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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金三大支柱需协同发展

时间:2020年03月23日 分类:经济论文 次数:

在养老与基金暨2019基金业年度峰会上,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养老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养老金专业委员会顾问董克用先生对中国养老金体系三大支柱的发展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剖析,他认为:中国要加快养老金结构改革,支

  在养老与基金暨2019基金业年度峰会上,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养老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养老金专业委员会顾问董克用先生对中国养老金体系三大支柱的发展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剖析,他认为:中国要加快养老金结构改革,支持三大支柱协同发展,二、三支柱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中国养老金

  养老金三大支柱同样重要

  董克用先生表示,基金总收入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征缴收入,一部分是财政补贴‍‌‍‍‌‍‌‍‍‍‌‍‍‌‍‍‍‌‍‍‌‍‍‍‌‍‍‍‍‌‍‌‍‌‍‌‍‍‌‍‍‍‍‍‍‍‍‍‌‍‍‌‍‍‌‍‌‍‌‍。如果不考虑财政的补贴,2014年当期的缴费收入已经小于当期的待遇支出了‍‌‍‍‌‍‌‍‍‍‌‍‍‌‍‍‍‌‍‍‌‍‍‍‌‍‍‍‍‌‍‌‍‌‍‌‍‍‌‍‍‍‍‍‍‍‍‍‌‍‍‌‍‍‌‍‌‍‌‍。征缴收入还在增长,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加入,所以基金总收入也会增长,财政还会补贴‍‌‍‍‌‍‌‍‍‍‌‍‍‌‍‍‍‌‍‍‌‍‍‍‌‍‍‍‍‌‍‌‍‌‍‌‍‍‌‍‍‍‍‍‍‍‍‍‌‍‍‌‍‍‌‍‌‍‌‍。更重要的是基金支出会快速增长,因为50后、60后要退休了,1963年之后又是人口出生高峰,他们退休之后,支出要增加,也就是说第一支柱面临相当大的压力。

  在董克用先生看来,在降低企业负担的同时也确实对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收支会形成一定的影响,它增加了对第一支柱的可持续性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快第二、三支柱的发展,进行结构性改革,就是中国养老金改革最重要的问题。首先要纠正第一支柱主导,第二、三支柱补充这样一个理念的偏差,然后要支持三大支柱协同发展,加快第二、三支柱发展,弥补短板。

  谈及中外第二、三支柱养老金的资产规模差异,他说:“大家都认为美国人不存款、不储蓄,但是美国的第二、三支柱养老金积累的资产规模相当于当年G D P的145%,英国是105%,澳大利亚是130%,最高的荷兰是184%,而中国仅是1.64%。中国在养老金方面制度化存款太少了,目前所有的退休人员都盼着第一支柱增加,但随着老龄化,随着完全的现收现付的制度,随着资金的压力增大,要想获得更好的待遇,第二、三支柱仍然作为补充是不行的,要改变这种说法。不要分主次了,中国要加快结构改革,第二、三支柱和第一支柱同样重要,有巨大发展潜力。”

  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

  从国际经验来看,董克用先生认为第三支柱的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缓慢积累,逐渐壮大的长期发展过程。第三支柱政策出台以后,还会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税制改革、资本市场发展的因素等逐步完善。

  谈到中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一年来的试点情况,董克用先生评价说,有很多的成就,但仍有不足之处,应该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要让全国人民尽快享受。这是一个重要的机遇期,不光是行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为国家三支柱养老金制度体系的建设。作为企业不但要想到自身的发展,也要想到社会责任,这是社会责任最好的体现。首先要创新,要不断推出适应中国老百姓的情况、符合中国老百姓心态的创新产品。其次,还要提供优质服务,因为这是一个长期服务,如何让老百姓有长期信心?这不仅是基金业的课题,也是银行业、保险业遇到的新挑战。因为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个新课题,这对行业来讲也是一个新挑战,所以“创新服务”这四个字是关键。有了这个理念,加上政策的支持、行业的努力,当老百姓明白这件事情之后,中国的第三支柱养老金会得到大发展。

  发展第三支柱建议免收领取阶段的税收

  第三支柱发展越来越重要,董克用先生认为要发展第三支柱,首先就要豁免或者大幅降低第三支柱领取阶段税收。因为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银保监会与证监会等五部委于2 0 1 8年4月2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中规定,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中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结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相当于领取阶段税率7 . 5 % , 按照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税收收入在8 0 0 0 元以内的税率只有3 % ,但是对于这一部分人来讲,参加第三支柱显然是不合算的,需要7.5%,远高于3%,所以按简单的量来测算, 如果再考虑加上“五险一金”以及六项扣除,当然不是人人都能有六项扣除,因为税改提出了税前扣除的各项。按照测算,税后月收入在12000元以上的人才享有税收优惠的效应, 1 2 0 0 0 元/ 月对于工薪老百姓来说也不算高,但是对于收入确实很高的人来讲,也不会考虑这个问题。而1 2 0 0 0 元/ 月以上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门槛太高了,领取阶段的政策要改,否则就不是正向激励,而是负向激励了。

  对于如何降低第三支柱领取阶段的税收,董克用先生建议可以考虑采取EEE的模式,最大程度发挥税收优惠的杠杆,撬动国民为自己储蓄,同时也简化第三支柱的运作难度。具体来讲就是由于国情不同,政策思路也不大一样,发达国家过去第三支柱的发展经验是不能直接借鉴的,所以能不能考虑EEE模式?老百姓存入现在的部分收入,几十年以后再用,以应对老龄化的危机,为国家分担压力,为社会减轻负担,那还收那点儿税干什么?能不能免收领取阶段的税收,以最大程度发挥税收优惠的杠杆。如果按照中国个税的改革思路,现在是5000元,也许还要提高,税收优惠的杠杆在中国要有所创新。如果做不到EEE,也必须把领取阶段的税率降下来,降到3%以下,真正发挥税收优惠的价值和作用。

  此外,他还建议未来应以第三支柱专项扣除的方式定向调整个税起征点。具体来讲就是个税改革的时候, 做了很多的优惠政策,提高起征点,又有六项扣除。这样的一个改革之后,中国的纳税人口据预测会从1 . 8 7 亿降到6400万,确实客观上会减少参与人群的数量,而且财政部表示还会进行动态调整,在这样的情况下,能不能考虑把第三支柱的专项扣除也纳入到个税调整的起征点上统一考虑?比如起征点变成6000元,就把这项作为单项扣除可不可以?这样的好处在于每个纳税人都有养老需求,养老金定向扣除就没有减少社会人的覆盖面,而且可以精准地实施政策。

  社会保障方向论文范文: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养老院系统设计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人口步入老龄化,子女的养老责任日益艰巨。子女因忙于工作而无暇照顾家中老人,因而选择让老人入住养老院。当前的养老院管理系统多集中在业务管理层面,监管人员不可能顾及每个角落里的每位老人,因此急需一套满足养老院看护管理需求的智能化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