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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经学的发生与《乐经》的成立

时间:2020年06月19日 分类:文学论文 次数:

摘要:西汉建国后的近八十年里,因各种原因,儒家经典和儒学教育一直处于被忽视的沉寂状态。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立《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并置博士弟子员,经过三十多年努力,才完成了儒家经典和儒学教育的制度建设。不过

  摘要:西汉建国后的近八十年里,因各种原因,儒家经典和儒学教育一直处于被忽视的沉寂状态。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立《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并置博士弟子员,经过三十多年努力,才完成了儒家经典和儒学教育的制度建设。不过,武帝所立全是今文经学,且《乐经》未立学官,古文经学只在民间传习。宣帝时官方经学虽仍是今文经学的天下,但古文经学在民间得到较大发展,到成帝时已颇具影响。而今文经学内部的学派之争,也动摇着今文经学的学术信誉和权威地位。到平帝时,《毛诗》、《左传》、《周官》、《古文尚书》、《乐经》先后被立学官,奠定了古文经学的学术地位,也形成了今、古文经学纷争的态势。由于古文经学立为学官的主要推手是刘歆和王莽,而王莽新朝短命而亡,刘歆为新朝国师,今文经学家遂指称他们伪造经典,居心不良。尽管《毛诗》、《左传》、《周官》后来得到广泛流传,而《古文尚书》、《乐经》却若存若亡,引起巨大争议。综合考察刘歆和王莽奏立古文经学的客观形势和主观动机,结合传世文献,可以确证他们都没有作伪,今文经学家的指控不能成立。至于《乐经》文本失传与否,则需要跳出今、古文经学的思想藩篱来寻求解决。

  关键词:今文经学;古文经学;《乐经》;刘歆;王莽

文学教育

  众所周知,汉代的经学有古文经学、今文经学之分。所谓今文、古文,最初只是指称不同书体,今文是指秦汉人使用的篆书和由其简化而成的隶书,古文是指先秦诸国(秦除外)所使用的其他书体。而汉代的今文经学,是指汉人研究今文所记述的儒家经典的学问;古文经学,则是指汉人研究古文所记述的儒家经典的学问。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自西汉后期开始便纷争不断。儒家经典在汉代被定型和被定义,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的纷争正是经学家们为了争夺经典定型和定义的权力,从而巩固其思想政治地位,扩大其社会文化影响的重要手段。汉武帝立《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独《乐经》未立。

  汉平帝立《乐经》博士,不久王莽篡政,建立新朝,十余年即告灭亡,《乐经》也随着王莽政权的垮台而湮没。《乐经》之有无或存亡于是成为千古之谜,长期困扰学术界。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结合汉代古文经学的发生以及今、古文经学之争来讨论,才能有深入的理解,从而推进问题的解决。故笔者不揣谫陋,尝试从古文经学的发生以及今、古文经学之争入手,先来解决《乐经》是否成立的问题。一据《史记》记载,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并六国,实现了国家统一,下令“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二十八年(前219年),始皇登琅琊山并刻石,文中有“器械一量,同书文字”等语;三十四年(前213年),李斯上书:“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始皇制曰:“可。”①焚书之令遂得以在全国施行。秦代“书同文”,禁止使用六国文字,强制采用秦人的篆书或隶书,统一了境内的文字书写。篆隶后来也成为汉人普遍使用的“今文”,而六国文字(即汉人所称的“古文”)被抛弃;始皇“焚书”,将《诗》、《书》等儒家经典在民间彻底扫除,以便统一社会思想,这一举措对汉代的经学发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汉代经学的兴起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史记·儒林传序》云:“夫齐鲁之间于文学,自古以来其天性也。故汉兴,然后诸儒始得修其经艺,讲习大射、乡饮之礼。

  叔孙通作《汉礼仪》,因为太常,诸生弟子共定者,咸为选首,于是喟然叹兴于学。然尚有干戈平定四海,亦未暇遑庠序之事也。孝惠、吕后时,公卿皆武力有功之臣,孝文时颇征用,然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而窦太后又好黄老之术,故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进者。及今上即位,赵绾、王臧之属明儒学,而上亦乡(向)之,于是招方正贤良文学之士。自是之后,言《诗》,于鲁则申培公,于齐则辕固生,于燕则韩太傅;言《尚书》,自济南伏生;言《礼》,自鲁高堂生;言《易》,自菑川田生;言《春秋》,于齐、鲁自胡母生,于赵自董仲舒。及窦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而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学士靡然乡(向)风矣。”

  ①在序言中,司马迁准确地描述了“今上”汉武帝之前儒学发展的概况:由于秦始皇焚书坑儒,由于汉初社会尚不够稳定,也由于汉初统治者高祖、惠帝、吕后、文帝、景帝以及窦太后都不喜欢儒者,因此,儒学在汉初处于被忽视和颇沉寂的状态。具体来说,《礼》虽然有叔孙通所作的《汉礼仪》,但那是为朝廷设计的区分上下等级秩序的仪注,且主要采用的是秦人朝仪②;文帝虽使晁错赴济南伏生受《尚书》,但那已是《尚书》的劫后之余,晁错所受之《书》也只藏于秘府,并未立于学官或向社会传播③;景帝时,胡毋生、董仲舒先后为《春秋公羊传》博士④;《诗》虽然在文帝时立有鲁申培公、燕韩婴为博士,在景帝时立有齐辕固生为博士,但他们并非同时任职,罢官后也无弟子继任。更为重要的是,文、景时期的所有博士都不是儒家“经学”博士,也不从事儒学教育,而是与秦代相同的聊备顾问的文学侍从。博士之称,并不始于汉代,战国时的鲁、魏、秦皆有博士。“儒术之盛自鲁、魏,是则博士建官本于儒术”;齐之“‘稷下先生’,不称‘博士’,二者盖异名同实”⑤。

  不过,稷下先生“不治而议论”,最多时达“数百千人”⑥,并不限于儒者;当时颇为知名的学者如邹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宋钘、驺奭等,便都不是儒者;其间先后问世的学术著作如《管子》、《宋子》、《接子》、《蜎子》、《田子》等,也并非儒学著作;著名儒家学者荀子虽然“三为祭酒”、“最为老师”⑦,但稷下学宫的主流思想却是黄老道家和阴阳五行学说,而不是儒家学说。秦国博士也复如是,《汉书·百官公卿表》谓:“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⑧与“稷下先生”的“不治而议论”同义,也不限于儒者;秦廷有占梦博士、歌诗博士,便是明证。汉文帝、景帝时期,《春秋》学博士也好,《诗》学博士也罢,其实都与经学无关。即是说,不是因其为《诗》和《春秋》是儒家经典而立为博士,而是因为所立博士个人有一学之长、可备顾问的缘故。“非谓文、景两朝博士,限于儒生经师也。

  其他尚可考见者,如鲁人公孙臣,以言‘五德终始’召拜博士,在文帝时。贾谊年二十余,以颇通诸子百家之书,亦召为博士。晁错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生所,文帝时亦为博士。辕固生与黄生争论于景帝前,黄生无所考见,疑亦博士也。《汉旧仪》:‘文帝时,博士七十余人,朝服玄端章甫冠,为待诏博士。’是其时博士员数,仍仿秦旧,亦七十余人”。总之,“汉代儒术之盛,与夫博士之限于儒生经师,其事始武帝,而其议则创自董仲舒”①。因此,刘歆在《移太常博士书》中说:汉兴,去圣帝明王遐远,仲尼之道又绝,法度无所因袭。时独有一叔孙通略定《礼仪》。天下唯有《易》卜,未有它书。至孝惠之世,乃除挟书之律,然公卿大臣绛、灌之属咸介胄武夫,莫以为意。至孝文皇帝,始使掌故朝(晁)错从伏生受《尚书》。

  《尚书》初出于屋壁,朽折散绝,今其书见在,时师传读而已。《诗》始萌牙。天下众书往往颇出,皆诸子传说,犹广立于学官,为置博士。在汉朝之儒,唯贾生而已。至孝武皇帝,然后邹、鲁、梁、赵颇有《诗》、《礼》、《春秋》,先师皆起于建元之间。当此之时,一人不能独尽其经,或为《雅》,或为《颂》,相合而成。《泰誓》后得,博士集而读之。故诏书曰:“礼坏乐崩,书缺简脱,朕甚闵焉。”时汉兴已七八十年,离于全经,固已远矣。②刘歆说的“全经”,是指先秦儒家的“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全本。“六经”之说见于《庄子·天运》,荆门郭店楚简《六德》、《语丛一》以及《礼记·经解》也有类似表述③。这些经典除《易》外,在秦代都在禁毁之列,而《易》也仅用于卜筮,并非指儒家《易经》传论,与经学无关。因此,在高祖时期,实际上是没有儒家经典的学习和传播的。

  惠帝四年(前191年)三月,朝廷下令除挟书之律,即解除了秦代给与挟书(包括藏书)人灭族(“挟书者族”)的律令,于是有了山崖屋壁所藏儒家经典的出现。而当时发现的《尚书》已经不是全本,仅剩29篇(后亡佚1篇)。诏书所云“礼坏乐崩,书缺简脱”,确是当时的实情。根本原因,是秦代的焚书坑儒造成了儒学典籍的散佚,汉初对儒学的轻忽又造成了儒家教育的衰败。从汉兴(前206年)到建元元年(前140年),武帝采纳董仲舒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直到建元五年(前136年)阻扰推行儒术的窦太后死,朝廷才正式设立五经博士,再到元朔五年(前124年)为博士置弟子员,“复其身”(即免除其赋役),把博士由文帝、景帝时的顾问官改为掌教弟子的教育官,才真正完成了儒家经典与儒学教育的制度建设,其间有近八十年光景。

  关于西汉博士官的设立,胡秉虔《西京博士考》、张金吾《汉魏博士考》、王国维《汉魏博士考》等都有考辨,皮锡瑞《经学通论》也有论说,但都比较粗略。即便是后来的钱穆《两汉博士家法考》,也仍然不够细致。沈文倬在《从汉初今文经的形成说到西汉今文〈礼〉的传授》和《黄龙十二博士的定员和太学郡国学校的设置》等文中进行了细致考辨,他认为:“汉初博士的职掌仍然沿袭秦制的所谓‘通古今’,也就是在它专业知识范围内备皇帝的顾问。文、景时代增加《诗》、《春秋》博士,与以前的传记博士性质并无不同,辕固生与黄生在景帝前争论汤武受命,就是‘通古今’备顾问的例证。

  从制度上看,这时候博士还不是教育官,自然不可能在太常官署传授弟子,因此申公等《诗》、《春秋》今文大师,虽曾一度担任博士官,而他们的传授弟子仍然在民间。”④到武帝时,由于“汉兴以来第一代大师都已老病或死亡;他们的弟子中能承受师说而微有发扬者,寥寥无几;新学后进完成家法,也需要时间”,所以,“武帝建立经学五博士和博士弟子员并不一帆风顺,经过三十多年搜访遗逸、培养后进的努力,才陆续完备和健全起来”⑤。这一认识是正确的。他还考定,“西汉今文《易》三大家(施雠、孟喜、梁丘贺———引者)都出于田王孙的传授”,“杨何与丁宽师法略同,而武帝又倾向杨何,所以田王孙即用杨何师法而立于学官的。这就是武帝时‘《易》杨’的由来”⑥。

  据班固《汉书·儒林传》载:“丁宽,字子襄,梁人也……遂事(田)何。学成,何谢宽,宽东归。何谓门人曰:‘《易》以东矣。’景帝时,宽为梁孝王将军距吴、楚,号丁将军,作《易说》三万言,训故举大谊而已,今《小章句》是也。宽授同郡砀田王孙,王孙授施雠、孟喜、梁丘贺。”①《汉书·儒林传》又载:“雠为童子,从田王孙受《易》。……田王孙为博士,复从卒业。”②田王孙虽受丁宽《易》学,但朝廷所授却是杨何师法的《易》学博士。因此,《史记·儒林列传》载云:“汉兴,田何传东武人王同子仲,子仲传菑川人杨何,何以《易》元光元年征,官至中大夫。齐人即墨成以《易》至城阳相,广川人孟但以《易》为太子门大夫,鲁人周霸、莒人衡胡、临菑人主父偃皆以《易》至二千石,然要言《易》者本于杨何之家。”

  ③当然,杨何《易》的源头其实也是田何《易》学。沈先生的这些结论也可以成立。此外,《礼经》博士在武帝时立有博士,只是时间最晚。沈先生考定后认为:“从汉初高堂生传《礼经》十七篇,历萧奋、孟卿都未完成师法……后仓从夏侯始昌受齐《诗》在武帝建元、元光间,从孟卿受《礼经》在元狩、元鼎间,以后撰作《曲台记》,完成师法,从征和以后开始传授弟子,即在此时立为‘《礼》后’博士,已是武帝末年。”④这些考证都很细致精确。同时,他又认为,武帝“元狩五年为《五经》博士置弟子员后,随即有博士到职讲授的,只有两经”,即《书经》和《春秋经》,并推定《书经》可能是“一个世守欧阳生师法为夏侯胜所师事的欧阳某担任过博士”,而“有明文记载的只有两人,即孔安国及其兄子孔延年”,“至于任职时间,综合《倪宽传》、《张汤传》、《百官公卿表》的记载,推定为元狩五年以后”。

  《春秋经》最初是传公羊学师法的公孙弘,而“元狩五年招收博士弟子员,讲授经学,只有孔安国讲《尚书》欧阳学,褚大讲《春秋》公羊董氏学”⑤。沈先生这里讲的汉人传经之“师法”,是和“家法”相对而言的。所谓“师法”,一般是指撰有训诂某经大义且自成体系的章句记传的经师之学,师徒传授。所谓“家法”,一般指某经于某家有某氏之学,世代传授。朝廷立经学博士后,凡言某经有某氏之学,实为“师法”,此博士由朝廷选聘,博士弟子员也由朝廷遴选;而未立学官者则称“家法”,其传授在民间。自宣帝以后,一经“师法”又分为数家之学,同时立于学官,于是“师法”、“家法”纷争延于朝廷。由“师法”入手探讨武帝五经博士设立的情况,无疑是正确的方法。不过,沈先生的考证及其结论也存在一些疏漏,需要加以补充和纠正。

  其疏漏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对武帝置博士弟子员的时间记述有误。武帝置五经博士的时间是建元五年(前136年),为博士官置弟子员则在元朔五年(前124年),而非元狩五年(前118年)。据《史记·儒林列传》载:“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学士靡然乡(向)风矣。公孙弘为学官,悼道之郁滞,乃请……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民年十八已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

  一岁皆辄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不称者,罚。”⑥《史记·平津侯列传》载:“元狩二年(公孙)弘病,竟以丞相终。”裴骃集解引徐广曰:“《大臣表》曰:元朔五年十一月乙丑,公孙弘为丞相。《功臣表》曰:元朔三年十一月乙丑,封平津侯。”⑦公孙弘请“为博士官置弟子”在元朔五年(前124年),而非元狩五年(前118年),元狩五年公孙弘去世已三年。沈先生将置博士弟子员误记为元狩五年(前118年),造成了一些推断上的失误。二是忽略了《诗经》在武帝时也有博士到职讲授的史实。据《史记·平准书》载:“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犯者众,吏不能尽诛取,于是遣博士褚大、徐偃分曹循行郡国,举兼并之徒,守相为利者。”⑧其循行时间在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

  褚大乃董仲舒弟子,为《春秋》公羊学博士,徐偃乃申培公弟子,为《鲁诗》学博士,既同为在职博士官,在太常中必定都有对弟子员的讲授,不能只承认褚大讲《春秋》公羊学,不承认徐偃讲《鲁诗》学。又《汉书·终军传》载:“元鼎中,博士徐偃使行风俗,偃矫制,使胶东、鲁国鼓铸盐铁。还,奏事,徙为太常丞。御史大夫张汤劾偃矫制,大害,法至死。偃以为《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万民,颛之可也。汤以致其法,不能诎其义。有诏下(终)军问状。……军奏偃矫制颛行,非奉使体,请下御史征偃即罪。奏可。上善其诘,有诏示御史大夫。”①《史记·孝武本纪》载:元鼎四年(前113年),“上为封祠器示群儒,群儒或曰不与古同。徐偃又曰:‘太常诸生行礼不如鲁善。’周霸属图封事。

  于是上绌偃、霸,尽罢诸儒弗用”②。即是说,徐偃为武帝时《鲁诗》学博士,元鼎四年(前113年)因封禅祠器和礼仪事忤上意而被罢去。以上我们综合考察了刘歆和王莽奏立古文经学的客观形势和主观动机,结合传世文献,可以确证他们都没有作伪。王莽在汉平帝元始四年(4年)奏立的《乐经》文本是客观存在的,《乐经》作为儒家经典可以成立,不容怀疑。行文至此,本文的预定目标已经实现。至于此《乐经》后来是否真的失传,如果仍然存在,《乐经》的文本究竟是什么,这些问题汉以后学界始终没有放弃探寻与争论,直到今天仍然没有结果。笔者新撰《〈乐经〉探秘》一文③,试图跳出今、古文经学的思想藩篱,来寻求解决这一长期困扰学界的复杂问题。读者如有兴趣,可以参看。这里就不赘述了。

  作者:王齐洲

  文学论文投稿刊物:《文学教育》2005年创刊,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