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10月26日 分类:文学论文 次数:
[摘要]“语境”是人类知识的“元话语”和“先验结构”,而文学理论和文学知识亦是人类知识之中的一种,那么文学理论必然离不开“语境论”的反思。“语境”不是作为一种“背景”作用于文学的,而是以一种先验式的思维方式,默会性地作用于文学产生、文学活动、文学理解和文学意义等一切文学行为之中的。“语境”作为一种“元范畴”对语言具有审美性的“赋形”。
“语境”为语言赋予了语言自身之外的意义,同时创造了语言的新义。这种语义的生成过程具有审美化倾向。文学先天的“语境性”主要表征为:语言从静态表意到动态行事的观念,将文学从作为世界的复制和描述转变为在“事件”语境之中参与建构世界的活动;文学携带的感性、具象性和混溶性,一直将文学经验和日常生活语境置于具有连续性的光谱之中。
[关键词]语境论;语境诗学;元概念;元理论
从古希腊苏格拉底的情境语境、柏拉图的外部语境和亚里士多德的内部语境,到17世纪至19世纪中狄德罗提出的本体语境;从歌德、丹纳的时代精神语境到别林斯基等提出的社会历史语境;从20世纪以英美新批评、俄国形式主义和法国结构主义为代表的文本语境,到现象学和阐释学文论的情景语境,最后到新历史主义、后殖民主义和文化研究的社会—文化语境,可以看到,语境诗学在不同文论流派之中以“暗线”的方式呈现,即便它们对语境关注的侧重点不同。然而,这并不足以证明“语境诗学”作为文学理论在当代文论之中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当“语境论”成为整个人文学科的基础范畴之后,文学理论怎样面对这种“转变”?
文学理论寓居于人文学科当中,语境必然对其有价值作用。但“三段论”式的推论只是在逻辑上证明其合理性,并不能从文艺理论中为“语境诗学”寻找到学理合法性。“语境诗学”理论基点的确立,需要追问和解答以下几个问题:“语境”范畴作为诗学的元概念,怎么能证明自己的学理合法性?文学自身何以与“语境”发生关联?语境诗学何以可能?
一、“语境”:作为人类知识和文学知识
“元理论”随着知识范式的变化,语境已然成为人文学科甚至人类知识的“元语言”和“元理论”,也即基础话语和范畴。从本体意义上来看,语境是人认识世界、经验对象和言说世界的先天内在结构。按照研究者的说法,语境最早是被作为语言的一种属性来看待的,但是,随着思考的深入和实践的默会化程度加深,语境“从关于人们在语境中的所言、所作和所思,转变为了以语境为框架,对这些所言、所作和所思进行解释”[1]。
语境成为人类思考知识何以存在?真理何以成立?此种终极问题的根本依据,“在语境世界中,一切都是语境化的。语言的界限就是我们的认识的界限。……就认识而言,一切知识都是语境化的。因为认识是不能脱离语境的,我们生活的世界是基于语境的世界的。语境分析的过程也就是语境寻求的过程,只有找到文本、事件或行动的语境,才能更好理解和把握它们的意义。
因此,语境寻求的过程也即是意义展现的过程,人的世界就是意义的世界”[2]。培帕(StephenPepper)将“语境论”与“形式论”“机械论”“机体论”并列视为人类构想和认识世界的四种“根隐喻”。形式论处理语言和事件的对映关系;机械论处理主观和客观的关系;机体论处理作为表述对象的世界内部的有机关系;而语境论处理主体与事件之间的意义关系。以此为基础,郭贵春先生从哲学角度,将“语境”作为一种“根隐喻”,使其成为人类概念体系的核心概念[3]。
同样地,海登怀特在《元史学》之中也发现历史学家解释历史的四种模式:形式论、有机论、机械论和语境论。“语境论即是主张将事件放在所发生的语境中就可获得相应的解释,语境可以揭示事件发生的根源、过程及与其他历史事件之间的特殊勾连。”[4]对于历史来说,没有所谓的过去发生的语境,当下语境就是历史的语境。“语境”消解了历史文本自身的实在性,决定了历史文本的阐释和建构,也即是将人类“在语境中”进行言说表达,转换为“以语境”来言说、行动和思考。
“语境”的行动,从人类知识最底层被意识到和被揭示出来的,而“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这种概念或模式进行思维或行动”[5]。从按照语境的思维思考和认识世界,到以“行动”的方式对世界进行主动的阐释和分析。甚而,在事物本质的思考上,也带有了“语境性”的思维,不再受限于固定的、先在的和静止的终极“存在”。
这种理论将对象的本质视为随语境变化而变化的思考模式。语境是作为一种本性的实在而存在的(郭贵春语),因而,它在人类活动之中具有普遍性。在“语境”成为一种逻辑的和理性的哲学思考方式之前,语境性的思维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存在着,比如亚里士多德认为名词的意义是与和名词相关的其他部分关联的。
在中世纪,人们就开始将关注点从语言转移到了语境本身之上,“语词不再作为与它们的语言上下文或语境(linguisticcontext)完全相分离的单位来研究。吸引着人们强烈兴趣的,毋宁说是语境本身”[6]。到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观念,强调语言的意义是在日常生活之中的使用。在使用之中,语言必然是指向语言代表的世界的,而不是将语言视为与世界区隔和无涉的一套符号系统。
阐释学更是积极地运用语境(准确地说是语境之中的情境)来理解世界。传统的哲学观念认为知识是主体对终极“理念”的“镜式”反映,知识产生的过程中,人仅仅处于被动的角色。阐释学则认为知识一定要有主体的参与才能产生,没有对世界的主观性理解行为,世界是不可知的。在这个意义上,知识都内置着主体的建构,即知识被视为一种语境性的产物。当哲学走到“语境论”或者“语境主义”时,语境更是被置于前所未有的地位来审视和对待。
在“语境主义”看来,没有绝对正确和唯一的知识,“一个确定的有归属的知识均可以在不同的语境中表达不同的命题,这意味着存在有多种知识关系,而非一个”[7],因为知识本身就是在语境中形成和存在着的。“所有的经验和知识都是相对于各种语境的,无论物理的、历史的、文化的和语言的,都是随着语境而变化的。”[8]
我们不能不说,人类的知识观已然渗透了“语境论”的思想。既然“语境”是人类知识的“元话语”,而文学理论和文学知识亦是人类知识之中的一种,那么文学理论必然离不开“语境论”的反思。“语境”不是作为一种“背景”作用于文学的,它是以一种先验式的思维方式,默会性地作用于文学产生、文学活动、文学理解和文学意义等一切文学行为之中的。
因而,我们的语境诗学试图这样理解文学:从文学意识、文学体验到文学经验、文学观念,乃至文学理论、文学知识等,一切关于文学感性和理性知识的形成,不仅是语言作品带来的,而且也是由围绕在作品周围的文学行动者、文学媒介和社会文化等的参与而塑造出来的,甚至可以说,作品只是一个符号框架,与文学并无直接关系,“语境”才是真正填充和构成文学的东西。“语境”作为一种“元范畴”对语言具有审美性的“赋形”。
“语境”为语言赋予了语言自身之外的意义,同时创造了语言的新义。这种语义的生成过程具有审美化倾向。韦尔施在《重构美学》中认为人的认识基础或者经验对象的条件是“时空直觉形式”:现实成为认知的前提就是时空感作为审美建构的基础[9]。认识论被赋予了一种美学的品质,因此,一切现实都不再是“现实的”了,而是“审美的”。
从此,认知和审美并非两条平行线,审美成为认知的内线。语境是否与时间—空间一样作为先天范畴而存在呢?这种先天范畴既不是抽象客观的,也不是纯粹主观的,而是先验的主体内在结构、理解世界的结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康德的这种思考属于认识论,而语境论的基础是语言论。
语境的审美问题不是认识论的问题,而是语言论的问题。但是,韦尔施对康德先验哲学所作的“审美置换”,足以启发我们在语言论之中来对语境感性维度、直觉维度或审美维度的思考。语言论阶段,语境的审美化是怎样呈现的呢?人类使用语言来处理人与人、人与世界的关系。语言和语境是怎么样的关系呢?张春辉通过亚里士多德的世界四因说来思考语言和语境,提出话语属于物质因,语境属于形式因[10]。
在这里,“形式”是语境赋予语言的结构,但是我们从李章印先生对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因”的研究发现,汉语翻译过来的“形式”只是像“形状”一样的静态名词。“形式”对于亚氏来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还有“聚集、置入、动变、到场、形成等意思”[11]。那么,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语境”:语境是对于作为质料的语言进行赋形的过程。
难怪拉康认为:“语言从本质上说就是‘情境’,‘情境’不仅是事物或交流主体存在或成立的前提、条件或环境,它更具有构成意义,它内化为事物或交流主体的结构、秩序及规范。语言学的意义由此便经由‘情境’而发挥出来。”[12]与此同时,“赋形”在克罗齐哲学体系里具有审美意义。克罗齐认为直觉指心灵赋形式于杂乱无章的物质世界的活动,直觉是赋形。直觉处于整个精神活动的基础地位,因而作为直觉的艺术是所有科学的基础。语言同直觉一样也是赋形、表现和心灵创造,因此,语言学就是美学。
语境思维之中,意义是语境赋予语言的产物,非语言本身自带的。语言本身就是一种“直觉性”的符号,由符号与符号、符号与主体之间内在隐秘的关系所形成的“语境”必然是“美学的”。同时,维柯认为语言原初状态就是诗性的,理性语言是诗性语言演变而来的。语言原初状态即是语言符号自身与周遭语境的“想象”性的互渗和混溶状态。在先决条件上,这使得通过语言建构的语境具有审美性。在语言存在中,语言的诗性是来自“从说出的东西中暗示未说出的东西的特点”[13]。
故而,在“说出”和“未说”之间必然形成一种“类空间”性的情景语境,这种情景语境反过来规约“说出”的语言形式。从诗性语言到语境,语境因为自身天生的“赋形”性而具有审美属性。马大康先生将人、语言、世界的关系分为四种:“人—语言—世界”的指陈工具关系,“人—语言—人”的交流工具关系,“人—语言—神”的宗教关系和“人—语言”的诗性语言关系。
在诗性语言关系之中,语言不再是工具,而是“自为”的存在“主体”。“最充分地敞开自己丰富的感性世界和诗意氤氲的精神空间,召唤人与世界共同进入这一空间,实现人与语言、人与世界平等自由地相处,使人进入物我相得、物我两忘的诗意境界。”[14]诗性语言所带来的语言新思考,改变了我们对文学语言的言说方式:文学语言不是表达我们感受的工具,而是召唤主体与世界的语境。诗性语言本身即为一种语境性的存在。
二、语境的介入:从“文学事件”到文学话语—意义生产
传统文论将文学语言视为对文学观念表达的工具和对文学世界反映的手段,文学语言自身并没有独立的意义和价值。这种观念认为文学思想是相对于文学语言存在的“先在者”,文学语言只需要通过被动的命名和言说“先在者”即可。这种文学语言观即西方语言哲学之中的“符合论”,前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思想也是这样产生的。维特根斯坦受到法庭上车祸事故的“模拟沙盘”的启发,以为语言是对世界一比一的“复制”;对世界的研究不需要到世界之中去,只需要研究对世界进行描述的语言即可。
但是,从奥斯汀开始到塞尔、普拉特、哈贝马斯等,都认为语言除了静态的命名世界功能,还具有交流的动作行为功能。语言在奥斯汀那里有两种功能——“以言表意”和“以言行事”。他区分了象征话语——述行话语和记述话语。像“猫在草席上”这样对事实进行陈述的表达即述行话语,它遵循真假原则;而婚礼上新郎对新娘说“我愿意”则不仅是描述动作,还会执行此动作,它遵循适当原则[15]。言语行为理论将所有语言都视为一种“行为”和“做事”。这种语言的施为性,使得语言和世界的情境之间产生必然的关联,因而“言语行为理论经常被称为支持的中心观点之一就是语境主义”[16]。
三、文学作为日常生活经验:具体性对抗抽象性
在西方思想史上存在的“诗哲之争”,其核心内容就是抽象与具象、确定性和变化性、同一性和差异性等的争辩。从柏拉图开始,人类的知识就努力摆脱“流变的、现象的、相对的”和“充满怀疑主义、相对主义、神话想象的不可靠的”经验知识状态,转向“确定的、永恒的、理性可以加以论证的”真理追求[27]。
自然地,在这场争辩之中,感性的和现象的诗被置于低级的甚至遭驱逐的位置。在以理性和科学为人类知识“元话语”的今天,“诗哲之争”的结果是明摆着的,甚至连需不需要“争”都是一个问题。艺术恢复到艺术语境,即在艺术和非艺术之间寻找到连续性。艺术和非艺术共同构成了艺术作品的语境,同时,艺术的意义来自于艺术语境。
如果将艺术和非艺术之间视为不可逾越的界限,那么艺术作品的意义只能被规约在艺术内部,形成自说自话的内循环,其意义无法从语境的另外一部分——“非艺术”之中得到。但艺术品和自身的语境剥离时就为自己筑起一堵墙,从而使艺术变得不可理解[40]。文学经验的语境性回归恢复了审美的艺术与实用的艺术之间的连续性。这样,杜威就将艺术从静止固定的状态放回到原初的、产生过程之中的、整体性的生命经验状态之中去了,从而完成他对于艺术作为经验连续性的论证。
[参考文献]
[1]RoyDilley.TheProblemofContext[M].NewYork:BerghahnBooks,1999:4.
[2][19]魏屹东.语境论与科学哲学的重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2,165.
[3]郭贵春.“语境”研究纲领与科学哲学的发展[J].中国社会科学,2006(5).
[4]邓京力.语境与历史之间——作为解释模式与方法论前提的历史语境理论[J].天津社会科学,2013(2).
[5]郭贵春.“语境”研究纲领与科学哲学的发展[J].中国社会科学,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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