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09月07日 分类:文学论文 次数:
【摘 要】当前,越来越多的文学著作被改编成了影视作品,并且形成了一种热潮。 为此,本文首先分析了文学与影视的关联,其次分析了文学著作影视化的原因,再次分析了文学著作影视化的利弊,最后分析了文学著作影视化的原则,旨在为文学著作影视化发展提供参考思路,以此来推动文学艺术和影视艺术的共同进步。
【关键词】文学著作; 影视化; 关联
文学和影视一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文学作品的推广需要有受众作为支持,影视便能够为文学作品吸引受众,文学也能够为影视作品提供创作思路。 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文学著作开始向影视作品转变,这给文学创作和影视发展带来了较大影响,同时也对文学与影视这两种形式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文学论文范例: 论唐太宗的文学创作及其深厚的“黄帝情结”
一、文学与影视的关联
(一)文学和影视均来源于生活
影视作品的本质是表演艺术,目的是通过“表演”这一生动形象的形式演绎一个故事。 任何艺术都具备来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的特质,这一特质体现在艺术的形式、主题、来源、内容、情感等多方面,由此可见,艺术和生活是不可分割的。 回顾人类文明发展历史,可以发现自从进入到文明社会后,文学艺术便成为了人们生活的主要内容之一,最开始是文字、舞蹈、绘画,后来演变成了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文艺活动等,在这个过程中,文学艺术的表现形式在逐渐增多。
(二)文学与影视能够相互取材
文学和影视都来源于生活,因此两者是可以相互取材和借鉴的,既存在优秀的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的案例,又存在优秀的影视作品改编成文学作品的案例[1]。 例如,《暮光之城》是在系列电影取得成功之后,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而在原小说基础上创作的系列小说; 《乱世佳人》是根据玛格丽特著名小说《飘》改编的电影; 《教父》是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在忠于原著的基础上展现了非凡的电影魅力,因此成为了电影史上的经典作品。
(三)联合应用能够提高艺术感染力
文学著作和影视作品都具有足够的艺术魅力,自电影诞生以来,便有很多导演将两种形式结合起来,创作出了很多优秀的电影作品,如《巴黎圣母院》、《傲慢与偏见》、《简·爱》、《雷雨》等,这是因为文学和影视的联合应用能够提高艺术感染力,还能带给观众一种新的艺术体验和感受。 并且,文学为艺术创造及发展的基础,基于文学著作的影视作品往往具有较强的艺术气息和较高的创作水准,但是也有很多平庸之作,这与导演的创作思路及艺术品位相关。
二、文学著作影视化的原因
(一)文学受众接受方式的转变
在古代和近代社会中,文化的受众主要是皇族和贵族,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文化的受众已经变成了大众,这表示文化的受众发生了变化; 并且,在以“消费”为核心的现代社会中,受众接受文化的方式开始从欣赏型变成了消费型,这表示消费观念已经渗透到了文化领域中,使得商业领域开始和文化领域相结合[2]。 基于上述变化,相较于阅读枯燥的文字,人们更喜欢观看生动形象的画面,因此影视作品自20世纪90年代起,逐渐成为了主要的艺术形式。 面对这样的情况,想要实现对文学著作的有效传播及推广,便可以借助影视作品这一艺术形式,以此来吸引更多人了解和关注著作内容,并且在观看影视作品之后主动阅读著作。
(二)著作影视化经济效益较高
在传统的文学作品创作过程中,作者往往更加注重的是自我情感的表达,以及批判或弘扬时代的主张,对于作品能否带来经济效益的关注相对较少。 但是影视作品带来的经济效益较高,这使得一些作家的创作理念发生了变化,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作家选择通过出售文学作品影视化版权的方式来获取经济收益。 并且随着影视作品传播力度的逐渐加大,很多受众对于文学著作的印象便是改编后的影视作品,然而部分影视作品展现的故事较为平庸,这会降低文学著作在受众心中的价值和地位。
三、文学著作影视化的利弊
(一)有利于文化传播
每个人在阅读文学著作时,只能够感受到自己情绪和思想的变化,而文学著作影视化则能够将这种影响传递给每一位观众,进而提升了文化传播的效率和影响力[3]。 这是因为影视作品能够直接向观众展示鲜活的事物,而文学著作只能通过文字叙述的形式向读者描绘事物。 例如,《哈利·波特》、《指环王》等系列电影的上映都引起了一阵热潮,将原著的影响力拓展到了世界范围内,通过影视技术将冗长的文字转换成了奇幻的画面,再配合上惊心动魄的音效,能够将人们瞬间带入魔幻世界中。
(二)实现了对受众的多重影响
文学著作和影视作品的表现形式不同,影响和感染受众的方式不同,带给受众的思想情感影响也是不同的,由此可见,文学著作影视化能够带给受众多重影响。 具体来讲,影视作品直接向受众展示了影像画面,将文化直接传递给受众,受众也能够尽快接受和吸收文化,吸收效果因人而异,但普遍不够深刻; 文学著作不能直接向受众展示真实场景,只能将文化间接传递给受众,受众不能够直接接受和吸收文化,需要较长时间,但是吸收效果普遍较好。 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候影视作品与文学著作是不能等量齐观的,这是因为很多优美的文字是没有办法通过镜头来展示的。
(三)压缩了受众的想象空间
每个人对于文学著作的理解是存在差异的,正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因此读者在阅读文学著作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能力,在脑海中勾勒主人公的形象及作者所描绘的场景[4]。 但是文学著作影视化之后,导演的执导理念和个人对原著的理解,直接影响到了影视作品的拍摄能否贴合原著,也决定了影视作品能否做到对原著的升华。 尽管现代化影视作品制作要求导演处于中立位置,但是这并不能避免影视作品会将部分理念强加给观众,这样观众的想象空间便会被压缩,这与艺术多样性的本质是相悖的。
(四)降低了文学作品的质量
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能够成为著作,是因为此作品同时具备多种价值,如艺术价值、文学价值、审美价值、历史价值、传承价值等,这样才能从诸多文学作品中脱颖而出,被受众广泛传播。 但是在文学作品影视化的热潮下,越来越多的创作者会被影视创作带来的巨大利益所诱惑,创作目的由创造艺术变为了迎合读者、娱乐大众,在这样的情况下创造出来的文学作品质量较低、故事情节俗套、故事内容千篇一律,这会降低文学作品的整体质量,使得能够称之为文学著作的作品越来越少,也削弱了文学作品的严肃性和哲学性。
四、文学著作影视化的原则
文学著作影视化需要遵循部分原则,这样才能在不改变文学著作核心内容和中心思想的基础上,合理将文学内容转换为影视内容,进而确保文学著作影视化的质量和艺术性[5]。
(一)合理将著作内容转换为视听内容
文学著作中的部分内容是不适合被转换为影视内容的,这是因为有些文字描述无法准确地通过视听方式来表达,针对这部分内容,影视作品创作者应当尽量删除及转换,这样制作成的影视作品才能保持良好的画面感。
例如,《祝福》这一影视作品改编自鲁迅的小说《祝福》。 在小说中,第一个出现的人物不是故事的主人公祥林嫂,而是鲁家的一个亲戚——“我”,“我”回北京过年得知了祥林嫂去世的消息,由此回想起了祥林嫂的故事,因此小说通过回忆的方式来描述祥林嫂的一生。 但是电影中并没有展现原著中的“我”这一人物形象,这是因为“我”只在故事的开头和结尾出现,起到的只是引出故事的作用,如果添加到电影中便会占用时长,并且不具备推动故事发展的效果; 而将“我”删除之后,电影将更多的篇幅用在了刻画祥林嫂这一核心人物形象上,增加了很多细节内容,使得《祝福》的影视化改编较为成功。
(二)合理运用镜头语言
镜头语言是影视作品的基本表达方式,对于文学著作影视化同样如此。 为此,创作者需要做到对镜头语言的合理运用,这样才能将文学著作中的文字转变为画面。 具体来讲,创作者可以在文学著作的基础上增加细节内容,因为细节是真实的、生动的,这样能够提高影视作品的可视性[6]。
例如,《祝福》原著中并没有过多关于祥林嫂去世的描写,但是在电影中,导演通过镜头语言绘声绘色地展现了祥林嫂去世的场景,大致如下:首先是一个全景镜头,展示了在大雪纷飞的除夕夜,祥林嫂颤颤巍巍地行走在街道上; 其次是特写镜头,依次展示了祥林嫂的面庞、棍子、空碗; 再次是自下而上的摇镜头,依次展示了祥林嫂破旧的鞋、单薄的裤子、破烂的衣服、苍老的面容、花白的头发; 最后是一个全景镜头,展示了祥林嫂在行走的过程中摔倒并且再也没有站立起来,随后漫天的大雪迅速掩盖了祥林嫂的身影,祥林嫂倒下的地方只留下了一个雪堆。 导演通过全景、特写、摇镜头等镜头语言,配上凄凉的音乐,深入地刻画了祥林嫂去世时的场景。
五、结束语
文学著作影视化以传媒介质将文学和影像组合在一起进行传播,改变了传统的文学传播方式,能够促使文学著作读者成为影视作品潜在观众,也能够促使影视作品观众成为文学著作读者,同时提高了文学著作和影视作品的传播速度。 需要注意的是,相关企业及人员在文学著作影视化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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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红林.论影视作品中虚构角色形象权[D].湖南:湘潭大学,2017.
作者简介:敬金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