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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庆民俗自组织与乡村认同建构

时间:2019年11月23日 分类:文学论文 次数:

摘要:乡村认同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乡村内生性、可持续的传统文化资源,节庆民俗具有重构乡村认同的作用。基于此,运用过程事件的分析策略,使用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法对西安市鄠邑区北乡H村春节迎祭三城隍民俗自组织进行田野调查,从动

  摘要:乡村认同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乡村内生性、可持续的传统文化资源,节庆民俗具有重构乡村认同的作用。基于此,运用“过程—事件”的分析策略,使用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法对西安市鄠邑区北乡H村春节迎祭三城隍民俗自组织进行田野调查,从动员、分工、问责三个阶段探究H村乡村认同动态建构的过程及其推动因素。

  三个阶段显示出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唯实论之间的沟通、联合与再造,促成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统一和谐,实现了乡村与乡民深度的共生与互涉。由此可见,节庆民俗以集体行为的方式实现了个人发展与乡村认同之间的良性互动与相互滋养,乡村与乡民在相互依赖、积极互动中建构了乡村认同,这将为其他公共事务的治理蕴积动能和提供借鉴。

  关键词:民俗自组织;乡村认同;动员;分工;问责

民俗

  社会凝聚力是现代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乡村劳动力的转移,老龄化的加剧,乡村不同程度出现了表征不同的“空心化”现象,“空心化”的肆意发展使得乡村认同随之下降并趋于消解,这给乡村治理、乡民合作、村社公共产品生产等带来一系列的社会治理问题和消极后果,所以建构乡村认同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关于中国乡村组织认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宏观角度的经验性分析,如吴理财从农民行动逻辑与社区认同重构角度探讨了农村社区认同的现状及其建构路径,①葛燕林指出了乡村过疏化瓦解了乡村认同,必须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增强乡村文化自信、挖掘乡村“公共空间”,重塑乡村认同感。②对于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乡村认同的建构过程及其推动力的研究还不足,其中李智超通过研究NGO(非政府组织)进入乡村实践的典型个案,从建构村庄外源性物质共有财产的视角,探索了社区关系网络和集体福利供给对社区认同的影响与形塑。③但缺乏对乡村内生性、可持续的传统文化资源与乡村认同建构之间的关系研究。基于此,本文以乡村节庆民俗为切入点,探索其在增强乡村凝聚力、重构乡村认同感,培养集体意识等方面的作用与意义。

  本文研究对象是春节期间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北乡迎祭城隍民俗活动,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8月,通过迎祭活动的“过程—事件”分析策略,使用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的研究方法,对迎祭村庄之一的H村进行了深入调研,挖掘动员、分工和问责三个阶段H村乡村认同的动态建构过程及推动因素,三个阶段的划分体现出“一种分析层次转向另一种分析层次时突发的新异之处”。

  ①动员代表着认同建构的源动力,既有来自传统形成的集体记忆,又有身处村庄获得的生存感;分工充分尊重了每位乡民的情感诉求和能力素养,将之与这场乡村盛事做了具体而细微的联结,生成着乡民对乡村位置感的自觉认同;问责以道德引导和制度建构的方式,让乡民在身体力行中切实完成乡村文化传承的义务和责任,通过亲身实践的方式将动员和分工落到实处,不断完成乡村共同体的建构,因之生成着彼此依赖、友爱互助的乡村关系。

  展现出乡村内部通过调节不同参与主体的“不同性”和“相似性”,在民俗自组织中促成乡村合作网络和集体行为,最终形成较为稳定互动模式的结构化过程,从而有助于进一步探索乡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自组织来实现公共事务治理的方法和途径。

  一、自组织的动员:记忆与政绩的认同

  西安市鄠邑区北乡迎祭城隍民俗活动是古老的大型民俗活动,2009年与2014年先后被列入省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历史中按地缘形成了三个城隍社,在社内轮流祭祀着三个姓名不同的城隍神,关涉的村庄多达53个,很多是五六千人的古老大村,村落文化高度发达,分别是渭河南岸一带19个村为一社,奉纪信为城隍,称为大城隍;大官路东西21个村为一社,奉韩诚为城隍神,称二城隍;涝河东西13个村为一社,奉张宗孟为城隍神,称三城隍。

  三个社迎祭城隍的规矩和形式基本相同,每位城隍神在每个村子享祀一年,每年正月十五前后,由下一个村子迎至本村祭祀,而这一迎祭城隍的仪式,俗称“接爷”,它由神职队和民间艺术表演组成,参与的村民众多,一般来说参与人数占到全村人口的60%以上,很多村庄都出现了健康适龄乡民全员齐上阵的热闹场面。

  2016丙申年正月初八,迎祭城隍民俗活动之迎祭三城隍在H村隆重举行,参与人数1300余人,占全村总人口90%,活动从上午八点开幕到下午五时许安神仪式和庆典完毕,持续八个多小时,迎祭过程声势浩大、井然有序,沿途观看的乡民人山人海,一时成为十里八乡热议的话题,代表了区域大型民俗活动的典范,而这一切有赖于节庆民俗自组织的良性运作。民俗活动自组织的建立需具备两个条件:乡民参与和资金支持。

  前者保证节庆民俗的规模和内容,乡民自主参与,其中的劳动付出属于公益性;后者确保民俗活动过程所需的物资,当地文化管理部门虽有部分资助,但绝大部分资金仍由乡民自筹完成。自组织的内部动员是节庆民俗成功举办的先决条件,它必须建立在乡民“基于社群内部的协作关系和自愿基础上的结合”。②

  迎祭圈乡民大多参与或观看迎祭城隍民俗活动的记忆体验,并仍旧不断生产着对村庄的生存感受,这使得民俗自组织的动员不同于政治动员和经济动员,显现出两个层面:首先是广泛动员,其次是有效动员。前者代表乡民对民俗活动的响应状态,后者则体现乡民对参与民俗活动的态度。只有二者的结合才能促使乡民自愿参与以维系节庆民俗的有效运转。广泛动员源于内生性的乡村传统文化累积而成的集体记忆。

  迎祭城隍民俗活动既代表着乡民祈福驱邪、政清人和的安全需求与互通有无、联络情感的社交需求,又满足了春节求热闹活跃的年节心理,体现了“潜在于生活世界的实践性能量……达致人心所向的政治复苏、文化创造和价值重建”①功能和意义,从而形成这一传统大型节庆民俗,而“传统并不是一尊不动的石像,而是生命洋溢的,有如一道洪流,离开它的源头愈远,它就膨胀得愈大”,②累积成为集体记忆,是集体欢腾在每过一段时间之后可迸发出激情的源泉,③这是乡民积极参与的重要推动力。迎祭城隍民俗活动体现了“集体记忆和价值的神圣”从而成为“集体记忆的载体,因为它代表了前人与后人之间的有机联系,以及社群的共同经历和价值,所以大家不愿意随便去改变它,尊敬正宗的传承,否则可能会导致社群的不和”。

  ④正是这种精神性的建构不断强化乡民的参与意识和情感寄托,通过迎祭仪式、民俗表演来实现传承地方文化和文化再造的过程,形成了“社会一般成员比较一致的信仰与情感体系”,⑤构成集体记忆的持久性和稳固性,无需外在控制力量的支撑和推动。可见集体记忆“能够深刻影响到社会运动过程中对于其成员的动员和调动”,⑥从而实现了广泛动员。集体记忆的确能够促使乡民参与节庆民俗活动,但这种参与也会表现为消极惰性和主体性不足,这就需要有效动员。所谓有效,用乡民的话来说就是“发动得很积极,很愿意”。

  经过对多个迎祭村庄的比照性调研发现,村干部的政绩和干群关系成为激发乡民参与积极性的关键,外在直观表现为乡民对良性的乡村秩序和不断改善的乡村面貌的生存感受。H村乡民高涨的参与热情就源于迎祭活动前一年多的时间中,村三委会齐心协力让村容村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乡民LHL说:“你问我们为什么对这次接爷参与的积极性高呢?那是因为看到这届班子的确是干事的,我们农民就是看实干。

  经过去年努力,基础设施和宅第建设变化很大,群众得到了实惠,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村子的文明程度,在镇上都可以说都走在了前头,所以群众搞这个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很高。”⑦村干部的实干和奉献呈现出显效政绩,建构起了良性的干群关系,从而获得了社群内部的普遍认可,因此乡民积极响应迎祭城隍民俗活动。更为重要的是村干部借助这种认可,串联起了乡村内外的精英网络,这极大促进了节庆民俗自组织的建构。H村干部SYJ说:“村干部就这几个人,活动这么大,但如果能把村中里里外外这些能人都联络起来,自然就能好办事。”

  ⑧由于乡村社会内部结构从单一走向多元,乡村精英也随之多元化,村庄内部分化出政治能人、社会能人、经济能人,⑨村干部从两个维度发动村庄精英———内向型和外向型。内向型发动首先联络村中有精英身份的往届村干部,发挥他们在乡村社会中的人脉关系和组织村庄大型活动的丰富经验。

  其次是乡村常住的文化名人,他们不但热心本村的民俗活动,还经常受邀参与其他村落的民俗活动,积累了丰富的乡村文化实践的经验。外向型发动是联络常年在外的乡村精英。为此村三委会决定利用2015年11月间举办的村办公楼和门楼落成大典,广泛地邀请在外乡民回乡庆祝,落成大典上村干部对迎祭城隍民俗活动进行大力宣传,村容村貌的改变激发起在外乡民强烈的反哺意识,现场捐款踊跃。

  笔者走访多个村庄调研后发现,迎祭城隍民俗活动的资金主要靠自筹,在外乡民的捐款为民俗活动的举办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占民俗活动资金的40%—85%。但H村的目的不仅仅限于捐助资金,村书记LQL的话很能代表前瞻的办事思路,“捐款是大事情,但更重要是收了钱怎么让这活动办得好,让大家都欢喜,这是我们考虑的重点”。

  ①在这一思路下,村干部更关注乡村外部精英的资源整合,促使他们能够深入参与到迎祭城隍民俗活动中来,而不仅是物质的资助,所以村落内部精英在自组织形成前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以电话联络、亲自拜访等方式联络在外的乡村精英,其中对三城隍民乐会总会长LRL的发动尤具代表性。

  LRL是本次迎祭活动捐款数额最大的乡民,但他本身又是事务繁忙的民营企业家,起初并没有打算深入参与迎祭城隍民俗活动,村干部和乡民代表三次登门拜访,他都未响应,直到第四次面对着乡党们的诚心邀请,才决定专程回H村参加组织筹备会。正是这种努力使得300多位在外乡民中的80%深度参与了迎祭城隍民俗活动,最终实现了对村民的有效动员,完成了节庆民俗最重要的人员保障。

  二、自组织的分工:能力和位置的认同

  利用村庄基于血缘关系的宗亲世族网络,及基于互惠机制的“人情交换”,②乡民在熟人中充分动员,中国人际关系的三种类型———情感性关系、工具性关系、混合性关系———被熟练地应用和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这种聚合仅仅是加强自组织内个体网络互动的紧密性,存在着明显的“以己为中心”③的差序格局,这种关系网络的结构特征会使得动员形成的自组织陷入小集团化和派系化,使得整个民俗活动难以形成公共性。

  所以自组织内的分工是维护其秩序最重要的基础,是民俗活动得以运行的关键,也以此回应了个人自由与劳动分工这一现代社会的基本矛盾。在迎祭城隍自组织的分工中一直贯穿着“能力为大”的原则,特别体现在对民俗活动自组织核心领导总会长的选择中。经过多方商讨,H村一致推选LRL为会长:“我们选他,一来他为这个活动捐款20万,这个活动要花不少钱,没有资金我们什么也干不了。

  再者,他能经营这么大个公司,是见过世面,有本事的人,虽然很多年不在村里,但村里里里外外好多事情他都出过力,村里人有啥事情找他,多多少少都给帮忙,我们相信他能把这个活动给办好。”④从中可以概括出乡民共同推举LRL作为总会长的三个理由:首先在利益关系上,他置身于H村之外;其次他常年持之以恒地对家乡进行反哺,使得他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再次,他本人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经济能力。LRL被推举为总会长,体现着利益和能力的双重原则,促成了在一定程度上LRL具有了“第三方”的身份。

  LRL上任之后,首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能力,以登门拜访和电话联系的方式,打破了村中大大小小众多相互分隔的关系网络,为之搭建起联结的桥,从而对认同网络中的“结构洞”进行有效地填充,即他成为组织中行为规范和价值认同的传递渠道。⑤对此,LRL很生动地表达:“这个活动就是要人人都参与,参与的力度和广度要高,不高就不是一个成功的活动,它是民俗,不是张俗、王俗、李俗,要把大家笼络在一起,这是活动的中心思想。”

  ⑥社交网络中都存在着“网络闭合”或曰“网络封闭”结成的“强关系”,促成信息的流动、信任的产生和社会合作的形成,①但排斥外人,即利益由圈子内成员共享,排斥他人获益,这使得他与圈外人则处于一种“弱关系”。LRL作为受信第三方,通过分工赋权主动填补结构洞,有效将封闭的网络联结起来,在关系网络聚合与扩张的动态平衡过程中,达到对乡村认同的形塑与拓展。其次,是对1300多位参与的乡民进行合理的分工赋权。

  其中经过了两个主要环节,第一环节是乡村精英合力将民俗自组织所有工作细化,使得每项工作非常具体明确。民俗自组织在最高管理机构理事会下设组委会,条分缕析将具体事务归入秘书组、策划组、神职组、对外联络组、财务组、后勤组、安保组七个责任机构,并明晰了每个部门及部门内部每个职位的职责、权限及监督机制。

  LRL说:“一个萝卜一个坑,一件事情一个人,这样出了啥问题,就这个人负责,不要几个人,互相扯皮,事情办不了不说,村里的关系还弄得不好。再说,明确了一个职位到底干什么,大家也好选择,心里掂量你的能力能不能和这工作配得上,这很关键。”

  ②可见工作内容的精细化具有两个作用:其一是明确工作的责任和边界,促使乡民对工作内容了然于心,以便乡民之间建构良性的合作关系,有效地推动迎祭城隍民俗自组织的日常工作进程;其二,能够使乡民的工作能力与工作内容形成基本的对等关系,做到量才适用。第二个环节是根据工作内容对乡民进行合理的分工赋权,从而促成乡民在自组织内的互助互补的协同合作。

  其中贯穿着两种工作方式,第一是非强制性,即乡民对民俗自组织中的工作既可以在自主选择的基础上进行自荐,又可以相互推荐。同时由于个体乐于认同层级较高的角色,按照其所对应的角色期待行事,③若一味满足个体需求,无疑会使填补起来的“结构洞”,建构起来的“强关系”,重新陷入彼此纷争的离崩局面,所以必须配合第二种工作方式协同分配,为此LRL组织了多次恳谈会。

  在运行过程中两种工作方式实则水乳交融,其中以能力原则为主,关系原则、平衡原则和搭配原则为辅。如在领导的选择中LRL就表示:“选领导这个事情很关键,首先这个人得有这么个能力,这是基本,有这么个能力才能担起这个事情;再呢,这个人还得跟底下这些人合得来,关系能说到一搭去,这样他才能去领导这些人把这个事情做好。”

  可见在能力原则之外还必须考虑关系原则。此外还需要补充使用平衡原则与年龄搭配原则,前者维护了村中家族与家族、小队与小队各自利益的均衡,避免弱势群体丧失话语权,而导致不参与或惰性参与;后者则利用各年龄段进行优势互补,让老年人丰富的经验与年轻人的锐意创新相得益彰,促进不同年龄层次的人取长补短、相互学习,成功实现了传统民俗文化的代际传承。其中特别强调恳谈会的工作方式是民俗自组织疏导堵塞的主要工作方式,大量运用了引导和说服,不断去沟通协调其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自组织的问责:道德和关系的认同

  合理的分工赋权使互有差异和互相分化的乡民基于能力考量和位置认同重新聚齐,但目前的乡村面临着一个抽象化、陌生化的过程,是“原子化”“个体化”④形成的“半熟人社会”⑤长期的松散聚合,导致自组织内部出现一些失范的现象。突出的表现为乡民个体缺乏参照的标准,致使行为带有极大的随意性,这迫切需要乡村道德权威唤起乡民的道德意识,产生道德看齐的主动性,从而有效协调个体自由与道德秩序之间的关系。

  在H村的迎祭城隍民俗活动中,总会长LRL起到关键性的人格示范作用,确立了新的规范和理念,极大地改变了乡民的参与态度和行为秩序。LRL担任总会长后面临的最大难题是乡民组织观念极为涣散,特别是时间观念不强,这会让民俗活动因为组织涣散而无法显示出传统文化应有的价值和意义。面对这一情况,LRL带领组委会首先倡导严格的时间观念,他以身作则最早到达、最晚离开,请假必须经过所在分组织负责人、村长和总会长三重批准方可,无故迟到早退将予以张榜公示。

  这些措施促使乡民对于时间态度呈现出三级跳,从无所谓迟到早退、到迟到早退后主动检讨,最后形成了无人无故迟到早退,并通过乡民间的互动将这种时间观念传递出去,逐渐形成了全村上下对于时间性的新认同。这一做法得到乡民的一致认同和推崇。“大家准时来,都来好办事。开会都来,有什么想法说什么想法,有什么意见提什么意见,汇总了就是方案,你不来,你不知道,怎么贯彻怎么执行?排练也是,你不来,有的动作你就漏下来,你不会,还是得找人学,什么都慢半拍,你在队伍里最难看。”①

  人际互动的最大特征是“人类不止对彼此的行为作出反应,人类是在解释或‘定义’他人的行为”,②LRL通过自身行为的示范作用改变了乡民对于传统民俗活动的组织态度,激起了乡民的道德看齐与道德反思,并因此对自身的行为做出了积极的调整。小团体内的道德典范产生的道德看齐,显示出关键人物对于人际关系调节所具有的中枢作用,这是构成乡村认同的重要力量,同时乡村认同“只有在构成它的个体意识中、并通过个体意识才能存在”,③即迎祭城隍民俗活动必须通过与乡民生命的互渗互构,推动乡村和乡民的共生关系,让乡民深刻体会到“没有个体就没有社会,一如没有社会也就没有个体”。④

  所以理事会、组委会进而推行了责任到人的监督制度和民主公开的意见征询制度,通过规范性诱因,激发个体对组织规范的遵守或对理念的追求,⑤进一步建构乡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形成了乡民在自组织中对于新的制度规范的主动认同,提高迎祭城隍民俗活动自组织结构的整体行动力。在责任到人的监督制度中,理事会、组委会特别强调了奖惩和互观的原则。奖惩加强了乡民与整体目标之间的联系,互观则是建立在奖惩的基础上,促进各分组织之间的相互关注,从而进行经验交流和借鉴。

  民主公开的意见征询制度则为了避免个体盲从于集体的决策,规避群体思维的弊端,强调群策群力,杜绝包办,极大提高了乡民对于民俗活动的参与性。为了深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理事会在组织内以具体性事务划分出不同的小单元,以开放性座谈会的方式让乡民在各自领域内畅所欲言。如召集某一个民俗表演队的全体成员开座谈会,广泛地征求关于民俗表演过程中的诸多细节问题,并认真地做记录和回应,“会长理事们都认真得很,让我们提意见,衣服啊、队形啊、音乐啊都是按照我们意思来办的,心里特别高兴”。⑥

  通过责任到人的监督制度和民主公开的意见征询制度,提升了全村乡民主体性,促进共同主体的形成。“主体或某一群体主体只有在它的成员都意识到自己的主体身份,都能够相互尊重、相互协调、共同行动、共同面对相应的客体世界之时,才真正称得上是一个共同主体。”⑦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建构和共享着主体—主体之间的意义,使得主体之间实现着交互性,“即主体与主体相互承认、相互沟通、相互影响”。⑧这种交互性在个体层面上实现了社区成员协作网络与信任关系紧密化的社会过程,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乡民的文化自信力的提升、乡民间关系的改善和拓展,继而生成集体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建构和巩固着乡村认同。

  乡民在迎祭活动中获得了一次全面感受民俗表演的亲身体验,实现了集体记忆的延续和再生产,实现了“在特定的互动框架之内,这些知识驾驭着人们的行为和体验,并需要人们一代一代反复了解和熟练掌握他们。”①提升了“一个大我群体的全体成员的社会经验的综合”。②特别是腰鼓队,这群20—40岁之间的年轻女性由于迎祭当天表演得十分精彩,正月十二被邀请到其他村庄进行展演,并得到了相应的酬劳,这极大激发了乡民的文化自信和创造力。

  同时迎祭城隍民俗活动促使乡民间的互动增多,扩大了乡民的致密性交往,改善了乡民间的关系,使其信任得以加深。大型民俗促进了乡民之间的强连带,使得他们能够保持善意的互动,这使得乡民们更加珍视这种关系本身,而不仅在意工具性的利益,自有动机得以提升。在集体层面,迎祭城隍民俗活动让乡民深刻感受到了个体和集体所具有的紧密联系。

  责任到人的监督制度和民主公开的意见征询制度,作为集体和个体具有相关性的两种博弈方式,展现出“关联博弈”的效果,前者有效约束和抵制了共同体中的散漫任为,后者则激活和发挥了个体普遍的参与热情,从而建立起了康德尔和拉泽尔所讲的“声誉机制”,实现了“关于博弈实际运作方式的共有信念”,③这种共有信念激发乡民对于规则和责任的自觉遵守,在其中尊重、归属感和认同感与日提升,乡村的无形共有财“声誉”得以极大彰显,并上升凝结为集体荣誉和社区价值愿景。

  ④同时这两种关联博弈也让乡民深刻认识到集体的主体性依赖于个体主体性的活力,个体主体性的发挥又需要集体提供平台,并整合各种资源为个体能力最大化提供可能,二者相得益彰,“个体之主体性只有在共体主体性里才成为现实的东西;共体主体性也只有在众多的个体主体性发挥中才成为现实的东西”。⑤四、结语自组织的动员、分工和问责显示出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唯实论这一矛盾在张扬和化解之中的前行动力,孕育着他们之间的沟通、联合与再造。

  首先,自组织的动员充分显示出乡村在场所起到的协调和激发作用,“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⑥所形成的集体意识深深植根于每位乡民的个体意识中,且不依赖个体意识而存在,从而使得乡村并不仅是乡民个体的组合,还“是一个拥有自身意识和实在的本体性的存在”。⑦这种集体意识越具有相似性和普泛性,乡村作为集合体就越容易掌控着乡民的价值体系和情感指向,这使得“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观念和共同倾向在数量和强度上都超过了成员自身的观念和倾向”。

  ⑧表面看的确体现着机械团结中高涨的集体意识,显示出同质性和相似性的社会结构,但这种集体意识是建立在个体生命体验基础上,虽然集体记忆中超验性建构具有宗教、习俗的性质,但它深刻植根于乡民的生命体验,乡民可以自如地“从集体记忆中去获取资源,来讨论个体的历史问题,或者从个体记忆中获取资源,去修正集体记忆的舆论”。

  ⑨对于政绩认同亦如此,夜归的乡民看到村里明亮的路灯,很久未归的乡民回家远望村口威严壮丽的门楼,这种安适和自豪的油然而生,可见这一集体意识不同于机械团结中的集体意识,不是通过压制覆盖个体意识而达到对个体的控制,而是尊重了乡民参与的主体性,尊重了乡民对乡村过往、当下文化资源的把握,从而使集体意识显示出理智性和非压制性,并和个体意识交相辉映,互构共生,体现为乡民对集体记忆和乡村政绩的深刻认同。

  其次,整个分工赋权的过程就是在民俗自组织中乡民“找位置”的过程,这一分工必须建立在尊重乡民个体独立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高度的劳动分工使得乡民结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每位乡民根据各自的才能在自组织中充当不同的角色,具有独特的功能,从而形成对整体不可缺失的作用和意义,“一方面,劳动越加分化,个人就越贴近社会;另一方面,个人的活动越加专门化,他就越会成为个人”。①

  表面上看,乡民的确因为民俗活动中的精细分工而形成了相互依赖,达成了契约的合作,因之形成团结,表现出有机团结的典型特质,但深入观察却发现,民俗活动属于公益性劳动,这意味着每位乡民的付出并没有直接所谓的经济回报,所以分工不是由经济逻辑所决定和主宰的,不是以趋利为根本目标的经济行为,而是尊重和满足乡民个体情感、素质的合理诉求,从而体现出马克思“自愿分工”的特点,分工不是对个体进行强制,而是充分尊重了个体的自由选择,这使得分工是乡民自愿选择的,从而也乐于接受,即产生对民俗自组织中个体位置的强烈认同。

  这种分工本身构成着对于物质世界的超越性,分工为个体参与迎祭活动提供了展现自我的充足空间,保证了个体参与自组织的自主性,并因之避免了规范对个体专才的压制,抵制了“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的劳动”,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就避免了“异化”的危险。加里·斯奈德(GarySnyder)认为:“位置感,根的感觉,并不仅仅指在某个小村庄定居,然后有一个邮箱,因为处于一特定位置,我们获得最大群落感。群落有利于个人健康和精神,持续的工作关系和共享的关注。”③

  这种能力与位置认同,促使乡民才能和天赋得到了最大发挥,能够自愿自觉地加入和服从自组织,决定着互助互补新工具型网络的形成,也为下一步乡民在问责中的道德形塑与关系建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再次,如果说分工是让乡民从能力出发认同分工的位置,问责则是从行为上树立起了乡民在自组织中的道德认同,实现道德整合,并以此为基础完成制度建构。

  通过一系列的道德实践,乡村实现了不断内在化乡民生命中的过程,乡民以整体的乡村为考量,运用理性与道德,实现自我控制与调节,不断克制与超越自我,个人利己主义倾向才有可能被遏制,逐步学会“为了他人而生活”,从而成为能够依据道德规范和纪律准则建构自身反思或反省行为能力的乡民,这其中既继承着传统道德,表现在对道德典范的自觉认同,又具有现代道德的融入,体现于乡民参与民俗活动中的民主和平等,实现了传统道德和现代道德的对接和践履,体现了“个体的性质决定了集合体的性质”。④

  其中“个人的行为和个人的交往”⑤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激发着不断地重复和模仿,并为了保证重复和模仿的积极效果,促使问责从道德引导实现了制度建构,显示出“有秩序的事实通常不同于纯粹的个体事实”,⑥并在整体的社会层次上重新凝固为集体意识,这种集体意识显然不同于动员中的集体意识,是具有了乡民生动丰富的民俗体验,并在其中不断将道德尊崇和制度遵守除杂提纯,内化到生命实践中来,从而使得这一集体意识的“性质并不是各个组成部分之和”,⑦而是形成了民俗自组织的全新结构形式,能够行之有效地规范引导乡民思考、感受、行动的新整体,是一个实际的存在物。

  从而使得乡民和乡村成为相互依赖、相互成就的关系,参与民俗满足了乡民对于个体能力认可和情感表达的诉求,同时制度建构及集体意识又使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呈现出和谐与统一,体现出“个人谋求私利,但由于这种行动发生在以不同组织相互依存为基础的社会内,所以个人的行动都不自觉和下意识地为社会整体的更高需要服务”①的作用和意义。

  可见通过动员、分工和问责,迎祭城隍民俗活动以非常具体的方式,既展现着历史的维度,又在当下生成着深刻的意涵,大型民俗自组织以“物化”和“内在化”两个方面推动和促进着乡村与乡民的意义建构,实现着“社会之建构源于各个自由意志之带有意义的互动”,②体现出晚期涂尔干所强调的“物的世界”,即社会的物化,物的社会事实。乡村认同正是在大型民俗自组织这个物化过程中得以生发与持续的,乡民也正是通过这一物化的过程收获了各自的意义、价值。

  民俗自组织中的各种力激起了各种形式的集体意识,并内化为个人意识,不断升华人性中的神圣,构建乡民对于乡村的认同感,从而使得在大型民俗中,依靠自组织,乡村与乡民实现了深度的共生与互涉。

  通观H村迎祭城隍自组织运转的整个过程,贯穿着对乡民情感的尊重、能力的认可和道德的形塑,从而使得迎祭城隍是乡民自由的劳动,是积极的创作性的劳动,每位乡民得到自由和独创的发展,充分发挥着乡民从事文化事业的主体性,从而服务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对于自由天性的诉求正是民俗活动能够构建乡村认同的勃勃生机源泉。通过参与和观看祭祀礼仪和表演,乡民运用自我丰富的感觉系统,完成着人现实的实现。“人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里肯定自己。这充分展示了人全面而深刻的感觉、丰富的需要、全面发展的能力,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展现。”③同时公益性的劳动远离了物质利益的侵蚀,阻拒了金钱异化导致的“自我目的的人的蔑视”。

  ④尊重和激发了乡民进行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的自由探索和创新的精神,彰显了乡民个体的独立人格,但同时个体意识与集体意识并没有处于一种此消彼长的状态,而是实现了相互激发、相互饱满。通过道德支柱的示范作用,乡民自觉自发地制定和遵守规范准则保证道德的提升和运行,实现了自组织的自定规则、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使得分工和问责既代表着集体对个体能力的充分肯定与尊重,同时又代表着个体对集体的归属,道德建构既承传了传统道德的精粹,又融合着现代道德的精华。

  大型民俗自组织为乡民参与团体生活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个体死灭,世代交替,但这种力量却总是真实、鲜活、始终如一的。它把生命力赋予今天的一代”。⑤实现了乡村这一抽象的本体具体化到每位参与乡民生命中的过程,乡村在乡民内心有了回归与重置,大型民俗自组织成为一种“实体化了的集体力,也就是道德力”,⑥使它成为维系社群生活的重要基础,关涉到乡民的情感依偎与记忆情景的织构。

  “以创造一个群体的共同传统,来诠释该群体的本质及维系群体的凝聚。”这使得大型民俗促进乡村认同在个体与事件中获得提升,并将升华的生命重新赋予个体与事件,它作用于乡民的精神体系和价值观念,通过民俗活动自组织,重塑了个体的心理认知结构,使得乡民体验到了主体感、满足感以及社会关系的和谐感,实现了集体记忆“两个不同的功能:储存和重建”,⑦展现了乡民个性舒展与乡村和谐发展的自由景象。

  民俗方向论文范文阅读:晋北民间道乐的历史传承与民俗实践

  摘要:晋北民间道乐传承流布于道教文化盛行的以恒山为中心的广阔地域,是容纳有丰富地方历史信息、神圣秩序意义和情感交流价值的象征性文化载体,既指导执行着民众礼俗生活与群体规范、秩序,又以灵活的艺术实践表达着丰富的地方文化和民众认知情感。民间道乐群体及其承载的礼俗知识技艺在民俗实践中不断进行着适宜性变化,形成了以道乐群体为中心结成的连接乡土礼俗空间与道乐技艺、信仰空间和世俗生活的文化网络,在调节村落文化关系和社会运行秩序、传承村落文化模式和地方知识方面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