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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评职论文简述当前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

时间:2013年11月21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摘 要:当前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现象愈演愈烈,其危害也越来也大。而要想解决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从制度上着手。本文在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问题分析基础上,提出若干解决措施。

  摘 要:当前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现象愈演愈烈,其危害也越来也大。而要想解决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从制度上着手。本文在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问题分析基础上,提出若干解决措施。

  关键词:企业管理评职论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个人执业,注册资格制度

  1引 言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企业规模和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大。为了加强行业管理,我国实施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但是近年来,建筑市场资质借用现象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本文中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是指:一些无资质或者具备较低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或者包工队,通过与具备较高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采取某种形式的“合作”。按照“潜规则”,“被借用”的资质等级较高的企业允许其他企业或者组织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并获得利益(如收取借用管理费、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有偿使用费等),借用企业或者包工队仅通过支付一定的借用费用换取其资质使用权,承揽工程并获取收益。

  2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的表现形式及危害

  2.1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的表现形式

  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的实质是:借用人以被借用人的名义承揽工程并组织实施,赚取收益;被借用人出卖资质,收取资质使用费。在实际实施中大体可归纳为两种形式。

  2.1.1先有“潜在”工程,再寻求借用

  借用人通过某些特殊渠道和私下操作等,获得某个工程的承包权,然后带着工程信息与被借用企业商谈条件,以缴纳一定管理费为代价达成“内部联营合同”。然后由借用人以被借用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并负责组织施工等事务;被借用人按商定的工程总价比例收取管理费用,但不参与任何施工管理工作。

  2.1.2先借用,再找工程

  借用人携管理人员、机具设备、资金和队伍投靠被借用企业,并按协议约定支付给被借用企业一定的管理费用,以被借用企业的名义承接工程,自行实施项目的施工[2]。

  2.2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的危害

  2.2.1资质借用给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

  被借用企业仅出借资质证书,相关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并不参与实际的施工管理。而一般来说,借用企业的技术和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很可能使得施工过程缺乏可靠技术和有效管理的支持,从而给所承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埋下隐患;另一方面,由于向被借用企业缴纳了额外的资质使用费,借用企业必然会设法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从施工中找回成本平衡,进而导致工程质量下降。很多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事故都与借用有关联。

  2.2.2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或者组织,通过借用规避国家的资质管理制度,以貌似合法的方式获得承包权。这种行为一方面损害了公平竞争原则,排挤了真正有实力的承包商[3],另一方面则会造成工程款支付混乱,甚至产生经济纠纷、风险责任等问题,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2.2.3阻碍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借用企业通过跨企业资质承揽工程,逃避行业监管。例如,深圳有个包工头,施工力量和经济实力都很强,垫资额度可达8亿元。但是为了逃避监管,不成立企业,仅通过借用来承揽项目[4]。被借用企业则在未参与实际工程建设的情况下不断积累业绩,扩大影响。这种乱象严重阻碍了我国建筑业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进而妨碍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3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问题分析

  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之所以屡禁不止,必然有其驱动因素。只有找到借用产生的真正原因,对症下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之。

  资质借用的实质是各种形式的资质“买卖”。需求是任何市场产生的驱动力,“资质市场”也不例外。政府的规制导致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稀缺,从而催生了资质的“买卖市场”。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正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存在的不合理导致借用产生。建筑行业是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对资金和劳动力需求量大,但产品生产的难度不高,技术含量较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人为抬高建筑市场的准入门槛,成就了某种程度上的“资质垄断”,“排挤”了众多具备施工能力的企业。

  一方面,这些被“资质”排挤出市场的企业,处于对境遇的不甘心,想法设法争取自己“应有”的市场准入权,便成为“资质市场”的需求方;另一方面,拥有资质的企业无需付出任何劳动,仅通过出卖其资质,就可以获得巨额收益。资质的供求关系催生了“资质市场”。

  4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解决途径的思考

  4.1几种解决资质借用问题的观点

  目前,许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解决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的措施。如有人主张对通过监管发现的被借用企业采取适当降低资质的处罚[6]。笔者以为这样的措施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借用现象,但不能根除。还有一些人主张将资质借用合法化的同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7,8]。但这样一来可能又会出现新的问题:若是合法化,借用方的资质使用费如何在建设工程总价中体现,若无规定出处,借用方可能会以降低建筑工程质量找回平衡。而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种非生产性的借用行为不能增进社会财富,是有损于社会福利的活动[9]。

  4.2美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做法及启示

  美国政府采用工程承包商许可证制度对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和企业整体能力进行综合评定。建筑业企业的项目经理和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经验和执业资格。另外,美国的保险行业也对建筑市场进行调节。保险公司根据建筑业企业以往的工程经验,对不同企业提供不同数额的担保金。担保金额未达到相应数额的企业将无法参加特定项目的投标。可借鉴美国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解决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的关键是宜“疏”不宜“堵”。资质管理的目标是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市场的优胜劣汰是最直接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因此,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解决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问题,应该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并将重心放在人这一要素上,逐渐强化以执业注册人员为中心的执业注册资格制度。这样做,有以下四个方面好处表现:

  4.2.1对建筑市场的好处

  通过引入诚信管理,运用市场手段,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对存在借用问题的企业,纳入不诚信企业范围,实现财政投资项目“一票否决”制。使得诚信且具备实施业主项目实力的所有企业都有机会参加竞标,从根源上消灭了借用市场。这将有利于推动整个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4.2.2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好处

  当前,由于拥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个人往往又是“企业人”,一旦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到底是个人责任还是企业责任往往难以识辨。实际上,企业很有可能因此被勒令解散,但个人的注册执业资格不受影响。但如果强化个人注册执业资格制度,就形成了对个人执业进行巨大约束和压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要抓好执业人员,也就抓住了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

  4.2.3对建设单位的好处

  当前,建筑市场普遍存在招投标时全是“精兵强将”,而中标后另换人马的现象。强化个人注册执业资格后,建设单位可以直面具体负责人,从组织上有力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4.2.4对建筑业企业的好处

  强化以个人为中心的注册执业资格制度,促使各建筑业企业通过以人才为核心的发展策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有利于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投资效益的发挥有,利于提高建筑业企业队伍素质,进而从根本上减少借用行为。

  5结 论

  解决建筑业企业资质借用问题,应该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并将重心放在人这一要素上,逐渐强化以执业注册人员为中心的执业注册资格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杜绝借用现象,推进建筑市场和建筑行业有序、健康、公平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东波,刘力伟.我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发展历程与成就[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0(7):66-67.

  [2]彭波.浅淡建筑行业借用经营行为的治理对策[J].中外建筑,2010(9).

  [3]乐玥,金国芳.建筑工程借用与违法分包的分析[J].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10(2):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