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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共图书馆法》为公共图书馆服务确立了平等、开放、共享的原则,既 体现了国际一般规律,也体现了中国特色;既呼应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 历史要求,也为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平等是开放和共享 的核心,开放是平等的实现方式,而共享则是平等实现的必然结果,三者相辅相 成。践行公共图书馆服务理念,贯彻和落实《公共图书馆法》要求,坚定文化自 信,增强文化自觉,让人民享受更加充分的公共图书馆服务。
[关键词] 公共图书馆 平等 开放 共享
1. 引言
良好的图书馆法治建设是图书馆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是业界内达成的 普遍共识,更是中国图书馆人百年的期盼[1]。2018 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呼应了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 盾转化的历史要求,并将业界长期以来建立的好制度和探索总结的好经验以法律 的形式确立下来,在国家层面肯定公共图书馆先进理念的同时,也为我国公共图 书馆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2]。
这些理念中,《公共图书馆法》第一次明确提出公 共图书馆服务的原则,在第四章“服务”第三十三条强调各级公共图书馆“应当 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3],虽然该条款没有能够作 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总体纲领,写入第一章“总则”的立法宗旨或其他条 款,但“服务”一章的第一条提出,是公共图书馆开展服务的原则性和统领性的 规定,其重要性可见一斑;同时,也是国家公权力对公共图书馆价值理念的一次 完整、集中的表达[4]。作为图书馆服务行为的依据标准或规律,该原则既具有国 际普遍性,也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它吸收了国际图联《公共图书馆宣言》中开放 原则、公平原则、共享原则等普遍规律,揭示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性质和目的;同 时,又秉承“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理念,结合《中国图书馆学会图书馆服务宣言》等国内图书馆业界共识和《广州 市公共图书馆条例》等行业条例,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原则和理念。 本文基于三项原则的概念释义,分别从公共图书馆思想的发展史、公共图书馆职 能和效能提升角度出发,阐释如何践行这一原则,在新的历史时期探索构建“中 国图书馆路径”。
2.“平等”
2.1 “平等”理念释义与辨析
平等,英语为“Equality”,《牛津词典》译为“同他人享受同等的尊严、等 级或特权”,《辞海》中解释为“人与人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处于同等 地位,享有同等的权利”,由此可见,“平等”一词作为一种无差别的结果或状态,中外的理解基本一致。作为具有较强政治学色彩的词语,平等思想在我国可见于 “均贫富,等贵贱”等政治追求中,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价 值取向之一;在西方政治思想中,从古希腊的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到近代卢梭、 马克思等思想家都对平等进行过论述,并将其作为政治思想领域的核心之一。
在 这种演变过程中,可以发现古今中外所强调的政治范畴的“平等”几乎是共同的, 平等的内容从最初政治生活中强调的人格和权利的平等,拓展至包含经济生活和 社会生活的平等[5],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平等的具体内容和权利主体、程度持续增 加,作为现代社会“社会基本品”的平等,至少应当包括人格尊严、基本人权、 最低社会福利和必需资源[6]。在追求或实现平等的过程中,不得不涉及到另一概 念,即“公平”。 平等和公平有联系也有区别。公平,英语为“Justice”(常译为“正义”) 或“Fairness”(常译为“公平”),《辞海》解释为“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 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强调的是不偏不倚。
从词义上讲, 二者都含有“均等”之义。如果说将平等视为一个状态和过程,公平则是一种程 序和过程[6]。二者都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并在实现的条件上存在差异。从评价标 准出发,公平是在某种社会关系下相对公平,衡量标准是以历史的尺度,具有一 定的主观色彩和差异性;平等的涵义与标准不受时代等条件限制,因而公平是对 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平等的认同 [7]。从社会价值和社会关系角度思考,由于社会分 工细化出现利益分配,进而产生社会公平与否的问题,利益的分配及其认同是公 平程度关注的焦点;平等在聚焦上述问题外,更关注社会地位和尊严问题,进而 衍生对人的基本权利的追求,《世界人权宣言》更是明确指出“人人生而自由, 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8]。由此可见,以统一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分配资源, 其结果是公平的,但不必然是平等的;换而言之,平等是公平的理想境界,是更 高水平的公平。
2.2 从公共图书馆思想发展史理解“平等”
2.2.1 现代图书馆理念的代表
平等服务作为图书馆服务的基本原则由来已久,作为图书馆行业根深蒂固的 基本理念和执著追求,在各项法律政策文本和行业规章中均有所体现。1850 年英国《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精神,即为公众建立面向所有人平等、免费开放的 公共图书馆,使图书馆事业真正成为人民的事业[9]。随着 19 世纪中后期英美公 共图书馆运动催生了现代公共图书馆,以平等、免费、自由等代表的现代图书馆 理念成为图书馆界普遍倡导的原则。
世界范围内现代公共图书馆事业的方向标和 行动纲领——《公共图书馆宣言》将平等服务的理念表述为“每一个人都有平等 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而不受年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语言或社 会地位的限制”,还要求向那些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利用正常服务和资料的用户提 供特别服务和资料,例如少数民族、残疾人、医院病人或监狱囚犯[2];并在 IFLA 随后出台的《IFLA 因特网宣言》《图书馆及其可持续发展生命》等政策文件中多 次强调该原则[10]。
此外,作为中国图书馆核心价值理念成熟的重要标志,2008 年 2 月中图学会发布的《图书馆服务宣言》确立了“对社会普遍开放、平等服务、 以人为本”的服务原则,并在第二条提出“图书馆向读者提供平等服务”[11],这 也呼应了“十一五”时期提出的“坚持公共服务普遍均等”的原则。可见,图书 馆提供平等服务是国际普适性准则,既具有历史性、时代性和先进性,又是能够 体现和代表公共图书馆的本质、使命和正确发展方向的国家政策理念12。
2.2.2 图书馆权利的复兴之路
图书馆权利体系以自由和平等的社会核心价值为主张,美国《图书馆权利宣 言》中,第五条规定“个人利用图书馆的权利不应因为出身、年龄、背景或观点 的原因而被否认或剥夺”,要求保障了用户人格与尊严的平等[13],体现了平等权 利作为图书馆权利的基石性。中国图书馆权利的复兴之路也将图书馆作为实现社 会平等的一种文化设施的理念重新带回人们的视野中。
上世纪 70 年代理论界展开“免费对收费”的大讨论。1985 年提出“以文补 文”的口号,以图书馆提供有偿服务扭转经费问题的被动局面,创收活动使得“创 收型”馆长崭露头角,这种方式也与公共图书馆的本质属性——公共性渐行渐远 [14]。21 世纪初期,图书馆服务市场化的弊病日益彰显,图书馆学者逐步思考如 何走出行业困境,如何实现理论转型、功能回归和实践突破;以范并思、李国新、 程焕文、蒋永福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开展图书馆权利探讨,呼唤图书馆精神的回归, 力图将图书馆发展拉回保障公众智识自由的轨道上[15]。
2.3 如何践行“平等服务”思想
2.3.1 因地制宜开展总分馆体系
为保障公民平等地享受服务,《公共图书馆法》结合国际惯例和我国公共图 书馆开展的实践,要求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导,建立县域总分馆体系。总分馆体 系不是图书馆间的松散结合,而是区域性的图书馆融合,其核心在于形成统一采 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的图书馆服务体系,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充 分发挥图书馆资源与服务优势,以达到共建共享的目标[19]。从本质而言,这是图 书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革,我国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的基本地域是县 域,这是我国地域、行政体制等现实因素所决定的。
应当注意的是,总分馆体系 建设不是一个模板的照搬照抄,由于经济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制约,需要走因地制 宜、分类指导、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保障公民平等地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要 进一步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做大做强县馆,逐步提升和充分发挥县 级公共图书馆对乡镇、村图书馆的辐射作用,这也是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 图书馆体系能否建成的关键所在。
3.“开放”
3.1 “开放”服务理念释义
开放,与“封闭”相对,开放服务是公共图书馆的本质属性所在。作为一个 全方位的概念,开放不单指图书馆的开门服务,更多的体现在公共图书馆各项服 务开展的民主、宽松、和谐的程度;作为一个动态概念,也体现出图书馆作为生 长着的有机体的发展和与时俱进[23]。图书馆的开放服务充满着人性关怀,普遍开 放理念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为法理基础,也成为了图书馆核心价 值的首要条款[24]。
在服务对象方面,公共图书馆秉承面向所有人开放的宗旨,2011 年《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 作的意见》的出台,彻底消除公共图书馆开放的经济门槛,使得公众零门槛享受 公共图书馆服务[25];在服务形式方面,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灵活 多样,不拘泥于特定的形式或活动;在服务时间方面,随着夜间经济的兴起和文 旅深度融合的背景,作为重要的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图书馆在保障好区域内居民 基本文化需求的基础上,不断延长开馆时长,丰富市民的“文化夜市”;在资源 利用方面,公共图书馆以保障公众智识自由为宗旨,用户可以自由选择文献资源、 自由阅读而不受干扰[22]。普遍开放既是近现代图书馆形成的标志,也是公共图书 馆作为公共文化空间的特征之一。
此外,“开放”一词也具有中国特色,以开放带动创新、推动改革、促进发 展,是我国取得辉煌成就的一条成功经验。中国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坚持 开放发展,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以开放发展的姿态迎来合作共赢。公共图书馆 的发展以开放的姿态倒逼改革,不断创新开放模式,才能更好地守护保障人民文 化权益的基本盘。
4. “共享” 4.1 “共享”服务理念释义
“共享”理念在图书馆领域并不陌生,作为现代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要特征 和图书馆发展的根本目的,图书馆要坚持社会效益第一,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加快信息资源更充分利用的步伐,突出发展的包容性和普 惠性,全面享有、全民享有,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34]。“共享”,主要是指图书 馆的文献资源共享。这也是图书馆的公益性和文献资源本身属性所决定的,因为 有别于其他物质产品,图书馆的文献资源不具有“排他性”,成为公共资源后不 是只能被某人占有、消费,可供公众消费享有。
共享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 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这一理念也贯穿于图书馆的发展之中,是一个不断发展 的运动过程。由于经济条件、人才缺乏、技术和设备落后等客观因素制约,图书 馆间文献资源的数量与质量不尽相同,存在一定的“贫富”差距。共享服务就是 凝聚图书馆个体的服务形成图书馆整体的合作服务,发挥文献资源优势,打破地 域和行业的限制,构建跨行业、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图书 馆服务效能。简而言之,共建共享是公共图书馆服务兼顾效率与公平、社会效益 和经济效益的现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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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语
公共图书馆服务原则理念的认识与实践,关系到公共图书馆工作的全局,《公共图书馆法》以公权力的方式予以确立,对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坚守什么发展原 则和服务理念作出了明确指引,为在全社会建立起一个保障知识与信息公平获取 的基本制度夯实了法律基础,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文化权益。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在公共图书馆服务贯彻落实这一原则,以开放服务保 障公民平等享受服务,让公民共享公共图书馆发展成果,确保立法目的任务能够 落地、落实、落细,方能彰显法律成效。
参考文献:
[1] 李国新.日本公共图书馆立法[J].中国图书馆学报,2011,37(2):75-82.
[ 2 ] 推 动 公 共 图 书 馆 事 业 新 发 展 [EB/OL].(2017-11-06)[2020-06-23].
[ 3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共 图 书 馆 法 [EB/OL].(2017-11-04)[2020-06-23].
作者:李龙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