互联网业务,紧密跟踪监测,并科学判断农资市场动态,开展地域间的联合执法行动,提高执法效率[5]。

  2.4建设快捷高效的运行机制

  2.4.1建设系统完备的市场安全预警与控制机制。研制和配备农资市场运行的近距离和中远程监控、检测、化验等特种技术系统及其设备,研究开发农资市场的危险源辨识、分级标准、早期鉴别、定量监测、风险评估、安全性评价、可靠性分析等关键技术体系和装置,配备农资市场安全状况全程跟踪管理技术与设备,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水平。

  2.4.2建设机动灵活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研究和装备农资市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分析、指挥与决策系统的技术和设备,建设大型农资市场数据库、重大事故案例库和事故分析专家系统,加快重大事故虚拟仿真分析技术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建立全国性的农资重大事故统计分析研究体系,增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处理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6]。

  2.4.3建设统一规范的农资技术鉴定机制。加快农资技术鉴定的改革与创新,由政府编制部门下文,成立专业性种子、农药、 肥料、农机具技术鉴定工作机构,使组织、人员、标准、程序和运作得到全方位的统一管理,避免滥组织、乱鉴定,提高农资技术鉴定的准确性、可靠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2.4.4建设简捷灵便的社会化服务行为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法律程序,理顺级别管辖,集中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权、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防止多层多头执法、越权执法、徇私枉法和不作为行为;规范行政审批,清理、削减和简化行政审批项目和程序;规范服务行为,在履行职责和义务、优化市场环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建立起长效机制;规范民主决策程序,推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民主评议、重要事项听证和行政审批会审制度;规范电子政务方式,及时向社会传递发布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和行政结果,实现农业行政执法的快捷可靠。

  3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3.1加强行风建设

  建立行风建设目标责任制、行风责任监督制和针对严重失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当事人的追究制,聘请行风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接待来信来访,广泛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纠风治理,标本兼治。对执法人员约法三章,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反腐倡廉,提高队伍的素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改善管理面貌,敬业为农,优质服务,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文明执法,廉洁高效。

  3.2建立社会诚信机制

  推行政务公开,开通阳光热线,采取实地考察、现场咨询、会议听证、阳光投诉、媒体宣传、现身实践等形式,与广大群众接触交流、和谐共处,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获得群众支持。实行诚信行政承诺,公示上墙,自觉践诺,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实施真诚护农行动,依法打击见利忘义、与民争利和坑农害农不法行为,解决侵害农民利益问题,形成浓厚的社会诚信氛围。

  3.3 完善农村市场监管网络

  针对当前农业行政执法力量不足,在乡镇村中延伸不足等问题,在乡村两级设立农情观察员,委以监督当地农资进货渠道是否正常、游街商贩活动踪迹、农资经营者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农民用种用药用肥用机具是否安全有效等事责,形成完整统一的农村农资市场监管网络,消除偏远地区农资市场监管空白。

  3.4搞好社会化服务

  结合市场监管,采取广电专题讲座、专家办班授课、参与社区活动、上街展示图板、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为广大农民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服务增强种子经营者的道德意识、行为规范和农民群众的自我维权保护意识。

  3.5健全各项保障制度

  完善举报投诉、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执法成效评议制度,对农业行政执法和行风建设进行民主评议排序,奖优罚劣,末位淘汰。并把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日程,坚持常抓不懈,落实扶持政策,推动农业执法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4参考文献

  [1] 高群革,何建永,马会国,等.浅析县级种子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种子科技,2004,22(2):73-74.

  [2] 黄正仙.我国种子管理体制的改革与措施[J].种子科技,2004,22(6):313-314.

  [3] 朱伟.如何搞好市级种子管理工作[J].种子科技,2005,23(1):20.

  [4] 陈伟红.我国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现状及对策[J].卫生经济研究,2005(2):21-22.

  [5] 袁曙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读本[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153.

  [6] 汪春霞.关于提高农业法治水平有关问题的探讨[J].安徽农业科学,2005,33(10):1968-1969,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