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12月13日 分类:文学论文 次数:
〔摘要〕道德理论是关于具有道德完整性的人的理论,它的任务是去寻求使人在不同方面具有道德重要性的各种可能性,而这一任务面临着专业化的挑战。社会的专业化要求个体将自身的人力资源专门化到有限的领域中,结果就无法从事所有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并由此获得自身的道德完整性。现代社会试图通过一个分工—协作体系来解决这一难题,但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分工体系变异为了分隔体系,结果把所有人都变成了道德上不完整的人。在社会专业化不断加深的趋势下,社会需要承担个体的再专门化成本,当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游弋在分工体系中时,社会就将变为一个合作体系。其中,每个人都完全基于道德判断来做出专门化和再专门化的选择,并通过这种选择来实现其道德完整性。
〔关键词〕道德完整性,道德重要性,专业化,分工—协作
在某种意义上,道德理论是关于具有道德完整性的人的理论,它的任务是去寻求使人具有道德完整性的各种可能性。在这里,所谓具有道德完整性的人,可以被理解为具有道德重要性,并且不仅在某个方面,而且在多个不同的方面都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人。
就此而言,我们可以区分道德理论的三重任务:其一,它必须为道德的人确立某种一般性标准,如将道德的人定义为“总是以道德理由来驱动自己的人”或“可以被道德理由说服的人”,从而为人去追求成为具有道德完整性的人提供内在的驱动力;其二,它必须确立行为之道德重要性的衡量尺度,让人能够通过去做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而成为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人,从而为人追求成为具有道德完整性的人提供外在的实现机制;其三,它必须探索使人能在尽可能多的不同方面具有道德重要性的可能性及其实现途径,否则,如果所有人都只是在某个或某些有限的领域才具有道德重要性,而在更广阔的生活空间中都只是一种微不足道的存在,那么他们就不仅不是具有道德完整性的人,而且可能处于严重的依赖状态之中。
传统上,道德理论主要关注前两大任务,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在第三项任务上,道德理论面临着一项重大的现实约束,这就是社会的专业化。专业化是社会进步的基本途径,同时,专业化又要求人们将自身的人力资源投入到有限的事情上,由此就造成了一种紧张,使得社会的专业化程度越高,人们就越难以从事不同的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情,越难成为具有道德完整性的人。在社会的专业化水平与人的道德存在之碎片化程度间的对立日益尖锐的今天,寻求消除这种紧张之可能性成了道德理论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专业化时代的道德难题
如威廉斯所说,“伦理学理论总得从某个地方开始”[1],而提出“人是一种具有道德重要性的社会存在”这一假设就可以成为一种实践性的道德理论自我建构的起点。这一假设兼具伦理理论与社会理论的成分。在伦理理论方面,它认为对人是否具有价值的衡量表现为他能否被认为具有重要性,而且个人价值的核心要素在于其道德层面而非其他层面上的重要性。在现代语境中,道德判断需要以相应的理性能力为支撑,而在人们的理性能力客观上存在差异的条件下,如何证明每个人都具有同等的道德重要性就成了平等主义道德理论面对的一大难题[2]。
无论如何,这一假设强调了道德是衡量人之价值的基本维度,无论是要实现个人价值还是社会价值,本质上都是一项道德事业。在社会理论方面,这一假设强调了人之道德重要性的社会属性,即个人只有通过参与社会交往才能证明和实践其道德重要性,同时,社会也需要提供相应的途径来让个人得以证明和实践其道德重要性。
说人具有道德重要性意味着他应当在道德层面上得到严肃对待。对于个人来说,这意味着他应当去从事那些在道德上重要的事情,只有这样,他才在道德层面上严肃地对待了自己;对于社会来说,这意味着它应当为人们的道德选择创造条件,让所有人都能从事在道德上重要的事情,只有这样,它才在道德层面上严肃地对待了它的所有成员。威廉斯曾对以罗尔斯为代表的“政治道德主义者”提出过一种著名的批评,认为他们总是试图把政治问题转化成道德问题,可能并不利于人们在政治层面解决实际分歧[3]。
威廉斯的批评反映了当代道德理论的一个发展趋势,即道德理论越来越多地承担起了社会建构的功能,道德理论家也不再仅仅关注如何引导人们做出道德的行为,而更多地转向了从人的道德属性出发开展关于一个理想社会的制度设计。本文也采取了这样一种路径。
从本文的假设出发,作为一种具有道德重要性的社会存在,人需要在社会中从事那些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情,而关于什么属于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情则是一个道德判断的问题,并且,这既是一种个体判断,也是一种社会判断。所有追求在道德层面严肃对待自己的个体都会做出什么是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的判断,而作为社会多样性的一种表现和结果,这种判断必然是极其多元的,这意味着社会应当确保存在足够多元的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供人们选择。
另一方面,不同个体所做出的道德判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某些冲突,一些人认为在道德上重要的事对另一些人来说则可能并无任何道德重要性,甚至可能产生非道德甚至反道德的后果。为此,要确保所有追求在道德层面严肃对待自己的人的确都是在致力于道德上重要的事,社会作为一个整体也需要做出一种道德判断,在理想状态下,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应当存在着如罗尔斯所说的广泛的“重叠共识”[4]。
换句话说,一个承认并致力于维护所有人之道德重要性的社会既需要有多元的道德判断,也需要有主流的道德规范。如果说什么是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属于道德判断的话,实际从事何种事情则属于人们的道德选择。在一个具有合理多样性的社会中,个体的道德判断通常是多元的,他会认为许多事情在道德上都是重要的,因而可以从事某一种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一个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人,相反,如果他认为许多事情都具有道德上的重要性,却只能从事其中某一件事,就反而成了一个在道德上无足轻重的人,因为他的道德判断并没有得到严肃地对待。
就此而言,道德判断的多样性潜在地提出了人的道德完整性问题,因为只有当个人被承认了他的道德完整性时,社会才真正认为他在道德上是重要的。反之,只承认个人的某些道德判断而不承认他的另一些道德判断,不让个人拥有充分的道德选择,意味着社会只是把个人当成了它的一种工具。
另一方面,被承认了道德完整性的个人并不需要去从事他所认为在道德上重要的所有事情,在他自身的人力资源以及其他可调动资源都有限的条件下,一个被承认了道德完整性的个人可能———在现代条件下甚至应当———做出“专门化”的决策,而只要在做出这种决策时他拥有充分的选择权,那么,“专门化”就无损于他的道德完整性,毕竟社会不能要求他将所有他认为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都付诸实践,否则就等于把个人仅仅作为工具。
可是,专门化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包括退出成本与再专门化成本两大类型。对个人来说,一旦选择专门化,就意味着他的人力资源从一种“轻资产”变成了一种“重资产”,而且专门化程度越高,这种资产就越重,他就越是难以改变专门化的选择,因为这将使他付出高昂的退出成本。当然,如果他一开始做出的就是正确的选择,而且从来没有打算改变自己的选择,那么对他而言,退出成本就等于零。但在现实中,这种情况可能并不多见,因为人类道德生活的一个基本特征就在于其内在的不确定性。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做出错误的道德判断,或即使在特定条件下做出了正确的道德判断,也可能随着现实条件的变化而改变我们的道德判断,进而也将需要改变我们的道德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因为高昂的退出成本而不得不维持原来的道德选择,就等于被迫从事不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进而也就无法证明和实践我们自己的道德重要性了。
比较而言,退出成本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它在很大程度上受个人接受专门化失败之损失的意愿影响,而在客观上,每个人其实都有能力承担这一成本,因为只有有可失去之物的人才有退出成本。就此而言,退出成本更多地是一个个人层面上的问题,合理控制这一成本是个人需要对自己承担的责任,而且承担这种责任本就是个人严肃对待自己的一种方式。
反之,如果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个人就很容易做出轻率的道德选择。将个人责任纳入考虑是罗尔斯以来的平等主义道德理论区别于以往平等主义道德理论的一大特征[5]。同时,要求社会分担个人的这一责任意味着允许社会干预个人的意愿,这反而是对个人道德重要性的破坏。另一方面,再专门化成本则与个人的再专门化意愿关系不大,而更多地受制于个人在以往的人力资源投资中积累下来的具有客观构成要素的再专门化能力。
这里的问题在于,所有的专门化都会给个人带来某些能力,不同的是,某些类型的专门化可能带来的是退出价值较低的能力,结果,选择这种专门化的人就将拥有较弱的再专门化能力;另一些类型的专门化则会带来退出价值较高的能力,结果,选择这种专门化的人就将拥有较强的再专门化能力。比如,就学术研究而言,在今天的学术世界中,选择从事人文类的研究通常将使研究者获得退出价值较低的能力,因为缺乏对这类研究及相应研究能力的广阔的外部市场;另一方面,选择工程类的研究通常则将使研究者获得退出价值较高的能力,因为存在对这类研究及相应研究能力的旺盛的外部需求与广阔的外部市场。结果,前者的再专门化成本就会高于后者,在必须进行再专门化的条件下,他就比后者少了很多选择。而无论对于社会还是对于两种类型的研究者,他们所从事的研究在道德上都是重要的。
在这一条件下,让前者承担过高的再专门化成本是对所有相关者的一种负向激励,结果就是阻碍了更多的人选择从事人文研究这一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而这无疑是对许多人关于人文研究具有道德重要性这一道德判断的不承认,也是对做出了这一判断的人在道德上的一种不严肃对待。
就此而言,要保障所有人的道德完整性,社会就需要分担个人的再专门化成本,否则,专门化就可能成为个人使自己从一个潜在的具有道德完整性的人变成一个“单向度的人”的一种机制,而如果所有人都基于这种担忧而拒绝做出专门化的选择,则意味着社会将无法通过专业进步来推动自身的进步。这样一种紧张构成了专业化时代道德理论面对的一个基本难题,要解决这一难题,我们首先需要对专业化做出更充分的认识。
二、分工—协作体系及其变异
我们生活在一个专业化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所有事情都只有在体现出较高专业水准的前提下才能得到社会认可,才能产生社会价值,进而,个人才能通过从事这样的事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当然,专业化并不必然意味着职业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当今社会在人力资源的供需结构上发生了重大的转型,使得个人的人力资源被锁定在职业体系中的情况开始发生松动。
由于新技术可以帮助个人非常便捷地找到其“业余”活动的需求方,职业活动在许多人的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开始下降,“业余”活动也成了个人实现其个人价值与创造社会价值的一条重要途径,甚至职业活动与“业余”活动的边界也开始变得模糊。但同时,这种变化并没有改变社会的专业化趋势,相反,即使在“业余”活动中,个人也必须表现出专业水准才能得到社会认可,才能产生社会价值,才能通过这种专业性的表现来为自己创造价值。
如,我们所有人都可以将自己的业余技能及其产出放到市场上出售来挣点外快,但并非所有人的业余技能和产出都会有人购买,因为理性的消费者只会选择那些品质更高即体现了更高专业水准的产品和服务。可见,业余活动与职业活动的区别是由它们的专业化程度决定的,只要一个人对某种业余活动做出了足够的专门化投资,就可以将它变成职业活动,反过来,如果他忽略了对其原有职业活动的专门化投资,那么,随着该职业整体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他也将在原有职业上变成一个业余选手并因此失去继续从事这一职业的资格。
无论如何,专业化的时代突出了专门化投资的价值。对于追求道德完整性的人,专业化构成了一种内在的紧张。一方面,不断提升自身在具有道德重要性的活动上的专业水准,使自己从一名业余选手成为一名专业选手,这本身就是个人严肃对待自己的一种方式。一个人要严肃对待自己当然意味着他需要从事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以“玩票”的方式来从事这样的事,相反,如果他真的认为这件事在道德上是重要的,就应当力争把它做到最好,像一位“匠人”一样“追求卓越”[6]。
而要追求卓越,他就需要在这件事情上做出更多、更有效的专门化投资。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的专业化并不完全是一个技术后果,也是一个道德后果,是每个人都严肃对待自己的一种内在要求。反之,不进行专门化投资,个人就不可能使自己得到严肃的对待。
如,一个人可能认为保护敦煌文物在道德上非常重要,但如果他不去学习如何保护文物尤其是如何保护敦煌这样一个有着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的地方的文物的专业知识,那么他试图保护文物的行为就反而可能造成破坏文物的后果。但另一方面,专业化客观上又容易造成人的单向度化。作为一个社会事实,每一个人的有效人力资源都是有限的,因而,一个人把他的主要人力资源专门化到某一件事情上,就意味着在其他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情上他能够做出的人力资源投资变得非常少,进而,在这些事情上,他就只能作为一个业余选手,而很难成为一个专业选手。
结果,他就可能成为一个具有道德重要性却不具有道德完整性的人,而当这种不完整性严重到一定程度,他甚至可能变成一个在道德上不重要的人。在现代社会,专业化所造成的这种紧张是通过社会的分工—协作体系来予以解决的。在每个人的道德判断具有足够多元性的条件下,一个人选择从事某件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并不意味着其他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就没人从事,相反,每个人都专事于某一件或有限的某几件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的结果是所有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都有了最胜任的从事者,进而,这些事情的道德重要性才能得到最充分的体现,它们才能为社会产出在道德上最有价值的成果。
当社会的分工—协作体系运行良好时,所有人之间存在一种道德分工,整个社会则是一个道德化的分工-协作体系[7]。在这个体系中,一个人不从事所有他认为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反而才是他严肃对待自己的正确方式,因为正是通过他对自己最胜任———做出了最有效的专门化投资———的某一件或有限的某几件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的全力以赴的承担,才使得其他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也得到了最胜任的人的全力以赴的承担。由此,他就可以帮助他所选择的事情产出在道德上最有价值的成果,也可以分享到通过其他人的专业活动而产出的比他自己去从事能够产出的在道德上更有价值的成果。
在这里,“不作为”本身就是一种“作为”。因此,如果说追求道德完整性意味着使所有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事得到最有效的促进的话,那么,对个人而言,对他的人力资源进行专门化乃是达成这一目标的一种有效方式。不过,在实践中,这一分工—协作体系并不总是运行良好的。如果说这一分工—协作体系运行良好的标志是每个人都能通过自己的专业活动产出在道德上最有价值的成果,同时也能分享到其他人通过他们的专业活动产出的在道德上最有价值的成果的话,那么,在实践中,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这种分享是高度受限的。
市场是一个由价格机制与竞争机制构成的交换关系网络。作为一个交换关系网络,它为人们之间的成果分享提供了一个基础性的平台,只要两个人能够完成交换,就能通过交换将他们之间的分工转化为协作,将各自的专业行为转化为共同的道德产出。但在这里,交换关系的建立是受价格机制与竞争机制约束的。在逻辑上,价格机制是识别某种事物对于某个人究竟具有何种道德重要性的一种工具,对这个人而言,一种事物到底有多重要就表现为他愿意为此付出何种价格,而当某两个人都认为某种事物重要时,竞争就可以筛选出认为这种事物更加重要的出价者。
在这里,竞价失败并不必然意味着一种道德损失,相反,它可能是对出低价者道德判断的一种修正,即当出低价者意识到自己并不愿意付出更高的价格时,他就获得了关于这一事物道德重要性的更准确的认识。进而,他才能在别的价格竞争中付出更高的价格,以交换对他具有更高道德重要性的成果。不过,上述图景并没有描绘出市场的全貌。当我们说市场是一个交换关系网络时,由于交换关系在形式上的平等性,我们似乎会认为交换双方事实上就是平等的,因而,交换关系能否建立就仅仅取决于双方对交换之物道德重要性的衡量。但在现实中,市场中的人们并不是平等的,而且市场本就倾向于造就不平等。在这里,我们可以不考虑非市场性的不平等,而假设人们在进入市场时都是平等的。
即便如此,他们间的关系还会受到一个因素的影响,这就是市场的供需结构。在某种意义上,市场的供需结构是对社会中人们关于各种事物之道德判断结构的一种反映,认为某种事物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人越多,对它的市场需求就越大。当市场把这种差异通过供需结构转变为价格差异时,就反而阻碍了人们之间的协作。根据市场的逻辑,需求大的事物价格就高,因而从事相关活动的人就将获得更多的市场回报,进而就有更强的能力做出进一步的专门化投资和交换更多具有道德重要性的成果。
反之,如果一个人从事市场需求小的事,就只能获得较少的市场回报,就将缺少做出进一步专门化投资的能力,结果,他不仅会被排斥在对其他在道德上有价值的成果的分享之外,也将失去“追求卓越”的能力,而慢慢使自己变成一个不胜任者。作为一个不胜任者,他既没有能力严肃对待自己,也不能使自己得到其他人的严肃对待。
三、走向社会合作
在任何社会中,总会有某些事比另一些事在道德上更加重要,这是一个无法改变也无须改变的现实。任何试图改变这一现实的行为都会干扰甚至破坏人们的道德判断与道德选择,而要尊重每个人的道德判断与道德选择,我们就必须尊重这一现实。那么,这一现实对社会而言意味着什么?无疑,这意味着应当有更多胜任者从事这些事,而要让更多胜任者从事这些事,它们的从事者就应当受到更多的激励,这一方面是为了补偿他们的人力资源投资,另一方面是为了表彰他们为社会做贡献。
正是在这一点上,人们通常认为,表现为供需关系的市场有着无法替代的功能,它为人们的道德选择提供了最准确的经济激励。但如前文试图表明的,供需关系并不是一种独立于人们行为的客观现象,相反,在很多时候,它都是人们行为的一个结果。比如,如果一个社会有着足够的师资资源,且对所有学校的师资进行一种相对平等的配置,那么,这个社会中的人们将不会对某些学校产生过于旺盛的需求。
结果,所有学校提供的教育产品都会有着大致相当的市场价格,使得它们都有着大致相当的能力来促进其师资的人力资源再投资。进而,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位老师都将有着大致相同的机会成为一名更优秀的教师,反过来,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位学生也都将有着大致相同的机会获得更优质的教育。
但如果这个社会对不同学校做出不平等的师资配置,使一些学校成为重点学校,另一些学校成为普通学校,那么对前者的需求显然就会远远高于后者,使得前者所提供教育产品的价格———既包括显性价格也包括隐性价格———远远高于后者,使得前者可以通过价格杠杆来囤积优质训练资源,从而进一步扩大与后者在产出质量与回报上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对不同学校和教师的经济激励就是不准确的,而这种不准确的经济激励又对不同学校和教师造成了错误的道德承认,使前者被承认了超出他们应得的道德重要性,后者则未能被承认其应有的道德重要性。这表明,经济激励容易造成反道德的后果,因而,以经济激励来表彰人们的道德选择并不是一种恰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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