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年11月15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摘要:近年来随着老城区更新速度的逐步加快,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更加受到政府的关注,沈阳市在修编的《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中进一步提出了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在对上版规划的反思和总结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街区特色与艺术价值,划定具体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从历史格局、文保单位、建筑高度控制、视线与景观环境、整体风貌协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护要求,进一步发挥历史文化街区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发掘沈阳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展现城市整体风貌,塑造特色鲜明、文化气息浓郁的城市形象。
关键词:城市规划论文发表,发表论文期刊网,遗产保护,沈阳方城,文化街区
随着大规模的城市建设的开展,我们逐渐认识到用现代城市规划理论指导而形成的城市规划法规以及技术手段建设城市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不断涌现出来的、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化景观类遗产提醒我们,在现代城市改造中,我们的眼睛不能仅仅盯着被文物部门定义的文物,可能我们正在拆除的旧建筑,就是在近代重大历史时期中具有代表性文化的组成部分,就能够构成世界遗产的价值。文化遗产的价值观也同时发生了改变,全球战略研究将人与环境、自然与文化之间的有机关系放到了突出位置,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近代的和20世纪的文化遗产,以及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综合性的、活的文化景观。
沈阳方城地区在城市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保护、更新、发展方面的问题,首先把原来方城中的居住和其它功能转换成商贸、办公、娱乐功能,而使低地价转化为高地价,低效益变成高效益,客观上是改善旧城的环境,但在改建后地区建筑容量增加了,交通也更加繁忙了,基础设施不堪负担;其次由于历史名城的保护要求,一定会提出对这个地区以及其周围环境的种种建设限制,这样就会降低土地收益,对开发不利;而且在保护过程中保留了文物建筑,但忽视了文物周边的历史性环境,整个方城地区的在建筑形式、风貌、色彩、体量等方面没有形成体现沈阳历史文化特色的氛围。
在最近的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对方城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进行了的深化审计,既强化了对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与整治,又对周边非文物保护建筑的建设以及街区特色的塑造提出更细致的要求,加强了方城地区历史文化氛围的塑造。
一、 方城概况
方城地区是沈阳城市发展的基础,也是现在城市的核心之一。其内部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作为沈阳清文化主要代表之一的沈阳故宫已经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民国时期的张氏帅府也是国家级文保单位;同时在其内部还有多处省、市级文保单位。现状方城地区作为沈阳市历史保护街区之一,内部以故宫为主的主要建筑特色基本体现了沈阳清文化的主要特征。综合看现状方城内部整体的特色主要为:以清文化为主体的商贸文化旅游区。其内部特色表现形式是以故宫为核心,沈阳路、中街路、帅府地区为特色展现区。
现状方城内部的特色构成可以分为三部分,北部以中街路为主要代表的民族商业文化区;中部以沈阳故宫和沈阳路为主体的沈阳清文化区;以及南部以张氏帅府为主体,以近代中西文化结合为主要特色的文化区。
二、 规划原则
2.1 积极性原则
清沈阳故宫是中国古代帝王宫殿建筑的重要遗存,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著名的清代历史艺术博物馆。遗产的原真性与不可再生性,并不完全意昧着原封不动的文物式保存方法,而是尽可能使其参与融入到现实生活中。积极的保护也意味着充分调动原住民与外来人口(包括常住及观光人口)的主观能动性,使其由衷热爱并深刻体验到遗产地的价值所在,并参与到遗产保护的各个细微层面中来。
2.2 整体性原则
遗产保护是一个整体性的过程,对于方城这一文化环境的遗产地来说,整体性的城市保护原则尤其重要。不仅仅要关注人工造就的物质形态遗产的保护,更要关注作为背景要素与环境必需的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也要关注作为物质形态遗产源流的地方性历史文化传统的保护,以及历史形成的地方性社会生活体系的保护。
2.3 战略性原则
只有在具备能够有效地促使该地区发展改变的经济力量的前提下,保护目标才可能得以实现。故宫作为世界遗产地,必须将保护置于基本发展战略的前提之下,通过对遗产的正确保护与合理利用,赋予及调整其在时代变迁期必须的适当功能,带动本地区的全面发展。
2.4 效益性原则
在强调以保护文物为核心的前提下,兼顾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效应。通过方案的实行,既达到有效保护文物的要求,又促进本地区社会文明意识的提高和经济、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优化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
三、 保护规划
3.1 保护主题
在完善保护建筑环境的基础上,以强化以“井”字街为主的井田方格网式空间肌理,“宫城居中、前朝后市”的传统都城结构,地方特色鲜明的多元建筑艺术,以及延续街区活力,展示街区清前文化内涵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对街区空间形态特色、活力特色和文化特色的整体保护,发掘老字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联系并展示各片段式的历史遗存,建设集文化、博览、旅游、商业、高档居住功能于一体的,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郁的传统文化街区。
3.2 规划范围
综合考虑街区格局的完整性及实施策略的可操作性,规划应进一步保护街区整体特征和价值,延续原保护范围,即东至东顺城路西侧规划红线、南至南顺城街北侧规划红线、西至西顺城路东侧规划红线、北至北顺城街南侧规划红线;面积约165.9公顷。
3.3 街路保护与引导
保护街路——“井”字街路、方形城池是方城街区最重要的街路特点。保护由4条顺城路、3条内城路构成的历史城防格局,加强对街路走向、空间尺度、沿街绿化的控制和引导,形成街区的空间骨架和以“井”字街为主体的景观通廊。
保留街路——街区内保护街路以外的道路系统,是街区历史空间肌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街区“九宫格”用地格局内部的自由式支路网也是街区传统格局的主要体现;而北中街路、北通天街等街路将伴随街区功能和环境更新,对井字街空间骨架发挥积极的辅助作用。因此,必须保留街区内大量的历史路网,禁止随意取消上述街路,并增加步行系统、标识及休闲设施建设,延续街区的空间肌理。
3.4 风貌特色与引导
规划方城地区引入“文化、商业、旅游、娱乐”特色街区的主题概念,目的就是为了使满清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焕发青春活力,创造丰富的街区特点,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在创古都辉煌,打造沈阳城市名片。
为突出方城地区的文化氛围和地域感,体现方城发展的历史延续性和时代感,将其整体形象塑造为以满清文化为主调的特色街区,结合方城内不同时期的建筑风格类型及现状发展特点,为将全区大致划分为:
盛京路南段:以大帅府为代表,以近代(民国时期)建筑风格为主调。
盛京路至中街路南段:其范围以故宫为核心,建筑风格以清式风格为主调。
中街路及北侧段:以沈阳二百、何氏眼科等历史建筑的欧洲古典主义风格为主调,突出整体风格和文脉的统一,同时应体现地方风格和时代感。
正阳街与朝阳街:街道两侧应尽可能的保护更新已有的历史建筑,新增加的建筑以民国时期近代(民国时期)建筑风格为主调,高度应以低层、多层为主。
不同街路的环境小品风格在整体统一的前提下应各具特色。全区应设置统一的标识系统以突出方城地区的文脉、地域感和整体性。
3.5 景观保护与引导
1、 景观轴线
北通天街作为沈阳中卫城“十字街”中的南北大街,在街区空间形态中始终发挥着中轴线的组织作用,是整合并统帅街区内4条建筑轴线(宫殿群轴线、大政殿轴线、帅府四合院轴线和帅府红楼轴线)的空间主轴,也是联系故宫与帅府的重要景观廊道。规划应充分强化北通天街的重要作用,结合建筑整治,增加沿街开放空间序列,成为体验街区的重要轴线。
2、 景观界面
中街沿线、故宫周边、帅府周边、角楼、城门建筑立面能够较为清晰地反映街区历史风貌,是街区内重要的保护界面,规划应重点保护界面的完整性和历史韵味。此外,街区内“井”字街路不仅构成了街区路网的骨架,同时也是街区重要的视线通廊,沿街界面的协调性和整体性对于街区风貌塑造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规划应引导“井”字街沿线建筑风格的整体协调,以塑造特色鲜明的体验路径。
古城墙风貌对于方城街区是不可或缺的特色与资源,也是突出街区与周边地区形象差异性的主要途径。积极塑造城墙的空间片断或外部形象能够有助于清晰界定街区边界,突出街区文化主题。可结合具体的建筑整治,塑造城墙形象,强化街区边界的可印象性。
3、 标志节点
在方城历史上,曾作为标志节点的角楼、钟鼓楼、城门等建(构)筑物是体现街区作为“城”这一空间形态最为直观的景观元素,同时,已恢复的1处角楼、怀远门、抚近门在提升街区的标志性、强化街区形态与文化特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规划应增加对角楼、城门、钟鼓楼的记录,适时可进行必要的复建,有助于街区景观标志系统的完善。
故宫、帅府作为现状街区内各居特色的标志节点,从景观核心的角度界定了街区风貌的发展方向与控制要点。应通过整治故宫与帅府周边建筑环境、协调街区建筑风格、街区内圈层高度控制等方式,提升并强化其标志性。
【参考文献】:
《建筑与城市遗产保护和社会发展的关联初探》;段飞;《理论界》;2009.9
《“特质城市遗产”的保护—以上海市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为例》;张艳华、卫明;城市规划学刊;2007年第6期;
《浅析城市类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