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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局共建”模式下专项培养社区民警研究

时间:2021年03月30日 分类:教育论文 次数:

摘要:为了回应人民群众在新时代背景下对公安社会基层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与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联合打造全局示范校局共建机制。分局以六融八合社区警务机制的成功经验为范本,制定符合平安建设发展需要的社区警务后备力量的培养标准。

  摘要:为了回应人民群众在新时代背景下对公安社会基层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与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联合打造全局示范“校局共建”机制。分局以“六融八合”社区警务机制的成功经验为范本,制定符合平安建设发展需要的社区警务后备力量的培养标准。警院根据分局对社区警务的实际需要,广泛融合教学资源组建“联合师资”,为在校生开设社区警务专项培养课程。通过课堂学习到分局实践再回到课堂的循环,有利于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为将来从警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也为今后专业发展方向提供新的机遇。“校局共建”是公安院校在新时代社会基层治理新形势下,培养适应基层实战单位对人才需求的必然发展途径。

  关键词:校局共建;专项培养;社区民警;机制改革

公安教育

  为积极回应新时代历史条件下,社会基层治理中呈现出的种种复杂、多变的实际问题,适应持续深化的国际、国内警务机制等相关改革[1],公安河东分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发挥“智库”支撑作用,强化推进警务机制改革的发展目标,提出“警务+教学”同步发展的工作模式,与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合作,组创“校局共建”机制,精准对接科研与警务实战的新思路,将“科研下基层,实践促改革”的新型战略联合发展的理念落脚到一线,开拓了实践基础治理和源头治理的新途径,标志着在新时代背景下,公安警务理论与基层实践之间的磨合发展步入深水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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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校局共建”模式的背景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全国各项工作的指导地位[3],明确指出:在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4]”,主要矛盾的变化虽然没有改变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但却关系到全局的历史性改变,标志着我国社会的重要转型,也必然牵动着公安整体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等的转变[5]。

  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基层治理新格局”,也包括警民共建共治共享,这就要求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新时代的脉搏,在新的形势在下持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群众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6],从思想理念到警务改革实践上将被动警务向主动预防型警务模式转变。

  因此,作为社会基层治理最前沿的社区警务是落实机制转变的关键要素。 “校局共建”旨在以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再反馈理论进行研究完善,理论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升,用科学性和前瞻性的视角指导实践,如此革故鼎新的螺旋式发展,使得公安工作在不断的借鉴、探索和“本土化”的过程中持续改革前进。另一方面,“校局共建”是在新时代新形势下“融合+拓展”的新尝试,实现了研究人员、研究领域和研究资源的立体融合,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多维度优势互补,使科研成果与实践应用得到全方位交互式持续转化。

  双方的共建并非停留在形式上“貌合”的叠加,而是互通“神合”的化学反应,产生1+1大于2的合力,并持续向多层面拓展延伸。公安院校作为教育、培养适应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公安专业人才的主阵地,在坚定政治导向的前提下,不断与时俱进更新警务机制理念,传授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公安专业知识,是公安院校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任务。“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知识习得的实践过程,而培养和教育相比,更偏重于“润物细无声”日积月累的造就。因此,能够承担起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生代,除了必须要具备过硬的理论知识,更需要在实践中锻炼,在创新中成长,在传承中发展。

  二、新时期社区警务工作的指导理念

  (一)社区警务的概念与职能

  社区,不仅是地域上的管辖划分,也是其中成员在心理上共有的认同感,与我国八、九十年代的“片”类似。“社区警务”一词是外来语,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第四次警务革命”,其基本内涵是警察与社区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将警务工作与社区日常运行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开展基层警务治理的基本单元是社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科研院所、个体商户、居民小区等都是社会警务覆盖范围。从事社区警务的主体是社区民警,社区民警的工作是以社区为基本单元进行警务引领的场所。新时代背景下社区民警以“党建引领”为前提,职责规定主要承担六项基本任务①:一是开展群众工作;二是掌握社情民意;三是管理实有人口;四是组织安全防范;五是维护治安秩序;六是应急救助服务。

  (二)“治理”理念的转变

  社区警务对于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战略意义,体现了公安社区警务机制改革中理念与方式的革新,只有真正理解了“治”与原先的“管”在理念上的巨大差异,才能深刻理解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从根本上指导工作实践方式的转变。首先,什么是“管理”。从字面上看“管”字,《说文》中解释“管”字,竹部,古代的竹制的单管乐器,总体上指像“竹管”一样形状的物体。同样《说文》中解释“理”字从玉,里声;表示顺着璞石的纹路将玉剖分出来,即治玉[7]。因此,“管理”表现出来的寓意为,任何事务通过“竹样的管状物”后,都被“约束”成相同的模样。用于社会“管理”时,即为使整个社会都要按照统治者的意愿,刻画成其想要形态。其次,什么是“治理”。

  同样从字面上分析“治”字,从水,最原始的意思指对水和河道的修治。传说大禹治水一改前辈“堵”的做法,采取疏川导滞的方式,把洪水引入疏通的河道,经过多年的努力最终平息了水患。那么,当代的社会“治理”就是根据新时代社会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中呈现的新特点、新趋势、新矛盾,进行不断引导、矫正和处置形成的正循环,体现了“民为邦本”“人民至上”“科学创新”的治国理念,也是“中国之治”和“中国之智”在文化自信的社会氛围中持续发展的象征。最后,社区警务作为基层治理的前沿,能否将党和国家的治理理念落实到实处,关键在于从事社区警务工作的“人”,即社区民警所起的重要作用。因此,从本源上对于“人”的培养就显得格外关键,社区民警对“治理”的理解,关系到社区警务中对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的确立,关系到警民联合的引领作用以及工作方法的创新。

  三、“校局共建”联合专项培养社区民警的新模式

  公安河东分局警务机制改革后,社区民警可以专心沉入社区、深入人民群众中做本职工作,一改之前业务隶属不清、职责分工不清、一警多职的混乱状况,涌现出了一批优秀陶然式“六融八合”社区警务室和“枫桥式派出所”,为公安社区警务后备力量培养提出了更高、更精准的要求,也给公安专业教育指明了方向。

  (一)社区警务机制与民警的标准

  1.社区警务“六融八合”工作机制公安河东分局的社区警务是以陶然亭苑社区警务室“六融八合”工作机制为样本,在辖区10余个派出所100余个社区警务室进行“本土化”推广落实。社区民警通过“党建引领”沉入社会治理最基层,深入社区单位与居住区,充分融入人民群众、了解民意;融入社区治理、多方熟悉社区情况;发动社区力量、联合化解矛盾纠纷等方式,改善了社区整体环境。

  (二)分局“实践式”培养

  ②学生在校接受专门化的教育后,第二个步骤是公安一线社区警务“实践”。学生利用假期或者专项实践的时间到公安河东分局指定的社区,学习社区民警工作制度、接处警熟悉工作流程,通过体验、参与、见习、列席的方式实践公安河东分局社区警务“六融八合”机制,协助民警、辅警一起实地开展工作。

  四、经验总结

  经过公安分局“六融八合”工作机制的实践锻炼,无论师生还是合作单位都不同的收获。

  (一)学生方面通过基层实践,学生们找到了自身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方面的薄弱之处,在深刻体会到“书到用时方恨少”之后,学生往往对课堂教学内容的吸收有了质的飞跃,也能提出更加专业和有实际价值的问题。基层实践开拓了学生的视野,接触社会接触各类人群,看到了基层社区警务工作涵盖面之广,以及社区警务做的好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自己将来的职业生涯有了新的定位,使得学生的政治意识、政治站位得到提升,爱国主义、家国情怀得到升华。通过理论到实践、实践到理论的检验学生的成长,无论是思想政治、学识、能力、心智以及纪律性、责任感都逐渐趋于成熟,在毕业之后的工作中可以无缝衔接,直接进入社区“大管家”的角色。在经过一定时期的课堂教学和基层实践后,大部分学生会对自己的学习专业和自身特长之间的结合发展有了新的思考。

  新时代,安全被纳入国家层面,个人、家庭、组织、社会等都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是公安基层治理的目标,而社区警务工作中包含了人防、物防、技防的方方面面,学生通过社区警务实践中接触到相关领域,认为自身更加适合向社区警务以外的公安其他工作发展的,可以向警院提出调整申请。

  例如,有的学生性格较为内敛沉稳不擅长主动与人交流,个人兴趣爱好是编写计算机应用程序代码,热衷现代化警务科技平台的建设,并具备一定实际操作能力,认为自己更加适合智慧警务科技方向发展,且在基层实践中在警用科技方面有良好表现的,可以向警院提出调换专业或者增加相关专业的主干课程的申请,为自身将来发展需要进行更有针对性的知识储备。这也是警院在进行“校局共建”专项培养社区民警实践的同时,进行的教育配套模式的新尝试。

  五、结论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和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联合培养社区民警的“校局共建”,并不是一个“学校+实习基地”的简单组合,而是一个完整的培养链条。学生在毕业从警之后,警院还要对其进行跟进调研,邀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毕业生,从自身工作实际需要出发,为警院的专业教学课程内容、学科建设、模块化教学、专项培养科目考核标准、基层实践学分认证等方面提出贴近时代发展建设性意见,以帮助“校局共建”专项培养社区民警的相关一系列工作得到完善,为今后“校局共建”更广阔的发展提供更加“人性化”的科学依据。

  参考文献:

  [1]莫丹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10):4-7.

  [2]王明志.公安院校“智慧+实战”教学模式探究[J].公安教育,2020(10):63-68.

  作者:葛晓娟1,倪新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