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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师职称范文如何加强签证和工程造价控制

时间:2013年06月16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摘要:工程签证是合同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工期等所达成的补充协议,是项目最终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也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摘要:工程签证是合同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工期等所达成的补充协议,是项目最终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也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有关统计表明, 由于工程量签证问题所引起的工程结算价的上升幅度可达15%—25%,个别的甚至更高,如果不慎重对待签证管理,工程造价控制极易出现漏洞,造成资金的大量浪费。

  关键词:工程签证,工程造价,签证管理

  1、目前工程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现场签证人员对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薄。现场业主代表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有的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少量的变更和附加一点零星用工,其签证人工却被几倍地扩大,明显失实。 许多签证方式不规范、内容不详尽、手续不完备,且多由承包方拟稿,业主现场代表签上“同意”、“属实”等字,没有附图与详细资料,工程数量无从核实,定额子目无从确定。

  1.2、现场签证人员不熟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对定额费用组成缺乏了解。有的内容已经包括在定额工作内容中,签证认可就使得重复计价。有的工作内容明明是包干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施工单位递上签证单,签证人员一看该工作量确实发生了,提笔便签,他哪里知道这是对中标承包价中已包括内容的重复签证。

  1.3、签证中措辞不严谨,表述模棱两可,操作性差。操作性差是指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不详,含糊不清,计算费用的依据不足,无法计算应发生的费用。

  1.4、恶意签证:是指由于业主代表与承包商代表相互串通而签订的签证。特别对一些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往往利用其隐蔽性高及求证难的特点,高估冒算,弄虚作假,从而抬高工程造价。

  1.5、时间性、准确性差。时间是签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这就要求甲乙双方代表将当时施工现场实际发生的事情进行准确测量、描述、办理签证手续,并签署当时日期。但有的业主代表不负责任,当时不办理,口头答应,事后靠追记补办,甚至在结算审计时还在补办手续。这只能导致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内容与实际发生的不符,互相发生争吵扯皮。

  2、如何有效完善和控制施工现场签证

  2.1、提高工程签证管理人员的素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赋予业主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签证的权力,也是确保工程项目三大目标最终实现的重要条件。要求他们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并具有一定的合同管理和经济管理知识,要求其熟悉《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具有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具备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

  2.2、严把设计变更关。设计变更是引起经济签证的最大源头,也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图纸粗糙、材料规格档次不合设计标准、使用功能改变等原因都可导致设计变更。因此首先应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补设计内容,除非不变更会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其次应认真研究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对涉及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院、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的共同签章方可有效。有资料统计,一些项目的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造价提高了20%~30%。

  2.3、重视合同管理。业主和承包商在订立工程发承包合同时,必须十分重视涉及工程造价包括工程签证方面内容的约定,这些约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必须订得详细周到且具可操作性。工程签证的范围、由谁签字、通过什么程序,签证的规范格式,加盖公章等,这些问题都应当在工程发承包合同中加以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对行使签证权利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授权;设置签证前置程序,对业主代表的签证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能够附图说明的尽量避免单纯的文字叙述进行签证;对于一些重大的工程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能够签事实的尽量避免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能够签工程量的尽量避免直接签单价;能够签单价的尽量避免直接签总价。针对目前在工程结算时大量产生的补签证,我们也可以通过设立合同条款来防范补签证的发生。业主应与承包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必须经合同双方确认后方才有效。在合同中规范现场签证中的签字环节。签名要由合同规定有权之人签署,签证内容要有描述性。

  2.4、建立健全签证内容审核制度:现场签证但上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母、每一个数据都必需正确,有时只是一字之差,引起的造价就相差几倍以上,给工程结算带来非常大的麻烦,给业主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所以要求内容应实事求是,并不得超出应签证的范围。对于材料签证,应该将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单价内涵等表述清楚。这就要求业主建立明确的审核制度,做到签证形式合法、内容属实、手续齐备,不该签的坚决不签,维护经济签证的严肃性。

  结束语:在工程建设中,只有重视并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并提高现场签证的质量,才能有效地控制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保证业主单位的资金得以高效地利用,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谭西平、王科、陈海勇。由现场签证论业主代表应具备的素质[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0,26(3):P67-P68

  [2]王奇英。浅议施工中的签证管理[J].电力建设,2003,24(8):P67-P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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