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07月12日 分类:农业论文 次数:
金融和经济是相互融合的,金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收入,尤其是在农村金融中,下面文章就是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情况进行论述,实证分析金融可得性与农户收入之间的关系,需要突破农村金融困境,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这样都会影响农民的收入,希望本文的研究可以提升农民收入。
关键词:农民收入,金融,可得性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情况
(一)国外相关研究情况。Greenwood(1990)研究认为,可通过金融发展降低金融门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支持人力资本投资等方式来提高农民收入。Nykvist(2008)认为融资对企业的约束限制其最优投资规模,抑制了对劳动力的需求,从而抑制就业水平与收入。Benmelech(2011)分析发现,一个地区的金融可得性情况对该地区企业家对劳动力雇佣决策具有重要影响。
Levine(2008)研究认为随着金融可得性的提高,企业家面临的融资约束逐渐缓解,打破了先前只能依靠自有资产进行创业的局面,企业家的创新激情和创业潜能得到激发,从而促进企业产生率和雇佣率的提高,进而创造出新的就业机会,提高社会收入水平。Krebs(2003)研究表明,发展金融、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可以促进人力资本投资,增加人力资本积累。因此,金融可得性的提高有助于提升农村劳动力的人力价值,增加农户收入水平。
(二)国内相关研究情况。目前国内对金融可得性和农户收入的相关研究较多。曲小刚(2013)从正规借贷和非正规借贷两个方面,研究融资会对农户生产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研究发现不管是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资金,还是从民间借贷等非正规机构或渠道获得资金,都对农户生产的提高有显著影响。朱喜(2010)等通过跟踪调查和数据统计研究得出结论,融资约束对农户的非农投入影响十分明显,但对农户农业投入并没有非常明显的影响。
肖龙铎(2017)研究了金融可得性与非农就业及农民收入的关系,认为金融可得性是通过规模渠道和数量渠道来为当地的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了当地劳动需求与供给的匹配概率,同时也为那些因为家庭因素而未能选择外出就业的劳动力提供了非农就业与照顾家庭两者兼顾的机会,这样一来就影响了农户非农就业,进而提升农户收入。张龙耀(2013)认为金融可得性的提高可以缓解农户的融资约束,提升其开展非农经营等创业活动的几率。
二、金融可得性与农户收入关联性实证分析
(一)样本选择。样本以2002-2016年各变量的年度数据为基础,在样本选择时,按以下三方面进行样本筛选。1、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年度数据由中国统计局公布的统计年鉴整理得到,但是从2013年起,国家统计局开展了城乡一体化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与2013年前的分城镇和农村住户调查的调查范围、调查方法、指标口径有所不同,但大体上是一致的。2、与所选择变量相关的数据是依据原始数据整理而来的。3、所选取的样本原始数据均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金融年鉴。
(二)变量选择。本文所选择的变量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是:以农户收入作为解释变量,以金融可得性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作为控制变量。
1、解释变量:农户收入。衡量农户收入的指标有两个,一个是农民总收入,另一个是农民纯收入。农民总收入指标主要是用来作为衡量农民总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做的贡献大小,农民纯收入指标反映的是农村居民家庭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该指标能综合反映一国农户的平均收入水平。同时,鉴于国家统计局一般也用农民纯收入来作为衡量农民收入的指标,所以本文采用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来作为衡量农户收入的指标。
2、被解释变量:金融可得性。在以往衡量农户金融可得性的指标选取中,有使用农户获得贷款总额(包含正规与非正规渠道的贷款)来衡量金融可得性,也有对调查地区内所有农村家庭存款开户银行的数量进行归纳统计,大致得到为该地区农村家庭服务的银行机构数量,用来衡量当地的金融可得性。鉴于已有文献在衡量单一经济主体金融可得性时较多使用该主体实际获得的资金情况作为指标,同时使用农户获得贷款总额来衡量金融可得性也确实更为合理,于是本文采取金融机构农户贷款统计数据来衡量农户的金融可得性,这与现实情况更接近,实证效果会更明晰和准确。
3、控制变量: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收入水平的变化与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因此,本文对控制变量的选取是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采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作为衡量指标。
(三)建立模型根据表3可得:lnN=-1.492385,lnJ=0.496533,lnR=0.493178,再对照回归模型的变量及方程显著性检验,拟合优度检验以及F检验,经检验实证效果偏差小,实证效果良好。
(四)实证结果。本文以2002-2016年间的相关年度数据为基础,以农户收入为被解释变量,以金融可得性为解释变量,以国家整体经济水平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实证研究。实证结果显示,农户收入与金融可得性的提高呈现正相关关系,即金融可得性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加农户收入,而农户收入与国家整体经济水平也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因此,需要突破当前农村金融困境,提升农户的金融可得性,进而提高农户收入水平。
三、突破农村金融困境,提升农户金融可得性
(一)解决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问题。目前,农村金融服务网点覆盖率偏低,农户贷款难、贷款成本贵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传统金融体系的高门槛使得一部分人群,特别是底层农民,被排除在外,显然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无论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还是从经济长远发展角度,社会各个阶层人群的金融需求都应得到满足。所以,政府应当要求商业性金融机构更加开放地面对农村市场,把其经营网点延伸到基层农村,建立激励制度,鼓励金融机构走进农村为农民服务。
一方面,引导正规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倾斜,为农民群体降低金融准入门槛,提高落后地区金融可得性,促进农户收入增长。另一方面,在坚持市场稳定与严格控制风险的条件下,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根据各农村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适度放松金融市场的管制程度,鼓励各种金融机构走进基层,为农村地区增加金融供给,引入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之类各种金融机构,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与银行机构开展良性竞争与合作,发挥引领带头作用,规范和指引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发展,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增加金融辐射和覆盖面积,促进农村金融的良性竞争,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
(二)解决农村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能力问题。要提高农民的金融可得性,除了推动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问题,还要改变金融机构对农村地区提供服务的能力,以及根据农村市场实际情况,拓展业务范围,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提供更加切合农民需要的金融产品的问题。不仅要拓宽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更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深度。政府应建立更加完善的考核体系,规范金融机构业务运作,可以将金融机构的支农比例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激励金融机构向农民群体提供服务。要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面向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时,工作人员不仅要有基础知识、业务知识以及风险意识,还要有良好的服务素质,以及高效的工作效率。因为农民群体申请贷款时的单笔金额一般较小,所以要求工作人员处理业务的效率要高,从而保证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转流畅。
(三)解决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问题。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两方面。硬件建设是连接金融服务供给和需求的桥梁,包括金融机构网点建设、金融终端以及支付结算系统建设等,是金融服务的载体。软件建设包括金融法律制度、消费者保护体系、信用体系等方面,这是使金融体系得以正常运行的凭仗。所以没有金融基础设施的支持,金融可得性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根之木,难以存续。
农村金融服务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的金融基础设施不足。对于农村地区,政府在这些方面要加大资金投入与政策扶持。一方面要加强金融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加强金融服务的网点布局和终端建设,提升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满足业务持续发展需求。同时要向农民群众普及非现金支付,推广移动支付工具与系统,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的潮流,提高农村地区支付的便利性,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另一方面,金融基础软件设施建设也不能放松,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地区金融信用环境,加强道德教育,坚决打击恶意贷款、逃债等非法行为,健全农村保障制度与服务体系,积极运用财政工具,通过各种优惠手段刺激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扶持。
参考文献:
[1]肖龙铎,张兵.金融可得性、非农就业与农民收入———基于CHFS数据的实证研究[J].经济科学,2017(2).
[2]谭银清,陈益芳.金融可得性与农户适度规模经营———基于CHARLS数据的实证分析[J].金融发展研究,2017(2).
[3]尹志超,吴雨,甘犁.金融可得性、金融市场参与和家庭资产选择[J].经济研究,2015(3).
[4]王宇.农村家庭资产配置与金融市场参与的实证研究———以浙江金华地区为例[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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