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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考

时间:2012年09月12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在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目标在于提高工程效益。本文针对目前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深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新思考

  摘要: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在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目标在于提高工程效益。本文针对目前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深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新思考。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 管理体制 造价控制 现状分析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the reasonable and effective control of the project cost, the goal is to improve the engineering benefit. In view of present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deepen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of new thinking.

  Keywords: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management system analysis of the status of cos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由于当前建筑市场还不规范,立法不完善,配套改革的措施不得力,在工程造价管理领域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改革的进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工程肢解发包,行业垄断严重。由于建筑市场缺乏规范的法制管理,某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中不是从工程的整体利益出发,而是肢解工程多方发包。也有某些行业依靠特权垄断发包。造成现场的总包单位无法协调安排进度和对现场的统一管理,造成施工中的浪费。工程肢解发包和行业垄断增加了中间环节,抬高了工程造价,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1.2市场供求关系失衡,造成市场竞争不规范,影响了合理定价。近几年来,在宏观政策调控下,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从事建筑施工的队伍却以更大幅度增加,“僧多粥少”的供求局面使得本己激烈的市场竞争更趋激烈。一些施工企业为争得施工任务不得不面对难以接受的招标条件,如压价承包、垫资施工、压缩工期、肢解发包、 指定分包...面对这些不规范的市场交易,施工企业只有拼老本,保眼前,长此下去,企业缺少更新改造的后劲,冲击了正常的工程造价管理,而现行的政策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这样也就更加助长了建筑市场竞争中的不规范行为。

  1.3由于施工企业之间的历史差异,难以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市场经济呼唤公平竞争,然而由于施工企业之间的历史差异,难以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曾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也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在与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一起参加竞争时,明显处于劣势。在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时正确处理好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背负的历史包袱,是促进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首要问题。

  1.4对业主的不规范行为缺乏约束机制。现阶段我国投资体制还不完善,责任机制还不健全,负责工程发包和工程款支配的业主方和工程建设的效益缺乏直接的利害关系和约束机制,特别是市场供求关系失衡使得业主在建筑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业主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造价。建筑市场能否规范运行,直接取决于业主的行为是否规范。某些业主方的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素质,在建设工程中不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不严格履行合同条约,随意压缩工期、压低造价,在工程发包中片面强调市场经济就是愿打愿挨,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干扰了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转。由此可见建筑市场治乱的首要着眼点,就是要规范业主的行为。

  1.5对造价中介组织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标底编制等工作的中介组织发展很快,而相应的管理制度却不配套,各种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定和审批未能严格执行,造成从业人员素质不一。某些中介组织带有行政色彩,不按规定办事,缺乏公正性。中介组织对承担的咨询服务不负经济责任,也没有完善的赔偿制度和回避制度。特别是标底编制中,错算、漏算时有发生,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深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思考

  在深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进程中,应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要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运用价值规律的原则,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去健全和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2.1 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制建设要加快立法步伐,加大执法力度,逐步建立起一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为核心的建筑法律体系,使建设工程的管理走上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法制轨道。首先要明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坚持依法行政,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用法律手段规范建筑市场。法制建设要结合实际,便于操作,对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要有相应的约束机制。

  2.2 理顺各方关系,加强执法监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管理,鉴于目前工程建设的直接管理部门以及制定管理政策所涉及到的部门很多,因此必须协调好各方关系,要求参与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特别是工程建设前期造价管理比较薄弱,在可行性研究、立项评估以及方案设计等过程中,必须强化工程造价管理意识,真正从立项阶段就足额列出投资,控制造价,改变以往只重视工程施工期造价管理的作法,把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工程项目立项及设计阶段,加强和规范总概算的编制和管理,发挥总概算对工程投资的控制作用。各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在各自的管理范围内,强化工程造价管理意识,严格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协调统一的管理体系。

  2.3 建立约束机制,规范业主行为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只有业主方是贯穿始终的,业主的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建筑市场能否规范运行。施工队伍大于施工任务的状况将会长期存在,供求关系失衡的现象也将会长期存在。因此,建筑市场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对业主的管理上,必须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在工程报批阶段必须落实建设资金;可行性研究必须真实、科学、合理;设计阶段要遵守国家的规范、规定,不得随意提高标准,增加造价;签订承发包合同必须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工程施工期应按时拨款,及时结算,不得拖欠工程款。只有抓住这个关键,才能真正落实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做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目前实行的项目法人负责制就是一种很好的约束机制。

  2.4 适应形势需要,完善造价管理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新课题,造价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为适应市场经济形势的需要去进行完善和改革。定额管理是造价管理的基础,定额的编制应当适应当前的各种承包方式特点,要便于动态调整,各项规章制度要有可操作性。要加强工程定额的管理,对压缩工期应有限制,并明确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对工期定额中不适应承包方式的应及时修编。要改变目前任意压缩工期而忽视工程质量的状况。造价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动态调整和信息的发布及管理上,要及时研究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动态因素。及时发布各调整信息和指数,要逐步完善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规定,认真研究实物量招标办法。要改革现行的拨款和结算办法,尽快制定适应当前形势的新办法,如调整工程付款比例,明确规定结算期限,对拖欠工程款应追加利息等等。

  2.5 加强对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培育市场需要发展中介组织,充分发挥中介组织服务、沟通、公正、监督的作用。对中介组织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通过资格认证。按照市场的需要建立起中介组织的自律性运行机制,中介组织必须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对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自身的素质。要发挥行业协会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作用,让行业协会真正成为连接政府和企业的纽带和桥梁。

  2.6继续抓好人才培训工作工程造价队伍的建设关键在于人才的培养,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培训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造价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要继续抓好人才培训工作。既要开展持证上岗的培训,又要加强对已持证人员的继续培训,从业务、政策、法律、外语等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出发,采用多种方式,把目前概预算人员持证上岗的培训提高到水电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培训上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在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合理确定是有效控制的基础,有效控制是合理确定的保证,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3总结

  工程造价的高低,直接反映着投资效益的好坏,充分体现了建设项目的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正确地编制工程造价对政府和业主的决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调控建设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造价编制水平,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已经是一项十分重大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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