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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分包工程造价控制要点

时间:2012年10月09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新建工程规模越来越大,一个工程完全由一个承包商完成是非常困难或不够经济的。因此,很多大中型工程常采用总分包的模式进行建设。那么,作为总承包施工企业,从经济效益为先的角度出发,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及分包工程造价的控制,则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新建工程规模越来越大,一个工程完全由一个承包商完成是非常困难或不够经济的。因此,很多大中型工程常采用总分包的模式进行建设。那么,作为总承包施工企业,从经济效益为先的角度出发,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及分包工程造价的控制,则显得愈加重要。笔者以某项目栏杆分包工程为例,浅析项目对分包工程造价控制必须注意的几个要点。

  一、分包招标

  分包招标为分包工程造价的事前控制,具备条件的分包工程应该严格执行。

  1、确定分包工程收入。该项目为清单投标报价项目,总包合同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故其中的栏杆工程除少量变更外,已基本确定其收入情况。根据清单投标报价,栏杆工程收入为1548360.83元。

  2、做好施工图预算。首先,不漏项、不重算,详细准确列出分包工程各项内容的预算工程量。由于清单报价中的工程量为甲方提供,与实际预算往往存在一定的误差。若个别分项预算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时,则更需注意该项的分包单价。其次,各项单价须进行详尽的询价,多方比较,对该项在市场上的合理价格做到心中有数,以防各投标单位串标。

  3、编制分包工程招标书。该项目招标书包括以下内容:招标邀请公告、分包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报价单等各项要点。招标书应明确分包工程内容、分包方式、投标文件报送要求等。建议:标书公布工程量可酌情少于预算工程量,避免结算时实际结算量少于分包单位期望值引发的扯皮情况。

  4、联系分包工程投标单位。首先在公司公布的《合格分供方名册》寻找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其次可联系公司其他项目该项分包工程的承包单位,再次可联系工程所在地区符合要求的单位。投标单位须有3-5家左右,方有可比性。

  5、评标、定标,确定分包单位。综合考虑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施工能力、社会信誉等情况,原则上低价中标。该项目有7种类型不同的栏杆,3家单位的报价参差不齐,综合实际情况,确定B家中标。B家部分报价高于其他单位报价的,均按3家就该项报价的最低价作为中标价。如:多层公共楼梯室内栏杆各单位报价为:A:168元/m;B:232.34元/m;C:200元/m。则虽然B家中标,但此项栏杆中标价应为168元/m。如此,本工程的分包造价在事前就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控制。

  二、分包合同

  根据分包招投标情况,编制分包合同。关于造价方面的,建议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分包范围,尽量详尽。若现场甲方已出的变更,亦应考虑,以防事后的签证。

  2、分包价款。根据调整后的中标价,确定分包价款。注意,须在合同上明确注明分包价包含代扣代缴税费、甲供材、水电费、临设费等所有费用,一切其他为此项工作而发生的前期准备、中期辅助及后期善后(工完场清及保护)等关联工作均不签证,不另行计价。本工程变更增加了钢构件的喷锌防腐处理,分包价即包括此项处理费用,同时规定各栏杆此项处理费的价格,若变更不进行喷锌处理,各单价须扣减相应的处理费。变更工程单价注明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价。

  3、奖罚项目、水电费收取项目。工期、质量奖罚条例应相应明文规定。施工水电费、生活水电费的收取方式应明确约定。建议按结算价款的一定百分比收取,避免结算时扯皮。

  4、履约保证金按公司要求应予落实。

  5、分包合同评审。根据招投标情况及合同情况,制《分包收支对比表》,与暂拟合同一并交由项目各部门进行评审,切忌走过场。综合各部门意见进行完善修改,并呈公司成本部,由公司各部门进行评审。根据各评审意见最终确定分包合同,争取在合同上确保成本及一定的利润。

  6、分包合同交底。项目核算部应就分包合同和项目各部门进行沟通交底。项目各部门均应培养较强的成本意识,各司其职,关注并负责到有关部门的成本内容。如:工程部、安质部须注意该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及其他安全措施等情况,注意收集相关奖罚款的书面资料。办公室应记录好该分包单位是否使用总包的相关水电、宿舍等资源情况。其他相关部门同理。尤其要注意,事关成本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形成书面资料,谨防事后遗漏或可能存在的意见纠纷。另外,须就分包范围外的签证部分跟工程部进行交底。工程部负责确定签证内容、部位或工程量,签证的单价、造价应由项目核算部掌控,从而控制签证发生过大的成本支出。

  三、分包结算

  分包结算是控制分包工程造价的最后环节,也是至关重要一节。结算原则:严格执行分包合同,依合同办事。

  1、依现场施工图及甲方出具的有效的变更文件,核算确认最终结算工程量。建议:工程量初审可相对保守,留待双方核对的余地。

  2、结算造价=合同价+变更造价+签证造价。合同价及变更造价都能较好地执行合同相关条款。签证造价须严格把好关。如成品保护、善后维修等。另外强调,签证价格只能由项目核算部核算确定,项目其他部门不应给予分包单位相关的承诺,即便发生,结算时亦以核算部审核为准。

  3、核减或扣缴项目。建议结算书清晰列出各项核减项目的情况。包括:施工用水电费用项目、生活用水电、住宿费用项目、甲供料情况、罚款项目、以及代扣代缴税费项目。发生的核减项目按合同及相关证明资料计取,经确认未发生的核减项目说明实际情况并计零。

  4、项目核算部根据相关资料与分包单位核对统一结果后,结算书应由项目各部门进行审核会签。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若各部门均无异议,则在审核会签表上签字确认。若发现结算书上尚有未考虑的部分,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调整。该项目最终结算造价为1116099.67元,核减项目费用为22422.00元(主要为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费用,其中代扣代缴税费项目按财务通知,暂不计),则财务结算余额为1093677.67元(含结算造价5%的质量保修金)。本项目分包工程盈利1548360.83-1116099.67=432261.16元,收入利润率达27.92%,达到较好的效益成果。

  综上,项目应在以上分包招标、分包合同、分包结算等各重点阶段中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分包成本。同时,项目各部门均要加强成本意识,各司其职,加强沟通,方能有效控制分包成本,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