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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全力以赴”助力农业经济发展

时间:2021年06月16日 分类:农业论文 次数:

金融在现代经济中具有核心地位,随着三农日益备受关注,加大金融支持农业,将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农业乃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亿万万人民的口粮之源,而农业金融便成为农民腰包鼓起来的路径之一。我国农业金融起源最早来自于民间

  金融在现代经济中具有核心地位,随着“三农”日益备受关注,加大金融支持农业,将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农业乃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亿万万人民的口粮之源,而农业金融便成为农民腰包鼓起来的路径之一。我国农业金融起源最早来自于民间“高利贷”。据《周礼·地官·泉府》中记载:“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於民用者”,描述的就是当时的借贷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业金融的发展基本是伴随从农业合作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转变而转变的[1]。

农业经济

  关于什么是农业金融,国内这方面的论述也不少,但没有统一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 的说法是,农村中以农业为主、包括非农产业在内的资金融通活动,在实际工作中指农业贷款和结算服务。从国外的有关理论(如美国N·G·纳尔逊著的《农业金融学》等)和实践来看,农业金融就是为农业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活提供一切金融服务的活动。

  农业论文投稿刊物:《农业经济》农业经济专业刊物。刊登农业经济理论、农经学科建设、农业政策研究和工作研究等方面的论文。

  服务对象十分明确,即农业、农民及其相关组织[2]。也有说,农业金融是指在农村经济体中以农业为主,但包含非农产业在内的资金融通与流动的行为,即在农村中以农业为主、与农业效益存在关联的资金的借贷和使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农业金融≠农村金融,农业金融属于农村金融的一部分。农村金融是指农村作为一个整体经济体,在这个经济体中所产生的所有与农村经济存在关联的资金融通行为,即农村金融就是农村的金融,服务对象是整个农村社会经济。

  农业金融是农村金融得以发展的主要原动力[1]。以农村信用社农村贷款为例,整体而言,农村信用社农村贷款属于农村金融的一部分,但如果农村信用社农村贷款没有被用于农业生产,则农村信用社农村贷款不被纳入农业金融体系。不过,鉴于农村金融体系中农业金融的重要地位,常常把农村金融作为分析农业金融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农业金融意义重大,农业金融机构、产品、服务的创新可大大支撑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业效益提升,对组织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具有重要作用,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

  我国农业金融发展简介

  我国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多元化我国农业金融体系具有国有商业金融机构、政策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并存的多元化特征,但仍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城镇商业银行等商业金融为主。面对打造中国强势农业的新形势新要求,金融支持要聚焦发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逐步形成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功能互补,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协调互促,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密切互动的多层次、复合型支持体系[3]。

  通过多年的努力,农业金融组织体系也趋于完善,覆盖度、便利性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提升。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逐渐降低,新型、微型农村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代款等)得以快速发展。我国农业金融应用领域不断扩大我国农业金融应用领域不断扩大,金融在规 模生产、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电子商务和产后处理等领域给予支持,并发挥重要作用[4]。

  第一,规模生产。金融支持农业,着眼解决规模经营的生产资料购买、人工成本支付、产前产中产后费用,提升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配置效率。

  第二,农产品加工业。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4万亿元,同比增长6.5%。农产品加工业既与农业血脉相连,又与工商业密不可分,带动了上下游关联产业的发展,成为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

  第三,休闲农业。休闲农业近年来发展迅猛,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超过180万家,其中农家乐150万家,规模以上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超过4万家,年接待人次和经营收入保持着15%以上的增长态势。休闲农业已成为一种新兴产业形态和消费业态,金融支持农业,对休闲农业给予了高度关注。

  第四,农业电子商务。2020年,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000亿元。农业电子商务是互联网理念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融合的重要形式,将通过流通方式改变深刻影响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变革,是农业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农产品电子商务成为农业金融凸显成果的重要领域。

  第五,产后处理产业。农业的产前、产中环节发展较好,但产后的烘干、保鲜、冷藏、运输、废弃物回收利用是薄弱环节,是农业产业链条中的“短链”,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其成为金融支持的重点。我国农业金融服务对象广泛现阶段,农业金融参与的经营主体多样,主要有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新农民等,国家也制定多种政策吸引更多的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金融发展,就目前农业金融发展情况不难看出,其在促进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传统农户的升级版,是现代农业发展,特别是种养业的骨干力量。目前全国家庭农场有87万家,经营耕地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把家庭经营、规模适度、一业为主、集约生产的家庭农场作为金融支持的重要对象能够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第二,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是一个开放载体和复合组织,集传统农户和新型主体于一身,融生产与服务为一体,是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纽带。目前全国合作社有165万家,入社农户约1亿户,各级示范社达到13.5万家,可把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 合作社,特别是示范社作为支持的重点。

  第三,龙头企业。龙头企业集成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先进生产要素,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发展的带动力量。目前全国各类龙头企业达12.6万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龙头企业近2万家,超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70家;因此,金融要优先支持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带动农民发展产业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

  第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经营规模越大,越需要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这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全国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等经营性服务组织超过100万个。要重点支持那些开展粮食烘干收储、土壤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处理等公益性强,但投入大、回报慢业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第五,新农民。新农民秉持生态农业理念,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手段,发展农产品直供直销,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农产品,是近年来涌现的一个新群体。包括各个电子商务平台和自媒体上的农产品电商、生态农场等在内的新农民数量已达到200万。据数据显示,88.2%的新农民通过互联网销售农产品,35.9%的新农民通过与农民、家庭农场等合作获得稳定的产品来源。

  与农户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新农民成为金融支持重点。我国农业金融服务日益创新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三农”互联网金融蓝皮书》显示,自2014年起,我国三农金融资金缺口超过3万亿元[5];2015年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的规模为125亿元,2020年已达到3200亿元,其中“三农”金融领域的占比提高到4%~5%。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传统银行、电商巨头、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市场、新兴互联网公司等各大参与方,纷纷以移动支付、网络理财、P2P、众筹、在线供应链金融等开展农业布局。

  从实践来看,最近几年农村农业金融改革有了突破性进展,在机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3个方面都有大的举措和好的表现。第一,从机构创新看,2018年统计,农村商业银行达1463家,农村合作银行33家,农村信用社达965家,涉农金融机构立足农业农村、扶农助农,在服务三农方面发挥了主导性作用。

  第二,从产品创新来看,过去对农民和农业的金融产品仅仅表现为存款、贷款业务,现阶段从信贷到保险再到债券、期货、信托、金融租赁,金融支农的概念在扩张,产品不断得到创新。仅仅是农村信贷业务,有面向新型经营主体的项目,也有面向普通农户的服务;有针对各种产业产品的信贷产品,也有服务于各类经营主体的强农惠农贷款项目,以及面向新产业新业态的信贷产品创新,金融扶贫助农的理念不断更新发展。金融服务于“三农”的产品不断创新(如“短期信贷+长期信贷”“线下+线上”“大额+小额”“单一+多元”),品种丰富多彩,最大程度地满足了农业各产业、农业经营各主体对不同金融及金融衍生品的多元化需求。金融对服务农业各产业、农业经营各主体和服务主体作用巨大。

  第三,从服务创新看,如何与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命运共同体,打通“最后一公里”不仅是农民的需要,也是金融部门的需要。这些年,遍布全国各地的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在服务县域经济、服务农业、服务农民、服务中小企业方面都有很多创新的思路和做法,很 值得推广[6]。总之,农村金融创新,支撑了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业效益提升,对组织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发挥了重要作用。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典型模式

  中国农业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孕育了农、林、牧、副、渔等产业。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从业者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与特殊性。这种差异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农业金融发展模式的多样化,也决定了农业金融产品需要不断创新,以满足不同的农业金融需求。

  政府推荐随着农业对金融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农业农村部结合全国农业的特点及市场需求,推荐了一批金融支农创新模式,以更好地总结农村金融创新经验,宣传推广农业金融贴近农民、服务农业的有效做法。◎“政银担”模式“政银担”是指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分工协作,政府扶持或直接出资设立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信贷项目予以担保,银行再发放贷款。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

  一是促进金融资本落地。将量大面广、额度小的农业信贷需求汇集起来,将银行与农户“一对多”的关系变成与担保公司的“一对一”,拉近了供求双方的距离,降低了交易成本。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政府通过对担保公司的资金注入,担保公司能够放大实现其净资产最高15倍的杠杆效应。三是农业信贷风险可控。将信贷风险从银行部分转移到了担保公司,分散了农业信贷风险,调动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对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政银担”模式给予持续的担保费用补助和风险代偿补助,确保了可持续运营[7]。

  例如,据2021年3月11日信息,安徽改变由融资担 保公司承担全额代偿风险、政府补贴融资担保公司的传统模式,引入政府、再担保、银行共同分担风险。对单户2000万元以下的贷款担保业务,由融资担保公司、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银行、当地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即“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经测算,新模式下政府投入1亿元财政资金可撬动100亿元贷款注入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银行信贷风险敞口较自主发放贷款下降80%,融资担保公司承受能力提升2.5倍,真正实现了多方共赢[8]。

  “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模式“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是指由财政资金建立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担保、无抵押、低成本、简便快捷的贷款,当出现不良贷款时,按约定程序和比例从财政风险补偿金中予以补偿[9]。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弱化了对农民财产抵押物的要求,调动了银行积极性,有效提升了贷款的可得性。二是发挥了财政资金“小钱撬大钱”的作用,可按照政府风险补偿金最高10倍的杠杆撬动银行贷款。例如,江西的“财政惠农信贷通”是此类模式的典型代表,取得显著成效。

  以农产品交易市场为主导的产地(销地)市场平台+三农金融模式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速发展,农产品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先后涌现出山东寿光、北京新发地等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包括产地市场、销地市场和集散地市场在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的建立,在促进农业生产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和信息化发展的同时,也催生了大量的金融发展机遇。

  以中农网为例,其旗下包括广西糖网、昆商糖网、中国茧丝交易网、中农易果等子平台,拥有超过10万家的专业市场上下游客户。一方面,交易平台针对不同品种、不同标准地提供居间贸易、现货挂牌等多元化的农产品网上交易模式;在生鲜农产品领域,建立了集成担保、结算、质检、仓储、运输、报关、商检第三方服务的生鲜农产品综合电子商务和现货交易平台。

  同时,其依托电商平台和市场ERP系统交易数据,通过担保授信、货物预售、代理采购、延期支付等方式,形成了中农网立体及多元化的涉农供应链平台金融服务体系。目前中农网已与23家银行达成战略合作,获得总授信额度逾40亿元,年融资额逾70亿元。近些年,我国亿元以上农业批发市场快速增长,成交额也有突破性的进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我国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摊位数约为46.74万个,其中蔬菜市场摊位数最多,其次为水产品及干鲜果品市场摊位数。随着专业市场电子化与信息化进程的提速,以专业市场交易链条关系和交易流水数据为基础,金融服务农业空间较大。

  以新兴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代表的网络金融模式伴随P2P、众筹等新兴网络融资模式的兴起,目前已有一批互联网金融平台涉足农业金融行业,其服务模式多以农业供应链为基础,而农业供应链包含了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环节、流通环节及消费环节。该类互联网金融企业大多以农业产业供应链中某一具体环节为切入点,提供包括信用贷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贷款等服务内容。

  作者:朱焕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