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11月12日 分类:教育论文 次数:
这篇教育研究论文发表了高校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因素与对策,协同创新在教学系统构架中占有重要地位,论文分析了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的影响因素,并给出了基于供给侧改革的对策,论文探讨了影响高校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的影响因素,成为决定协同创新成果产出系统的关键。
摘要:通过对江苏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实地调研,从协同学视角分析高校协同创新系统建设的影响因素与创新成果产出。运用统计分析软件对收集的101份有效问卷进行实证研究,分析高校协同创新体系影响因素,并从完善多元化平台架构、构建市场化运行模式、强化多样化职能定位、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等方面提出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对策。
关键词:教育研究论文,协同创新平台,协同主体
协同创新是实现各个创新要素有机整合和无障碍流动的重要保证,是以知识增值为核心,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教育部门为创新主体的价值创造过程。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建设,促进协同创新。高等院校作为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的前沿阵地,其协同创新平台构建的质量和效率在“学、研、用一体化”系统架构中占据重要位置,在国家创新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和独特的作用。
1高校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的现状——以江苏省为例
1.1研究方法
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要为江苏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采用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数据,总共收到110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101份,有效回收率为91.8%,借助相关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信度分析、效度分析等数据分析,对汇总的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后进行实证分析。
1.2调查现状
江苏省在2013年、2014年共批准59个高校协同创新平台立项建设,旨在提升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据调查发现,从学科类型上看,大部分创新平台是工科为主体的应用型协同创新平台,人文社会科学类型的协同创新平台仅有3所高校,学科交叉型、基础学科型的协同创新平台较少;在组织机构建设上,共有15所高校在校内增设“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独立机构,大部分借用在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学校的内设部门实施管理运行;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仅有极少数高校具备较为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管理运行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大部分高校未能从运行机制、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在协同主体方面,高校与高校、高校与企业、高校与政府、高校内部之间的协同紧密性有待加强,需要从形式到发展内涵的转变;从资金支持看,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经费来源中优势学科和专项经费占经费主要来源渠道,占到总额的大部分比例,而企业、地方和社会捐款比较缺乏,资金投入未能与国际上的研究经费投入接轨。
2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影响因素分析
2.1创新主体
协调创新主体支撑对协同创新体系的构建作用不可忽视。协同创新主体之间的相互协作、信息共享、资源互补,以及知识的相互作用,有利于创新中心的成果产出效率和质量。当前,江苏省存在平台架构欠完善,创新主体之间、创新主体与市场的互动沟通不够,中心职能定位单一,缺少交叉性学科支撑的协同创新主体等问题。同时,高校的科技供给侧改革是高校协同创新平台发展趋势,其核心就是要让产业需求、科技资源、科技人才有效地结合起来,建立起基于利益驱动的多元主体协同合作体系。
2.2体制机制
利益分配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是江苏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主要政策机制关注点。政策机制对高校协同创新体系的构建具有一定影响,是推动协同创新平台工作的协调动力机制,也是约束保障机制。当前,大部分江苏省协同创新平台利益分配制度不清晰,绩效考核体系规划设计不足,没有建立起与协同创新平台相配套的分配机制和绩效考评体系,直接影响了创新主体的绩效表现。协同创新平台要实现科学发展、持续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定向和驱动机制、引导和维持机制以及执行与保障机制与一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2.3建设资源
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资源主要包括人才、信息、资金、空间以及技术等多方面,高校资源投入对协同创新成果产出贡献度最大,且人力资源投入、经费投入和信息资源投入影响最为明显。当前,江苏省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经费投入有限,特别是人文社科协同创新平台经费尤为匮乏,这与协同创新平台未得到行业企业、社会广泛认可是分不开的,协同创新平台品牌影响力有待提高。同时,协同创新平台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导致科技供求信息不对称,造成高校研究成果与行业企业需求不匹配,需要建立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平台研究方向。
3基于供给侧改革的对策
3.1完善多元化的协同创新平台架构
从国内外协同创新中心平台架构来看,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建在高校内部,若以区域为服务对象建设平台,则大多会考虑交通便捷、知识交叉度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的互补性等优化因素,在平台的归属上,常常是位于高校但不属于高校;二是建在校外,这类平台往往以高校为主要依托,产权完全独立,且在总体上以高校的知识和技术输出为主,若要实现较高的创新度,则可启动双向作用机制。即一方面以高校为创新原点,协同创新中心平台作为向市场转化的中介;另一方面,以市场为创新信息原点,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反馈给协同创新中心,将平台作为向高校反馈的中介。同时要注意以下两点:一要注意协同创新平台与产学研转化平台的区别,前者以创新为主要目的,后者以转化为主要任务;二要注重平台人数不能过多,从博弈论而言,人数越多越难协调,同理,涉及的协同部门也不应过多。
3.2构建市场化的组织运行模式
创新平台的各主体间实施契约化管理,合作各方以“契约为纽带”,采取合同方式对知识产权的处理、成果转化后的收益等关键事项进行事先约定,以消除合作障碍,保证各方的合理利益。一是突出科研人员的核心地位,强化行政、职能部门的服务功能,摒弃轻服务重管理的强制性功能,创设自由的学习和研究环境;二是建立并完善平台的决策、咨询与指导、执行的组织架构,团队之间则保持一定的开放性,允许研究人员在不同的项目中适当流动,发挥各自学科背景,实现人力资源的最大效用;三是建立产学研用实体性合作平台,形成“合作平台→科研团队→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协同创新体系;四是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科研组织模式,将基础研究团队与应用研究团队结合起来,实体团队与虚拟团队结合起来,促进协同创新平台的建设与发展。
3.3强化多样化的平台职能定位
江苏具有实现平台职能多样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江苏是教育强省,其文化底蕴深厚,基础研究扎实,人才培养质量全国领先,这些都为平台职能的多样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无论从政策制定、资金投入还是人力资源,都应倾向于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并重视基础研究。不仅需要重视自然科学带动生产力,还应重视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创新,政府应对这些学科给予倾斜性支持。此外,人才培养尤其是交叉复合型实用人才的培养,也是平台的重要职能之一。学生不仅是平台的培养对象,也是平台创新的主力群体和平台取得重大成果的希望所在,尊重学生的意见、激发他们的创新激情十分重要。江苏实现平台职能的多样化,定会对全国其他区域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3.4建立健全平台保障激励体系
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协调和合作尤其重要,这种意识并非依靠口头鼓励获得,而是需要利益的刺激和制度的推动。在无法沟通或沟通成本很高的情况下,就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和制度。政府层面,应在现有国家法律框架下,充分挖掘可能性,建立相关政策和制度,如综合性政策、项目和经费支持政策以及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大学内部也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政策和规范性的文件,并重点在人才流动、经费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转让等方面形成切实可行的制度性文件。在平台之外建立或寻找第三方专门机构来对平台运行进行评估监测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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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孔祥年 刘晓宏 单位:江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江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推荐期刊:《安徽教育学院学报》是由安徽教育学院主办的期刊。教育刊物。着重反映马克思主义理论、文学语言学理论、现代科学技术、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