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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的参与式文化与大众重塑》论文发表期刊:《传媒》;发表周期:2020年22期
《新媒体时代的参与式文化与大众重塑》论文作者信息:郑宏民,作者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
摘要:新媒体时代,媒介技术的变更推动了媒介生态的重建,参与式文化作为一种新型媒介文化样态应运而生。在其主导的网络场域中,大众以能动的姿态参与到传播实践中,带来文本生产力的释放;以反常规的话语逻辑任意言说,建立起平等化、无差别的话语身份;经由关系赋权、话语赋权塑造权力关系,在赋权行动中彰显自身的主体性。通过改写现实场域中的行动逻辑、身份逻辑、权力逻辑,大众在新的行动场域中实现了地位的重塑。
关键词:新媒体时代参与式文化大众重塑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新媒体的崛起,社会传播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新的传播环境下,参与式文化作为一种新型媒介文化样态应运而生,为大众带来行动方式、身份属性与权力逻辑的重构,重新审视新媒体时代的大众地位成为重要课题。
一、传播环境的变化与参与式文化的兴起新媒体时代是指“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移动终端技术等数字化信息传播技术诞生以来的这一历史时期。”新媒体时代,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使即时传播成为可能;多元化信息终端的普及使传统媒介面临挑战;社会化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传播格局;传播门槛下移促使大众传播模式向泛众传播转变。在传播时效、传播介质、传播渠道、传受关系全面变革的背景下,新型媒介文化得以孕育。麦克卢汉曾经断言,"媒介即讯息”。在他看来,蝶介不仅传递信息,更深刻影响着社会文化,因而比其传播的内容更具重要性。在大众传播时期,大众媒介被视作一股宰制性力量,大众则被视为分散个体的集合,被动接受媒介信息的导引。尽管受众能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承认,但归根结底,受众只是在大众媒介给定的信息范围内进行有限选择。不过,这一情形正随着参与式文化的兴起发生改变。“参与式文化”的概念由亨利,詹金斯于1902年提出,最初被描述为迷社群的一种特性。詹金斯借用法国学者米歇尔·德塞都提出的“盗猎”与“游猎”两个概念来描述“迷”围绕流行文本从事的再生产活动。“盗猎”的隐喻“将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关系描述为持久的对文本所有权、对意义阐释的控制权的争夺关系。”“游猎”意在说明意义的流动性:读者并不满足于某种阐释的建立,“而是不断向另一种文本移动,利用新的原材料,制造新的意义。”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基于共同兴趣形成社区联盟,使分散个体得以整合。
“参与式文化”的概念在新媒体时代得到拓展。尽管其最初被用于指涉前互联网时代的粉丝文化,但参与式文化的特征与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文化内在一致,因此,凭借其对现实的解释力得到学界关注。参与式文化下的网络交往也被解释为“对当前.原子化,的现实社会的一种超越”,使大众超越时间、地域以及生活固子的束缚建立联系,形成形形色色的“在线社群”。在参与式文化的背景下,大众的地位得到重塑,并通过传播实践、身份选择与赋权行为三个方面鲜明体现。
二、参与式文化与大众的传播实践新媒体时代的参与式文化首先体现为大众积极参与的传播实践。大众既消费各种信息文本,又以“解构一建构”的逻辑生产并传播新的文本。由于生产与消费的边界消解,大众的传播实践也就成为一种“文本游猎"。
1,所指的滑动与意义重建。大众对意义生产的积极参与模糊了文本所有权。文本一旦进入网络传播过程,就脱离了作者控制,进入网民“再阐释”的环节。作者通过文本符号传递的意义被不断解构、变形、增殖,符号的能指与所指因此发生断裂。在反复的阐释中,能指被人们赋予多重意义,出现了“能指的漂浮”;所指也被不断替换,导致了“所指的滑动”。
文本的开放得益于新媒体时代传播渠道的丰富与社会关系的重组。在新媒体语境下,大众不仅以个性化方式介入文本的再生产,将自己的阐释转化为显性的文本,而且通过与其他个体的连接,在集体性的创作中使生产力最大程度地释放。例如,在时下方兴未艾的短视频平台,人们时常运用新的解释框架将流行视频的内容或经典影视元素重新组合,借此制造娱乐效果、影射社会现象、传递人生思考。在文本再生产的过程中,人们互相提供灵感、启发思路,以旧文本为资粮不断探索新意义的生产,建构起一个多元意义流动的话语空间。
法国学者朱莉娅·克里斯蒂娃曾指出,“文本即生产方”--读者基于不同方式解码文本,能够使文本不断获得再阐释的可能性。这一理想情境在新媒体时代充分实现,文本的生产力在参与式文化背景下得到开发,所指的滑动、意义的流动逐渐成为常态。
2.能指的狂欢与符号游戏。大众的文本游猎不仅带来意义增殖,也推动了形式的解放。由于能指与所指的链条断裂,能指既可能获得多重解释,也可能成为意义匮乏的空盒。此时,大众的传播实践演变为一场纯粹的"能指狂欢”。
能指狂欢伴随着网络亚文化的传播,表现为对流行符号的任意挪用。例如,2016年风廉一时的流行语“蓝瘦、香菇”源自一段网络视频。人们对其真正关涉的语汇“难受、想哭”并不关心,却对视频录制者含混的发音情有独钟,由此衍生出的谐音词得到广泛使用。在网民的交流情境中,这一流行语的实际功能并不在于表达实际意义、指涉现实事物,追逐流行、娱乐调侃是其被重复言说的主要原因。
能指狂欢也被公共事件触发。“温州动车事故”发生后,新闻发言人一句“我反正信了”引发网民质疑。随后,阿民以该语句与各种荒诞事项相组合的言说方式推动了“高铁体”的流行。当该句被不分语境地嵌入各种文本,所指的含义也被无形地剥离。它不再表达对某一言辞的采信,仅仅作为一种戏说而存在。但是,所指的贫瘠并不代表对意义重要性的全然遮蔽。网民通过这样一种言说方式传达的是对发言人表意行为的解构姿态。能指狂欢成为立场表达的一种方式。
三、参与式文化与大众的身份重塑新媒体时代的参与式文化也带来大众身份的重塑。新媒体时代,参与式文化的覆盖范围从由志同道合的个体组成的迷社群扩展到数字化生存的多数大众。在参与式文化主导下的共同实践中,大众被赋予新的共同身份。
1,大众的话语实践与身份转换。大众参与传播实践的过程也是话语实践的过程,重建的意义需要通过话语得到表达,能指狂欢需要通过话语传播才能实现。在话语的生产与使用过程中,大众共享话语背后的表达逻辑,推动身份认同的造与转换。
社会语言学认为,“语言是身份认同的媒介和载体”。对社群成员而言,遵守话语规则是共同生活的一部分,是维系特定身份认同的实践路径。新媒体时代,大众话语实践背后的话语逻辑与身份认同有何特征?从微观层面看,个人摆脱了现实场域的束缚,以有别于现实交际的言说方式畅所欲言。从中观层面看,各种网络亚文化群体不断兴起,其成员共享该群体的知识、价值与信念,在此基础上进行话语表达。从宏观层面看,倘若将整个网民群体视作一个言语社区,通过对多元话语进行通约,能够得出其话语生产的基本逻辑-反常规。
无论是个人对日常言说方式的转换,亚文化社群对主流话语的背离,还是大众对文本解构与意义重建的集体实践,都构成了对既定规范的挑战和突破。我们可以认为,其反映的是有别于现实身份的身份认同。当人们进入网络空间,就从现实的社会关系中部分抽离,化身为数字空间中的“网众”。这一身份被赋予以反常规的方式进行话语表达的行动逻辑。当网民依循这一逻辑开展话语实践,也就意味着对这一身份转换的默认接受。
2,大众的话语重构与身份定义。大众的话语实践在宣示背离现实身份的同时,也彰显了对新身份的定义。通常而言,特定的话语身份总是与特定的言语活动相关联,与特定的话语形式相匹配。社会语言学认为,人们在不同的情境中通过使用不同的语言变体来确定身份,而彰显不同身份的话语在语汇选择、语法结构上也具有与他者相区别的稳定特征。
当人们在网络空间中开展话语实践时,既有的话语形式往往遭遇颜覆,这种颜覆性鲜明地表现在许多网络语体中。以“孔乙己体”为例,该语体通常以“某人一到店"
开头,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结尾,其间的人名、行动、对话可以根据需要任意更改。先锋文学、市井俚语、专业术语、网络黑话等来自不同话语的要素被并置一处,使得文本中充斥着不同话语的碎片。
拼接新文本的话语要素原本对应不同的情境与身份,当网民将其糅合为一,就产生了话语身份的重叠与模糊。话语主体既是精英,又是平民;既是专家,又是外行;既是儒雅文人,又是市井无赖。相互抵特的身份同时在场,这使所有身份都失去意义。不过,无意义本身也是一种意义,虚无的身份也构成了一种身份。这种身份建立在解构其他一切身份的前提之上,同时也解构了自己。于是,不同身份之间的差异被消弭,一种以平等、去差异化为特征的话语身份得以建立。
四、参与式文化与大众的赋权行动新媒体时代的参与式文化还体现于大众的赋权实践。
新媒体时代,与尽可能多的个体建立连接、争取多数人认同成为大众自我赋权的途径与为他人赋权的依据。总的来说,大众参与的赋权实践包括“关系赋权”和“话语赋权”两种范式。
1,关系赋权与影响力生成。美国学者帕森斯将权力界定为“能够为有效的集体行动调动资源的一般化媒介”。权力如何获得?有学者指出,在新媒体语境下,
“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极大地激活了个体及其嵌入的关系网络资源,从社会的,底部,改变了赋权模式与权力格局。关系赋权作为一种新的范式迅速崛起,成为比行政赋权、资本赋权更加高效的赋权机制".
关系赋权,即利用社会网络中的“强连接”,激活、强化数量广大的“弱连接”,从而实现社会资本的重新配置,赋予行动者以社会影响力。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模式为这一赋权机制的运作提供了天然优势。不同于传统媒体时代一对多的中心化传播模式,新媒体语境下的信息传插具有多对多的传播特点。信息在用户与他人分享的过程中,随着社会关系链条的不断激活而扩大影响。那些能够最大限度激活关系链条、博得大众关注的信息传播者成为能够有效影响他人、动员他人的社会行动者。
由于网络传插的参与门槛较低,人们实现自我赋权的可能性相对更高。无论现实身份为何,无论采用的传播策略为何,只要成功实现对他人注意力的调动,激活并维系一定数量的关系链条,“草根”也能成为网络场域中的权力中心之一。关系赋权因此成为网络民主的一种体现。
2.话语赋权与合法性确立。除了社会影响力,权力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对事物的解释权,或言话语合法性。影响力只有与解释力结合才能真正发挥效力。在一些负面奥情事件中,当事人的言论得到万众瞩目,可我们很难说发言人彰显了令人信服的话语权威。相反,其言论造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影响力越大,受到批判的力度也就越大。而要建立一种话语的合法性,大众的参与不可或缺。
如果说话语的音量需要通过“关系传播”扩大,那么话语的合法性则需要在大众的反馈中确立。发生于2016年的“罗一笑事件”典型地反映了大众的话语赋权之于话语合法性的作用。起初,当事人通过自媒体平台“卖文”为女儿筹集医疗费。文中的悲情叙事打动了社会大众,捐款者络绎不绝。但随后有人指出,当事人名下有三房一车,经济上并不拮据。舆论至此出现反转,当事人也沦为大众谴责的对象。在这一过程中,大众先是以支持、宽慰的立场为其进行话语赋权,使其对于自身遭遇的叙述被神圣化,成为感人至深的典型故事,随后又以消极的反馈解除了话语赋权的有效性,拒绝承认当事人话语的正当性与解释力。当事人的话语权因此经历了从扩大到丧失的转变。
总而言之,新媒体时代,大众在权力格局中承担起重要角色。大众既能够积极主动地与他人建立连接以谋求关系赋权,借助具有感染力的叙事争取他人的话语赋权,同时,也在与他人的连接中、在对他人作出反馈的过程中为对方赋权,其参与的赋权实践深刻体现着参与式文化的民主色彩。
五、结语
参与式文化的兴起使大众地位得以重新界定。在参与式文化主导的网络场域中,既有的行动逻辑、身份逻辑、权力逻辑被改写,大众的主体性得以扩张。不过,在对参与式文化寄予厚望的同时,一些存在的隐患也值得重视。缺乏规束的传播实践可能带来的传播伦理问题,狂欢式的解构、二次解构会否助长虚无主义,网民的赋权行动中是否存在非理性因素,又应当如何防范与规避。这些问题既需要警惕,也需要以适当的引导方式予以应对。唯有坚持正确的文化导向,才能对参与式文化这一新生的媒介文化进行良性培育,赋予其多元而不失共识,自由而不失理性的文化品格。
参考文献
[1韦路,丁方舟,论新媒体时代的传播研究转型UI.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04).
[21美]亨利·詹金斯,文本盗猎者:电视粉丝与参与式文化[M].
郑照青,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3]蔡铁,黄瑶琪,新媒体传播与受众参与式文化的发展11.新闻记者,2011(083).
14]陈睿,胡健,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闷下的语言身份认同UI.学米界,201805)
151]1美1罗德里克·马丁.权力社会学[M].卡子义,张宁,译.
北京;三联书店,1992.
16喻回明,马慧.关系赋叔:社会資本配置的新范式-网络重构社会连接之下的社会治理逻辑变革[J].编辑之友,2016(9).