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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外广告规划浅探

时间:2012年08月31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本文以赣州市为例,对其户外广告的现状进行分析,深思户外广告设置的原则和方法,在规划与管理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摘要:本文以赣州市为例,对其户外广告的现状进行分析,深思户外广告设置的原则和方法,在规划与管理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户外广告;城市形象;规划方法;管理控制

  Abstract: This paper with the Ganzhou city as an example, the paper analys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outdoor advertising, thinking of the outdoor advertising setting principles and methods in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of related Suggestions.

  Key Words: outdoor advertising; image of the city; planning methods; managemen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 F71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更注重城市品质和形象的相应提升,而城市户外广告是影响城市形象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已不在是仅仅为了商业或公益目的的活动,是城市发展水平、城市形象的直接表现,这就看出城市户外广告需要合理设置的重要性。

  如今大多数城市,户外广告表现出杂乱无章、见缝插针的现状特点。主要根本原因之一是城市规划上的不重视甚至忽略,以及城市工商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在具体审批落实过程中的松懈性。通过多次对城市市户外广告的调查研究,城市户外广告现状问题以赣州市为例,有以下众多问题:

  (1)在城市主要出入口以及城市开阔空间地段虽可以设置大型的独立式高立柱广告,但其大型独立式高立柱数量过多,高立柱之间的间距很小,特别在三岔路口利用甚至占用各种土地空间(如公共绿地)设置其商业性广告,这里要说明这些独立式高立柱广告基本上是商业性广告,为了商业目的而忽视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性,见缝插针的设置方式严重损害了城市公共利益。在城市主要出入口及城市开阔地段,车行速度较快,在这些地段设置过于密集的高立柱广告,给城市交通带了潜在的危害,可能会增加城市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宏观上其是降低了城市整体空间环境的品质。

  (2)在有的地段利用道路交通指示牌设置商业性广告,使交通指示牌失去了原本应有的功能。利用指示路牌的指引性重要功能特点,不少公司及单位在近距离路段重复设置过多的指示路牌,甚至侵占道路交通指示路牌,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阻止了交通的顺畅,影响城市交通的组织。这种现象在工业区段的主要干路上表现的淋漓尽致,大多数工厂及单位的广告直接独立分开设置在车行道的两旁,以至车行道两旁基本上都是指示路牌广告,不仅会影响车行速度,损毁了城市干路应有的交通功能,而且很难找到单位工厂指示路牌。单位公司指示性路牌这种在城市干路车行道两侧设置甚至密集的设置,从广告商角度,其基本已经失去了指示性路牌的功能;从城市利益角度,其严重危害了城市交通,降低了城市形象的品质。

  (3)城市附属式广告更是表现出杂乱现象,附属式广告主要是指利用建筑物设置广告。对于附属式广告,主要分两类进行调查,一类是建筑物低层设置的广告,大部分主要是店面招牌广告;二类是除了建筑物低层以外的附属式广告,主要是商业性广告以及屋顶广告。城市沿街店面招牌广告现状表现出广告牌随意设置,杂乱无序,甚至多数广告为了达到吸引顾客的眼球,设置过大尺寸的店面招牌,遮挡了其上一层楼楼层的窗户,严重减少了其应有的日照时间。大多数广告的颜色混乱,不能形成地段空间的特色。屋顶广告尺寸上过大地设置在建筑物顶部,而且大部分都是不通透的长条型广告,毁坏了建筑屋顶的特有造型,破坏了城市天际线,也有些是通透式屋顶广告,都是支架框架支撑,其在夜间效果特变好,但在白天其缺点就凸显出来了,大量的支架框架支撑物就裸露在建筑物顶部,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

  对于上述城市户外广告的现状存在问题,一个是历史原因,更重要的是我们在设置户外广告时所采取的方法不一致,城市管理部门及工商部门没有采取统一的原则和方法。而规划部门对于户外广告的规划应该说还没有比较成熟的一套体系,根据对城市现状户外广告的深入调查,借鉴国内一些比较成功的城市案例,提出一下一些思路决策,设置户外广告的原则和方法。

  一是对于独立式高立柱广告,借鉴国内城市(北京、深圳等)户外广告设置相关经验,根据道路性质,设计时速,以及高立柱的质量、外观等因素,应该考虑周边的用地功能。例如对于城市快速路,高立柱广告设施的间距一般设置在800米到1000米左右,其最小值是根据周边是商住区或商业区,其最大值是根据周边用地是工业用地或其他人口较疏地段;高立柱广告尺寸大小应保证高度不大于7米,宽度不大于20米,广告下缘距地面不小于9米,同时其距建筑物不小于15米;独立式立柱广告能体现一个城市的形象,其广告设施及内容的品质应拥有较高档次;广告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各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广告设施的质量及内容应定期进行检查并维护,需要时及时进行更新或替换。

  二是交通指示路牌应根据考虑现状道路及周边用地功能等客观因素;以及指示路牌自身具有指引性、精简性和可观性等特点,更则其是保证道路顺畅的重要因素之一。应严格控制道路交通指示牌被侵占利用,特别是被工业及单位指示路牌侵占。单位指示路牌不应设置在机动车道上,其设置应经城市工商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设置在非机动车道旁或附属在建筑物上。

  三是城市附属式广告的设置首先应优先考虑城市形象,再而去提升广告的商业及公益效果。其中城市附属式广告分为建筑物低层广告和除建筑物低层以外的附属式广告两类,建筑物低层广告(主要为沿街店面招牌广告)的设置要求严禁其尺寸的随意性,应控制在一定的尺度范围内,特别不应出现其影响建筑物正常日照采光;除建筑物低层以外的附属式广告更应注重城市形象问题,严格控制附属式广告的支撑物大量裸露在外面,注意其设置的隐蔽性,其尺度也应慎重,特别是会影响建筑物的造型及城市天际线的屋顶广告。

  城市户外广告规划是站在城市规划的视角,从城市整体空间环境设计考虑,对城市环境关系、城市美学及城市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具体的规划思路应从不同区域、不同地段及不同文化内涵等方面斟酌城市户外广告形象,对特定区域、路段及节点进行个性化的定位,同时户外广告规划的研究成果应体现直观性和可操作性,即把户外广告控制要素分为规定性(位置、形式、规格)和指导性(照明、材料、色彩)两大类,为户外广告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及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标准。城市户外广告规划是个多学科综合的研究课题,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为城市塑造更加美好的形象,提高城市品味,营造出更加宜居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2011年2月

  [2] 黄渊.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方法体系.规划师.2006年10期

  [3] 苏强,韩玲. 户外广告规划设计问题初探.城乡建设.2005年08期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200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