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年11月08日 分类:站内公告 次数:
景观设计师是运用专业知识及技能,从事景观规划设计、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室外空间环境创造等方面工作的专业设计人员。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景观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景观设计师评职申报条件:
助理景观设计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景观设计师:
1、已通过助理景观设计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高级景观设计师:
1、已通过景观设计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景观设计师论文范文:
摘 要:本文通过对园林景观要素在灯光照明时的设计要求和注意事项,使夜晚的环境也成为了一种重要的休闲、放松、享受生活的场所,由以前的单纯照明已经慢慢转变成一个系统的园林景观工程,人们已经不仅仅满足对亮度上的追求,更多的是一种心理感受,一种视觉感受,一种身心都能得到的享受的灯光效果。
关键词:景观设计师评职论文,期刊投稿,灯光照明,夜晚环境,灯光效果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夜晚园林景观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园林景观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着城市的发展水平。
1.园林景观灯光的概念和研究意义
1.1景观灯光的概念
景观灯光是指以城市建(构)筑物、园林绿化等人造景观为载体,通过灯光和投射、勾勒、映衬、造型等手法来体现和塑造城市夜间景观形象的泛称。
1.2景观灯光的研究意义
景观灯光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的无形资产和对外宣传载体。园林景观灯光环境的设计,不仅仅是传统意义的环境照亮,而且是现代园林景观艺术的一种衍生和再造。如果设计不合理,会造成大量的光污染和光照不足,而且过度照明和滥用照明,导致灯光过于俗气、耀眼、景物不突出、缺乏立体感等问题。合理的灯光设计不仅在功能上满足了人们的基本需求,还可以使人的在视觉上得到享受,使夜晚的环境达到理想意境。合理的景观灯光设计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良好的视觉条件,而且利用灯具造型及其光色的协调,使建筑轮廓、环境达到某种气氛和意境、体现一定的风格,增加环境与建筑艺术的美感,是环境空间更加符合人们的心理和生理上的要求,从而得到美的享受。经过合理规划设计的园林灯光照明,可以改善夜晚“光污染”的问题,在保证足够照度的基础上,使得夜间景观灯光环境满足“绿色照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