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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深化和拓展

时间:2020年01月05日 分类:政法论文 次数:

摘要:科学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在我国保持和焕发强大的生命力,根本原因在于形成并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开辟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法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坚定了我们全面依法治国

  摘要:科学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在我国保持和焕发强大的生命力,根本原因在于形成并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开辟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法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坚定了我们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也更加让我们认真思考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创新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必须紧盯核心,找准方向,走对路‍‌‍‍‌‍‌‍‍‍‌‍‍‌‍‍‍‌‍‍‌‍‍‍‌‍‍‍‍‌‍‌‍‌‍‌‍‍‌‍‍‍‍‍‍‍‍‍‌‍‍‌‍‍‌‍‌‍‌‍。中国实践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就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依法治国;制度选择;法治道路

社会主义研究

  恩格斯在描绘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时指出:“甚至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次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而自从历史也得到唯物主义的解释以后,一条新的发展道路也在这里开辟出来了。”①这里的启示是:结合我国发展道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党和国家全部理论与实践的主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刻改变了中国,也深刻影响了世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也进入全面深化推进阶段,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基础。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盯核心、把握主线、找准方向、走对路。中国实践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如习近平同志强调的:“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②

  一、历史方位、时代任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同志强调: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历史阶段是不可超越的;但超越历史阶段的愿望又产生于历史发展过程所形成的内因和外因之中,这是中国社会特有的一种矛盾。东汉文学家张衡在《东京赋》中说道:“辨方位而正则。”方位,原指方向,东、西、南、北为基本方位。

  历史方位,就是指在历史中的方位,“处于运动发展中的任何一个具体的社会形态都既有自己的时间方位,也有自己的空间方位,时间和空间方位的统一,就构成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人类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的时代。

  在新的历史时期,尽管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但社会主义事业永不停止,将一如既往地向前推进。目前,我们面对的复杂形势主要有:向内看,经济长期高速增长过程中积累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不断积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愈发迫切;向外看,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下的国际竞争形势逼人,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沉渣泛起,捧杀唱衰中国的论调此起彼伏。

  ④因此,“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现实过程,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那些无法通过实践检验的抽象教条不能继续成为现实运动的指引,那些脱离实践基础、纯粹理论推演出来的社会主义只具有‘学术’或思辨意义,不能成为裁判现实的依据,社会主义具体的制度和体制形式没有现成固定的模式,只有在不断实践和探索中才能日趋完善。”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经济社会的变迁存在两条既彼此互相关联,但又不完全重合的主线——改革开放的推进和法治的建设。这种复线交织的变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独特的制度变迁模式息息相关,也与我国经历的特定历史时期和特殊的社会结构有密切的联系。改革与法治的良性互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往直前的有力保障⑥。

  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改革已经成为一种社会观念、思维方式和行动指南,“改革的目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改革被看作第二次革命,一次新的长征。”⑦现代化的内涵虽然丰富于法治化,但是法治化是作为现代化之必然要求和基本要义。⑧法治是社会进步,重大改革推进的基础和方向保证,“任何社会变革都要通过法律手段、通过合乎宪法的形式进行。”⑨历史经验和实践证明,“大多数转型比较成功的国家,其法治建设的价值取向总是集中反映或者蕴含着一国特定时期的社会基本情况和主要矛盾。与此同时,法治建设的价值取向又对社会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法治建设的价值取向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表现出一种互相关联、互相促进的良好态势。”⑩

  新时代改革开放的复杂程度、艰巨程度、敏感程度,丝毫不亚于改革开放之初。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无论是数量、质量、性质上,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国经济社会结构与改革开放前相比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法治建设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怎么走、走向何方,为世人所瞩目。社会转型体现为一种整体性发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结构变动,具体是指社会从传统封闭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开放的工业社会变迁和推进的过程。

  社会转型是社会价值变换、社会结构重构和社会文明重新确立的过程。我国的社会转型可以表述为“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所有制结构由单一的公有制向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转变,治国理政方略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转变,社会环境从封闭逐渐转向开放,国家社会结构由单一的一元结构向国家、社会二元结构过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有:第一,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的优越性,但是各方面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把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到底,才能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二,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改革开放40多年,我们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资本主义国家两三百年才走完的发展历史进程我们只用了几十年,发达国家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我们正在经历或者已经遇到,并且这些矛盾和问题在我国会体现的更加集中和突出。

  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正确认识和分析我国社会矛盾现状和发展趋势……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轨道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第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改革开放初期,“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都对改革的目标究竟是什么、如何推进改革并不十分清晰。在这样的条件下,‘摸着石头过河’也就成为中国改革的重要策略。”随着新时代的到来,法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作用日益重要,更加坚定了我们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也更加让我们认真思考如何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创新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

  我国的法治建设从1978年改革开放算起,已经走过了40多个年头,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成就,尽管过程非常曲折,但内涵十分丰富。古今中外法治发展中遭遇的磨难,我国都经历过;世界各国法治进步中所蕴含的各种张力,我国法治也都有充分的体现。改革开放40多年的主要经验,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发展、稳定都需要法治,法治必须要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而被反复强调。

  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决定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法制建设成为党的一项基本方针,到确定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再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加强法制到依法治国,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都显示出法治尤其是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突出作用。

  因此,走法治道路,实行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是我国吸取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必然结果‍‌‍‍‌‍‌‍‍‍‌‍‍‌‍‍‍‌‍‍‌‍‍‍‌‍‍‍‍‌‍‌‍‌‍‌‍‍‌‍‍‍‍‍‍‍‍‍‌‍‍‌‍‍‌‍‌‍‌‍。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使全体人民摆脱贫穷落后,最终走上小康和共同富裕,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大的大局。我国法治的重要使命,就是保障和服务这个大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但无论是法治中国建设,还是全面深化改革,都既面临重大历史机遇,也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必定会进一步显现,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习近平同志强调:“充满信心,是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是因为我们有党的坚强领导,是因为我们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

  ”科学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在中国保持和焕发强大的生命力,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形成并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开辟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法治是人们有关理想社会的一项理性选择,也是人类制度文明的重要成果,法治凸显着法的价值和人们为此所作的努力及其所达致的状态。作为一种法律理想,法治引领着人们追求规范而正义的社会生活;作为一种制度文明,法治的成就也为历史所证明,并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

  ”中国的“现代法治既不是历史上的无论中西方‘法治’理念的逻辑展开,也不是传统‘法治’在数量或规模上的扩大。”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有太多的关键性问题亟待解决,大量的事实证明,随着产业化、城市化、全球化、网络化程度的提高,中国已经迅速进入‘风险社会’,不安全的隐患无处不在。”现代社会中,各种社会问题繁多而且异常复杂,法治是化解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因此,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要以法治凝聚发展共识,形成合力,只有法治才能确保社会主义在中国的成功。

  法治不仅“意味着良好的社会秩序,代表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具有可预期性、稳定性等特征,能够使人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有合理预期和价值判断,确保国家治理的秩序和社会生活的稳定”,而且法治也“能确保国家基本制度的明确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其意味着政府的全部活动应受预先确定并加以宣布的规则的制约,做到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审判。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我国的法治面向和推进路径提出了一系列全新判断和论断,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的思想: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取得历史性成就,“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二是新时代要坚持厉行法治;三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的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五是新时代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新时代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必须确定正确的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形成后,还有一个长期的发展、完善过程。这个过程将与社会主义社会并存,并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不断重复“从相对的不完善到新的再完善”的过程,直至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最高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的全面建立。

  从改革开放初期中共中央1979年第64号文件《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中第一次使用“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表述,到1996年3月国家“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纳入其中,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进行了明确部署,再到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凸显了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又表现了每个时期中国共产党先进的治国理念的选择。

  以上历程又构成中国社会变迁的环节,因此,这又是一种历史的选择。中国的法治伴随着现代化的启动而启动。但同时,由于各个国家的法治进程有着太多的不同,各自背负着不同的历史传统,承载着不同的文化生活习惯,经历着不同的发展阶段,面对着不同的社会问题,建设法治的国家必须寻找自己的发展道路。也正如习近平同志强调的:“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们既没有现成的道路可以借鉴,也没有现成的理论可以照搬;既不能丢掉‘老祖宗’,又要敢于说‘新话’,必须以开创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讲前人之所未讲之话,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新时代改革开放具体实践和发展实际结合起来,建设当代马克思主义,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

  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道路问题是最根本的问题。“中国肯定要沿着自己选择的社会主义道路走到底。谁也压不垮我们。只要中国不垮,世界上就有五分之一的人口在坚持社会主义。我们对社会主义的前途充满信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来之不易,它是在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1990年,江泽民同志在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十周年招待会上明确重申了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要克服过去体制中存在的各种弊端,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

  “中国从未背离社会主义道路。当今中国取得了巨大成功,这正是因为改革开放进程对社会主义的坚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是通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的。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将继续深化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刻改变了中国,也深刻影响了世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前总干事博科娃(IrinaBokova)评价说:“人类历史上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一样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实现了如此快的发展,消除贫困、普及教育、支持平等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并且是以更加包容的方式向前发展。”据世界银行测算,“按照人均每天支出1.9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减少贫困人口8.5亿多人。按照中国现行贫困标准,1978年至2017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由7.7亿人减少到304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97.5%下降到3.1%。中国是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把道路问题放在关系全面依法治国全局、决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败的中心位置,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条最鲜明红线。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和实际决定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我们需要借鉴世界各国法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和经验,但必须坚决抵制和反对“西方宪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多党政治”等西化思潮和倾向,绝不照抄照搬西方国家法治理念和模式。

  中国的“依法治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法治,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其核心在于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一核心要义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从根本上划清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的本质区别。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很多西方学者也都认为,我们不能也无法用现有的理论或过去的理论来解释、说明中国的发展,尤其是中国的改革开放,必须而且有必要重新认识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发展道路对世界的意义。在中国,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的选择,也是历史的选择。

  总之,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取决于其国情和实际,是历史的选择,更是人民的选择。党领导依法治国的一条鲜明红线就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生长起来的,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土壤。“为了不断追求知识,人们始终对新思想敞开大门,适应新发明给他们带来的思维和生活,人类的头脑中必须有接受变化的愿望和能力。

  但是,如果人类的头脑不能维持个人和社会的连续认同,便往往会出现解体的情况。因此,一个社会若要充分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欢迎变革的社会成员抱有信心,对可以加以改造而又不至于被破坏的社会结构抱有信心。”为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定。”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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